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不是用钱买得到的,也不是勤劳得到的报酬。快乐只是我们思想愉悦时候的一种心理状态。不管你的相貌、出身、财富如何,只要你能保持一个健康的心态,你就能得到快乐。如果你一直要等到有“值得”愉悦的思想时,你很可能永远得不到快乐。快乐不是美德的报酬,它本身就是一种美德;我们不因为能抑制欲望而感到快乐,相反的,我们是因为快乐而能克服欲望。
很多人不敢放手去追求快乐,因为他们觉得那是“自私的”“罪恶的”。无私确实带给我们快乐,因为它不仅让我们的心思远离了以自我为中心、犯错、罪恶与自傲;同时还能使我们能完成帮助别人的善举。人类最愉悦的思想是被人需要的感觉,是他能助人得到快乐的想法。然而,我们如果认为快乐是道德的问题,把它当成是因不自私而得到的报酬时,我们往往会因为缺乏快乐而感到罪恶。
任何的道德,都是源自快乐而非不快乐。有什么东西比憔悴、忧郁的心情?不管外在疾病是什么?更没有价值?有什么东西比用不快乐的态度伤害他人更甚?有什么东西比用不快乐的心情解决问题更加无助?
不快乐的人最普遍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某个目标的实现会给他们带来永久的快乐。目前他们不是在生活,也不是在享受人生,他们是在等待未来的某些事情。他们以为他们结婚以后,他们找到好工作以后,他们买下房子以后,孩子们完成大学教育以后,某项事业成功之后,赢得胜利之后,他们将会更快乐,但无可避免的,他们失望了。不要指望着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后就能获得快乐。一个问题解决了,另外一个问题又会接踵而至,生活就是一连串的问题。如果要快乐,现在必须快乐起来,不要“有条件”地快乐。
快乐纯粹是内发的,它的产生不是由于事物,而是由于不受环境拘束的个人举止所产生的观念、思想与态度。除了圣人之外,没有人能随时感到快乐。作家萧伯纳曾说道:“如果我们感到可怜,很可能会一直感到可怜。”对于烦恼、小挫折,我们很可能习惯性地反应出暴躁、不满、懊悔与不安,这样的反应我们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种不快反应的产生,大部分是由于我们把它解释为“对自尊的打击”等原因。司机没有必要冲着我们按喇叭,我们讲话时某位人士没注意听甚至插嘴打断我们,认为某人会帮助我们而事实竟不然。甚至个人对于事情的解释,结果也会伤了我们的自尊;我们要搭的公共汽车竟然迟开;我们计划要郊游,结果下起雨来;我们急着赶搭飞机,结果交通阻塞。这样我们的反应是生气、懊悔、自怜或换句话说——郁郁寡欢。
你让外在的事情任意支配你的感觉与反应;你就像是奴隶一般,每当事情或环境发信号给你“恼怒”、“不舒服”、“感觉不快乐”,你就迅速地听从命令。为什么要让别人的行动左右你的情绪呢?
养成快乐的习惯,你就可以成为情绪的主人而不成为奴隶,快乐的习惯可使一个人不受外在情况的支配。遇到悲哀的情景与逆境,只要我们不在不幸事件之上再加入自怜、懊悔与不顺的情绪,我们纵使不会感到完全快乐,也常能多少感觉到一些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