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建造世界,先创造天空,再造大地,挥手带来风雨,为不使黑暗永恒,神要光便有了光。世人是神最后的创物,也是最完美的造物。万物皆是吾主为我等预备。”
门多萨使徒行记开篇的第一句从头到尾都在告诉着世人一个意思,是神给世界带来了秩序。
秩序是规则,也是限制。正如阿色芬双色王棋一般,游戏的缔造者用木板构成起一个框架,再用时间不断地补充,丰满起整个艺术品。如今的艾维斯接触到的阿色芬双色王棋跟最早版本大不相同。但在棋盘之中,整个游戏中心依然围绕着恩督斯教廷的教皇和白阿色芬王朝的国王旋转。教皇左手侧的法然希尔烈焰王座继承人红阿色芬皇帝和白阿色芬王朝国王右手侧的神圣教廷大牧首仍旧是双方阵营最具威力的棋子。区别只是人们在后来给恩督斯教廷教和白阿色芬国王两侧增添了新的棋种,它们叫做贵族。
在白阿色芬阵营里,主教棋更靠近国王,而在红阿色芬阵营里,教皇身边的则是贵族棋。艾维斯在这里发现了阿色芬双色王棋的有趣现象。白阿色芬阵营的贵族棋有效移动范围在国王附近四格之内,红阿色芬阵营的主教棋则是在教皇棋附近。当白阿色芬阵营里大牧首被困住无法移动的时候,没有敌人威胁的白色主教棋可以跟大牧首棋互换位置,一旦大牧首棋被吃掉,只要将主教棋移动到棋盘的底格就能成为新的大牧首。在红阿色芬阵营里,贵族棋的规则与白阿色芬阵营里的主教棋一样,不过当红色贵族棋走到底格能做的只能是红阿色芬皇朝的皇帝。
红白两色大对决,这勾起了艾维斯对中古时期不列颠群岛里使用红玫瑰的兰开斯特家族和使用白玫瑰的约克家族展开几十年动摇整个英格兰贵族统治的玫瑰之战。双方死伤无数却无法分出胜负,最后只能让两个家族的继承人结合来草草结束着虎头蛇尾的王朝争霸。期间埋尸荒野的骑士连个姓名都没有。不列颠的红白两色大对决是一个巴掌大的小岛归属争夺权,不出名也是情有可原。但在圣隆尔德大陆,红白阿色芬的激烈碰撞以及白阿色芬王朝的叛乱堪称近千年来最瞩目的事件。因为这两个家族争夺着的是圣隆尔德大陆的霸权。
那枚令艾维斯眼熟的骑士棋,是十五年前艾维斯祖父亚修斯的样子。更远十五年的白阿色芬阵营的骑士棋是艾维斯的曾祖父,而听霍夫曼说最近一期的阿色芬双王棋的白阿色芬阵营骑士棋依旧是他祖父亚修斯。
很高兴吗?
悠久的家世,荣耀的门第,充满光荣的姓氏。只不过眨眨眼,艾维斯什么都获得了。但艾维斯感到只有颤栗。他宁愿做一个普通的平民。他那祖父亚修斯的肩膀太高了,万一哪一天他摔下来,恐怕会跌得很惨很惨。
试图培养艾维斯家族荣誉感的霍夫曼起了到反作用。艾维斯连续几天晚上做噩梦,梦到自己因为无能摧毁了整个诺森内特家,结果白天起来都没有精神。艾维斯的精神恍惚在霍夫曼的眼里是小孩子崇拜英雄而拥有患得患失的小心思。所以霍夫曼全然不在意。每天只在专心教导这位诺森内特家下一代继承人的同时慢慢地教导艾维斯的棋艺。现在白阿色芬皇朝非常风靡这种游戏,能够在棋盘上大展身手不失为傲立在同辈年轻豪门子嗣的手段之一。而且从接触阿色芬双色王棋开始,霍夫曼也能更好地从中逐步地讲解诺森内特家的辉煌历史。
于是就在其他贵族家庭用各种礼仪和知识虐待子嗣的时候,艾维斯在战战兢兢中一边和着家族的老管家下下棋,一边听着那一连串让他大气不敢喘一声的家族史。
第一代祖先是开创阿色芬皇朝大帝的掌旗官,在阿色芬大帝崛起期间表现英勇从而获封了贵族称号。诺森内特家的发家史,开头显得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无奇。就像所有贵族发家一样,得到赏识,慢慢在权力漩涡中得到升华。然而到了诺森内特家第三代祖先,故事就有从正经八百的历史故事向奇幻故事方面前进的迹象,用一个比较直白的说法就是“神展开”。到了第七代诺森内特祖先,诺森内特家居然还出了一个屠龙者。杀的龙可是张着一对翅膀能够喷火的红龙,而不是爬在地上的蜥蜴!
艾维斯当时脸都白了!
屠龙者的后代,有没有搞错!
高兴吗?
在自觉地自己讲故事水平越来越高的霍夫曼看来,艾维斯是高兴到脸都白了。但只有艾维斯自己知道他是被吓到了。
传说龙是有很长寿命的,活上了一两千年都没有问题。
又传说龙是****的物种,一头公龙经常爱找其他母龙交配。
距离诺森内特家屠龙起码有五百年过去了,谁知道那条让诺森内特家祖先一枪捅死的巨龙有没有子孙后代。五百多年的时间,足够一条蜥蜴长大成龙了
。就算那条倒霉的巨龙没有子嗣,有亲戚朋友也真是有够呛的了!还有,说不定哪天某头让那只红龙上过的母龙月经不调且心血来潮来想为曾经的情人报仇怎么办?真是造孽。诺森内特家屠龙的名气那么大,随便在街上逮个人都能指出前门左转再右拐就是诺森内特家的府邸。
都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现在艾维斯却得要有很大的几率要去为他闲得没事干跑去杀龙玩的祖先收拾烂摊子。要不是看在亚修斯的份上,他还真想给那老货竖个中指。
艾维斯现在是小膊胳小腿,怎么看也不像未来会有变成超人的趋势,为了晚上能睡得安稳,哪怕有着一丝希望,他也得打破沙锅问到底。
霍夫曼对此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但他还是给了艾维斯一个比较安心的答案,巨龙要复仇早复仇了,何必拖到五百年后。
霍夫曼把艾维斯带到庄园的武器收藏室。宽大的大厅正上方是一副有3百年历史的花窗,五彩斑斓的玻璃上面描绘着史诗里才有的景象。光线透过花窗照到地上,诺森内特家祖先使用或收藏的宝贵利剑和铠具泛着耀眼的光辉。其中有一杆放在收藏架上的上半截是暗红色的长枪,上面的颜色仿佛就是昨天才涂染上去,做工的手艺很烂,随便找个涂染匠都能做得比这好。
霍夫曼站在枪告诉艾维斯:“这就是用来杀死巨龙的长枪,亥伯龙之枪。据说有着飞马雕纹的枪体本身不是暗红色的,但被龙血沾染上之后,无论如何都洗不掉。两百多年时间下来,龙血依旧沾染在上面,鲜艳无比,而这把长枪的枪刃也锋利依旧。”
艾维斯凝视着那把记载了家族最光荣一页篇章的长枪,他问道:“我那位祖先一个人屠龙,战况很惨烈吧?”
霍夫曼理所应当地点头:“是的。后来想要效仿屠龙的骑士成群结队的出去,但很少会有人安然回到家中。十有八九都进入了巨龙的肚子里面。小主人,那可不是一个好去处。”
“唔…”艾维斯皱着眉头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在得知他是屠龙者的后代后,他的心情终于好了一些。这枪上的龙血看上去是那个闲得去屠龙的祖先扎到龙躯里,鲜血四溅后才染上去的。当时那个家伙握着长枪一定也承受了不少四溅的血液。龙血染在枪上不掉血,那那个祖先岂不是屠一次龙就成了红人了?
艾维斯突然对白龙和黑龙的血液颜色很感兴趣。
艾维斯苦中作乐的想入非非表情在霍夫曼眼中就成了感同身受的向往之情。一个家族连荣誉感都不能给家中的血脉带去,那这个家族还有什么值得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