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放歌见她那样子真的没事儿,于是就只在昆明待了一天,白天去翠湖公园玩了玩,又想起当年自己在这里找夏冰和王娟要签名的事儿来,暗笑不已,然后又觉得遗憾,因为搬了几回家,那签名已经找不着了(当然找不着,因为当时就没签在本子上嘛)。吃饭时吃的是花宴,菜肴全是各种可食用花卉做成的。吴放歌觉得味道一般,但是却很新奇。晚上又在酒店睡了一夜,第二天这才坐长途车去了边境上的烈士陵园。
陵园不远处的小客栈这些年又返修了一次,规模和装修都和往事不可同日而语了,而且经管客栈的绰号‘疯子’的郑常仁,目前也基本恢复健康,知道自己是经理,而不是什么劳什子主任了。不过他还是把客栈打造的跟个军营似的,员工个个都穿制服(仿制军服),一般员工的肩膀上是杠,中层领导的肩膀上是星,早上有升旗,晚上有熄灯号,甚至还有一只小小的军乐队,总之,郑常仁现在就生活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就仿佛从未离开过军队一般。有时有游客或者来的比较少的烈士家属不知内情的,还真以为这里是个军队的分支机构呢。
老战友重逢,自然开心无比,不过酒宴缓行,先得去祭奠,这也是多年的规矩了。
吴放歌每次来祭奠都是大手笔,此次也不例外,祭品就用了两辆皮卡才堪堪装下,场面隆重的像个‘公祭’。当然了,最大的重点还是在卫艳那儿。
等热闹的场面都完了,吴放歌就带着小艳来到卫艳的墓前,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他就没由来的心痛,半天都没说出话来,最后还是小艳先说:“妈,我和爸来看你了……”不过话说完一半儿,也说不下去了,忽然抱着吴放歌哭着说:“爸,我想妈妈和我们一起回家……”
吴放歌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着她,然后强忍了眼泪说道:“艳姐,我来了,我带着小艳来的,这几年她在我那里生活的很好,现在已经上大学了。我待她跟亲生女儿一样的,其实这话也是多余,你的女儿不就是我的吗?你看,她现在是大姑娘了,又漂亮又聪明,又有责任感,你就安心在这儿,我保证她会一天比一天更幸福的。”说完看了看墓碑上的照片,觉得卫艳笑的更好看了。
晚上,郑常仁摆酒给这父女俩接风,真是喝了个昏天黑地,而且看那架势,似乎他对小艳比吴放歌对小艳还好,虽然有些疯癫,但看得出绝对是发自内心的。不过吴放歌论喝酒确实喝不过郑常仁,想离席,郑常仁又哪里肯放,小艳心疼他,又觉得郑常仁好玩,就说:“疯子叔,我陪你喝呗,你让我爸去睡觉嘛,我们一家老小可全靠他呢。”
郑常仁就笑道:“我说放歌啊,你这闺女可真没白养,可真疼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