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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

(本书到此结束,请关注本人新书,爱情合伙人)

那一夜过后,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为了我们触手可及的幸福。那夜,我感觉他像吻着我的伤口一样吻过我身上每一寸坦露在空气中的肌肤,他举止得体的陪我度过那个激情燃烧的夜晚。我也心想事成的怀上了他的孩子,当时,我真傻,我都不知道什么叫怀孕,我以为跟他多几次交往就更容易怀上,所以,那晚我总是毫不保留地接受着他,我如果没记错的话一共有过三次,我心想,三次一定能够怀上了,以至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那如春风般得意的笑脸,其实我的笑是装给他看的,而我的痛只有在他睡着后才轻轻跑进厕所独自品尝。第二天,我就起不来了,而他却早早地起来,他说要去给我买车票,其实我还想留下来,想陪在他身边,这种想法是直到我离开他回到家时才显得是如此重要,我一睡就睡到中午,他给我买了早餐,可我不想吃,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想法,想吃点酸的东西,也许是关于产子的电视看多了,我说要他到门口等等我,我要换衣服,他很乖的离开了房间,直到半个小时后发现我还没出门他才打我电话,我当时站起来都感觉双腿有点痛,站起来就座不下去,这样怎么出去见人,我甚至有点小后悔那么早就跟他发生了关系,这也太便宜了他,想想他真是坏透了。

我努力不让他看出我的囧迫,但还是忍不住走路时一咧一咧的,他看到我那不太美观的走姿就开始发笑了,“笑什么笑?”我生气地问他,“陈子牧,我告诉你,别让我付出了身体和感情就抛弃我,那样我饶不了你”“像你这么可爱的美女我怎么可能抛弃你,只要你不抛弃我就好”小牧说。“这还差不多”听了他的赞美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就他这穷小子也能追到我这种背景的大小姐是他走运。我们走到天虹附近,看到旁边有卖野酸梨的小贩,我才觉得让自己胃受委屈了,“我要吃这个”我指着酸梨说,这种野梨很小,一口有时我能吃好几个,好吃也许不是我本性,但好吃却是我生活的一种乐趣,“给我来两斤”我说,可那人好像当在开玩笑一样,“老板,给我来两斤这个酸梨”我又重复了一遍。“是两斤吗?我这里都没有那么多了”老板说。

“那就全部给我打包”我说,靠,男人见到美女个个都色眯眯,连个小贩也要摆摆臭架子,好像他在卖的是私家珍藏品,我看着他拿着一把大大的夹子一个一个地夹着酸梨还时不时瞅着我胸口看几眼,“难道就不能一次性给我倒进胶袋吗?”我开始有些烦躁,“还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我看,我看飞机”他抬着头四处张望想找找天上有没飞机刚好经过。“你这眼晴是不是斜视?”我说。

“算了”小牧走了过来,他好像有些不太喜欢我这样去刁难别人,但有时候我就喜欢跟那些服装店的售销员较劲,不是因为价钱太高而是觉得有种胜利的自豪感。要不小牧总以为我傻乎乎的不懂得生活,我可是个十足的精明的女人。“多少钱”小牧拿出钱来给到小贩然后提着那袋酸梨就抱着我走开,“我喜欢吃酸的”我说着拿了一颗往嘴里塞,“你要不要吃?”我看着他那么斯斯文文的样就想逗逗他。

“不吃,等会吃饭”小牧说,“等会我们去对面餐馆吃点有营养的,给你补补,要不去那个日本料理店吧,那里有道土鸡汤很补的,对你的身体会有帮助”“恩”我点点头,他真是个细心的男人,我有时候感觉他思考问题非常的周到,习惯也非常的好,和这样一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会过得有滋有味。在我们还没走多远时,我听到后面有人大顺喊,“飞机场”我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在讽笑我,“去你妈的”我转过身把酸梨向着那小贩的方向丢了过去,“本小姐可是真材实料,如假包换”也许,我不应该带他去吃酸梨,因为梨是个不吉利的字。当我们进了料理店,他去点了菜后手里提着一瓶黑啤酒过来坐下,他看了看我,“你今天火气有点大,我叫服务员去买了瓶王老吉”“你,会不会觉点我有点野蛮啊?”我笑着问他。

“不会,别人叫野蛮,你这叫霸气”小牧说。“呵呵”我突然有点脸红地低下了头,不知他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等清水煮鸡送上来时他给我夹了一块放到我的碗里,“把它吃了,别饿坏了自己的肚子”“我吃不了这么多”我说,“你干嘛要点这么多的菜啊,真是浪费”“吃不了才是浪费,能吃多少算多少”他说。其实并不是我小气,而是我为他的财政状况担忧,像我这样一个女人这么爱花钱,他会不会就不要我。吃了饭后我们去了餐上,我记得,那天我们在龙华那鱼龙混杂的菜市场走了一圈,菜市场旁边就是个服装市场,所以我总能见到一个卖白的白菜婶跟旁边一个卖皮带的地滩哥在那吹得天晕地暗,那广告语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比牛皮还牛的皮带,只卖二十五元…又甜又鲜的白菜咯。。那天,我想到自己要回家就想买点什么送给他作为纪念,我想到了那些小石子,上面刻着字的,我想找到陈子牧三个字,可最后一个字怎么也找不到。

“找不到就算了”他说。“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如果找不到,我就把我手上的红绳送给你”我取出手中掉着几个小银玲的红绳说,“把它带上,以后我们就永要一辈子在一起”“这个你也信啊?为什么你非要这样才能安心?”他问道。“我怕你去找别的女人”我说。“怎么会呢?”他说,“不是是个女人就能让我心动的,我的心里现在只有你”。“我今天就要回家了”我说,我想看看他怎么反应,他会不会把我留下来,但他没有,“你走我会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雨我也会去接你”他只是用这一句太过浪漫的话把我给送走了,要知道,我不需要这么浪漫也不需要这么隆重的爱,我需要的只是平平淡淡与他在一起生活。那天晚上我就回到了家,我只是到了我爸那,由于到家很晚,再加上车拥挤我几乎整晚未眠,他不知道,当时的我怀着一种何等痛苦的心情与他分离,习惯了温柔的缠绵又怎能去忍受阴冷的孤寂!

回到家后,天就开始慢慢转冷了,广东这么的天很少有这么冷的,特别是在秋季还未走远的时节,看着电脑上他一直是灰色的头像,我时不时给他发个窗口或者视频,但他说他要去上班,要去出差,要去做重要的事,那些所谓的工作一下子就成了他重要的事,反倒我成了次要的。而我一向觉得重要的生活烦事一下子变得无关紧要,走出别墅,我吹着清晨寒冷刺骨的冷风,看到阳光慢慢从公司写字楼的阴影中走来,阳光是如此灿烂,以至于你觉得应该为从前忽略了它的美好而忏悔。我可以过上这种大树之下剩凉的美好生活,但它不是我的生活方式。眼睁睁地看着日子一天天地白白浪费,真恨不得不要回家,直接懒上小牧每天跟他住在一起吃在一起上班也在一起,那样边谈恋爱边生活才叫青春。

我披了件外套走上楼顶,看着对面的工厂路灯发出白芒芒的微光,寒冷的清风吹迎面吹来,仿佛眼前的一切都要进入一场漫长的冬眠,我的身体一时适应不了这突如其来的冷冻在空气中开始轻轻发抖,但越是这样的天气越引起我对温暖的渴望,睡不着的时候我就窝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给小牧打电话,“我明天还要上班,这么晚了给我打电话,你想让我折寿我啊”小牧接过电话说。“我想你,睡不着”我说,“我好冷”。“冷就加棉被”小牧说。“恩,可还是冷”我说,想听他说想抱我。“那就再加棉被”他说着然后电话就传来一阵盲音,接着他给我回了条信息,“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昨夜西风雕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这段时间家人对我是严加看管,姐非要把我送回家去见那个老女人,应该说是那个老女人出的主意,我们家虽然有钱,可老女人是比街上的小贩还要小气的人,也许是从前她也穷怕了,所以现在对任何不能给她带来财运的人都忌惮如仇,特别是我,她总认为我是白吃白喝还想要分到老爸一部份家产的家中多余的一份子。我还清晰地记得在我小的时候,她是怎么对待我那即将死去的爷爷,当爷爷不能再劳作后她就一直冲着我们这样骂道,“一个个都没用的家伙,做生意的不会做生意,读书的不会读书,还有一个整天白吃白喝走起路来都喊腰痛,我这是受了什么罪,要嫁到这样苦的家庭”。

有一次吃饭,我爷爷因为年老了不能伸腰夹菜就站了起来,“小米,你给我站稳点,屁股贴着椅子上”老女人把碗重重放在桌面上冲着我骂,我当时才五岁,人不够高才会站起来吃饭,她这样实际是在骂爷爷。在最后的一个月里,爷爷已经不能下床吃饭了,我爸会去送饭,老女人虽然不当面反对,但还是每天都恶狠狠地盯着我爸看,“还说要死了,你看,这碗每天都是满满的进去空空的出来,要不是装的能把碗也舔得这么干净吗”在那段时间,我们家总是有股臭烘烘的味道,原来是爷爷大小便不能自理的结果,那时老女人知道爷爷时间不多了,就经常出去几天不回家,当她听说爷爷两天没吃东西时她就回来了,我看到她走去爷爷房间外从门逢处偷窥,然后又一脸不悦地走开,“还是没死,连肚皮都还在动”她一边说着一边咒骂,“老不死的命还真硬”虽然那时的我并不是很懂得区分善恶,但那些记忆却像一面明境一样地存放于我脑海中,每次回想起我都恶心自己有这样一个妈。

平时,妈都不去看爷爷,直到那天爷爷真的死了,我听到爸在屋内哭喊着,她才第一个跑了进去,然后又速度地跑了出来,她脸上的兴奋溢于言表,“终于死了,终于死了”她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来收拾碗筷,“快去叫你们叔叔姑妈他们过收尸”。这次回家,我完全是押送回去的,我真的不想就这样子被命运无情地催残,我知道,她想要把我嫁到国外去,这样她就可以一举两得,正好把我当垃圾一样从家里清除掉。可她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嫁了一个这么有钱的人家,而且还过得这么舒服,这让她在后来对我是又嫉又恨,我没有给她一点好处,这使她一直没法把我忘记,她总是三翻五次跑去加拿大,还说自己是出差路过机票买不到头等仓,我真希望她游着回去。

和小牧相处的时间虽短,但我知道他对我非常的好,爱上某个人是一瞬间的事情,不管你信不信。我爱上小牧是始料不及的,当我看到他那双澄清的如湖水一样的眼晴用一种安祥的眼光看着我时,我就爱上了他,我并不能预知激烈的感情经文字的方式再落到纸上是个什么效果,只是当我翻开记事本的页角时感到的苍白无力…。我就像只迷途忘返的羔羊留恋着河边的青草一样,留恋着小牧的每一句甜言蜜语!

(本书到此结束,请关注本人新书,爱情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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