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兰城,就坐落在康威尔洲靠南部的紫林湖畔,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清晨的薄雾渐渐散去,空气中弥漫着丁玲花的香气,隆冬刚过,初春的格林兰在晨光中一扫冬天的沉闷。阳光开始露脸儿,屋檐下悬挂的冰凌悄悄融化,小滴小滴的水珠儿将门口步阶打湿。即使是早晨,渐渐喧嚣的街市昭示了它的生机与活力。
“吱——。”随着一声嘶哑的声音,一扇门被推开了一个小口子,里面探出一个脑袋。乱糟糟的头发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半眯着转了一圈,随后左右打探了一番,仿佛长舒了口气似的脑袋微微下沉。曲在腰间的手沿着门边慢慢的向外推,约莫一个侧身的开口,脑袋的主人一点一点将身子挤出门外,一个曲膝弯腿拱背缩头的年轻人就这么从门框中挤了出来。
年轻人再四周看看,然后趴在楼梯扶手上向下张望,随后轻手轻脚的一溜烟跑下了楼。迅速用手捋了捋头发,再,嗯,严肃的整了下衣领,接着顺手抄起搭在桌上的抹布,卖力的对着桌子一通猛擦,仿佛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
好吧,这是一家酒馆,而年轻人,则是这家酒馆的小伙计了。事实上他只有16岁大,而今早发生的一幕——他又睡过了头——正在躲着那该死的奸商加刻薄的老板尼尔大叔呢。这不,小伙计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嘴里小声的嘟囔着“约克在上,你这吝啬的人渣,残暴的独裁者,还好本少爷机灵!”
“艾伯特!你这头只会吃饭的猪在叨咕什么呢!?”只见一个硕大的身影站在楼梯口向下大吼道。“给老子好好干活,否则扣你早饭!”尼尔大叔叉着腰,茶色的吊带裤兜着他那大大的肚子,一件棕黄色的泛着白边的衬衣下露出两个粗壮的胳膊。视线上移,粗麻似的头发连着长长的胡子,若是仔细看的话,还能发现打着结儿。两个褐色的眼睛下一张嘴巴破壶似喷着口水。尼尔大叔往楼梯下一探步,木质的残存的烤红漆楼梯一阵吱吱呀呀的乱叫,仿佛马上就要塌了似的。
艾伯特,嗯,少年的名字。事实上他更喜欢别人叫他莱茵,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一跃而起,手中的抹布像炸弹一样从手中甩了出去。抹布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啪——”一声正好盖在尼尔的破壶嘴上。就从这射程和准度来看,也不知道艾伯特是不是被吓到了还是早有预谋。
艾伯特一脸惊恐,笃笃笃的爬上楼梯,趁着独裁者还没反应过来,一把扯过抹布,再一屁股坐上扶手,一个半空的小回环吱溜一声滑下楼梯,站在离着老板隔着楼梯还有10米远的店门口,仿佛一发现有什么情况不对就立刻夺路而逃一样。
他哆哆嗦嗦的抖着双手,小声辩解道“尼尔大爷——”这个该死的独裁者非逼着他这么叫,仿佛就能成为大人物一样,“我今儿可是起了个大早,您看,这桌子擦的跟您脸一样——光彩照人!”艾伯特又好像想起什么的一样,“我可是把抹布洗干净了,看在我每月只有5个约克的份上,这早饭可不能扣。”
大人物尼尔大爷被“啪”一声塞住了喉咙后,缓了半天,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用他那蒲扇似的大手抹了把脸,以一种破锣鼓般的大嗓门,一个劲的咆哮出来“你这白痴胆小鬼,啃面包不吐面包屑儿的饭桶,已经是这个星期的第七次吓得甩抹布了,瞧瞧这甩抹布的劲儿,像个娘们似的给我擦脸啊,哈哈哈!”
小人物莱茵伙计眼珠一转,更加像个娘们一样瑟瑟发抖,倚在门口“尼尔大爷,您饿了没,我给您做早饭去。”
“哎,正好饿了,敢——。”
“呦,不容易啊,可算让我给找着了”话音没结束,门外一个说话声打扰了两人的闹剧。低缓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吧两人的视线给拽了过去。
门外站着一个老头儿,披着一袭织深蓝色花边丝质及地藏青色袍子,袍子上用金色线条绘着狮鹫图案,头上是一顶搭双耳扣圆顶白色礼帽。他雪白的胡子有20厘米长,让人忍不住想要拉扯一番。
“老尼尔之家。”老头子瞄了眼招牌,那招牌歪七扭八的写着几个字,并且因为一个钉子掉了的缘故,斜着一边顺着微风在空着荡啊荡的。随即弯下腰,眨了眨浅蓝色眼睛“你说对吗,先生?”
“您可以叫我莱茵,艾伯特·莱茵,先生。”艾伯特一个侧身,稍稍弯了下腰,“您来的可真早,先生,您请进,来杯松麦酒还是什么,我们的酒可是整个格林兰最好的了。”
“叫我穆拉克,莱茵。”老头儿像在思考着什么一样,对着莱茵碎金色的眼眸说道:“莱茵先生,你有一双好看的眼睛和耀眼的头发。”
老人跨进酒馆,随手把礼帽脱下,走向一张靠窗的桌子,“来一杯,说实话饥肠辘辘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可不好受。”
“谢谢您,先生,您稍等。”
艾伯特跑到柜台后,拿出一个杯子,用抹布使劲的擦了擦,随即从架子上——这是由木板交叉钉成的复合式新酒架,上面摆满了各式的酒罐儿。两手捧出一瓶,弓着背,斜着罐身向杯子小心翼翼的倒出棕色的液体,顿时一股浓郁的带着麦香的酒香味儿四溢开来。
艾伯特深吸口气,盯着酒杯快满的一刻,迅速直立起身子,再用食指顺着罐口那么轻轻一刮,迫不及待的往嘴里塞进去。好吧,反正柜台后面的事客人又看不见,这年头谁还在乎那么点口水。拍好封泥,不到半分钟,酒就被端上了桌。
此刻艾伯特才有空细细打量这位清晨的第一位客人。从口音来看不是本地人,况且莱茵自从八年前被大爷收留做伙计以来也没见过这么一号人物。衣着上,丝质料子可不是人人都能穿的起的,而且中指上还戴着一枚戒指,那中间镶着的大块的宝石,艾伯特打赌他可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戒指,瞧瞧那闪着深蓝的光彩,晃花了卡尔的眼!言行举止,嗯,可算是一个彬彬有礼的人呢-——那些穷鬼可没什么闲工夫跟你先生先生的,直接像老板尼尔一样,冲着你直嚷嚷,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有钱喝酒了。莱茵机灵的眼睛转了又转,心里琢磨着,这肯定是个外面的大人物!对了,他叫什么来着,穆勒?
老先生小抿了口酒,微微露出了笑容,随即向感觉到什么似的,向着艾伯特望去,“怎么了,莱茵先生?”
艾伯特像被抓到了贼般,眼神一阵躲闪,期期艾艾的说不出话来。
“哈,先生,您觉得怎么样这酒?”老板此时的破锣嗓子恰逢响起,解了艾伯特的围,“您看上去可不像本地人。”老板噔噔噔从楼上下来,一只蒲扇手拍在卡尔头上,“去,干活去。”随即转过头来注视着老者的眼睛,“酒馆的老板,这儿的人叫我老尼尔。”
“哈瑞斯·穆拉克”老头儿放下酒杯,“酒可真好,好久没喝到这浓郁的松麦风味了,不愧我早上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酒馆!”穆拉克抹了把半英尺长的雪白胡须,用一种低缓而又平稳的声音说道:“事实上我只是一个又累又渴,只希望找个地方歇歇脚的旅人罢了。”
“只是旅人?”
“旅人。”
老者举起杯子,微微一笑,“为松麦酒干杯。”
尼尔大叔注视着老者片刻,忽然哈哈大笑,随即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杯子,“为旅途干杯。”
清脆的碰撞声响在清晨的酒馆。
艾伯特悄悄地看着两人,脸上露出了笑容,“我去准备早餐,两位先生。”
哎,第一次传书,有些小紧张啊。另外,来俩大爷光顾下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