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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强壮起来

阿尔丰斯慢慢的爬了起来,一边愤愤的瞪着那不良大叔,一边活动着身子。虽然塞尚的拳脚没个轻重,将自己揍了个鼻青脸肿的,但很明显,僵硬的肌肉竟恢复了活动的能力,慢慢的绵软下来。

握了握拳头,感觉到其中的力量,少年撇了撇嘴,对着塞尚竖起了一根大大的中指。

但下一瞬间,他那根中指就僵在了那里,嘴巴张得大大的,便眼珠子都差点要瞪了出来。大部分时间都表现得卑鄙无耻龌龊下流的不良大叔,这时候竟展现了自己真正的实力,一派世外高人的绝世风范。

只见塞尚眼观鼻、鼻观心,正襟危坐,气势凛然,一本正经,然后,无比飘逸的,就如同诗人所说的一般,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带走了五条活蹦乱跳的鲜鱼。

那碧水寒潭微波荡漾,噗噗噗噗噗,五条都是一斤来重的白鱼破水而出,竟自己跳到了岩石上来,鲜活无比,带起了点点水星。

不良大叔又打了一个响指,也不知道从哪个疙瘩角落里,忽然间涌出了一大片毛茸茸的巴掌大小的灰色小猴,一个个抱着枯枝残叶,呼啦啦的就涌到了塞尚身边,放下柴火,然后又呼啦啦的退了回去。

颐指气使,一呼百诺!

眨眼之间,食物有了,柴火有了,开始准备晚餐啦!

“开始准备晚餐吧!”

哦——

阿尔丰斯还有些晕乎乎的,拾起塞尚扔过来的小刀,将白鱼开膛剖腹,清洗干净,然后用树枝串起来,起火,烤鱼。这些事情他并不陌生,所以即使脑子有些转不过来,身子却还是下意识的完成了一系列的动作。

绝世高人,绝世高人!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高手!

少年蓦地一个激灵,终于清醒过来,再看塞尚之时,眼神里已经没有之前的愤怒情绪,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崇拜与无比兴奋的光芒,就如一匹饥饿的野狼,目光幽幽,通红通红。

少年的主角热魂,再次熊熊燃烧!

这一刻,他再一次坚信了自己的选择没有丝毫错误!

……

修行,这是大多数冒险故事里面经常出现的字眼,一般都是主角体会到了自己的不足跟弱小,于是下定决心,利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提高自己的实力,一般来说,都是极度热血,极度激动人心的,特别高亢,高潮,特别的能抓住观众们的心,

因为观众很容易就将自己代入了剧情当中,看着主角挥汗如雨,看着主角气喘吁吁,看着主角突飞猛进,看着主角天下无敌,他们就感觉自己变成了主角,同样的挥汗如雨,同样的奋发向上。当主角收获了修行的成果,获得强大技能,成就盖世神功之后,观众们就满足了,爽了,达到了高潮,仿佛自己也强大了起来,天下无敌。

这应该就是俗称的意淫!

当然,换另外一种说法,就是想象力丰富,天马行空,爱幻想,诸如此类的字眼。

我们的主角,未来的佣兵王阁下,少年阿尔丰斯,每天都在兴致勃勃的进行着近乎自虐的修炼,并且乐此不疲。而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动力,除了不良大叔每天挖空心思的讥讽嘲笑之外,更主要的,自然就是对于主角模板的未来幻想了。

代入剧情固然让人亢奋不已,但真正成为故事中的主人翁,更能令少年热血沸腾。险恶莫测的敌人,无比刺激的冒险,茫茫不可知的未来,这些,才是阿尔丰斯真正渴望追求的东西。

而他现在需要做的,只是静静的积存力量,如此而已!

距离他附体重生,掉进这个云雾茫茫的鬼地方那一天,已经过去了不短的日子。具体过去了多少天,他也不清楚。他不是那种事事斤斤计较的人,懒得去记那日子,更何况,这里连白天黑夜都已经模糊,哪里还分得清日子?

现在少年已经能够顶着重力场四处走动了。也不知道是心血来潮,还是人来疯,还是处于发春期,抑或者其他的什么原因,总而言之,他这段时间,几乎全部时间都花在了“修行”上。每次都是顶着重力禁制活动身子,练习拳脚,四处走动,直到精疲力尽,像条死鱼一样瘫在地上为止。

对于这个魔鬼峡谷,其实少年充满了好奇心,毕竟书上记载的内容总是不如真实场景来得精彩震撼。他总是兴致勃勃、蠢蠢欲动的想要走出碧水寒潭的范围,到其他地方去探探险,最后却被不良大叔一句话给堵了回去。

“你要是能够承受二十倍的重力场,这附近百里之地,倒是可以走上一走的!”

二十倍重力?开什么玩笑!

少年在基本上适应了十倍重力,能够迈动步伐的时候,曾经尝试了一下二十倍重力的滋味。

很爽!很刺激!基本上就是一瞬间,就被打回了原形,两眼发黑,直接栽倒,不省人事。

根据事后不良大叔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描述,就是说时迟、那时快,英明神武的黄金狮子塞尚阁下第一时间发现了某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做出来的傻事,就在天耀石重力场发挥作用的一瞬间关闭了金属带扣上的机关,否则,小家伙就要报废了!

至少也是个骨骼碎裂,全身瘫痪的下场!

听到塞尚的这句话之后,阿尔丰斯一下子就熄灭了外出探险的心思。他无所畏惧,却也有自知之明,断然不会自寻死路。

修行,修行,然后,冒险,冒险……

凭借着这种自我催眠一般的心理暗示,这段日子以来的惨无人道的“修行”,竟让少年笑嘻嘻的生生撑了过来,更是一下子解决了他精神深处的一处隐患,精神力,意志力也是大为见长,可谓获益良多。

世间的事情总是很神奇的。根据所看过的小说,主角若是夺体重生,多半能够轻轻松松就吸收了身体原来主人的记忆,然后开始自己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生。阿尔丰斯非常愤怒,小说都是******胡说八道,一个身体贸贸然的藏了两种记忆,两段人格,若是处理不当,一旦相处时久,绝对会生出大问题来。

记忆融合?说得轻松!两段截然不同的经历,不同的人生,突然掺杂在一起,如何能够完美的融合?阿尔丰斯一开始还煞有介事的翻阅着那名贵族少年的记忆,一点点的吸收着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但慢慢的,他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赵陌还是阿尔丰斯了,说是赵陌夺舍也好,说是阿尔丰斯吸收了赵陌的灵魂也行,两段人生,两个时空,交错在一起,到最后,他甚至开始思考起“我是谁”这种哲学中大杀器一般的终极问题。

若是按照正常发展的话,少年最终大概会思维混乱,精神失常,然后变成欧阳锋一样的疯子。但好在,他人在魔鬼峡谷这种鬼地方,遇上的是根本不能以常理计的变态大叔,更是天天进行着走火入魔一般的肉体自虐以及精神磨练,时时刻刻念咒一样的自我催眠,终于将两段记忆彻底的融合起来。

就像他念动的咒语一样,他现在重生了!

不管是赵陌,还是阿尔丰斯,两个人都获得了新生。现在这个人,既不能称作赵陌,也不再是原来的阿尔丰斯;但你也可以说他是赵陌,或者将他看成是阿尔丰斯。

暂且不管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我们姑且称这个脱胎换骨一般获得新生的人为阿尔丰斯,当然,若是有人喜欢赵陌这个名字,也尽可以尽情的私下使用。

阿尔丰斯现在的身体显得健壮了不少,不再像原来那样那么单薄纤细。在云雾笼罩之下,没有阳光,他的肤色却变得更白了。因为太过白皙秀气的缘故,尽管长了不少肌肉,但乍一入眼,他还是给人一种柔弱纤细的感觉。

但事实上,他的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强壮!

在那变态一般的重力禁制下,他的肌肉,他的骨头,他的五脏六腑,每天都承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压力,在压力的逼迫下,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骨头都在拼命提高自己的强度,压榨着自己的极限,让肌肉变得更加致密,让骨头变得更加坚固,让身体慢慢的适应周围的环境。

除此之外,他沐浴龙血所得到的庞大能量,都被塞尚封印在他的丹田处。塞尚下手极有分寸,封印压抑了能量的急速暴动,却并不妨碍那庞大的能量细水长流一般的渗透出来,慢慢改造着少年的身体。

这些天来,阿尔丰斯已经发现了,自己虽然不能驱动那庞大的能量,但实际上,那股能量每时每刻都在活动,一丝丝的将能量渗透过封印,渗透进他的身体,一点点的改造着他的肉体,加上环境的压迫,他自身不停使用斗气的缘故,两者互相结合,相得益彰,更是飞速的提高着他的肉体强度。

如果说之前的阿尔丰斯只是一个单薄纤细的普通少年,那么,现在的他,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自己已经壮的像头牛一样,便是一辆悍马冲撞过来,也能两角一顶,二话不说就将其掀翻。

除了肉体变强之外,阿尔丰斯修炼的基础斗气竟然进入第二阶段,并在约莫十天之内达到正常范围的顶峰之境,速度之快,便是他自己,也不由得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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