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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112、琉璃杯(一)

中午,一缕阳光从遮阳篷的缝隙中穿透进来,刺的隆克子爵微微眯了一下双眼。

此刻,他正在子爵府邸中的小池塘钓鱼,享受他难得的空闲时光。可惜,天不遂人愿,一个仆人正急匆匆的跑了过来,边跑着还边喊道:“子爵大人!子爵大人!不好了,不好了!”

“吵什么吵!”隆克子爵皱起了眉头,回头就给了这个仆人一巴掌,才道:“我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我在钓鱼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准大声喧哗!你看,我的鱼都给你们吓跑了!蠢才!”

这个仆人吓得抖抖索索,连声道歉:“子爵大人,我错了。我是府上新来的,不懂规矩。我下次不敢了,您绕了我吧。”

好在隆克子爵也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打了这仆人一巴掌,他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便道:“说!出了什么事?”

“是……是迪姆萨斯,那个死囚在监狱里畏罪自杀了!”仆人忙道。

“迪姆萨斯!”一听到这个名字,隆克子爵就不仅咬牙切齿起来。这个该死的迪姆萨斯,从很久以前隆克子爵就看他不爽了,因为迪姆萨斯这小子天赋太好了,未来必然能占据一个主教的名额。而隆克子爵本来是准备培养他的女婿做主教的,却出了迪姆萨斯这个异数,怎能不让隆克子爵暗自生恨呢。

要是光光是这样也就罢了,毕竟隆克子爵本人也是个虔诚的信徒,自然希望教会拥有更多有实力的人才。但隆克子爵却万万没想到,这迪姆萨斯居然还想通过他的小女儿攀上他子爵家。

“笑话!我隆克*刘易斯乃是一介堂堂的子爵贵族,这个迪姆萨斯算什么人?不过是一个草民,还妄想娶我子爵的女儿!?简直白日做梦!”隆克子爵不屑的想到。

不过,令隆克子爵震惊和失望的是,他的小女儿科琳娜居然真的愿意嫁给迪姆萨斯,所以隆克子爵闻言后立马决定给科琳娜定下亲事,远嫁她乡,好让科琳娜断了这份念想。只是隆克子爵怎么也没想到,科琳娜居然如此倔强,不但用自杀来威胁他,甚至最后还和迪姆萨斯通奸了。简直丧尽了他刘易斯家族的名望!

也是因为此,隆克子爵对迪姆萨斯可谓恨之入骨。此刻听说迪姆萨斯已经在牢里“自杀”了,隆克子爵冷哼一声:“这个混账东西,你以为自杀了就能解我心头之恨吗?你以为你自杀了就能让还我女儿的清白吗?你去通知他们,把迪姆萨斯的尸体银环套起来,摆放在教堂里一周,让大家都看看违背教条的下场!”

仆人闻言后,浑身颤抖了一下,连声道:“是是是,我这就去统治。”

用银环把尸体套住,是创世神教对罪大恶极的叛徒才施行的一种惩戒。因为教徒们相信,浸过圣水的银环能够囚禁住死者的灵魂,让罪恶的灵魂在痛苦中净化。创世神教的信徒们都坚信,人死后是会有灵魂的,而且灵魂回再次回归创世神身边,所以将灵魂净化(也代表毁灭)是一件极其残酷的事情。正因为有这种认知,这位仆人才会在听到隆克子爵的指令后不寒而栗。

“哼哼!”隆克子爵还是怒意不减,每次只要他一想到自己那个被毁了名节,今后可能一辈子都没法出去见人的小女儿科琳娜,他对迪姆萨斯的恨意就更深一分。

正巧,又是一位仆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大喊道:“子爵大人!子爵大人!不好了,不好了!”

隆克子爵怒气未消,正想抬手也给这个仆人一巴掌,但抬起的手却在空中停住了。

因为,这个仆人的下半句话让他彻底失神了:“科琳娜小姐她……她,她失心疯了!”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一点!”隆克子爵一把将仆人扯了过来,朝着他大吼道。

“小姐她……她在自己脸上画画,还……还在土里挖蚯蚓吃,还……还……还……”仆人眼神闪烁着,支支吾吾的不敢说。

“算了,我自己去看!”隆克子爵一松手就把这个仆人丢到了一边,急急火火的向后院走去。科琳娜虽然败坏了门风,可也是隆克子爵最疼爱的小女儿啊。

......

而此刻,弗雷斯正坐在他的庄园里,坐下的不是旁人,正是那位强势的维拉大小姐。

此次维拉大小姐来拜访领主府,主要是她从达伦那里逼问出弗雷斯想要改革行政的事情,试问这种事怎么能少了她维拉大小姐!?所以她此番是来兴师问罪的。不过维拉这么聪明的女人,当然不会冲上来就说:“弗雷斯!你让达伦出仕却不跟我说!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维拉!”之类的话了,虽然她真的很想这么说。

要在一年前,估计维拉就会冲上来给弗雷斯一记爆栗了,但毕竟现在弗雷斯已经继承了领主,再这么干就显得她维拉太轻浮了。所以自认为聪明的维拉大小姐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来问罪,那就是先礼后兵。

且看弗雷斯的手中握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杯子,杯子不仅是罕见的棕黄色,而且上面还零碎的泼洒着一些黑色斑点。弗雷斯一看就知道这个杯子价值不菲,而且质地非金非石,很是独特。

“这是贾德家的二公子送给我的,据说是吉伊拉省首府里曼斯的特产。”维拉微笑着说,不由的透露出一丝得意之情,好像在说:怎么样?我维拉是不是见多识广啊。

“嗯,的确是个宝贝啊!”弗雷斯爱不释手的把玩着这个杯子,此杯不仅颜色漂亮,外形也即是精致美观,更为难得的是,这个杯子虽然坚硬,但重量却轻的很。看起来,倒是好似原地球的那些古董琉璃杯。

“这便是琉璃杯了,或者说是它的兄弟姐妹。”雪花的声音适时的在弗雷斯的脑海中想起。

接着,她又道:“我猜测,这个杯子大概是用天然小苏打和石英砂,以及一些杂料石块一起在窑炉里高温烘烤形成的。你看,上面那些斑点就是杂质。应该还属于比较原始的玻璃制法。”

弗雷斯点点头,雪花这个解释倒是合理。因为里曼斯有碱矿这是可以肯定的,这也是里曼斯的主要输出产品。而石英砂,到不见得有,毕竟这需要一定的开采技术。且看这杯子的棕黄色,到很有可能是里曼斯沙滩的那种沙子,里曼斯也靠着狄亚顿湖啊,所以这沙子里必然含有盐类化合物,所以也能炼制出有色玻璃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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