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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白云禅堂(1)

(一座坟旁有残碑半座,上半截已被打断,矗立的下半截像一只残疾的手,愤怒地指向天空。但碑侧有一行小字却很清楚,想来是被老和尚经年累水抚摸而致。趋近碑细看,这段小字中还真夹着一首诗:时有白云来闭户,更无风月四山流,众人已随名利去,老僧独坐清溪头。)

青青翠竹外的花椒树开始蔓出清香嫩绿的花椒时,我们结束了天龙庙小学的浪漫时光。一到中午放学就飞叉叉跑回家听《岳飞传》或者《杨家将》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在天龙庙后山的竹林里寻找红头大蚂蚁以及坐在那些硕大的古墓上背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林财主(我们的语文老师)笑嘻嘻的眼神从此也一去不复返了……那时的国家还没有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所以离开天龙庙前,我们照例举行了升初中的考试,然后各自背着书包回家。

担忧首先从母亲那里开始。好几次,我坐在厚厚的麦秆上,帮父母制造蚕儿抽丝用的草龙时,母亲便忧心忡忡地对我说,考不上初中,以后就得跟着妈干这样的活了,这是手脚活,算轻松的。再以后长大了,还得挑粪桶犁田耕地,你看现在的大人干啥你以后就得干啥……你这么瘦弱的身子,能干得动啥啊……说着说着,母亲就唉声叹气起来。母亲一直为我孱弱的体质耿耿于怀,缘于我出生半年前,长久没吃肉的母亲宰了一只山羊解馋,结果生下我之后奶水严重不足。母亲一直归罪于自己贪吃了那只山羊,拼命地替我寻找有营养的食物,包括托人从遥远的诺尔盖草原带回奶粉,但那种腥气十足的东西总是被我从强行推开,就连只有在生日才有得吃的鸡蛋也必须炒得油乎乎的才合胃口。“不读书可咋办,就你这个样子,以后干不动活的。”母亲无限多的担忧中,总得为我分出一点心神。

农村的苦处我何尝不知,我又何尝想担风肩雨?无数次夏日清凉的早晨,我都被叫醒去摘绿豆荚。那是一个不费力气的活,我们得趁阳光没有普照、绿豆荚还潮湿的时候收获它们。要不然,熟透的绿豆荚碰到炙热的阳光,很容易敞开胸襟--这种开放的姿态可以让绿豆逃进土壤里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但对我们来讲可不是什么好事。摘完绿豆荚,还可以拔豌豆藤,豌豆和绿豆简直是一个娘生的蠢货,一成熟就迫不及待地要跳出去,我们收得稍微晚些人家就暴跳如雷,随地炸开,然后逃得无影无踪。这些真的只是动手动脚的活儿,比起男人们的肩挑背磨来,手脚活永远是女人和儿童的专利。顺便可说的是,这也是女人和儿童不能上正席、只能躲在厨房里吃饭的原因。相较而言,一般孩子做这样的手脚活基本是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可我偏做得三尸神暴跳,打着哈欠撅着嘴举起软弱无力的手抗议。我固执地认为朝露未干之前是我们的睡觉时间,不是干活时间。当然,我的权利意识会被父母看作慵懒的标志,他们认为我这个老大起了相当坏的示范作用。然而,没办法--他们没有办法,所以这样的手脚活还得逼着我去干,我还得在清晨冰凉的露水里挎着篮子踽踽独行;我也没有办法,我总不能逃进大青山当野人吧,更何况,生下来就是农村孩子,不干活会让人担心我长大以后的志向。

现在,我对农活的一贯表现和小学毕业联系在一起。可是,小学升初中的考试,我是做不了主的。我们上小学只是知道那里有个学校,我们必须早晨八点下午两点时到校,坐在教室里,然后放学回家吃饭。我们并不知道在这里坐几年后还要到别的地方去,更不知道不努力读书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不知道林财主究竟有没有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古训,我也不知道我的命运捏在谁的手里,我只能在母亲的反复唠叨中狼狈逃窜。那个雨水连天的夏季我将终身难忘,经常从屋檐垂落的雨幕让平日里清晰的大青山变得如此渺茫和不可捉摸。而我,就是那随风吹落的雨点,不知道自己的行程会在哪里结束。

依旧是在一个烟雨蒙蒙的上午,我面前依旧是高高的麦秆,我们一家人都在为即将修成正果的夏蚕忙碌,我们大多用麦秆、稻草给蚕宝宝做成簇笼,方便它们在上面作茧自缚。春蚕的簇笼是棉软的油菜秆,那是把油菜籽拍落后剩下的一地棉白,这种东西不需要我们收拾。而适用于夏蚕的麦秆和秋蚕的稻草都需要经过复杂的去芜存精,然后绞成草龙,然后将草龙盘成圈儿,才能往上面捉熟透了的蚕宝宝。

我得到的分工是把麦秆的衣服剥掉--不是用手一丁一点地撕,而是抱住一大把,在十指钉耙上轻轻一拉即可消灭大部分,剩余的散兵游勇再慢慢对付。剥光后的麦秆光滑锃亮,然后它们被铡成筷子般长短,放在箩筐里,等着上绞刑架。

刽子手是一根草绳。这根草绳成为刽子手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把它折成两股,两个绳头子拴在门上,另外一头,人得使上一根木拐拉着,一边拉一边绞动,绞的同时,另一个人就得往绳子里边放筷子般长的麦秆,绞入的麦秆越多人越吃力,原来笔直的草绳也变得沉重和下垂起来,所以草绳不能太长,三四米长足矣。

我坐在堂屋正中间,对面是延绵不绝的大青山和倏尔向东倏尔向西的烟雨,父母则在另一间屋子里绞着草龙,弟弟妹妹来回奔跑着送筷子般长短的麦秆,我们家的大黄龙无聊地扑趴在我面前舔着打湿的前爪,猪圈里的猪开始抱怨早餐没吃饱。这是,从雨幕那边传过来一个声音,叫我父亲去拿我的录取通知书。

喜悦立即充满着我们的草屋。父亲随手拾了个尿素口袋顶在头上就冲进了雨里,母亲也停下手里的活望着父亲远去的方向,弟弟妹妹都很羡慕地看着我,我相当淡定地对他们说,这没有什么。等到父亲把录取通知书拿来,我们挨个传阅,一张红纸,有点像春节对联使用的那种红纸,上面填着我的考试成绩和报名时间,然后就是学校的公章。初中录取通知书远比我以后接到高中录取通知书以及大学录取通知书更令我印象深刻,我至今记不清楚高中录取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模样,但永远不会忘记初中录取通知书的样子。那天中午,我们宰掉了一只生蛋母鸡,那张录取通知书彻底把弟弟妹妹震住了,使他们没有胆量和我争夺鸡腿。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年,天龙庙小学毕业生中,全大队十个生产小队的读书郎中,只有七个人考上了初中,其中四人在举人湾。没有考上的同伴们中,黄家大房子那个姓黄的孩子,丢下书包就开始与一群鸭子为伍,去实践父母当万元户的梦想。闵家第二房人中,有个和我同名的哥哥也从那时起告别学校,跟着别人学泥瓦工。举人湾之外的孩子被射落下马的就更多,曾经的同班同学在十来岁就开始了分流。直到现在我才读出这种分流的悲哀。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穷国的孩子何尝不是如此。他们的命运并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他们承担了祖辈父辈的错误。这种错误在我以后的求学过程中同样处处存在,有时甚至让人绝望。

按照强烈的行政区划,举人湾属于五凤乡,初中只有乡上才有--尽管那个学校还是叫五凤小学,这似乎不算问题。问题在于,我们离乡上十八里路,需要步行两个小时。日出而作对我们来讲都嫌奢侈,我们必须赶在太阳起床之前出发,晚上七点才能回到家,无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

早上五点半,父亲的上海牌手表会在黑暗中闪光,我也就在那个时候被唤醒,揉着迷糊的双眼吃完饭,然后等着伙伴呼叫。

来叫我的是义父的儿子和侄子,他们在闵家祠堂右侧的皇粮涧里住着。我儿时体质弱,念皇经的罗家姑公替我算了一卦,说只有拜七个义父义母才有可能活命。我的二姨,二爷,以及父母的一些难兄难弟都抓来充任我的义父义母,但到后来,二姨和我妈反目,其他义父母也都风随云散,一直当亲戚走着的,就只有住在皇粮涧的这个义父。这个义父的父亲一直是公社的文书,识文断字而且坚守着儒家传统,一家人都长寿,现在五世同堂。

六点钟出发,我们显然是需要照明工具的,那个时候的照明大多是煤油灯,虽然家里装了电灯,但电灯的唯一功能是用它那发红的灯丝照亮巴掌大块地方,让我们可以顺利找到火柴和煤油灯。煤油灯有两种,一种是家里用的,只能用手端着或放着,大多用墨水瓶外加一个铁皮灯盏;一种可以提着走远路。后一种相当于现在茶客们案头摆放的紫砂壶上套一个铁丝圈儿,再拴一根带钩的粗铁丝即可提着巡游四方了。这玩意甚至比百年前谢马立送给闵正千的马灯还落后,因为它没有防风雨的玻璃或者油纸,这在风大雨骤天气急的巴蜀,它只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呆在屋子里。我说这么多,并不是想说我当年是提着煤油灯上路,事实上,这个瓦罐一样的易碎品于我们家而言很显珍贵,父母是不会让我提着它上路的--我只能蹭两个义兄的手电筒光。他们家庭条件比我好,能买得起数十年后被赵本山呼为“家用电器”的手电筒,他们大多数时候会来喊我一起上学,然后我屁颠屁颠地跟着他们的手电筒光走。然后我们又顺路到邻近的生产队叫上一个叫姓杨的同学,四个人一起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乡上走。这是春冬的场景。夏秋季节天醒得早,我们基本上用不着手电筒,可以和着晨曦一路高歌猛进,山川大地皆在脚下,下弦之月还在天上,我们的脚步会拍动沉睡的大地,惊醒快要入睡的猫头鹰。只要不是下雨天,十八里根本不在我们眼里。当然,碰到一步三滑处处小心的下雨天,我们连话都不敢说,只能低头盯着脚下,防上滑倒和突然跳起来的泥浆咬伤我们的裤子。多年以后,我看到朱元璋那首诗时,便每每回忆起我们上中学时的样子。朱重八的诗是这样写的,“忙着征衣快着鞭,回头月挂柳梢边,两三点露不成雨,七八个星犹在天,鸡声茅店人过语,竹篱犬吠客惊眠,等闲推出扶桑日,社稷山河在眼前。”除了后两句于我们无关外,前六句分明说的就是我们。我们上学那一路,见过许多鸡声茅店,见过许多人迹板桥,当然,也见过一片鬼气森森的墓地。

出了举人湾是一片高地,高地上有个分岔路口,一条是半山腰上,那是走天龙庙小学的路,另一条下坡,那是去乡上的路。沿着这条路下去再绕上几个弯,我们会碰到一座叫白云岭的大山。走到山跟前又有两条路,一条是上山,一条是沿山脚走。为了抄近道,我们通常选择翻越白云岭。白云岭名字很好听,爬起来却不轻松,但无论是夏天的汗出如浆还是冬天的汗不敢出都非常值得,因为它比绕道山脚下要快,能节约差不多半小时。唯一令我们不爽的是,那条小道必须穿过岭上的一遍坟地。我们那块儿坟里很多,房前屋后都是,经常情况是这样的,有的家人去世后,就埋在自己屋后的山坡上,像我父亲那样埋到十数里之外的情况极其少见,人们相信长者死后还有能力庇护家人,而活人也可以逢年过节给逝者以奠享,不管是纸钱还是烧酒抑或他们刀头肉。这种奇异的活人死人相伴的现象经常令小孩子毛骨悚然,几乎每一座新坟都是我们的天敌。而那些一旦经年累月覆满青草的坟头,又是我们嬉乐游玩的绝佳场所,坟头上有小兔子最爱吃的蒲公英,坟旁还有地苔藓衣,这种比木耳味道更好的食物经常成为我们炒肉的好料--尽管一米之下就是黄泉和枯骨。

白云岭上这块坟地介乎新坟和旧坟之间,一个接一个的坟堆几乎没有界限和章法,由于是沙地,坟地里几乎寸草不生,坟墓们无助地光秃秃立着,没有享受人间祭祀烟火的痕迹,而偏偏那条该死的小路又在这个坟地里蜿蜒,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硬着头皮穿过。

曾经那么好几次,我对父亲说起这块令我们恐慌不已的坟地,父亲说那里都是冤魂,你不要走那条路。我在灵魂颤抖中继续追问,就像我小时逼死我四爷爷那样。但我父亲显然不屑给我交代这些,很粗暴地拒绝了我的追问,只是扔下那么一句话:“那些都是不该死的人。你要记住,不该死的人死了,肯定有冤魂的。”自此我便记下了冤魂,每次和义兄他们穿过这块坟地时,我绝不敢走最后,而且我感觉一种叫冤魂的东西时刻在我身边徘徊,幸亏那时没有美国的鬼片可看,要不然,我相信夸张的联想会让我瘫倒在坟地里。纵然如此,无数个夜晚,我都在梦里被冤魂缠身,从万丈悬崖上永无止境地跌落。这样的梦直到有一天,我亲眼见到“鬼魂”为止才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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