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依依在沈忆灵那里受了刺激,悲愤化激情,一发不可收拾,誓死要保住她这辈子唯一有所成就的女红界地位。
沈忆灵实在太妖孽了,有这样一个妹妹,沈依依不知是该骄傲呢?还是该跳楼?诗词一手遮天也就罢了,她沈依依也顶多写两句打油诗,没法比;琴棋书画样样精也算了,她沈依依天生多才多艺绝缘体,注定的;女红明明一窍不通不擅长,竟一绣都远比她沈依依潜心钻研十余载强得多,太伤自尊了。
想起当时沈忆灵小心翼翼地解释:“及笄开始我就悄悄研究绣鸳鸯了,我也只会绣它们。”沈依依当场就有磕桌子的冲动,什么?及笄?三年就能独自专研从一窍不通到现在的出神入化?即便只会绣鸳鸯,也气死人不偿命,估计万千一路荆棘艰辛走来的绣娘们也想磕凳子。
不蒸馒头争口气。
沈依依直接瞄准了库房厢阁压箱底的冷焰幽莎,薄如蝉翼,柔韧丝滑,流焰幽冷,上辈子女尊朱国宫廷御用珍贵织品之一。沈家这一匹幽莎怕是青国独一无二的,两年前沈依依偶然发现,才知道沈家的水远比想象中还要深得多。要知道这冷焰幽莎是朱国独产,十年仅得一匹,凤帝专用,上辈子身为朱国准凤帝储君的沈依依也仅三件冷焰幽莎成衣,其中两件皆是储君正服,唯一一件骚包的幽莎常服还是自己一哭二闹三上吊死皮赖脸才争取到的。
用如此珍贵的幽莎做肚兜,貌似有些暴殄天物,不过肚兜是内衣喔,身为一个合格的女人岂能对内衣吝啬?是女人就应该对自己好点,从内衣开始!
反正一匹幽莎也不够做一整套衣裙,至多做个外罩也还有些富余,用来做肚兜刚刚好。沈依依精细地剪下一截幽莎,仔细地用软玉绣夹箍紧,铺好宣纸,执笔沉思,细细勾勒。
鸳鸯,常被喻做夫妻,是美好爱情的象征。鸳鸯总给人们五彩斑斓的印象,然而华丽的仅是“鸳公子”而非“鸯小姐”。“鸳公子”,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那样艳丽,红色的嘴儿,红、橙、黄、绿、蓝、紫、褐,简单的色彩无法准确描述他那璀璨复杂的妆容。尤其他那一枚船帆形的橘色飞羽,极为夺目亮眼。羽色艳丽的“鸳公子”是绣品中一定不会少的主角,人们往往过分青睐“鸳公子”而忽略了其后那只色彩黯淡的“鸯小姐”,为了好看,一厢情愿地把两只“鸳公子”华丽丽地凑成一对。
平常用也就罢了,沈依依想起沈忆灵用心来绣的“鸳鸳相抱”的嫁衣肚兜,就无限炯炯有神。社会风气害死人,在这个基情泛滥的时代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了。
麻雀家亲戚,灰不溜丢的“鸯小姐”,虽然比斑斓的“鸳公子”逊色很多,但她独特的飞扬的白色眼影和挑染的飞羽遥相呼应,也颇具特色,低调的华丽。看着交颈缠绵的鸳鸯戏水图,沈依依很满意。
前前后后,沈依依整整忙乎了一个月,绣木了十指,绣花了双眸,总算大功告成。看着鸳鸯戏水绣图,沈依依无限欣慰,不自禁地大赞:“花能生香,水能闻声,鸳鸯能飞,灵动传神,堪称绝绣。真不枉下这番力气,果真一分心力一分成果,半分都敷衍不得。”
沈依依喜不自胜地拿着绣好的幽莎在胸前比划,一埋头就囧爆了,这也太香艳了!幽莎下的雪肤流焰莹莹醉人嫣红,交颈缠绵的鸳鸯半遮心口,微荡的青波在肚脐上方潺潺流动,朦胧暧昧,活色生香。
“这…这…这也太劲爆了吧!”沈依依鼻腔热热地,这应该不只是一件肚兜了吧,完全上升到了调情的高度。艺术就是艺术,果然能提升事物的品质。
“初次见面就这么大尺度,可别把人家给吓着了,第一次还是含蓄点好,也给以后留点发挥的空间。”沈依依自言自语,忍痛缝上一层红绸里衬,“唉,可惜了,早知道就不那么麻烦绣双面绣了。”虚虚实实红艳娇美,看着别具韵味的鸳鸯肚兜,沈依依心情这才好转。
*
香山千人大诗会举办的异常成功,时逢杏花闹春,香山不仅文人墨客众多,游客亦是比肩接踵。千家争鸣,万家关注,诗会成果不只震动文坛,其影响亦是轰动青国。诗会三甲加之香山诗社三位主要负责人,人称“香山六杰”,名扬四方。沈忆枫身为诗会发起人,更是被誉为六杰之首,声名大噪。加之显赫的背景,英俊的外表,枫流的气质,初束发还有无限可能,风头正劲之时甚至一度盖过了都城四公子的声势。
人逢美事精神好,骚包沈忆枫近日骚包变话包,遇谁都要侃侃而谈一番。
“大姐,你不该关在房间这么久,错过了诗会,你不来真是太可惜了。你不知道,那场面之宏大,气氛之热闹,不止我们年轻一代,老一辈文贤来观战的也很多。我还有幸由清馨阁阁主引荐,拜见到文学泰斗李睿,真是不枉此身。”沈忆枫一脸感慨陶醉。
“就你那点水平能拜见李睿倒也真是三辈子修来的福气。”沈忆灵阴阳怪气。沈依依兴趣缺缺事不关己地喝着小酒,沈忆书这话说出来原本就是要恶心沈忆灵的。
“二姐你水平高,可惜少了点福气。”沈忆枫故做惋惜状。
“你,哼~~”
达到预想地抬高自己打击沈忆灵的目的,沈忆枫见好就收,话锋一转捡好听的说:“这次诗会的空前成功还多亏了二姐的《咏杏七绝》珠玉在前,文人们竞相咏杏得出不少旷古名诗,墨客们也即时画成千姿百态的杏花,成为诗会的点睛之笔。”
“我那信手拈来的诗作不提也罢,你们这次香山诗会真是不错,杏花都快被你们咏绝了,很难再有诗会能超越你们在杏花上的成就的。”沈依依不齿沈忆枫的骚包样,对文学盛事是极尊重的。
“呵呵,没事下次我们改咏其它的便是。这次诗会极其成功,他们提议秋天再办一次枫林诗会呐。”
“不妥。”安静品酒的沈依依突兀地横插一句。
“怎么了?大姐,有何不妥之处?”事关正事,沈忆枫收起嬉皮笑脸的态度,认真询问。
“不妥大着呐。这么说吧,好比一壶新酿造发明的甘醇美酒,独一无二,一面世便引起轰动,人们趋之若鹜最后被人千金卖得。为了满足人们的愿望,酿酒人不断酿此酒,久而久之该酒越来越常见,亦愈来愈便宜,甚至低于其本身的价值。知道良久人犯了什么错误吗?”
“浮躁,冒进。我也是,我们不该这么贪功急进,这次的成功不代表次次都能成功。”沈忆枫反思。
“嗯。”沈依依欣慰的点头,“是的,诗会就如这酿酒一样,一旦批量酿制效益会大为降低,甚至达不到它应有的效果。当然也不能不再酿了,社会有需求,有客观利益可得,不酿是傻子,但是必须把握好适当的度,以便能利益最大化。诗会也一样,根据社会趋势,间隔合理的时间开办不同主题的诗会,影响才能更广。要做就要做大做到极致,可以每隔两三年举办一次,逐渐扩至全国乃至各国,形成一个固定性的全国盛会。”
沈忆枫听地激情澎湃,热血沸腾:“大姐,真是高瞻远瞩,弟弟受教了,我会朝那样一天努力的。”
“嗯,很好。年轻人就是要有这股冲劲儿,大姐支持你。”
“二姐也支持你,你可要为沈家争光才好。”
“嗯!”年轻的沈忆枫浑身充满了斗志。
“大姐,大姐,大事,大事!”小忆书声势浩大地边跑边喊,小鹿子落后半个身位紧张地跟着跑,生怕小主子磕着碰着。
这么激动?最近能有啥事儿?沈依依很是困惑,另两姐弟亦是一头雾水。
“姐姐,裕亲王府来下聘了。”沈忆书两眼亮晶晶地说着。
“有什么好激动的,又不是未来姐夫亲自来了。”沈忆灵大泼小忆书冷水。
沈忆书不高兴地剜了他二姐一眼,笑眯眯地对沈依依道:“姐姐,裕亲王府送了好多礼金。”沈忆书夸张的比划,“一万两黄金哦!”
“咝~~~”集体倒抽冷气声。
青国实行‘高俸养廉,重处贪污’制,亲王超品王爷比一品王爷俸禄多一翻,年俸一千两黄金。一万两亦就是十年年俸,虽说青国纳徵即下聘过大礼最重礼金,门庭越显赫礼金应越重,太轻会被世俗轻视,但一次拿出十年俸禄,也委实重了点。
“这裕亲王才升爵位三年,以前也就二品两千两白银年俸,一次拿出这么多礼金,贪污都不知道低调。”沈依依哭,跟着这二逼铁定迟早墩班房。
“哈哈,贪污?怎么会呢?”沈忆枫爆笑,“未来姐夫虽然才当了三年亲王,老裕亲王可当了好几十年,焉能没有家底?哈哈~~~”
沈依依囧,果然不能带有色眼光看人,久了,自己都会变傻。
“对了?今天是不是初一?”沈依依猛然想起。
“对啊,四月初一,怎么了?”
什么日子不好,偏选这一天下聘,存心恶心人哇,沈依依严重怀疑。
*
被掐网了,一大早爬起来更新,这是昨日的!
晚上争取早点更,免得又被掐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