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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这种男人,遇到就嫁了吧

很明白于千帆的心情,事实上,她一直告诉他自己会坚强,也一直告诉他自己会成长,可她的行为,三番五次,都在给他惹麻烦。其实,她也内疚的,只是,性情上来了,想找回理智不容易。

大胆地伸出手,她紧紧握住他手,心平气和地劝:“我要住三五天呢,你天天请假陪我吗?你是律师,律师很忙的。”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要这里。”

“要真不放心就请护工吧。”

知道拗不过他的性子,她选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他安心,也让自己松口气。最需要的时候,总是他守在自己身边,但,他每一次的付出,自己都无以为报,这种感觉,就像是一道沉沉的枷锁,紧扣在她的脖颈上,让她喘不过气。

她并不是排斥他的存在,只是,内疚,非常非常的内疚。

感觉到她的坚持,他似乎也想到了她可能存在的小心思,虽有所犹豫,但他终于还是妥协道:“好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好好的,要是再那样的话,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乖巧地举起手,莫小桐指手对天,做了一个发毒誓的动作:“我保证好吗?再也不做傻事了。”

她的反应,其实还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的。

昨晚的她,给人一种失去生命了的无力感,可现在,她似乎在睡过一觉后,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没有昨夜的颓废,没有昨夜的哀伤,更没有昨夜彻头彻尾的绝望。

这样的莫小桐,是于千帆从未见到过的,但也是他乐于见到的,虽然,她的有些行为还是很幼稚,但,她至少懂得了自我调节,再伤心,再无助,也总能撑下去。一如现在,她正白着脸冲自己傻呵呵地笑着。其实,他很清楚,她哪里笑得出来,只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安心。

“那我去问问护工的价,给你找个脾气好点的。”

他总是习惯性的让步的,在她的面前,他从来没有自我,既然她想要自己现在离开,那他就离开好了,反正,需要他的时候,他随时可以来。

“好,那你………”

蓦然,那个刚刚还和莫小桐打着招呼的老大妈开始插话了:“姑娘,那个,我插一句,护工别找了,你们看,我,我怎么样?”

“大娘,您?”

挑着眉头,于千帆一脸震惊地望着那位大妈,自己是个病人还想要做护工赚钱的人,他生平还是头一回见到,这应该叫什么?要钱不要命?

“我那个,正好和这姑娘住一间,我看着她更合适,端茶倒水啥的,我挺能干的,真的。”那大妈的口气很诚恳,似乎也很焦急,生怕她们不答应,所以一直补充着:“小伙子,你就用我吧,用我吧。”

“可是大娘,您是个病人,自己都要人照顾,怎么能照顾她呢?”不是他不通人情,只是,住进来的时候,已经听护士说过了,这是位绝症患者,这样的人,自己的安危都没办法保证,又怎么能照顾别人呢?

“小伙子,我们农村人皮实得很,没事儿的,要不,我算你便宜的,别人收你多少,我只收,只收一半,对,一半的钱,怎么样?”

“大娘,不是钱的问题。”

那大妈一看于千帆死活不肯,也紧张了起来,直接绕过她的床铺,来到了莫小桐的病床前,可怜巴巴地望着于千帆求:“小伙子,你看我也挺喜欢这姑娘的,你就当帮大娘一个忙,就让我来照顾她吧。”

那大妈确实看着像是个农村人,皮肤都是焦黄焦黄的色,那是长期在田间作业才会有的肤色。这样的人,大多很淳朴,看着人家那么样求着于千帆,他还不答应,莫小桐也有些过意不去,便问道:“大娘,您为啥病了还要挣这份钱?”

“姑娘,不瞒你说,我这医药费不够呢,我闺女为了我这病,忙前忙后的,能借的地儿都借了,可咱穷啊,人家都不肯借。这不,我就是想给她省点儿,哪怕是省出一天的饭钱也好啊,你说是不是?”

那大妈终于说了实话,一声一叹气的,听得莫小桐眼眶又红了,不顾于千帆还在犹豫的脸,她主动应承了下来:“大娘,就您了,我给你全价,别人多少,您也多少。”

一听莫小桐应下了,那大娘马上喜笑颜开的扯住了她的手:“真的,唉呀姑娘,你可真是大好人呐,我一定把你侍候好了。小伙子你放心好了,大娘保证你每天见到一活蹦乱跳的好姑娘。”

“小桐,你真的决定了?”

其实,不用莫小桐自己决定,其实,他也动容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谁还想在病了时候,还想着给女儿挣钱。这大妈太不容易,不答应下来,他自己都觉得没良心。

点点头,莫小桐拿一脸乞求的眼神瞅着他:“大娘人挺好的,我也觉得她看着很亲切,就她了。”

“行吧!反正,我也只是要个人帮我看着你而已。”说完,于千帆转身又对那大妈交待道:“大妈,她病的也不重,我主要就是找个人帮我看着她,别让她瞎跑,别让她瞎想而已,您要做得到,我就请您了,工钱照算。”

“做得到,做得到,大妈我最会侍候人了,从年轻到现在,老老少少侍候了不少了,小伙子你就放心的去上班吧。”那大妈一看有活干了,人反而更精神了,二话不说,就开始给莫小桐按腿揉肩,那动作,那手法,还真是挺像那么一回事儿。

看得满意,于千帆却仍旧一幅公事公办的口吻和那大妈说道:“大娘,那咱可说好了,要是照顾得我不满意,我就只能换人了。”

“那是那是,不过,大娘也有件事儿想拜托你们。要是我闺女儿来了啊,你们可别说这事儿,她心疼我这个老妈子,不让我操心,我怕让她知道了,就不让我干了。”

那大妈手劲刚刚好,有她按了几下,莫小桐的头疼感还真是减轻了不少。只是,人家也病着,还让人这么服侍自己,她真是有些过意不去,只任她犟着性子按了几下就摇头让她别再按了。

“就这啊,成,不告诉好了。”

对于这大妈的要求,于千帆满口就应了下来。那大妈一听他这么爽快,更高兴了:“哎!你们可真是大好人呐,我这和你们住一屋真算是有福了我这老婆子。”

“您别这么说,谁没有个难处?”

“那是那是,对了小伙子,你去吧,上班儿去吧,有大娘看着她,没事儿。”

闻声,于千帆扭头看着莫小桐,柔声道:“小桐,那我先走了,有事儿给我打电话。”

突然听到他提打电话,莫小桐蹭地一下就绷直了起来:“唉呀!我手机,没了。”

看她紧张成那样,于千帆很快从身后摸出一个盒子交到了她的手上:“知道,给你买了新的,这回别再给人砸了。”

接过来一看,莫小桐马上又不好意思起来,iPhone 5S,怎么着也得四五千一台吧。她平时也不怎么喜欢捣腾手机,用的都是赵明磊给自己随便买的,没想到,这一下让他给换个了这么贵的。

若是自己买的倒也就算了,可于千帆一个月的工资只怕也就够买她这一台手机了,一想到这里,她立马说道:“干嘛买这么贵的?”

“你平时用的比这还贵,不知道?”

“啊?真的吗?”一听这话,莫小桐又尴尬了,她是真的不知道她原来的手机那么贵。

想说到时候还他钱的,又怕他生气多心,想了想,莫小桐只是微微一笑:“好了,我用着就行了,你快走吧。”

“那我走了,晚上见。”

“晚上见。”

目送着他离去,莫小桐握着手里的iPhone 手机直发愣。原来,自己以前用的手机比这款还贵,说起来,赵明磊对自己其实真的算大方的。如果不是他当年做了那么恶劣的事,如果不是他的人品那样差,如果不是他找上了莫小柳………

于千帆一走,那大妈直接就坐到了莫小桐的床边和她聊起了天,也算是个热心快肠的大妈了,就是有点热心过头了,忘记了她还在发烧,最需要的其实是休息。

“啧啧啧!姑娘,不是我说啊,你这男朋友可真不错,长得好,人也好,脾气更是没话说。昨晚上啊,我几次醒来,都看他给你擦手呢,你烧一晚上,他一晚上没睡,这不,才歇下来,又急着赶去赚钱去了,这种男人啊,遇到了就嫁吧,好!”

本还有些昏昏欲睡,这大妈一番话下来,莫小桐的瞌睡虫就全跑光了。她竟不知道,他为自己又熬了一个通宵,自己一醒来还就这么赶他走,真是………

很内疚,可该说明白的地方,还是不能有半点马虎:“大娘,我哪有这福气啊,他不是我男朋友。”

“啥?不是?”

“真不是。”

“姑娘,大娘我这可是火眼金睛的,这小伙子铁定是喜欢你的,是你没看上他吧?”

一语中的,那大妈果真还是个火眼金睛的主,只一句话,就憋到莫小桐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

“唉,看我这嘴,是大娘嘴上没把门,姑娘你别介意啊。”

“大娘,我没事儿。”

“不过,大娘说真的,这孩子挺好的,考虑考虑。”

无奈地瞅着那大娘,莫小桐叹了一口气,还是认同地点起了头:“千帆哥是挺好的,是我没福气。”

如果非要让她挑一挑于千帆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的话,她得闷着头想,可以她对他这二十多年来的了解,她哪里又不知道他是一个多好人?这世上,像他这么好的男人真是太少了,只可惜,她就是这么个驴脾气,一旦有了‘目标’,一辈子,也就拐不回这个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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