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W:830|H:600|A:L|U:http://www.*****.com/?chapters/20111/27/1805465634316867112343750310223.jpg]]]顾若云愕然回头,便见一人穿了太子的绣龙锦袍,唇角勾着笑,施施然跨进王府大门。
片刻之后,便听到府内人毕恭毕敬,都大声呼“太子殿下!”,真真是十分地拉风。
阿雨却不见礼,大大咧咧仔细地打量了李锦一番,眼睛发光:“喂,郡主啊,我看这位一点也不像你说的那样啊?”
“哼,你是没看过他的本来面目!”顾若云虽如此说,脸颊却飞上两朵红云。糟糕了,那家伙够阴险,刚才那些话,他可能全听见了……
果然,李锦沉下脸瞟了她一眼:“居然敢在背后抹黑我的形象,待会儿我再找你好好算账!”说完,他便往大堂去了。
“喂,我哪里是在背后抹黑你,我说的可都是实情。你这样的家伙居然是当京太子,这简直是天下之大不幸啊……”
顾小郡主在前堂拦住他,毫不客气地实话实说了。
“哼,一想到你这样的野丫头居然要做太子妃,我才觉得是天下之大不幸呢……”
某太子用那双疑似凤眼的细长双目斜斜地望她,一脸诡笑。
“你,你……谁要做你的太子妃,谁就是那笨王八!”顾小郡主伸出一根指头点着他眉心抖啊抖——可恶啊,他如今身子骨抽了条,高她很多,想要像从前一样戳他眉心,他一昂头,竟没戳到。
“笨王八?随便说狠话,小心以后收不回。”
李锦昂着头,伸手按下她的手指,顺手就捏她粉粉嫩的脸颊。当看见她爹,也就是顾王爷从后堂踱出来了,他立刻变脸作严肃状,人模狗样地,装得还挺像皇储的样子。
顾若云见阿雨躲在一旁看着他们吃吃地笑,顿时觉得面子有点挂不住,佯怒摆手赶她:“去去去,我肚子饿了,给我找点吃的来。”
阿雨做个鬼脸跑了,便只剩下顾小郡主蔫在原地——李锦的话其实没错,她顾若云虽然是堂堂秦阳王府的郡主,但也的确算是个野丫头。
就前边儿例数的那些条李锦的“罪状”,其实她基本上也都是同谋。
想看孔明灯的是她,想尝尝进贡的观赏鱼的味道的也是她,出鬼主意往将军家公子头上套麻袋的还是她……
就连偷看人家洗澡那事儿……咳咳,她也是一起看了的。
但这也不能全怪她啊——苗儿舍不得修剪就会长歪,这可是外力所致啊!
顾家世代为武将,无数男儿血洒沙场,为大胤朝的统一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终于在顾若云她爹顾玄这代被皇帝封为异姓王——秦阳王。秦阳王爷共生了三个儿子,但长男和次男都在十几年前与西齐国最后的战役中捐躯沙场,只剩下了第三子顾千帆和幼女顾若云。
硝烟散去,天下太平,驰骋沙场的武将也封戟入仓。顾家得了现实的荣华富贵,但顾王爷回首却只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凉。他突然就明白了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于是对家中留下的一双儿女都格外珍视。顾千帆毕竟是男儿,顾王爷想他成才,不得不严加雕琢;但顾若云就不同了,她三岁时便没了母亲,顾王爷深觉她缺了一份亲情,对她更是百般慈爱。
顾千帆从小就和皇子李锦还有镇北将军家的公子姜越交好,顾若云便也经常跟着哥哥与他们混在一起。顾王爷本来觉得这也许不算是件坏事的,没料到李锦这独苗皇子从小就顽劣,再加上个不成器光会胡混惹是非的姜越,于是不知不觉间,一双儿女就这么被那两个另类的皇家贵胄将门之后带坏了。
其实皇帝陛下对李锦这根关系到社稷未来的独苗的管教还是很舍得下手的,每每惹了事犯了错,一般都是一顿好打。只可惜顽劣皇子和那皮糙肉厚的姜越是一路人,痛过了也就忘了,下次照样花样翻新地犯错。而尚武世家出身的顾王爷反而是反对暴力的,对顾千帆一般就是骂几句,而顾若云则万事都有哥哥顶着,嘛事也没有,毫无压力。
所以秦阳王府的小郡主长到十五,基本上是放养,学得最多的是耍滑胡混,会得最多的是惹是生非,不出意外地,长成了一株歪苗。
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出落得清丽不俗,顾王爷却急了。
作为父亲,他只想他心疼的小女儿一生随心所欲,喜乐平安,对她基本没有别的要求。就算成不了大家闺秀,只要她一生快乐,那又怎样?不巧的是,那无法无天的独苗皇子十二岁那年竟往他皇帝老爹面前一跪,死活要他父皇将顾家的宝贝女儿指给他做太子妃;更不巧的是,皇帝陛下当时哈哈大笑,只说了一句“我儿长大了啊——这赐婚,准!”
承蒙皇帝荣宠,顾家惶恐,感恩不尽——只是,家里这棵歪苗到时候可怎么送得出手?
于是顾王爷愣是硬下心来,将顾若云在家里死死地关了两年,心想该教的教该改的改,非要把这棵歪苗给扶正喽!而皇帝像是和顾王爷约好了似的,李锦的安乐日子也到了头——他皇帝爹一咬牙,把他和姜越一起扔到北方边关磨练去了。
这两年里,顾小郡主过得好生寂寞。
两年没见李锦了,他十九了,又长高许多。也许是在边关风吹日晒的缘故,他白皙的皮肤变成了小麦色,身板也结实了;他笑起来不像从前那样年少恣意了,一双细长的眼中也藏了些城府。听说他在边关这两年,还和姜越一起立过战功。
看着他在自己爹面前的谈吐举止,顾若云突然觉得这个人变得陌生了。他在边关这两年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竟让他仿佛一下子就长大了?
不过,其实随着年龄增长她也渐渐地明白了,皇帝陛下对李锦寄予厚望,对他要求很严苛。所谓物极必反,李锦小时候不惹祸不行的毛病都是因为压力太大导致的另类发泄。如今他长大了,这毛病自然也就改了。
从前太傅总是摸着长胡子欣慰地夸太子殿下天资聪慧,还说什么皇储是惊世之才,说什么江山有幸……但在顾若云眼里,她一直喜欢的,不是有惊世之才的太子殿下,而是那个经常逃课和她一起出去放风筝,因为太傅把她也一起斥责了就把蛤蟆蜘蛛往太傅书桌里放的那个李锦。
和顾王爷说完话,李锦倒没找她算账,只说了一声便叫上刚回家的他哥顾千帆一起出去了,说是要去参加朋友们重逢的酒会。
他们没带上顾小郡主。这是理所当然的,男儿们之间的聚会,她这个女儿家参加自然是不合适的。
但是顾小郡主心里觉得有点堵。
两年没见,她原本是想好好跟他说说话的,没想到他只说了一句她不配做太子妃。
脸颊上被他捏过的地方有点痛,顾小郡主心里莫名地生气;从前她们俩互捏脸颊僵持不下的时候总是他先痛得哇哇叫的,现在他力气变大了,她却连他的脸都捏不到了。
顾小郡主越想心里越堵,也懒得换衣服,心想索性再和阿雨出去逛一圈散散心。
阿雨正好是两年前来到她家的,那时候她正以绝食反抗他爹的软禁,突然有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女孩从门缝里钻进来,风卷残云般,吃房里放着的她虽然馋涎欲滴但愣是忍住没吃的饭菜。
看着她吃得吧嗒有声,简直是说不出地津津有味,顾若云绝食的决心突然就溃散了,冲上去和她抢着吃。
后来他爹告诉她那女孩名叫阿雨,是府里新来的侍女。但顾若云从来没把阿雨当成侍女,只当她是个伴儿。因为阿雨的脾气实在是太合她的胃口了,这两年若不是有她在身边,她恐怕早就闷死了。
穿男装偷溜到外面玩的法子也是阿雨想出来的,她们在外面乱跑,也没出过什么事儿。因为阿雨会武功,据说她来到王府之前在昆仑山学了一身高强的武艺。顾千帆曾说过可能连他的武功都不及她,这话顾若云虽然不信,但阿雨的真功夫她是见过的。
有一次她们去逛大杂巷子,被一群混混围住,只见她袖子一挽,细胳膊细腿很神奇地竟将几个汉子撂倒了。她还擅长使飞刀,下人厨房的张伯常常求她去杀蟑螂,爬得再快的也是一刀一只钉死,简直是太神奇了。从此,阿雨便成了她走街串巷上蹿下跳,所谓“铲奸除恶,行侠仗义”的得力帮手。
“郡主,今日我们不要出去了……阿雪好像不行了,你不想呆在家里陪它么?”
阿雨带着哭腔进门来,怀里抱着一团红色的毛茸茸的东西。一看她伤心的表情,顾若云就慌了,一把将她怀里的东西接过来,那是一只毛色血红的雪狐。
“阿雪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啊!这是怎么回事……”顾若云一看怀里这小东西毫无生气的样子也急得快要哭了。
“郡主,它十七岁了啊……雪狐是只能活十五年的,其实它早就老了啊……也许是不想让你伤心,它才苦撑到现在……”阿雨说着,眼泪便吧嗒吧嗒掉下来。她其实是个顶善良的女孩,虽然只和阿雪在一起两年,但她极喜欢这只乖巧的小狐狸,对它的感情并不比顾若云浅。
“不会的,怎么会这样的?!”顾若云也要哭了。
“郡主,它也算是寿终正寝了……它是在你怀里安安静静地去的,你不要伤心,不要哭……”阿雨虽如此说,眼泪却还止不住地掉。
顾若云轻轻地亲吻血狐耷拉下去的耳朵,咬着唇说不出话来。
也许今天是个最不好的日子吧……
自打她出生起,阿雪就和她在一起了。阿雪是她的宝贝,其程度就好像她是他爹的宝贝一样。阿雪不是一只普通的宠物,顾若云从出生起便得了一种奇特的寒症,服药的时候必须要用血色灵狐的血做药引;所以阿雪对于她是不可或缺的,她的命是和它系在一起的。
十七年了,时间怎么会过得这样快?阿雪跟在她背后撒欢的样子仍旧记忆犹新,可是现在,它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再怎么呼唤都不能再张开亮晶晶的圆眼睛望她一眼了。
那些美好的终是要逝去的,再怎样想抓住也是不可能的……回忆过去,只会让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顾若云和阿雨一起将血狐葬在她们亲手种植的秘密花园里,在它的墓碑前放了它最爱吃的鸡翅膀。
暮色四合,两个姑娘呆呆地坐在泥地上,哀悼着它们共同的朋友,第一次切身地感触到生死的无情。
这时候,顾千帆已经回来了,见到妹子失魂落魄地坐在花园里,问了下人原委,也没去打扰她们,直接去正堂找父亲。
“你说血狐死了?这可如何是好?!虽然前几年就开始派人到处找血狐,但那东西太稀有了,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阿雪终究是撑不下去了么,那以后小云可怎么办?”顾王爷的脸上竟露出明显的焦虑来。
“父王不要担心,我正要告诉您呢,太子殿下说是已经找了替代的药引回来了。如此一来真是太好了,我马上请他派人送过来。”顾千帆胸有成竹地说道。
“哦?本王找了几年都没有找到,太子是如何弄到手的?”
“血狐生在北疆极寒之地,一般不会出现在人前,他在北疆军营里两年,可能正好就遇上了吧。真是上苍保佑,如此一来妹妹的病总算不用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