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的度过了周末,周一开学,第一节课仍然是英语课,李岩说的不错,英语老师果然开始找我的麻烦,上次上课提问我被我驳了面子,这次她倒没有总把我拉起来回答问题,但却在下课前公布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周三市里将会举行一场英语歌唱比赛,我们年级要出一名选手。我决定让杭天做为我们年级的选手参加学校的比赛。杭天,好好准备一下,要取得好成绩哦。”说完,她就笑吟吟地看着我,那笑意中分明透露着一个讯息:“看你这回怎么死”。虽然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比赛也是好事,但只有一周的时间准备,而且我刚刚从京城回来不久,课才上了一周,让我去参加什么英语歌唱比赛,准备的时间才两天,摆明了是要玩我嘛。
当然,这事我还没放在眼里。笑话,在另一个人生里去KTV的时候英语歌曲也是我的杀手锏之一,尤其熟悉麦克尔学摇滚乐队的歌。很多经典的英文RAP也是我擅长的。要是被这么一个90年代的中学生歌唱比赛难住我也就白混了。
虽然我并没有把这个麻烦放在眼里,但同学的反应可就不一样了。一下课,同学就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说这说那,大多都是说英语老师多不地道,为难我之类的。
这时,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传了过来:“他不是很厉害嘛,一个小小的歌唱比赛有什么为难他的?”这话倒是挺合我口味,但语气满带着嘲讽,就不那么招人喜欢了。大家都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是宁梦,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我还记得在我另一个人生里,我还是一个好学生,但她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直和我不对盘,处处和我作对,还为此大吵过几架。当然,现在的我已经不是那个不经人事的小孩子了,倒也不至于和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众读者飞腿伺候:你也没大到哪去,还是个小毛头!)。淡淡一笑,对大家说:“宁同学说的对,我应付得来,马上上课了,大伙快回去吧,别让老师逮到了。”
随着上课铃响,同学纷纷回到座位,因为这个英语歌唱比赛,第二节的数学课,我却没怎么听的进去。虽然我记得很多熟悉的英语歌曲,但有两个原因注定我唱不好它们,第一是伴奏的问题,本来市面上英语歌曲的伴奏带就几乎找不到,况且这个年代这些歌曲大多都还没出呢,更不可能有针对它们的伴奏带了;第二是虽然我记得的歌曲很多,但我现在的声线却是稚嫩的童声,一个小毛头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用稚嫩的童声唱英语摇滚,汗……想想都觉得丢脸。这样一想,我能唱的歌还真不多了。而我记得的英语童声歌曲还真不多,好不容易想起来一首《Proudofyou》,但随后又想到这首歌在这个时代同样也没诞生呢,我总不能报曲目的时候说这是200X年XXX乐队发行的单曲吧。难道真的要跑去唱什么字母歌、铃儿响叮当之类的歌曲?
一节课就在我的胡思乱想中过去,上过课间操后回到教室,听到一个同学在和其他同学说圣诞节要去教堂,有免费晚餐之类云云。不由想到,原来这时同学就有过圣诞节的习惯了。突然,一首歌曲的旋律流过脑中。仔细想想,这首歌无论意境、声音都很适合我现在的情况,就是它了。呵呵……想看我的笑话,恐怕很难啊。想到得意处,不由嘴角微微翘起。
中午回到家里吃饭的时候,把想到的那首歌又试着唱了一遍,用录音机录下来,听听,感觉不错。放下心来,把歌曲的背景、歌词和歌词译文写下来以给比赛组委会备案,就放心的回学校继续上课去了。
两天的时间一晃而过,周三早上,校长和班主任马老师带着三个年级的参赛选手坐车到了市里参加这次的全市英语歌唱比赛。歌唱比赛是在市里最大的影剧院大放映厅举行。记忆中因为地方经济极不景气,这家在新世纪初全市硕果仅存的电影院也在2007年时倒闭了。在后期这家拥有一大一小两个放映厅,1200多个座位的影剧院即使是在2005年大片《冰河世纪2》上映时上座率也不到一成,至倒闭前这家全市唯一的影院居然没有院线肯接收,最后改成了旱冰场。
进入大放映厅,扫了一下场内,嗬……人还真不少,回忆一下,虽然那时全市的高中不过5所,但初中却遍地开花,至少有100家。按每个学校3名选手外加两个老师带队,再加上评委和嘉宾,差不多就有近千人的规模了。看了一下赛程表,我被安排在比赛的第二天,也就是周四进行比赛。第一天没什么事情,就只有看其他学校的学生表演了,在曲目方面,除了《铃儿响叮当》这种曲目外,就是一些迪士高歌曲了。这时的边陲小镇里,能找到的英文歌曲除了英语书上教的,就只有迪士高了,当然,也不是没有出彩的,市实验中学的一个初二选手居然唱了一曲《红河谷》,虽然唱的调不太准并且单词发音有几处错误,但也拿到了高分。比较搞笑的是不知哪个学校的选手还真的唱起了字母歌,结果自然成了最低分,只能说勇气可嘉。
下午没什么事情,就回到学校上课去了。第二天,重新来到比赛现场,听了两个小时的《铃儿响叮当》之后,班主任马老师通知我,该我去做准备了,进入后台之前,马老师不住地给我打气,告诉我别紧张。其实这种方法并不好,在这样的比赛时,老师越是提醒学生别紧张,学生恐怕就越紧张。当然,这种场面我也不只见过一次两次了,所以并没有觉得如何紧张。虽然马老师的方法不太对,但我仍然很感谢她的用心。
我准备的曲目是《当婴儿降生时》(Whenachildisborn),这首歌由约翰尼马蒂斯于1975年发行,是电影《人狼之恋》的主题曲,有男声、女声和童声三个版本,其中的童声版没有很复杂的伴奏,很适合清唱,如同教会唱诗班唱出的颂歌一般的优美曲调唱出的空灵感,让听者犹如接受洗礼般的纯净,也因此这首歌曾获得很多奖项。不需要伴奏、童声、优美、会者不多(当然是指在这个市里,事实上这次的比赛中我是唯一一个唱出这个歌曲的选手)。这就是我采用这首歌的原因。
马老师陪我走进后台,我和马老师说了我的想法,她答应我去和负责人说,等她和报幕员、场务员沟通完毕,和他们确认好我要的效果后,我前面的那位选手也唱完走了下来,帷幕缓缓拉上。报幕员报幕后,除了追着报幕员的聚光灯和照亮帷幕的小地灯外,全场灯光突然全部熄灭。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刹时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但因为正在走下台的报幕员表现得很从容,场中并未出现慌乱,学生也在老师的控制下没有出现什么惊慌的场面。
就在报幕员即将走下舞台时,一个空灵悠扬的童声响起,几秒钟内,迅速夺走了剧场内所有人的心智。场中一片寂静,连呼吸声都几不可闻。所有人都仔细听着这空灵如天外传来一般的童音:“一道希望之光,在空中闪耀,一颗微星照亮了天上的路……”(英文歌词原文非常优美,但让人郁闷的是起点英文单词中间的空格全都被系统自动删除了,无奈,只好放上翻译版,有兴趣的朋友不放去google一下英文原文的歌和歌词来听听,强烈推荐,真的是很不错的一首童声)
不用说,这场景就是我想好并让马老师和负责人沟通的结果。因为有前世的经历,钻研过心理学的我自然对这种黑暗中先声夺人的手法十分熟悉。虽然场中也有市教育局的领导,见过一些大场面,但没有人会想到在一个中学生的英语歌唱比赛中见到这种省级以上专业表演时才会见到的手法。这一手先声夺人的效果自然非常好。
台上的我藏身在幕布之后,第一段的四个乐句唱完,幕布缓缓拉开,但灯光仍未打开。从台下看去,舞台上隐约可见一个小孩子的身影。在朦胧中,加上如同从天外传来的空灵的声音,如同降临的小天使般纯洁而又神秘。第二段结束后,聚光灯打在了我的身上,天使降临在了人们的面前。而台上的我依然继续唱着。其实这首歌非常简单,就只有四个乐句不断重复地演绎着不同的歌词,在没有伴奏的情况下其实很单调。但由于场务人员配合我我的一番做作,让人似乎看到了一个如天使般的婴儿降生的过程,天籁般的声音荡涤着每个人的心灵。
当然,台上的我是不知道这些的。全曲唱完,看着台下死寂一般的无声,顿时心情降到了谷底,失败,比其他我看不起的选手更加失败,强压住心头的沮丧,勉强谢了幕转身向后台走去。待我马上就要进入后台时,全场突然爆出如雷般的掌声。回到后台,正等着我的马老师脸上挂着两行泪笑着向我迎来,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抱了抱我。这时的我也知道了自己的演出获得了什么样的成功。刚刚还十分沮丧的心情又如坐过山车一般升到了顶峰,这种从地狱到天堂般的转变让心理十分成熟的我也不禁身体颤抖。
结果不用多说,我得到了整个比赛唯一的一个满分。而我想出的舞台效果,让以后的参赛学校恍然大悟,纷纷模仿,也让已经唱完的选手捶胸顿足,暗自懊恼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想到利用舞台效果。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我回到座位上,就被老师和另外两个年级的学长学姐当成了宝贝,几个人把能找到的零食全都塞到了我手里,校长更是高兴,连连夸我为学校争了光。因为这次比赛并不正规,其实就是一局定胜负,最后靠比赛时的打分来排定名次,因此满分的成绩已经注定了我成为这次比赛的冠军,即使再有其他的选手获得满分,也最多是和我并列冠军罢了。
好不容易校长、老师和同学都安静下来,我坐在座位上,吃着手里的零食(不吃白不吃,呵呵),一边看着台上开始模仿我做舞台效果控制的选手表演,只是大多数都是胡乱照搬,效果自然不会好到哪去。
中午结束前,终于又听到了一个让我吃惊的演唱。当听到报幕员报出歌名《奇异恩典》后,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是哪首歌。直到台上的选手唱了出来,我才想起这是茱蒂考林斯著名的清唱歌曲,是一首难度很高的女高音。没想到在这种初中生的业余比赛中会听到这么专业的歌曲。知道可能会听到一曲经典的我,闭上眼睛开始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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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为老妈回家,陪老妈说话,更新晚了。废话少说,介绍一下文中涉及的歌曲:
《红河谷》:红河谷是加拿大民歌,上学的时候只要有上音乐课,几乎都会唱这歌,然而在大陆会唱这首歌英文版的人却不多。这首歌的英文版给我最震撼的一次就是《大时代》中刘青云唱的英文版。
《当婴儿降生时》:文中已有介绍,不再赘述。
《奇异恩典》:其实这首曲子并非是茱蒂考林斯的个人作品,而是教会的一首颂诗,作于1779年。许多歌星都对这首歌做过演绎,茱蒂的清唱版是最贴近其颂诗风格,也是公认最优雅的一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