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稳住身子,笑着一弯腰,抱了吴放歌的双腿肩膀一顶,就把吴放歌仰面撂倒在地摊上,虽说有点老胳膊老腿儿,但地毯很厚实,摔在上面也不疼。
丁香的身手依旧是那么敏捷,撂倒了吴放歌后,立刻就骑上去来一个锁喉,只是她的筒裙阻碍了她的动作,被吴放歌抓住了空挡,仗着自己胳膊长,双臂齐出直捣丁香的腋下,这原本也是致命的招数,只是两人现在可不是什么敌人,所以吴放歌到最后把这一招数改成了搔痒,丁香咯咯笑着,又反被吴放歌压倒在身下,连呼投降,并假惺惺地说:“可惜啊,我又战败了,我对不起祖国。”
吴放歌见她投降了,也就收手问:“现在咱们能谈事了吧。”
丁香摇头说:“不行。不过你可以吻我了。”
第八十一章只能带一个
办完云南的事,吴放歌没有直接回金乌,而是去了路小婉所在的城市。和丁香这种现如今越来越带江湖气的女人相比,路小婉的生活状态要正常的多。她开了一家酒吧和两家美容院,日子过的火火的,也找了个男朋友,是个五十多岁的有啤酒肚的家伙。路小婉悄悄地对吴放歌说:“别看他的肚子,他的腰包其实也是和肚子一样鼓的。”
那个男人一开始不知道吴放歌的身份,只当他是个一般人,再加上路小婉的关系,所以对吴放歌的态度属于那种虽然不欢迎,但是也很客气的那种,三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吃完了就很客气地问吴放歌,需不需要他开车送他回酒店?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饭吃了就行了,别耍什么幺蛾子。
路小婉对此有些不满,但可能也是觉得为这个争吵甚至闹翻了没意思吧,所以只是不再说话了,并没有其他表示。吴放歌当然不愿意坏别人的好日子,于是就来了个恭敬不如从命,就让那个男人开车把他送回了酒店。
第二天一早吴放歌都上了大巴了,忽然接到路小婉打来了电话,一接居然是那个男人,满嘴抱歉地说:“哎呀,吴市长,对不起啊,你可把我瞒的好苦,我昨晚也确实有事,没把你陪好啊,你在哪儿,别急着走,你和小婉这么久没见,也该好好聚聚嘛。”
吴放歌一听就知道这二位昨晚上肯定有了点语言上的冲突,路小婉把自己的身份泄了底了,虽说这男人有点狗眼看人低,但是却很适合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小婉跟了他,不会吃亏。更何况路小婉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有这个归宿也不容易。就也跟他客气了一番,推说自己已经上了高速,不方便下车了。
快到金乌的时候,路小婉的号码又打来了,吴放歌暗想:干嘛?都到这儿了难到还把我拖回去招待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