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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变异超能力

“眼镜蛇”直升机终于逼近到五百米之内,扫射灯的光柱,直直的对准摩托车上的唐风。此时,只要“眼镜蛇”直升机上面有枪法精确的射击手,用狙击步枪就可以射击唐风了。但因为隔着重重的雨幕,“眼镜蛇”直升机上的人还是不能确定唐风背后的那个物体,是不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的目标是活捉小女孩,而不是打死她,打死之后,就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要胁阿兰克富的筹码了。

唐风见自己被“眼镜蛇”直升机锁定,再也脱不开光柱的范围,他一只手驾驶着摩托车,一只手从车把上摘下一只头盔,戴在脑袋上,只露出一双眼睛。这只头盔是他用了很高的价钱,托人打造的,可以抵挡最尖锐最具穿越力的子弹的射击。

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最前面的一架“眼镜蛇”直升机,终于发现,唐风背后的那个东西,不是一个人——他们上当了!

“眼镜蛇”直升机上的人对讲话机通话之后,由最高长官下达命令,留下一架“眼镜蛇”直升机,两辆悍马车,继续追赶唐风,另两辆直升机和三辆悍马车,调转方向,发布开来,开始盲无目的搜索小女孩的踪影。

唐风见有两架“眼镜蛇”直升机调头飞走,知道自己的伎俩被揭穿了,再也没有一点顾虑,加足马力,摩托车的后轮,带起一溜泥水,撕破雨幕向前蹿驰。

“眼镜蛇”直升机开始扫射!

一架轻型机关炮,虽然只有三管,但每分钟却可以发射一千五百发子弹,喷射着火舌,向急速行驶中的唐风,展开了密集的射击。

迸射的子弹,在唐风的摩托车后面,形成一道道从天而刺的利剑,射到地面上,激起泥雨横飞。而唐风的摩托车却惊险万分的抢先一步,差之毫厘,远远看去,一排排子弹就像一只奔驰的野兽,紧紧的追赶着唐风的摩托车,只要慢上一厘米,子弹就会无情的击中唐风。

一轮子弹发射发毕,没有击中唐风。唐风险之又险的避开了。

唐风知道自己不会一直如此幸运,在对方换弹匣的一瞬间,他的车把一转,采取“之”字形路线行驶。

又一轮子弹,无情的射击向唐风。子弹在唐风的身边呼啸着,射入地面,迸溅雨泥,有些击在摩托车后座上,发出金铁交鸣的刺耳之音。

“眼镜蛇”直升机上的枪手,怀疑下面那个骑着摩托车的人,不是个人,而是个雨夜幽灵,好几次,子弹好像明明击中了那人,但那人仍然保持着高速,驾驶着摩托车,如果这个人不是鬼,还怎么解释?

枪手只好给自己解释,他射击的子弹,并没有击中那人,雨夜之中,自己的眼花了,好像是看到子弹击中了那人,只是自己眼花,其实并没有击中。

一阵紧一阵的大雨,给直升机上的枪手带来了射击的困难,枪手的眼睛被雨幕所阻,被雨水模糊,好几次在射击时,出现了方向偏差,但就是这样,直升上的机关炮,仍然有不少的子弹,击在唐风的身上。

如果说刚开始,枪手还认为是自己眼花,但多次击中唐风知道,他就确定自己真的射击到了唐风,唐风之所以还没倒下,只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唐风穿着防弹衣,另一个可能,这家伙是个鬼……

枪手宁愿相信第一个可能,也不愿意相信下面的家伙是个鬼。

“真是见鬼!”

这个枪手刚咒骂了一声,被旁边的战友一把推开,骂道:“你个废物!换老子来射!”

这是个黑人战士,从同伙手中抢过机关炮,向地面上的唐风瞄准。

但唐风就在敌人换射击手的极短时间,摩托车一斜,行驶出直升机的光柱之外,机舱内的射击手,顿时失去了目标,出现了暂时的盲点。

“血特!跑那里去了?”黑人战士骂道,对着黑暗中一通乱扫,子弹穿过雨幕,四溅风扬。

这时,直升机的光柱,又重新照到了唐风身上。

黑人战士大骂:“妈的,在这里,让老子把你打成马蜂窝吧——”又是一梭子弹喷射而出,却没有射中唐风,而是击在一面颓倒的墙壁上。原来,这时,唐风已经躲到一处倒塌的楼房后面,在一条极窄极小的小路上,快速行驶。

穿过这一片破落的建筑群的废墟,前面又到了空旷之处,唐风又重新出现在直升机的射击范围。

唐风的后背上,火辣辣的疼痛,那些击在他身上的子弹,并没有击在他的防弹衣上,他没有全身都穿着防弹衣,而是全部着着实实的击在他身上,有些子弹穿透他的身体,有些子弹仍然留在他的体内!

——自从他变异之后,他不但可以在黑暗中看清事物,还有了另一项意想不到的好处:他的身体机能,在受到损坏之后,可以迅速的愈合,甚至不留任何痕迹。换言之,他不怕被子弹击中,不怕被刀子割伤,他的伤口会在很短的时间自动愈合。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会受伤。如果他的肢体被斩断,离开身体,就不会再长出来。他的左脚小脚趾,被子弹迸断之后,就没有长出来,仍然缺少一根脚趾。他的大腿上,被割去一片皮肉,伤疤还在。如果他被尖刀捅了个窟窿,却可以迅速愈合伤口。

他自己是这样解释的:是因为他蓝色的血液,才能这样的特异功能,血液可以迅速愈合他的伤口,他的血液有令人不可思议的“再生功能”,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可以被刀插,却不可以被割去。被刀插可以快速愈合,被割去了就再也长不回来了。

还有,他并不是“金刚不死之身”,他也会死亡。他的异能来自己他的血液,他的血液来自他的生命,他的生命,要靠大脑和心脏来指挥,所以,他的大脑和心脏,不可以受到致命的伤害,不然,他一样会死去,再也活不过来。

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他的左胸,差点击中他的心脏,当时,他感到恶心难受,几乎死了过去,他在地上躺了两天两夜,才慢慢坚挺下来,后来杰克大叔为他取子弹,才知道那子弹离他心脏不到一公分。他从此才知道自己不是“不死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在脑和心脏,他用了很昂重的代价,托人在某个部队,打造了一个金属铬制造的头盔,铬是世界上最坚硬的金属,可尖锐的子弹在最有利的距离,都难以击穿。又用同样的材料,制做了两付护心镜,一前一后,保护着他的心脏。

这两样东西,用光了他当时所有的财产,才和一个军队的技师交换得来的。他并没有半句怨言,因为,这是他活下去的资本,在这种末世之中,活下去是最重要的——贪生怕死,并不是可耻的事!

唐风驾驶着摩托车,在机关枪的扫射下,灵活的躲闪着,但是,子弹仍然无情的击中他。对于穿透他身体的子弹,对他的损伤倒是最小的,可怕是留在他身体中的子弹,那些子弹嵌在他的骨头之间,使他的骨关节使去了以往的灵活性,而且磨擦的他的骨头发酸发疼,如果不尽快取出子弹,会磨伤他的软骨组织,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唐风知道,现在不是取子弹的时侯,敌人不会给他时间让他取子弹的,他只有用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力量:逃!他依然是血肉之躯,在引起敌人愤怒的发射火箭炮之前,他得逃到野猪林去,不然,炮弹的巨大威力,就算当场杀不死他,也会把他震昏,被敌人捉去。而如果被敌人活捉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敌人会迸碎他的脑袋,挖出他的心脏,他的变异超能力就一文不值了。

又是几颗子弹,击在唐风的头盔上,虽然没有射透,但子弹形成的冲击力,仍然使他的头脑出现轻微的昏眩,动作和视线,受到影响。他摇摇头,继续行驶。

直升机上的黑人战士,终于愤怒了,他明白过来,地面上那个骑摩托车的家伙,一定是个怪物,不然早就死了。对付怪物,就要用最狠的手段——黑人战士,扛出了火箭炮,炮口朝下,向行驶中的唐风瞄准。

唐风的眼前,忽然出现一片山的影子,虽然隔着雨幕,仍然可以看出是一片山林。

——野猪林到了!

唐风心中一阵狂喜,只要进了野猪林,他就可以喘口气了。他在窃喜之际,抽空扭头向上空的直升机瞅了一眼,不由大吃一惊,他看到一个黑鬼在打开的舱门中,跪在舱板上,用一个黑洞洞的炮口向他瞄准……

“血特!”唐风暗骂一句,摩托车忽然一个紧急煞车,他的手掌紧握着车把,但摩托车由于惯性,仍然向前栽去,把他的身体高高抛起,抛在半空中,重重摔落在地面上。

与此同时,一声沉闷的炮声,击在唐风落地处的五米之处,巨大的冲击波,把倒在地上的唐风的身体,冲击出去,又重重撞在倒地的摩托车上,四下溅飞的雨水和泥沙,覆落在唐风的身体上。

黑人战士本来已经瞄准唐风,没想到唐风忽然一个急煞车,黑人战士的思绪还是按唐风行驶摩托车的速度,进行的截击发炮,炮弹反而击空。如果唐风不紧急煞车,这一炮会把唐风轰个正着,炸上半空!

“法克!”黑人战士大骂着,又吩咐直升机驾驶员在上空调转机身,他自己则又装上一格炮弹,准备第二次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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