随着秦轲的伤势一天天好起来,行动越来越便捷,他们终于摆脱了天天吃野果的生活,她早就猜到秦轲可能会武功,之前看见他的右手虎口处有一层厚厚的茧,而看他言谈举止中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气质,又绝不是长期干粗活的人,所以她猜那应该是长期握剑磨出来的。可瞧他稍显文弱的样子,却也没想过能有多厉害。
那天见他随手一颗石子就能射中百米外飞奔的野鸡之后,她就改变了看法,果然是。。。人不可貌相啊!不管怎么说,托秦轲的福,他们也过上了天天有肉吃的小康生活。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盐,那些野兔野鸡都只能用野果调味,不过也总算是聊胜于无。
蓝翊曾经问过秦轲他们要怎么离开小岛,而他却回答他们只需在岛上耐心等待,到时一定会有人来救他们。
蓝翊对此抱有很大疑问,不晓得秦轲说的那些人怎样找过来,她可是清楚的记得秦轲当初可是被重伤之后掉落海中漂过来的,在这期间他也没有跟外面的人联系过,那些寻他的人根本就不会知道他所处的具体位置,问他是不是这片海上岛屿比较少,所以好找?又回答说南海海域广阔,其上岛屿无数。她一阵晕眩,那要从何找起?难道还能一个接一个的挨着找啊,又不是秋风扫落叶,哪能那么容易,更何况这得耗费多少的时间啊,他愿意等,她还不愿意呢!她还欲再问,人家却摆出了一副不欲多谈的姿态,转身轻飘飘的走了。
蓝翊一阵气血上涌,却也拿他无可奈何,只能独自生闷气。不然能怎么样,打又打不过他,比气场,他一个眼神就能瞬间将人冻僵,她却连一只小蚂蚁也镇不住,两人的差距没有一千倍也有一百,想不服都不行。
既然暂时走不了,那就要想办法让自己过得开心点,岛上的生活如此无聊,不找点乐子又怎么能行。开心生活可是她人生的终极目标。
于是爬树摘果子,下水抓鱼,上山逮野鸡野兔,时不时地研究一些新的烤肉做法,便成了蓝翊主要的娱乐方式。当然这些秦轲是不参与的,他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坐在洞口悠闲的晒太阳。往往都是她忙了一整天而一无所获,然后回去找他出手。秦轲就会在半小时之内帮她抓到野味,扔给她处理,然后继续去晒太阳。即便如此,蓝翊仍旧乐此不疲的进行着她的抓捕行动。
蓝翊双手托腮坐在海滩上,静静地发呆。想着来这里已经一个半月了,秦轲的伤也好了。秦家人还没找到这里,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岛。
她不止一次的问秦轲:“你家人怎么还不来啊?你都失踪将近一个月了,他们会不会认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准备来找你啦?”每当这时候,他都斜眼睨她一眼,然后继续晒太阳,不再理她。
好吧,她承认自己的想法有些伤人,但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啊。
在岛上居住的第四十五天,救他们的船只终于来了。
望着渐渐驶近的船只,相较于秦轲的镇定自若,蓝翊显得更加不淡定。她不停地向船上的人挥舞着手臂,高声呼喊。一想到终于能够见识到秦轲口中那个繁华的大云朝都城朝阳,她就控制不住的激动。
待那艘有两层楼高的大船刚刚停靠在海滩,便有三人快步奔到他们面前,双手抱拳面向秦轲,单膝下跪,异口同声道:“属下来迟,还请公子降罪!”
听这声音,说的还真整齐,不知道私下里练了多久,蓝翊阴暗的想着,脸上笑得更开心了。
“起来吧,这不怪你们。沿路岛屿众多,你们又不知我身在何处,只能一个个的搜,能在这时找到这里,已经很不错了,这比我预计的还早了几天。”
三人依言起身,其中较年长的那位看着蓝翊,问道:“这位姑娘是。。。?”
“这位是蓝翊,我重伤昏迷,漂到岛上,被她所救。”秦轲回头看着蓝翊,指着面前三人,一一介绍,“这位是福叔,这是长青,这是高锋。”
蓝翊大概端详三人,福叔是个看起来挺和蔼的胖老头,长青是个十七八岁的清秀大男孩,而高锋身材高大健硕,很像有钱人家雇的保镖。
蓝翊对他们一一点头,“你们好,我是蓝翊。”
福叔双手抱拳,“多谢姑娘对公子的救命之恩,它日倘若姑娘有什么难处,尽管开口,老夫定当全力相帮!”
蓝翊最受不了这些文绉绉的话,摆了摆手道:“福叔,你别这么客气,这样我会不好意思的。还有别姑娘姑娘的了,叫我蓝翊就可以了。”
福叔闻言,笑道:“是老夫迂腐了,就听蓝姑。。。不,是蓝翊的!”
一番寒暄之后,蓝翊回山洞收拾东西,东西本就不多,又加上她做着随时离开的准备,东西大部分是整理好的,所以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待收拾好一切,蓝翊最后看了一眼生活了这么久的山洞,撇下心中的那点点不舍,转身随他们上船。
蓝翊全身寖在热水中,双臂搭在两侧的木桶沿上,舒服的伸展开全身。“终于能够痛痛快快的洗个热水澡了,好幸福啊。”
细细的享受着全身毛孔都张开的极致放松,她都能感觉到肌肤在如饥似渴的吸收着水分。氤氲的温热水汽熏得蓝翊脸蛋红红的,昏昏欲睡。
直到木桶中的水变凉,蓝翊才依依不舍的起来,穿上秦轲让人帮她准备的男装。为此,福叔曾一再地向她道歉,说船上没有女人,实在没有女装,只能暂时委屈她了。
蓝翊也不在意,反成不管男装还是女装,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偶尔尝试一下,也未尝不可。
等她收拾一切,由仆人领着来到饭堂,秦轲已坐在餐桌旁,桌上摆满饭菜,显然是在等她。他穿了一件白色长衫,素净的款式,只在领口用金线绣有繁复的花纹,简单大方,衬得他更加的温润如玉。
她打量秦轲的同时,秦轲也在打量她。蓝色的长袍穿在她身上明显有点儿大,袖子被她挽起,下摆因为无法处理而拖着地面。
蓝翊自嘲的笑了笑,说道:“是不是很难看?没办法,福叔说这已经是船上最小尺寸的衣服了。”
“还好。”秦轲示意她坐下,“吃饭吧。”
蓝翊向门口看了一下,说道:“福叔他们还没来呢。”
秦轲边往她碗里夹菜,边回答,“他们不和我们一起用。”
蓝翊看着他的动作,有些受宠若惊,“谢谢,我自己来就行。”这个菜里放了她最讨厌吃的姜,她不想吃。
秦轲毫不在意,仍旧往她碗里夹菜,“多吃点。”
见他不为所动,蓝翊暗中翻白眼,就知道他不会听自己的。“我们要多久才能到达朝阳?,
“大概五天吧。”
“这麽久啊。。。”蓝翊歪头想了一下,“这有什么好玩的吗?”
“这个时候的海上夜景很漂亮,吃完饭你先去休息会,等天黑了我带你去甲板上看看。”
“恩!”蓝翊一听有好玩的,情绪立马高涨,重重的点点头,便不再多言,专心致志的吃饭,趁秦轲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那些不喜欢的菜埋在米饭底下。
秦轲瞥了一眼某个自以为做的很隐秘的人的饭碗,抽了抽嘴角,并没有说什么。
饭后,蓝翊直接回房间休息。
秦轲一路目送蓝翊,见她进去自己房间,方才转身回房。
福叔早已在门口等候,见他回来,身体站得更加笔直,“公子。”
秦轲点头。福叔打开房门,等秦轲迈步走进去,他随后进入房间,转身关上房门。
秦轲在书案后的太师椅上坐定,抬头看着垂手立在书案前的福叔,问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根据您传回去的消息,太子派齐飞齐大人统领三万精锐水兵呈四面包抄围攻,直捣海匪老巢,已将他们一网打尽。”
“嗯,海匪实力不弱,又对南海这块熟悉,齐飞这小子能率领三万水兵就将它端了,看来这两年他在军中历练的不错。”
“这次全赖您以身犯险,探测到了海匪的据点,不然以这南海偌大的海域,其上的上千岛屿光是找也要费一番功夫。”
当初公子决定亲自带领货船进入南海,以期用丰厚的货物引诱海匪出动,借机打探出他们的老巢时他就强烈反对,觉得此举太过危险。这帮海匪是从两年前突然冒出来的,头领名叫猎刹,擅长水战,生性凶残又狡猾异常,他们专门抢掠来往南海的商船,过往商船大多难以幸免。两年来大家都纷纷由原来的水路改道陆路,宁愿多花点路资也不愿冒险招惹海匪,偶有不明情况的商船从此经过,均被打劫。皇上也曾多次派兵攻打,奈何海匪神出鬼没,海上岛屿众多,无法正确打探到其窝点,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没能伤其根本。公子为帮太子顺利接管南海水域,执意以身犯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