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的脸色不好,其他人也没有继续呆下去,都自觉地出去了,蒋遥谄媚地对大哥露出笑脸。
可人家不吃这套,姜天的脸色灰灰的,由于在屋里养病等各种原因不出来,他又白了不少,人也消瘦了,现下一看倒有些奶油小生的味道。
姜天虎着脸问:“一群人挤在这里,主子不像主子,下人不像下人,成何体统?”
“大哥!”蒋遥改撒娇了,“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我院子里的人本来就不多,若是中个暑什么的,不就麻烦了吗!”
就你理由多,姜天无奈地挑挑眉毛:“大热天的,想来你也没心情上课,这屋子又小,我们也不能挤这里吧。”
蒋遥撇撇嘴,仰头望天,美男大哥难得来看她,太阳你就不能温柔点么?树荫下倒是挺凉快的,但是树太小,而且外面的地面都是热气啊热气!要是院子的地面不被太阳曝晒就好了。
她脑子里闪过一个地方。
“我知道去哪里了!”
一刻钟后,菊园。
即使打着伞,两兄妹也热得够呛,更别说其他人了。菊园有人打扫,但不等于他们也会打理花草,于是菊园内外一片郁郁葱葱,野草茂盛。
里面格外凉爽,还有一丝风,像空调一样,瞬时暑气消去不少。
“这个地方不错吧,要是能住这儿就更好了,菊园的位置虽然阴,太阳晒不到,但是夏天真的很凉快啊。”
这里冬冷夏凉,倒是避暑的好地方,可惜是四姨娘住过的,不然可以问大夫人要来,据为己有。
蒋遥是这么想的,她指指不远处的葡萄藤架子:“看,那里有石桌石椅,我们可以在那里上课,冰块都省了!”
她带的丫环是小文,因为这丫头识字,对菊园也了解一些。小文用帕子把石桌石凳仔细抹了几遍,这才让主子坐下。
姜天看向福生和福诺,他俩得到指示,连忙把手中的东西放在石桌上,主要是笔墨纸砚之类,还有一本册子。
姜天真的瘦削不少,脸颊两边的骨头都凸了出来,即使是这个样子他还是好看得不行,玉树临风的一位公子,浑身上下散发着亲和干净的气息,很少女孩能抵挡住。姜天耐心地一样一样摆放好,拿过册子放在蒋遥面前,用白皙且纤长的手指翻开。
蒋遥也颇感兴趣地看着桌上的东西,伸手拿了一支毛笔把玩。
他们正准备开始,梨园屋里的门吱呀一下开了,把所有人唬了一跳。
屋里走出一个眼睛红红的小姑娘,正是姜环。
她的脸上还带着隐约的泪痕,只是没想到出来撞上了姜天和蒋遥二人,面上表情一时没转换过来,三人惊讶地对视。直到姜环身后的奶娘提醒,姜环这才回过神,她走过去,声若蚊蝇地唤了一句:“大哥,二姐姐。”
姜天的面上闪过一丝尴尬,他轻咳两声,有点底气不足地道:“菊园是五姨娘的所居之处,我们擅自进来,还望四妹妹不要怪罪才是。”
五姨娘早已进了家庙,这个时候姜环在菊园,显然是在睹物思人。
姜环状态不好,依旧有礼貌地和姜天二人回话,并没有显露出黯淡以外的神情。她是被五姨娘养大的,感情不可谓不深厚,蒋遥能理解甚至还有些不好意思,五姨娘是因为她才被送走的。
在他们交谈的间隙,姜环看到了石桌上的东西,小心询问道:“大哥是要教二姐姐识字吗?”话语中有几分羡慕,她还想说什么,身边的人提醒道:“小姐,给夫人请安的时候快到了。”
姜环只得收回未说出口的话,行了个礼便匆匆离去。
姜环的背影瘦瘦弱弱,常年不变的低着头双手交叉在前的走路姿势,很是拘谨。
四妹妹一直都是这副畏畏缩缩、不敢出错的样子,在戒备身边的什么人吗?蒋遥望着前面小小的身子远去,露出一丝疑惑。姜天淡淡地提醒她:“四妹妹身边那个丫环,前段时日才换的,是大夫人手下的人。”
韩氏喜欢把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心态,蒋遥也了解些,但是……
“四妹妹思念五姨娘来菊园的事,传到大夫人的耳朵里,不是自找麻烦吗?”
“四妹妹只是思念姨娘,大夫人知道又能如何,难不成要教训她一顿吗,毕竟四妹妹还小,有这种情感很正常。相反如果她对五姨娘不闻不问,甚至没有表示出一点思念,那人才不放心呢。”
蒋遥翻翻眼皮子:“你们的想法真复杂!四妹妹年纪也不小了,让她和我一起识字吧!”她捕捉到姜环羡慕的小眼神,和大哥提议。
姜天眉头皱皱,姜环是五姨娘生的,他们之间并无太多交流,感情也一般,他不愿意是很正常的事。
“大哥!”
“好吧,我先问过母亲。”
一般情况下姜天是不会管后宅的事,府里的各种事务都是由大夫人做主的,府里的小姐们做什么也要先问大夫人。
姜环自被大夫人带到身边以后,衣食用度好了很多,人也没原先那么营养不良了,就是要****去映雪堂请安、立规矩。
四小姐之前在五姨娘身边,韩氏没有费那个心思去管,如今由她照顾了,礼仪方面自然要全了的,省得以后被人笑话,被主母带大的庶女,终究是不同的。
相比下来,蒋遥要幸福得多,她不用像四妹妹一样天天去嫡母院子请安,讨好嫡母,其中的心理压力也挺大的。
姜天做事效率很高,大夫人同意让姜环同二小姐一道,和大少爷识字,另外的两个小姐由于有基础在,就不去凑热闹了。于是,四小姐上午给大夫人请安完毕后就回自己屋里练习钱夫子教的刺绣手法,隔天上一次女红课,下午午休完毕则到梨园和大哥、二姐姐认字,天天如此。
跟着一起学的还有小文,蒋遥这个主子是要把身边的丫环培养成才的节奏,一个跟着学女红,一个学练字,自己则光明正大地偷懒。
大哥说她字认的很快,但是写得很丑,褒贬不一的评价让她很受伤,她有现代的思想,自然认字,只要大略学一下就可以,毛笔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