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长乐未央
霍显觉得自己被人耍了,这长乐未央这几个字她可认得,不见得是什么人名。
云儿喜欢那姑娘,那姑娘不见得是什么名门之后,本来想着云儿喜欢就替他牵牵线,谁知道他们并不买账。霍山霍云两个侄孙子都是常来自己府上串门的,他们两人都是大将军霍去病的孙子,由于霍光帮着他们争取到了两个职位,霍云与从叔霍禹为中郎将,霍山为奉车都尉侍中。其实这种没有什么身份的女人想巴结他们还来不及。
“叔奶奶,她越不理我,我倒越有兴趣。”霍云说道。
“我可没那本事找到她。”霍显不喜欢长得比她漂亮的女人,但是喜欢看漂亮的男子,所以霍家兄弟都对自己的打扮很在意,霍家以军功立家,所以弟子习武,他们喜欢在一起打猎,读书却是不喜欢。“长乐未央”字迹秀美,没有十年以上的功利难以写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写字之人一定是饱读诗书,所以杨敞特想为夫人结识这为女子,这绢书上虽然只有四字,也特地让看门的老头把这块绢帕给了自己带回家给夫人司马英看。
“夫人可认得写字的人,是否叫长乐未央,写字的人不像是骗人的,年纪小小确是聪慧。”杨敞说道。司马英看了这几个字笑了:“我认得,这的确是他们所写,我这里有两个孩子叫这名。”
司马英熟悉这个字,原因是病已与长乐两人抄写的书都署一个名,长乐未央。
“我这里有两个抄书的孩子,一名长乐一名病已,病已怕自己名写在长乐之后不怎么雅观,于是就署名未央,他是个苦命的孩子,从他出生就苦难不断,这未央是对自己命运的感叹,自从他遇上了长乐这孩子,两人用上了这四个字,变成了欢乐永远不止。”
“那么既然有未央姑娘,夫人是否可以做件好事,把未央介绍给霍云,霍公子一眼就瞧上了她。”杨敞说。
“啊,你糊涂了,说什么啊,病已就是那个皇曾孙,在我家看书的那个刘病已,你也见过的,哪来的什么未央姑娘。”司马英说道。
“那就一定是长乐的心上人了,不是什么病已,遭了,如果那个未央姑娘被霍家横刀夺爱,长乐一定伤心。”
“你怎么变得那么多事了?你只消说不知道长乐在哪里就是了,那么他家也找不到未央。真受不了你,似乎看见过非常出色的女子。”司马英说道。
“未央姑娘的确很出色,这几个字是她所写。”杨敞说道。
司马英却觉出了什么,这是病已的字,病已这孩子不知道现在在玩什么,都半个月没来看书了,只怕时间长了,迟早会出事,太子就这么点残留下来的血脉,大家谁也不想他出事。
“我挂心的是病已,我已经半月没见他了,这个没爹娘的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司马英说道。
“你不要担心,他有邴吉看着,出不了什么乱子,倒还是我们的皇帝关在宫里却得不到自由,这霍家为了不让皇上亲近其他女子,至今也没有为皇上多纳些妃子,皇上不小了,他需要女人了。这个未央姑娘如果能进宫,一定会宠冠后宫的。”
“别想着害人了,那大汉皇宫现在只能姓霍,如果真有这么个聪明漂亮的姑娘,一定命不长了。”司马英说道,心想一定要去看看病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