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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天涯路(2)

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透过层层的雾霾,岁月剥离出一道影像,而那抹身影赫然伫立在他的眼前。红绿灯来回闪烁着,交警坐镇指挥。就在这时,雨水噼里啪啦滚落下来,打湿了红绿灯也打湿了他的双眼。雾霾尽散,韩玫城终于看清了她纯净的脸庞。在他眼里,她就是遗落人间的花仙子,玫瑰园里最红的一朵红玫瑰。不信你听,——“她嘴角的笑纹轻漾,仿佛当初模样,我挥手以向,她却宛在水中央。”嘴里哼唱着最新的流行曲《红玫瑰》,思路终于被打开。交警示意放行后,前路也更加畅通无阻,而“人间咖啡馆”也就在左手边斜上角的地方。

他拼命往前跑,阴暗的天色下时光渐渐飞逝,这道影像忽然褪变成灰白色调。此刻他手里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昨天就在“幸福人家”预订好的,傻傻地望着她,嘴角边流露出一丝笑意,而她的身影逐渐在眼前消散。当他停下脚步的时候,“人间咖啡馆”的金字招牌,抬头挤到了眼角。抖落满身的小水珠,像往常一样走了进去。“先生,欢迎光临,您请里面就座。”一位女店员友好地向他打了声招呼。这一点,他倒颇觉意外。往常深夜来访,这些店员可都是恨不得对他这个不速之客下一道逐客令。听女店员说完,瞅着自己一身的狼狈相,他实在不敢抬起头来,可她却投来善意的目光。

左手捧着玫瑰花,走进去后他悄悄望了女店员一眼,忽觉几分面善,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但他猜想这位女店员应该是位新手,可能是刚过来应聘的新职员,遇上人手不够派上了用场也说不定。不过咖啡店的老板娘也太抠门了,连一件像样的工作服也没发给她,而她始终穿着自己的贴身衣服。浅灰色的紧身牛仔,宽松的碧绿色上衣,乌黑的长发披散着,明眸皓齿,满面春风。显而易见,她是个热情周到的小姑娘。按照惯例,韩玫城叫了一杯冰咖啡,从木架上随手取过一本杂志,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窗外正雷雨交加,轰鸣声不绝于耳。说实在的,他还真有些后悔没听房东太太的话,也不晓得这场雷阵雨会不会下到天黑,若果真如此,那可就糟糕了。

主编交代的那篇稿子可还没有整理呢,不过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如果实在不想写,大可以在网上拷贝一份,相信定可以蒙混过关。当年起草毕业论文的时候,可不就是这样东拼拼西凑凑,自鸣得意不说,还美其名曰“拼凑大师,自我剪裁之作”,尽量往自己脸上贴金。如今想来,还真有些自惭形秽。然而,最令他担心的并不在此,而是内心真正想写的东西,事关一份承诺,对一位女孩默默许下的承诺。而他会把今天的日期特意圈起来,并如此看重,也正缘于此。最要紧的是,他想给自己一个交代给她一个交代。但没想到,半年时间稀里糊涂过去了,却不知这篇颇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该从何处着手。

他又想到了红玫瑰,捧在手里,仔细望了一眼。这一束玫瑰花恰好是二十四朵,每一朵都紧密相依,仿佛玫瑰花丛,在其中他又看到了女孩的脸庞,便盼着这场雨快些停下。忽然想到些什么,取出便签纸来,在上面随便画了几笔,赶忙塞进了玫瑰花丛。那位新来的女店员端来了一杯咖啡,放在他的面前,却没有走开反而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女店员打量着玫瑰花,忽然开口道:“好漂亮的玫瑰花,赶着和女朋友约会的吧!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了,只是这场雨太不会赶时候,她什么时候来啊?”

韩玫城接过咖啡,添了少许的糖,稍稍搅拌了下,连忙解释道:“不,不在这里,她不会来的,我正准备去一个地方。你是新来的吧,我也算这里的常客了,怎么没见过你呢?”

“哦,我也刚回来。这间咖啡馆是我一位好姐妹开的,她临时有事不在店里,便托我过来照看着。你瞧大清早的也没什么人,也不过打打杂无聊得很。没想到你会这个时候过来,也算是稀客啊!”她以店主人的身份稍显淡定地说着,韩玫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实在抱歉,我还以为你是新来的店员呢!这家店的老板娘我认识,貌似是一位阿姨,怎么会是你的好姐妹呢?”

那位女孩笑道:“这位阿姨可不就是我那好姐妹的妈妈,阿姨曾答应过,等毕业了这家咖啡店便交给她打理!”目光又飘移到玫瑰花上,接着问道:“哦对了,你这娇滴滴红艳艳的玫瑰花在哪里买的啊?”

“幸福人家,竹枝路上的那一家。怎么,你也想要预订?”韩玫城颇为好奇地问着。

“不,我随便问问。”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沉默了片刻,继续说道,“其实我倒很想开一家属于自己的花店呢!可我妈却挺反对的,说什么正经找份工作要紧,我可不想出去给人家打工了。”

“是吗,我想阿姨肯定是不放心,其实创业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吃苦受累不说,甚至有时根本看不到希望,反倒不如上班清闲。”韩玫城一面感慨着一面问道,“听你说刚回来,不知你在哪里上班?”

“上班?大哥,你可别说笑了,我可刚毕业呢,还没有玩够我可不想上班!”女孩见他有几分惊讶,继续说道,“最近我去了趟三亚,和我那好姐妹一起去的,当做一场毕业旅行,这趟回来就是想开一家花店。”

“你们去了三亚?”韩玫城略有些惊讶,忽然羡慕起她们,这些为梦想而奋斗的年轻人。毕业以后,他也曾想过创业,可实习了一阵子,却发现自己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连最起码的推销员他都无法胜任,更何况创业呢!这几年里他一直住在这座城市里,有时候还真想抛开一切,一个人走到天涯海角,看看那里是否有世界的尽头。他长吁了一口气,叹道:“年轻就是好啊,我们这些老前辈,想走却走不动喽!”

“老前辈?拜托,你也大不了我几岁。”女孩格笑了一声,忽然开起了玩笑,“好吧,老前辈。那小女子冒昧地问您一句,您老今年贵庚,结婚了吗?”

“没,没有!”明知不过是一句玩笑话,可他回答得却有几分干脆,“我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老前辈,这一点,咱们倒志同道合呢!”她眉角的笑意散了开来,如湖畔清扬的柳枝,“谈恋爱可麻烦着呢,千头万绪的,搞得人心烦意乱,陪着逛街陪着看电影陪着买东西,烦都烦死了。结婚就更不用说了,芝麻豆大点的事情,两口子都可以吵起来,真不知道当初为何选择在一起。小孩子更是闹腾,我自己可还都是个小丫头片子呢,我可不想在家带孩子!可我老妈却总催我,动不动就搬出我那死鬼老爸,毕业前就一遍遍打电话催我回家相亲。如今瞅着我回家了,估摸着又四处牵桥搭线,赶鸭子上架逼着我相亲呢!”

听她头头是道地说完,韩玫城虽不是很赞同,却还是附和地说:“所言极是,我又何尝不是呢,这些年早就相过几桩了!”

“难道你就没有看上眼的?老前辈,您的眼光也忒高了吧!”

“不,是你们女孩子都太挑剔了。”

“那我倒要冒昧问一句,你今天捧着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是约会情人呢,还是被逼相亲呢?”

“我……”

忽然间一阵天昏地暗,一道道闪电劈过,打断了他沉沉的思绪,玻璃窗外暴雨如注,大有倾盆之势。他望了眼窗外,雨水哗哗啦啦的,重重敲打着地面,眼前的这座琉璃屋仿佛散了架,来不及避雨的行人惊慌四散。就在这时,一辆小轿车停在咖啡店门口,跳下来一位英俊的青年男子,穿着很是体面。跑进来的时候,全身还是湿透了,淋得落汤鸡一般,比进门时的他要落魄得多。韩玫城刚想开口,只见她忽然站起身来,面露不悦之色,然后走至门前,冲他嚷道:“你跑来干什么,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俊雅,你听我解释,那件事不是你们想象得那样,我有不得已的苦衷。”韩玫城心想原来她叫俊雅,看来这位仪表堂堂的青年男子,极有可能是她的一位追求者,不过听她口气,他们之间应该存在着某种分歧与误解。那位青年男子继续说道:“菊瑛呢,怎么不在店里?你们回来了,也不提前通知我一声!”

“有这个必要吗?”这位叫俊雅的女孩忽然指着他骂道,“我告诉你,孙逸安,你趁早死了这条心,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还有就是,你根本没资格叫我们家罗大小姐的名讳!”

“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们怎么就不能体谅我呢!好妹妹,告诉我吧,菊瑛究竟在哪里,为何她总躲着我,我答应她还不成!麻烦你告诉她,我心里真的只有她一个人!”

“好妹妹,这里可没有什么好妹妹,有本事你自己找去!”

……

雷声轰轰的,也听不清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韩玫城端起咖啡来,抿了几口,缺头少尾的,也没有耐心再听下去。见这位名叫俊雅的女孩,还在和他周旋,便低下头来,翻看起了杂志。扉页上一行小字很是醒目,——“有时候,我很想写信给从前的自己,只是写,‘我很好,只是想你!’”略在嘴角边诵读了几遍,似乎又看到了她的身影,穿梭在字里行间。约莫过了半个钟头,见雨势渐小,天空也渐渐明朗起来。碧空如洗,彩虹乍现。路上的行人又开始活动,各色的雨伞相映成辉,蝉声也嘶鸣了起来。环顾四周,那名青年男子早已离开,俊雅犹在店门前站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韩玫城起身准备离开,俊雅却忽然冲他笑道:“老前辈,有情人终成眷属,祝你好运!”他回过头来,冲她笑了笑,毅然走了出去。喊了辆出租车,刚说出目的地,司机师傅却一脸诧异,反而劝他:“京郊墓地,可你怎么捧着一束红玫瑰啊,就算和女朋友约会,也该挑选个好地方,那里可没什么好参观的!”

韩玫城解释说:“师傅,你误会了,我不是赶着去约会,只是想祭拜一个人。”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就是搞不懂,要想扫墓的话,献上一束百合花倒也不错,可你这红玫瑰……”

“师傅,你不会懂的。”望着这束红玫瑰,他的心渐渐安静下来。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出租车就到了京郊墓地。走上石阶的时候,略有几分寒意,他将玫瑰花抱在怀里,小水珠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可还是打在了花瓣上。视野渐渐变得开阔,一景一物尽收眼底。就当他一步步靠近想要去祭拜的那个人,遥遥望见墓前站着一个身影,极目望去,原来是谢阿姨。第一次在这里祭拜的时候,他搀扶着谢阿姨,她的眼角闪烁着泪花,却安慰起他来:“阿城,忘了她吧,重新生活,往后的路可还长着呢!曼曼泉下有知,会谅解你的。”可他又怎么能忘呢,这段感情早就植根心渊深处,想挖是挖不走的,除非她可以活过来,可这简直是痴心妄想。

无疑,沈晴三年前就已经去世了,他甚至不曾见她最后一面。事实如此,任谁也无力改变。往后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会来到这里只为见她一面。如今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他遵守了自己的诺言,也该可以放下了。悄悄躲避在一旁,雨水轻轻打在谢阿姨撑起的黑色雨伞上。她始终没有说一句话,抹了抹眼角的泪水,就坐上一辆出租车离开了。玫瑰花被雨水打湿,他继续往前走,沈晴的模样渐渐变得清晰,依然那么明艳动人,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悲伤。最后他的视线定格在墓碑上凹进去的黑白相片上。当谢阿姨拿着沈晴的私人相册问他,究竟墓碑上该选哪一张相片,他第一眼就认定了这一张,而她一直以来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尽管无情的病魔没有留给她过多的时间,可是她余下的生命里,并没有带着遗憾离开。

你瞧啊,她嘴角边的笑容多么灿烂,如同骄阳散落的一束光辉。即便这些年工作再怎么苦恼,生活又怎么不如意,看到她甜美的笑脸,可他还有什么割舍不下的呢?韩玫城蹲下身子,尽量仰视着她,将二十四支玫瑰花从包装纸里一支支取了出来,一一摆放在墓前,仿佛她二十四岁的青春年华就刻印在上面,在他的眼前一一呈现了出来。便签纸上匆忙写作的话语,与挥霍一空的时光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他轻声念道:“即便玫瑰花瓣铺满整座城,可你却再也看不到。惟愿轻取一支,摆放在你心间,而你将永葆青春。”是啊,时间老人是很公平的,而美好的事物总会永垂不朽,可他却一天天老了。

温柔的雨水抚摸着他的额头,打湿了便签纸,潦草的字迹渐渐模糊起来,直至再也分辨不清,重新被冲刷成一张白纸。他相信沈晴听到了我的心声,明白了他的情意,并理解了他的苦衷。在北方这座城市里坚守了三年,而他终于可以高喊着说一声“再见”,并对这美好的世界大声宣布:“希望还是会有的。”当然,也该明明白白地对她说:“曼曼,我没有忘,也不会忘!因为一切早已铭记于心,还有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祭拜完以后,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京郊墓地,像个恨心的负心郎入了沙门,就此摆脱了爱情的困扰。昏鸦衔枝飞远,雨水也渐渐收住,就连极不情愿露面的阳光,也终于走上了舞台,在闪烁的霓虹灯下,如孩童一般跳跃着,渐渐在他的心内编织成一道完美的彩虹。附近有一座荒山,约有百十来米的样子,每一次祭拜完以后,他都会爬上一段。站在最高处,犹可以望得到墓地的全部景观,而它大致的轮廓,就好像分别时挥手相向的有情人掌纹中写下的“珍重”字样,每一笔每一划里都能看得到天涯路断时彼此惊慌失措的眼神。但这一次,他并没有去爬山,而且再也没有必要。沿着墓地转了一圈,就如同跨栏比赛,轻轻松松迈过一个个不平的坎儿,而他也坚信自己跨得过去这些年所背负的两座山峰,尤其是那座荒山。

周末的时光长了脚似的,急促地溜走了。回到家时,约莫黄昏,晚霞初现。西南隅的天空被染成了各种色调,在眼前交替闪烁着。可他瞧得最清楚的,却是一抹如泛白鱼肚般的细致光辉,亮亮堂堂的,原来是屋里的灯光,稍有些耀眼。刚搬进来的时候,顶楼唯有一盏白炽灯,它很不习惯那昏黄的阴影,第二天就自作主张换成了亮得有些刺眼的节能灯。此刻,灯光照遍屋子里的每一处角落,黑暗之手再也触摸不到他冰冷的身体,想要作怪的冥界幽灵自然再也无处遁形。他极为享受地平躺在灯光下,舒展开双臂,白天与黑夜的界限渐渐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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