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在西环路,夜市。
110国道笔直地进入了这座城市。像夹道欢迎一样,路两旁高悬的路灯一盏接一盏,放射出一团接一团金黄色的光,给路的上空筑了一个金黄色的顶。那下面,就是这座城市的西环路,是一条宽阔的街道,也是一个繁华的夜市。
夜市有十八家歌舞厅,十三家洗头房,二十八家烧烤店,十多家冷饮摊位,还有大小不等的宾馆、招待所、旅店等,整条街道通宵达旦地灯红酒绿。司豪坐在夜市的烧烤摊上喝着啤酒。司豪的心情此时是很愉快的,他是人文学院的教师,三十三岁,教法律,业余时间做律师,人送外号“铁拳头”。这场官司打了好多天,从放暑假的那天下午开始,一直到今天,终于胜诉了!是一起民工伤残赔偿案件,作为辩护律师,为穷人打一场官司就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样令心胸充满了正义和豪气,他怎能不愉快呢!
心情愉快无法安静睡眠,所以他到夜市喝啤酒。放暑假了,校园里几乎空了,连陪他喝酒的人都没有。
对面广场上新竖起很大一块广告牌,是洗发水的广告。背景很辽远,是黄昏那广漠的忧愁色彩的天。人物很明晰,一个女子的侧身,微微上仰的脸庞,黑色长发波浪般婉转在那广漠的黄昏的天际。这种远与近的对比,浅色与深色的和谐,使画面上的人物与景透着说不出的韵味,还有淡淡的古典的气息。司豪被吸引了。
她就是这时候出现的。白衣裙,长头发,清清淡淡,从夜市那金黄色的空间里走了出来。她的衣裙有着飘逸的动态,这首先就进入了他的视野。她与那广告牌里的女子竟然很像,几乎一样,就像是从广告牌里走出来的一样。
她很散漫地走了过来,走在这个啤酒摊的塑制椅子边上,没有犹豫,就坐了下来。说实话,在与她还有着几十米的距离的时候,司豪已经开始注意她了。她居然就坐在了他对面的椅子上,双臂舒展地放在椅子的扶手上。她的坐姿很优雅。司豪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对面坐着的她。她刚才走来时那散漫的姿态,以及现在那茫茫不及物的目光都很特别。
摊主过来问,喝一般的还是冰镇的,指啤酒。她很机械地摇了一下头,摊主又问,烤什么,她又摇头。摊主不解的目光看她,心想,不喝不吃,还坐我的椅子。那椅子是塑制的,五颜六色,轻飘飘的。司豪怕摊主说出不中听的话,就说,一回事。司豪要的啤酒还有好几瓶放着呢!她只是坐在那里,就那么坐着,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她有着一头自然散落的长头发。她的头发上没有任何饰物,脸无上也没有脂粉的痕迹,那是一张秀美的脸。但是,她一脸忧郁的神眠的情。司豪起身取了一只口杯,倒满了啤酒,放在她面前。她的眼睛从夜茫然的神情中收回来,看着他。那是一双好看的眼睛。她对他淡淡晚一笑,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她要放下杯子时,司豪伸过去他的杯子,要碰杯的邀请。她与他轻轻碰杯,然后,他一饮而尽,她喝了一口,放下了。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偶尔的嫣然一笑。她笑时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这使她看上去还有着很天真的孩子气。当她不笑的时候,她就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子,而且,脸上还有着一种很凄凉的神色灰尘般静静落着。司豪与她在几次无声的碰杯之后,就对她产生了想多说些话的愿望。但她一句都不说。
午夜之后,马路上的车辆少了,行人少了,摊主这时候走过来,对司豪说,我要收摊了,你们回去吧。
司豪有无限的耐心与她碰杯喝酒,尽管她不说话,他也感到其乐融融的气氛,他不想破坏这气氛。他是一个豪爽的人,在与女人交往方面,他是豪爽的,大方的,直接的。他与陌生女人见面几分钟后就能热火朝天地寒暄一番。司豪是有才能也有魄力的男人,尤其做律师,使他很有男子气,所以他在女人面前是自信的,自信他的男人的魅力。但是现在摊主下了逐客令。摊主看他们已不怎么喝了,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等于没喝,所以摊主就想收摊了。啤酒摊不能和洗头房一样通宵达旦地营业。
“你该回去了!”司豪说,是很关切的语调,对她说。
“回到什么地方去呢?”她说,像对他,又像对自己。
“回到你的家里去吧!家里人会担心的。”
“回到那里,我会死掉的。”她平静地说着这么一句令司豪无法平静的话。
“怎么回事?告诉我。”司豪坐在椅子上,语气已是充满了兴趣和勇敢。
“告诉你什么呢?没有人相信的,没有人相信!”
“告诉我,我能为你挺身而出!”这一句话很像是恋人之间的山盟海誓,司豪不相信自己脱口而出就说出了这一句,还一脸的郑重其事。
这个女子这时候已经是一个谜团了,而且像是一个有些惊险的谜团。司豪面对她,就像读惊险小说,已经是放不下了,他已经被这个谜团紧紧地牵住了。
午夜一点,这是一个怎样的时辰呢!
万籁俱寂,这是一个概括夜的真实面目的一个词,但是这样的夜现在是很难看到的。这夜的一半,午夜之前的那一段,已经很喧哗地过去了,像白昼一样过去了。这后半夜会寂静吗?
夜风凉凉地爬上了她的额头,她额头的发丝被吹乱了,鼻尖微微泛红。在她苍白清瘦的面孔上,微红的鼻尖像无声的哭泣,使他不忍心丢下她返回他的宿舍里去睡大觉。于是,不用过多地思索,司豪就站起身,走在她旁边,一条长胳膊揽过她的肩。她有些绵软地站起身,贴在他的臂弯里随他走了。
事情的过程就这么简单。其实他拥着她走过空空然一片寂静的校园时,他脑海中曾强烈地闪过一个念头,她是谁?我能把她带回宿舍吗?
司豪想起了这座城市里那种街道边上溜达的女孩子。不可能,她不会的,她肯定不是那种人!司豪凭直觉否定了那种可能。可她是谁呢?她有着怎样的生活背景呢?司豪问自己,很快,他又放弃了这个问题。司豪这时候在心里是极力排斥着这种理智上的东西。从理智上,他懂得,把一个不知底细的女子带回宿舍是很不明智的做法,也是很错误的做法。但他在这时候是没法遵循理智的法则去做事,他是完全顺着自己的心意在做,那就是,他想带走她。
他拥着她穿过校园,穿过那些教室,都静悄悄的。几排楼过去,再向后,那较僻静的西北角是教师宿舍楼,五层,掩映在一片槐树无之中。这所学校是由民国初年的一个军官的花园改建而成,这些槐眠的树就是那时候栽下的。夜走在槐树底下,她好像紧张了,更紧地贴着他,他用力揽她的晚肩。这时候,他的脑海中已经完全放弃了关于她的那一连串疑问,他只是在深深地体味着她在他身心唤起的那种柔软的情绪。他已经被软化了,这一切是不可思议又情不自禁的。在每一个夜晚降临之后,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处男人与女人共同的空间,都是一个隐秘的甜蜜的小世界。夜的黑色掩盖着一切,夜说,我让天地都黑暗了,我可怜的生灵们,停息你们的劳作吧!你们可以舒展地睡去,可以寻找你们的乐趣,我不会追究的,我用黑色模糊了白天盯着你们的眼睛。
那早晨的太阳红彤彤的,好像很激情地跳出了地壳,跃上天幕后就在微笑。那几颗高大的槐树伸展着它碧绿硕大的树冠,像为太阳铺着一条彩桥,只等太阳走过来。司豪站立在窗前,敞着窗户,面对着红的太阳绿的树。她裹在被子中,散着一头柔顺的长发,一脸平静地正在睡梦中露着笑容。他已是完全宽容的姿态准备接纳她,不论她是谁,他想,他都会接纳她。
敲门声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的。他听到敲门声后就走了过去。他在旋转门锁,他根本不知道,他正在把一扇寂静的门旋转成了喧哗。
这就是发生在人文学院教师司豪身上的那一件事件的全部经过。司豪当时就被公安局拘留了,原因是,他把市精神病院的一位女病人(还是女犯人)诱骗至自己的宿舍中住了一夜。
这座城市并不大,一夜之间满城风雨。
在距离这座城市四十公里的省城,半年前发生了另一事件。一位外语系在校女大学生,毕业前夕每星期六星期天参与社会实践。那天,她给一家合资企业老板做翻译,中午与老板、外商同桌用餐。之后,不知为什么她与外商纠缠起来,她用一枚发夹刺伤了外商的一只眼睛。她一日之间由大学生变成了罪犯。
她犯了重伤害罪,被判刑三年。在宣判还没有执行时,她精神失常了,被送进了在省城北边四十公里外的一所精神病医院治疗。
她就是司豪遇见的这个她。
司豪说,这就对了,她就该碰上我。她碰上我是注定我要为她申诉!我正想再打一场官司呢!司豪说这话时右手攥成了拳头。他是早被人们叫做铁拳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