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滴滴嗒嗒地走着,现在是个冬日难得的晴朗下午。
暖融融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桌椅和我都笼罩在它圣洁的光辉之下,面前的电脑里放着懒洋洋的女声吟唱,我捧了杯咖啡将自己像一只猫一样蜷缩在沙发里。
电脑的屏幕已经黑了很久,倒映着我的面容:头发柔顺地披在两肩,一双黑洞洞的眼睛挂在苍白的脸上,倦惰懒散,仿佛常年被关在地下室,世间任何事都激不起一丝血气。
我叫左荞,这间咖啡屋的老板娘,也是一个自由撰稿人,在某个销量还不错的杂志里有个《都市鬼话》的专栏,写一些凄美婉转、光怪陆离,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灵异故事——但这并不代表我是个无神论者,相反我比谁都有理由相信鬼神的存在。
明天就是我整整一百岁的生日,也可能是我的祭日。
我原以为自己会和其他僵尸一样,不老不死,不喜不伤地一直这么过下去,可是命运却让我这副并不宽厚的肩膀扛上沉重到背负不起的责任,它将埋葬我的爱情,或是我自己!
一切,要从租下这间咖啡屋说起……
当初决定租下这间咖啡屋,是因为它的旁边正好有间大学。在我那个年代,女子能上大学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当时我也以为自己一定能成为一名大学生,甚至可以出国留学——可惜命运总不在自己的掌握。所以现在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到大学校园里去逛逛,看着年轻人们朝气蓬勃,这让我误以为自己也是他们之中的一份子。
而在大学里我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绕过一个湖,穿过一条小径,后面的那幢破旧的小楼。自从大学里新修了一间大的图书馆后,这里基本已经很少有人来了,若是真有,也不过是一、两对躲起来谈情的恋人。我有时也会偷偷地想,如果那时我没有变成僵尸,或许也会和他们一样,找个人恋爱、结婚、生子,然后慢慢老去,最后化为灰烬融入尘土。
不过这些也只能想想,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找到传说中的《时光书》,破解人生死轮回的秘密,这样,我就能找到转世后的大嫂,让她和我哥能重聚。
也就是在这个图书馆里,我遇到了他——江原诺。
那天我正在找书,在狭窄的书架间转身时不小心撞到一个人,那人手里的书掉在了地上,我连忙蹲下去想帮忙拾起来,却刚好碰到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白净,与我的冰冷不同,带点淡淡的温暖。
“对不起!”
他却已经将书快我一步拾了起来,对我笑笑:“没关系。”
在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冬日暖暖的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身上,泛着微微的光芒,整张脸都陷进光晕之中模糊不清,只有带着温暖笑意的眼睛和上弯的唇角清晰深刻,在我心底烙下不灭的印记。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早已习惯冰冷、黑暗和麻木,竟不知道这世间还有什么能令我重觉温暖,而这种力量竟然来自一个人!
后来与他相熟起来,才知道他叫江原诺,这间大学最年轻、最受欢迎的教授,教世界史。他的课从不会担心有人逃课,反而是常常吸引别的科系学生将整间大教室塞得满满的。一开始我以为他的支持者不过是那些小女生,后来才发现有不少男学生也将他视为偶像。于是我认真地去听了一节课,发现他上课果真与众不同,语言风趣,学识渊博,还会讲一些书中根本不会提到的野史和小趣闻。甚至是我那个年代的事,他都像是亲历,比我还要清楚,于是我不得不开始佩服一个——人类!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都喜欢喝咖啡。于是我们常常去大学旁边的咖啡屋,喝咖啡、看书、聊天,有时候他或许也对于我这个“年轻女孩”为什么会对那些过去的事如此清楚而心生疑惑,不过共同的话题更利于我们交流。说实话,咖啡的味道一般,我却觉得它无比香醇,或许,我也开始懂得了,爱情!
直到有一天,咖啡屋起了一场大火,那个胖胖的老板被烧死在里面,还听人说曾在半夜听到里面有“动静”,于是咖啡屋成了凶宅,没人敢租它,便空置了起来。
也是从那一天起,我再也没见过江原诺,学校里的人说他去国外大学做交流了,不知是不是有意向留在那里。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不但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留。
后来我决定租下这间咖啡屋。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等这段不可能有结果的感情,只是曾经留在这里的温暖令我有些不舍。
对于我要租下这间咖啡屋,房东忙不迭地答应,完全没有对于价格做出任何计较,所以我又能挪出一笔钱来重新装修。就在装修赶工的第一天晚上,装修师傅便狂叫着从里面冲出来,并给我打电话说再也不来了。我很无奈,只好亲自去会会“他”!
灯一明一灭,配合着我高跟鞋在空旷的房间里踏出“咯噔”“咯噔”的响声,很有电影鬼片的感觉。我静静地坐到吧台前,等待着他现身。
灯突然全熄了,四周陷入纯粹的黑暗,一丝光也不透。太久没有遇到灵体了,这令我有些小小的兴奋,所以不忍去破坏他刻意制造出来的安静,干脆连呼吸都停止了。
不久,整间房子开始摇晃起来,屋子里的装修材料“乒乒乓乓”全落了地,有些刷子、木尺在空中飘来飘去,而从屋角某处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个影子,发出一种奇怪恐怖的声音用极快的速度朝我扑来!
我凝了视线,看得清楚些,那影子飘飘荡荡,三魂七魄分明不全,不由有些同情,可怜,做鬼都不能安身。
那只鬼魂使劲做着怪相,用颤抖阴森的声音说:“把命还给我!把命还给我!”但他很快就发现我一点也不怕他,反而对他咧嘴一笑,露出白闪闪两颗尖牙!
“啊!鬼啊!”黑气四散
我有些哭笑不得,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有这么可怕,或是这胖老板本身魂魄不齐所以经不起吓?我跟着他散乱的鬼影来到储物室。
储物室比外面更加黑,就算靠天花板处有一个小窗户,却也透不进一丝光线。我知道这是因为怨气所聚,冤气所积,遮蔽了整个房间。
我闭上眼,用手在整间房子里摸索一遍,那天的场景就如画面般一一掠过我的脑际……
尖利的指甲刺入胸前的皮肤,血从指缝与皮肉间渗出,胖老板肥硕的身躯沿着墙壁渐渐离了地,双脚拼了命地扑腾着。那五根手指像锥子一般一寸寸钻入他的胸膛,最后深得齐没指根,然后“噗”的一下,便从胸前生生剜出一块肉,兀自跌在地上一下一下地抽动。胖老板左胸间变得空了,失落地不断用血水来填补,却再也补不起来。
何等仇恨,竟受挖心之痛!
一双黑色的皮鞋溅起血渍,一步步拖离这间储物室,门重重地被关上,火光四起,凡罪恶、因果都被这艳红之色湮灭。
耳边响起细微委屈的哭泣之声,我叹了一口气,眼前墙上的血痕已消失,这个可怜的怨魂难道也要断绝?许久不曾兴起的同情心轻跳了一下,于是我决定帮帮他,就算看在这家咖啡屋的面上吧!
我走向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灵体:“如果不想魂飞魄散,还想有机会投胎的话,就跟我来。”
这家小诊所很奇怪,不但开在非常偏僻的地方,而且里面的医生白天不上班,只有晚上才看诊。凡是知道这家无名小诊所的人都知道里面的医生脾气非常奇怪,除了问病,他不与任何人多说一句话,而且他看病收的不是诊金,而是要身体健康的病患家属“无偿献血”。虽然一切看似不合常理,但是他的医术的确高明,大家好像都默认了“凡是有真本事的人总会有些怪脾气”,所以每天来找他的看病的人络绎不绝,我们每天的食物也就不用担心了。
“怎么样,他还有没有救?”我去角落的冰箱里拿了一袋血插上吸管狠狠吸了一口,O型血,腥味不重,有点甜。
老哥和小红穿着白大褂戴着大口罩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围在手术台前,小红移过绿光闪闪的“聚灵灯”将那个半透明的魂魄笼在里面,他看起来才慢慢变得实在了些。老哥从口罩后“呜”了一声,算是回答。
老哥的动作很快,我只能见到萤绿色的线不断绕来绕去帮胖老板那洞开的胸腔进行缝合,最后小红用剪刀将那条线剪断,算是完工。
他除下口罩,露出那张年轻、英俊的面容,只是那上面没有一点表情,冷酷得像石头。做僵尸也僵不成他那样子,自从大嫂去世后,这个人越来越酷,有时候甚至有些不近人情——本来也不是人呵!
只是可惜小红这个傻丫头怀着懵懂的少女心就这么痴痴地陪在他身边,却也换不来他多看一眼。我有些同情小红,但我知道每个少女都会有个关于爱情的美梦,即使再痛也不愿醒来的美梦。也许有一天,当她真正长大了,就会懂得放手去寻找一断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
“心都没了,救活也是只植物鬼。”
“别这样老哥,好歹我们也喝过别人这么多的咖啡,就当还个人情?”
“好,除非你能在他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内将心脏找回来,否则就让他剩余的这点阴气帮我这盏‘聚灵灯’作点贡献了。”
见他要走,我急忙追上前去:“怎么找?”
他猛地停了下来,我收势不及,满嘴的血正好蹭到他的白大褂上,留下鲜红刺目的印记。洁癖的他厌恶地撇撇嘴,除下大褂扔给小红,然后很不满地瞪着我:“自己惹来的闲事自己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