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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两辆神秘福特,一副诡异墨镜

风停了。

漫天的黄沙、粉尘逐渐散去。

工地里轰鸣了许久的机器也陷入了沉默,只有泥头车还在出出入入。

劳累了一天的建筑工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往工棚走去,这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刻。

可以休息三两个小时,吃个饱饭,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奢侈的,怎能不开心?

几个东北汉子还一展歌喉,唱起了刘德华的《忘情水》,歌声换来了更多的笑声。

他们异常珍惜时间,当然不会关心什么名车,更不会去留意这条马路上的名车。

马路不宽,两车道,是白云人家通往外界的唯一渠道,以后还会扩展为四车道。

那辆如一束长虹般绚烂的宾利就消失在了这样的一条马路的尽头。

树底下,三个人站着,一个人坐着。

萧云坐在草地上,视线却不像其他三个人那样落在马路的尽头,而是落在了天空。

此时的天空不再湛蓝,被金色的晚霞烧红了,像一大片傲然绽放的郁金香。

晚霞在奇妙地变幻着,颜色越变越深,最后变成浓墨画似的几笔,更显得神奇妩媚。

马锦绣注目定视了许久,才愣愣道:“那辆宾利真漂亮,开起来一定很拉风。”

时髦女孩眼神中透出一丝兴奋,拉着马锦绣的胳膊,笑道:“那我们以后也买辆吧。”

马锦绣咳嗽几声,连忙改口道:“不过那车肯定很耗油,不经济,送我也不要。”

气得时髦女孩狠命一甩他的手臂,冷哼一声,气鼓鼓地坐回了大石头,满面怒容。

天底下的女人都像长不大的孩子,不管年纪大小,都需要男人去哄的。

马锦绣赶紧奴颜媚骨地哄着这个没长大的女孩,一脸奴才相,就差没喊老佛爷吉祥了。

萧云见到这个滑稽场景,忍不住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偷笑起来。

马潼关则一直像根木头似地站在那儿,望着空空如也的马路发呆,也不知想着什么。

良久,他才回过神来,轻声道:“云子,那车一定有问题。”

萧云笑容渐渐敛去,轻声道:“也许吧。”

马潼关轻声道:“那车一见着我们发现了它,就马上离开,肯定心中有鬼。”

萧云微微一笑,轻声道:“也许人家就是来看风景的,看完了就回去。”

想不透猜不明的事情就把它简单化,这也是萧云能保持一颗平常心的秘诀之一。

世间的事情大多都是一目了然的,只是世人有意无意地将它复杂化了而已。

很多时候,一句“我爱你”便可替代许多甜言蜜语,可惜,情侣们就是羞于开口。

“看风景?云子,别逗了,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马锦绣起身,轻声道。也不知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原本还柳眉横竖的时髦女孩又重新展露笑颜,还亲了他一小口,他那张油光满面的脸庞禁不住泛起得意洋洋之色。

马潼关想了想,轻声道:“他们会不会是张家的人,来这里探探情况?”

马锦绣一副恍然大悟状,说道:“有可能,极有可能,看来张家还是不死心。”

萧云苦笑,轻声道:“你们两兄弟别拿自己是福尔摩斯,在这里胡乱推测。”

马潼关傻傻笑了声,忽然问了句:“福尔摩斯是谁?”

哄完了女人的马锦绣一屁股坐回了萧云身边,笑着道:“堂哥,我千叮嘱万叮嘱,叫你平时要多看点书,多学点知识,充实一下自己,你看,现在你竟连福尔摩斯都不知道,这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啊?”

一旁的时髦女孩皱皱娇小鼻子,一脸不屑样,轻声道:“你知道?”

马锦绣笑道:“宝贝,我可是知识渊博的,福尔摩斯是一个鼎鼎有名的大侦探,对吧?”

时髦女孩笑了笑,轻声道:“算你还有点常识。”

称赞声还没有落幕,紧接着,马锦绣就说了番很没有常识的话:“那当然,我涉猎的知识是相当广泛的,福尔摩斯是英国人,和日本的柯南一样,都是世界最知名的大侦探,不过我还是喜欢柯南多一些,人家这么小就能破这么多案,福老还是差点。”

“……”

话题很快轻松起来。

萧云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颗光滑圆润的小石子,轻轻地抛玩而起。

这颗小石子似乎与他同生共长,想消失时就不见,想出现时就现身,信手拈来般神奇。

忽然,四人还没有谈及多少,便又沉默了下来,齐刷刷地再次望向了马路的尽头。

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马路的尽头仿佛有什么魔力,在吸引着他们的注意,在牵动着他们的神经。

难道那辆红色宾利又折回头了?

确实有车在马路的尽头出现,不过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黑得如同即将到来的黑夜。

在霞光中,两辆一模一样的黑色福特仿似两个鬼魅黑影,一前一后缓慢驶来。

在这种只有泥头车出没的工地领域,出现几辆一个轮子顶得上一辆泥头车的豪华轿车,不得不让人心生疑惑。刚才那辆红色宾利还算比较低调,远远停在马路尽头,没有惹人瞩目,而这两辆黑色福特却大胆妄为,径直开到工地旁,到了那几棵橡树边才停下,一路上扬起一阵不小的黄尘。

车已停,尘未散。

片刻,从后一辆福特下来四个身高一米八左右的男人,清一色的黑色西装。

他们的长相风范只能用霸道两个字形容,魁梧的身板像四座移动的矮山,对任何人都极有压迫性。他们行如风,站如松,开门、下车、关门、走到前一辆车、护卫张望,所有动作干净利落,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给人的感觉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如此排场,不用多说就知道前一辆福特里面坐的是非同小可的大人物。

这批不速之客在这个不毛之地所引起的巨大轰动可想而知。

许多还没来得及回到工棚的工人们觉得无比新鲜,纷纷驻足观望,并不时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唾沫四溅地猜测着这两辆黑色福特的来历与来意。更有甚者,从工棚里端着锅碗瓢盆、沓着人字拖就出来瞧热闹的,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惊艳神色,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个西装领带的彪形大汉。

他们整天跟砖头水泥打交道,忽然见着电视上才会出现的大世面,不禁眼前一亮。

那种兴奋异常而又心生畏惧的感觉,就像偷看某个工友的媳妇洗澡,让人既喜又怕。

不明真相者,还以为是哪个官场人物带着一众要员视察工作来了。

马潼关并不是个坐井观天的人,在外漂泊了这么些年,总会多多少少见识过一些混黑大佬在身后带着一批随从跟班的庞大场景,但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碰到这个咄咄逼人的阵象,心里到底还是有些胆怯,缓缓蹲了下来,掏出那包便宜的广州烟,瑟瑟抖抖地点着,抽了一口,稍微镇定了些,但眼神中还是掩不住升斗小民那种慌张。

那条土狗似乎也感觉到了它主人的那种压抑,灰溜溜地趴在他身边,耷拉着脑袋。

马锦绣倒没有什么惊讶异样,反而是心花怒放,那股垂涎之色溢于言表。

这种凌然人上的彪炳气焰,正是他梦寐以求的。

时髦女孩虽然躲在了他的身后,但眼睛还是忍不住直盯着那几个人,满是好奇。

对于她这种青春逼人的女孩来说,新鲜刺激的事情总是带点神秘,而又高不可攀的。

只有萧云还是老样子,轻轻抛玩着那颗小石子,一副世外高人的漠不关心状,在这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状况下,始终波澜不惊,心境出奇的平静祥和,隔岸观火地淡淡望着那辆被重重围住的福特,没有刨根问底的yu望,也没有曲意逢迎的乖张,就像佛门圣地的清规戒律,不管红尘俗事,不问凡间疾苦,一如既往的高情远致。

人群中间似乎有人看出了些许端倪,大言不惭地在众人面前分析着:那两辆车好停不停,偏偏停在了橡树旁边,这就是个明显的暗示信号,肯定跟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脱不了关系,接下来肯定会有一场大戏上演。

大家伙听到这个貌似合情合理的分析,无一不表示赞同,同时向橡树底下的那几个人投去了同情的眼神,但有两个人却露出了猫哭老鼠般的假慈悲笑容,他们就是刚才因为偷懒而被马锦绣臭骂一顿的那两个耳钉青年。

然而,事实雄辩地证明,众人要大失所望了。

霞光满天。

福特的车窗玻璃反射出耀眼光芒,使人无法逼视。

很久了,车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人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车里的人没有下车的意思,车外的人也没有开门的意向。

压根就没有一丝要上演刚才那番分析所说的一场大戏的迹象,宁静得像个高山平湖。

观望的人群有些失落,却没人敢出声骚动,地位差距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扎根。

马锦绣低声唤了唤深藏若虚的萧云,问道:“云子,这车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萧云接住高处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如果冲咱们来,我们还能安坐到现在?”

马锦绣点点头,喃喃道:“有道理,那他们这是干嘛来的?难道也是来看风景的?”

时髦女孩鄙视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刚才是谁说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

萧云瞥了眼纹丝不动的福特,轻声道:“也许是看风景,也许是做风景被别人看。”

马锦绣被这句话逗乐了,笑道:“这道风景可真够吸引人的。”

萧云看了下马路对面黑压压的人群,微笑道:“的确。”

马锦绣低声道:“云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萧云微笑道:“来瓶陈年的竹叶青,炒几味下酒小菜,一边小酌,一边看风景。”

马锦绣讶异,愣了几秒,又一次感叹道:“知我者,萧云也。”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洞察人心的能力令人觉得恐怖,同时又令人欣赏有加。

跟这种人做朋友是一种幸福,可以不言而喻,做敌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自作自受。

在一旁抽闷烟的马潼关忧心忡忡,吐出烟雾后,小声道:“绣子,我们还是走吧。”

马锦绣坚决地摇摇头,脸上的神情倔强而桀骜,铁下心来要弄清楚这些人到底意欲为何。他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更何况大老板还在工地里头,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对头,自己及时挺身而出,说不定就能赢得大老板的赏识,那么地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朋友,自己留在这,也许还能踩个****运,得到这些人的青睐,那也等于获得了地位更上一层楼的重要筹码,何乐而不为?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马潼关则始终在忧心着,祈祷麻烦离自己远去。

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着出人头地的渴望,马潼关没有他堂弟的深谋远虑,他只求生活安稳无恙,不求大风大浪,他一贯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的人生没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马潼关掐灭刚抽没几口的广州烟,扯了扯萧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走吧。”

萧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萧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萧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萧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萧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萧云,但萧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浪。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萧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揪着他耳朵,轻声道:“记住,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轻声道:“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

萧云也是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他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她那股与生俱来的威严,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萧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轻声道:“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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