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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骑竹马而来

水灵香是HN女孩,长途车还要等上那么一阵。凌尊却是本省的HD市人(当时HD还没改区),来回车次频密,就先上了车。

凌尊留下了点钱,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给水灵香(水灵香固执要求的结果)。

皮包在今天上午的时候,就被找了回来,歹徒抢到了包之后,除了拿完里面的现金,其它东西则直接遗弃在太子道不远的一个垃圾桶里。

在那个年代,不要说办出国护照了,就是补办个身份证也是大费周章的事情哪。东西在交回手里的那一刻,水灵香对HK的警察叔叔那个是一劲的崇拜,由衷的感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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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可不是现在的豪华大巴)在并不宽敞,并不平坦的公路上,摇摇摆摆了一个多小时,这跟凌尊现在的心情很接近。

望着窗外没有见过却越来越熟悉的建筑,望着行人那好像没注意过却也不陌生的穿衣打扮。

凌尊觉得自己,有点近乡情怯。

凌尊的前身是独生子,在家里一直都很受宠爱。父亲凌锦程是一个小企业的老板,算是那种比较有商业眼光的人,母亲李玉兰是中学教师。凌尊的家在当地小镇略有小名气,那个时代里算是比较殷实的家庭。

过口岸的时候,凌尊曾经打了个电话给母亲学校的办公室,托人告知了一声。所以,一下车,父母就很快过来找到了凌尊。

凌尊容貌上长得跟母亲李玉兰很像。李玉兰身材比较娇小,刚到中年,穿着典型的女知识分子,因为是班里的班主任,平时显得成熟稳重,。但这一刻看到分别一年半的儿子,却一下就像失控了似的,也不等凌尊把东西放下,就跑过去,张开双臂要去拥抱儿子。凌尊的身高比他身边的那位1米75的父亲还要高出一些,虽然不如父亲强壮,但在南方也算的上剽悍。

凌尊俯下腰,好让自己的母亲能抱住自己,然后轻轻把头埋在母亲的肩膀上。李玉兰顿时哭得个稀里哗啦的,一时竟不能自抑。

母爱的伟大,就在于她最无私,没有贫贱富贵之分,不求回报的初衷,一生在付出却从不是投资。

凌锦程过来先把凌尊的东西,接了过去,然后一边在旁边劝慰自己的妻子。

好不容易终于劝得李玉兰抽咽着放开凌尊,凌尊米白色的西服胸前已经湿了一大片。

“你看你啊,都老大不小的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凌锦程忍不住说了一句,但他却没发现其实他的眼睛里也已经红红的了。能让这么一条坚强的汉子,心情此激荡到如此地步的事,估计已经不多了,这一份内敛的父爱,那么的沉甸甸。份量有多重,估计他自己都小看了。

凌尊也是很激动,前身已经算是再世为人。这世界上什么是最遥远的?一定不是那什么狗屁的——我在你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而是人鬼殊途,阴阳相隔。只有劫后余生的人才能体会的那一刻,最珍贵的是无私的亲情。

恋人的离开,会让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但儿女的离去,却能让父母一夜白发,思虑终身。

爱情会嫌弃你贫,丑,贱,苦;友情会疏远你叨扰,烦缠,卑下,私利;只有亲情,才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最伟大本质。

想想有多少父亲卖血、卖肾、卖命只为救一救那实际已经被医院宣判死刑的儿女,想想有多少母亲讨三袋米只为儿女谋一个好前程的故事每天在上演,想想汶川大地震里的那位即使死去,依然用拱起身体去遮挡废墟,即使没有了呼吸,依然没有忘记多喂怀里的孩子多一口奶的母亲。

凌尊同时想起前世的自己,前世的父亲在98年重病而逝,那是他人生中最无法释怀的遗憾,想到那个一辈子都乐呵呵,从来没有感觉到悲伤或无助过的,却为了他这个当时不懂事的儿子流了一次眼泪,却为了担忧他的妻儿以后的生计,第一次开口求旁人一定要救他的男人。

望着眼前这对真情流露的中年男女,这也许是上天的恩赐,让他能重新拥有一份完整的父母亲情。人真得要懂得去珍惜眼前了。

凌尊也终于放开情结,张开心胸去拥抱。决定以后有事没事多打几个电话,记住父母的生日,逢年过节嘘寒问暖,最重要,常回家看看。

这世上,只有人失去了,才是真正回不来的。离开才开始懂得珍惜,是最卑劣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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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李玉兰使出浑身看家本领,大展身手为儿子捣鼓出一顿丰盛的午餐。凌锦程更是把凌尊考上高中那年就开始珍藏起来的五粮液拿了出来,说要跟儿子小酌几杯,却被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李玉兰,说他其实是酒虫发作,窥觑已久,终于找到理由而已。一时说得凌锦程是老脸通红,令人莞尔。

一个和睦团圆的家庭聚餐过后,凌尊被母亲李玉兰,拖着去那已经精心收拾好了的房间午休。

在父母的眼中,儿女再大,也是要靠自己安排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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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到睡了多久,朦朦胧胧中凌尊好像听到母亲在客厅跟人在说话,隐约还提到他的名字。听声音,说话的对象还是个少女。会是谁呢?

凌尊起了床,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就轻轻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小尊,你醒了啊,快过来。浅浅来了。”李玉兰今天请了一天假,准备就呆着家里伺候她的宝贝儿子。脸上是整天的笑意盈溢。

客厅中,一个约莫二十二三岁的女孩,身穿着黑色的毛衣,一件白色呢子外套,秀发随意地在脑后扎成一束清爽的马尾,一条分明经过褪色处理的泛白蓝色牛仔裤,让她那紧致修长的腿尽情显现。她身材修长秀美,一张清丽白腻的脸庞,嘴边正带着俏皮的微笑。

“小凌子,你总算舍得回来了啊。”女孩的性格活泼,说话的时候,薄薄的嘴唇上下,很是生动。

小凌子?凌尊有点被雷倒了,这个称呼本来就是前身最不愿意触碰的一片“逆鳞”。这个世界上,也就她敢这么称呼他的了。现在凌尊的心态早已超越同龄,变得近乎三十岁男人左右的心态,被人这么一叫,他差点就没有脚下一个踉跄。

看到凌尊脸上吃瘪的表情,还有浑身怪怪的感觉,李玉兰忍不住拍轻轻打了一下身边的女孩。

“浅浅,你明知道他最不喜欢人家那样叫他,你还偏招他。你都叫了快十年了,还不准备放过他啊。”李玉兰笑骂着,不过她那里舍得真的打重了,她对这个少女可是欢喜得不得了,实在是那张小嘴太甜,太会讨人爱了。

“婶子,你偏心,总是这么护着他,你都把他宠坏了。”女孩装着被打疼了,摸着被打的手臂,好委屈地说。

“呵呵,你这丫头,倒是说说,婶子怎么个把小尊他宠坏了啊?”李玉兰有时候真觉拿这爱演的丫头没有办法。

“哼,还说呢,婶子你没看他老是一副好臭屁的样子,对人总爱理不理的,去国外那么长时间,主动给我打电话都没超过三次,还是我自己经常打过去,不然估计都要记不得人家了。”女孩很是觉得愤愤不平,看上去更显得委屈了。

“呵呵,浅浅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尊的性格,从小为这个,我跟他老爸也没少说他,大学三年了,也没听说过他有喜欢过什么女孩子,口拙呆笨,以后找媳妇,估计要愁死我这个做妈的啦。现在啊,也就你能管管他了。”李玉兰这番话说得真假虚实,内容丰富。脸上的那带着调侃的表情耐人寻味。

“婶子,你。你也欺负我。谁管得了他啊。你看叫他一声小凌子都那么不乐意。”女孩的脸上有涌现一抹红晕,嘴巴稍稍地翘起,但脸上装着无可奈何的样子。

女孩名叫夏晓宁,小名:浅浅。是凌尊隔壁村的。从小学开始,一直到初中跟凌尊前身都是同班同学,两个人同一年生,凌尊还比她大两个月,但小时候,凌尊长得特别的瘦小。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一次放学的路上,凌尊被隔壁班的两个小男孩欺负,当时被打倒在地下,眼看免不了一顿“毒”打,刚好这个时候夏晓宁恰巧路过看到,当即拿起手里的书包当成流星锤,使劲得砸那两个小男孩,嘴里还大叫“不准欺负小凌子,快放开他。”

小坏蛋被打跑之后,从此,“小凌子”成了夏晓宁的专利,“疯丫头”成了她的外号,放学路上,夏晓宁也成了凌尊的保镖——先送凌尊回到家,然后自己才回去。

随着年龄渐大,凌尊对此,好几次提出抗议,都统统在夏晓宁的伶俐的口才轰炸下,灰灰收场。

上初中之后,凌尊的身体开始不要钱的拔高,也变得强壮结实,很快就超过夏晓宁。而且在一次“不回家”加“武力威胁”下,开始反过来由凌尊骑自行车送夏晓宁回家,终于开始行驶使他作为“男子汉”的第一个权利。

在那场浩劫下挺过来的双方父母,对二小的交往并没有太多的阻止。两人的亲密关系一直持续到中考之后,凌尊考上市重点一中,夏晓宁却发挥失常,只考上了普通三中。

从此,虽然还是有交往,但以前身当时淡漠的性格,却难免逐渐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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