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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萧昱没有反应,无动于衷。

我再接再励,翻过他的身子,往他正面挤,可怜这病床本来就没多大,我爬到他身上,发现如果我翻身就肯定掉地上,不禁喃喃发着牢骚,“嗯,明天咱就回家,家里床比这大多了。”

我就这样趴在他身上,更准确的是趴在他侧身上,时不时和他说着话,动动口角,过了差不多十分钟,这块大冰山终于让我给捂热了,将我扒下,翻过身搂着我掐了把我的腰,叹了口气,“拿你没办法,皮起来的时候像只猫,乖时候又像只兔。”

“那你不生气了?”我泪眼汪汪,捂着那块被掐疼的腰肉。

他深深吐了口气,低头吻了吻我,“林越,以后生气你可以把气直接撒我身上,别去糟践自己身子,你不心疼我心疼。”

翌日,很意外的,萧昱居然没有出门,反而很悠闲的靠在床上摆弄着电脑,时不时喝一口边上放着的热开水。

奇怪,我揉揉惺忪的睡眼,微微起身靠到他身上瞟了一眼,心里疑惑就更深了。

照理说,我这样的孕妇,依照他对我看中程度应该将电脑之类的全都清出屋。可现在他却公然坐在我身边玩电脑。

还有,他打开的是一个类似于MSN的对话框,貌似是在和什么人交代公务。

他要交代公务,直接打电话就可以,干嘛要通过这种形式?

“醒了?”听见我这边的动静,他立刻将电脑放在一边,习惯性的托起我脑袋亲了亲我的额头,眼中带着几分笑意。

这样,我就更不明白了。

他大清早的,似乎心情很好。

但是,昨天晚上貌似没有发生什么让他高兴的事情,倒是我惹他不高兴,怎么今天反而心情飞扬?

而且这一阵子他都甚少如此舒心,总感觉……感觉前一阵子的萧昱不像他,而现在这个才算是比较正常的他。他就该是这样的,万事在手任是遇到再大挫折也是从容不迫悠然解决的,而不是遇到一点事就会累成那个样子。虽然我承认,那点事不小,毕竟是涉及到阿姨和爸爸,还有我们自己的安危。

看着他手法熟稔的给我套上外套安排我去洗漱,然后将早就准备好的早餐摆放就位,我站在洗手间外,有一下没一下的刷着牙,怎么都觉得现在的萧昱好像是一只万事成竹在胸的优雅豹子,与前两天那个他判若两人。

“萧昱,你今天好像很开心?”没什么胃口的啃了几口早餐,我终于忍不住出声。

萧昱依旧在床上忙碌着,忙着把玩电脑,忙着处理公务,只撇头给了我一记笑不露齿的笑,突兀的说,“越越,我要当爸爸了。”

随后,他继续埋头公务,却似乎依旧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喜悦之中,嘴角始终挂着一抹浅笑。

我翻翻白眼,他的反应是不是也太迟钝了?

“越越,我要当爸爸了,”我皱着脸做鬼脸俏皮的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不由觉得好笑。

明明,他前天就知道,怎么到现在才有当爸爸的自觉?

不过,自我怀孕以来,他一直都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喜悦,虽然昨晚他有说很高兴,但我心里始终隐约的像是扎了根刺。现在他这慢了好几拍的反应,虽然有点点怪,让我不适应,但更多的还是由衷的安心。

萧昱,是真的喜欢这个孩子。

这么一想,我自己也高兴起来。

“萧昱,我要当妈妈了。”我心中有股难以言喻明明是汹涌澎湃可却又无比温柔的潮水在流动,竟然不知不觉的也跟着沉浸在他的那种意境之中,放下手上的早点,扬起头,咧着嘴,朝着床上的他笑得傻乎乎。

“傻姑娘。”他百忙之中抽空瞟了一眼我的傻态,薄唇清扯,勾勒出一抹灿若春雪笑容的优雅弧度,低嗔。

“咯咯……咯咯……”我笑的更傻,更痴,脸上洋溢着一股自内心深处迸射出的灿烂笑意,煞那间也感染了那边的他,那弧度虽然依旧只那么不大不小的扯着,可眼底的笑意却分明重了多许,映衬的那两潭幽深汪洋都一下子像是染了三月骄阳,温暖醉人的将我整个心神都吸了进去,只是那么望着他带笑的眼更加傻更加痴的笑。

我从来都知道萧昱不是个太笑的人,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会笑,但多半是在逗我,是那种不怀好意的邪笑,或者是是以勾引我为目的跳入他设下陷阱带着淡淡嘲讽的笑,很少是笑得这么舒心这么由衷这么开朗,在我印象里这样的笑顶多不超过五次,而这一次是笑得最疏朗最由衷持续时间也是最久的。像他这类不爱笑的人,要么就不笑,始终带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峻。可一旦若是笑开,就会让人觉得那一抹笑竟比日月还要珍贵,远胜那夜穹之上的璀璨群星,会散发出一种无法抵抗也不想抵抗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也更加的欢欣雀跃。

我丝毫不怀疑,如果在这种时候,萧昱让我拿刀杀了我自己,我也会甘之如饴的将匕首插jin我的胸膛,到死都是由衷笑着望他。

所以,当我们渐渐敛下笑意将那即将为人父母的欢欣收拢藏在心中时,发现自己竟然已经不知道时候蹭上了床抱着他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惊疑。

萧昱就是有这个本事。

他能轻而易举的将我虏获,然后就像是控制了我的神志一样让我跟随他的意愿走。我之所以会抱他,是因为他在这里,是我孩子的爸爸,是我的老公,是我一切快乐的源泉。只要抱着他,就算我们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我都会感到无比无比的快乐与安心。

“越越,去把手洗了。”相较于我,萧昱总能够自如抽身,就像现在,我还沉浸在他所给予的快乐之中,他却已经早一步回神,我这只脏兮兮的小猫爪子上沾满了早点,黑着脸把我给哄下床。

对于这个认知,我只能无奈的撇嘴,然后乖乖照办。

没有办法,无论我努力了多久,似乎我对他用情不一定够深,但绝对是把整颗心送上由他摆弄,毫无保留,被他吃的很死,不能像他一样的自如抽身。

或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对于同一段情,爱的一样深,可男人总能比女人更加潇洒的抽身。因为男人更理智,女人更感性,更傻。

既然这是性别差异造成,我也不过多计较,反正我知道在这段情里,萧昱做不到像刚才那样的进退自如,这一点我有绝对把握。

萧昱本来就很成功。在他那个高度,他完全可以有更多好的选择,去选择那些比我好一百倍强一百倍的女人当伴侣,甚至可以一天一个轮着换。可他没有,反而选择了一个如此平凡的我,拿我当心头肉一样的宠着,将我这宝贝疙瘩时刻揣着。我想来想去,觉得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是特别的,在他心里的地位就像是他的心脏一样,没有人代替我,因为他的心脏不能替换。既然能把我和他的心脏相提并论,那么我自然也知道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独一无二,永久唯一。就算他的心脏不怎么强,甚至是病的坏的,可他也只能认了,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器官,即便可以移植,那也是别人的,会和身体发生排斥反应。所以我虽然冥顽不灵,和那些有各种惊采绝艳的女人没得比,可他萧昱也只得认栽。

我想,萧昱曾经是孤独的。

这种孤独从童年开始就一直伴随着他,孤独的奋斗,也正是这种孤独造就了他今天的成就。然而当他终于有一天站在了这个世界的顶峰,身居高位,那种古代帝王才能体会的孤家寡人的孤独感觉就会来的更加强烈,强烈到他终于找到了我,愿意为了我这个伴侣去挑战世俗,拿自己的一切去拼。

只因,他不想再孤独。

正是有着这种清醒认知,所以我才会这么义无反顾的跳进他这个火坑,不是因为他会替我扛下一切,而是因为心疼他的孤独,明白他的孤独,懂得他会为了这温馨而用生命去拼。人生一世,能有几个人有机会能够遇见这种愿意为了情去用已有的所有去拼搏抗争只为守护对方的爱人?小说中的女主角总会非常幸运的遇见许多出色而痴情的男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小说中的虚构情节被这残忍的世俗冲击的触目惊醒,打开新闻举目望去好多都是负心汉狠心女或者是为了家产搞的一家一塌糊涂,周围更是很少听见有像萧昱这种的男人,更多的却都是吵吵闹闹的分手离婚。

我承认,很多的恩恩怨怨说到底都是钱字惹的祸。倘若萧昱不是这么成功,生活非常困窘,我就便是与他好了,也会整日为了生活经济而与他吵闹。

所以,我很俗。

我当初第一眼看上的是萧昱的成功与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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