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凌小姐的尸体,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
“是凶手埋手指的地点附近找到的吧?”我问道。
庄秦点点头,道:“没错,就在湖边的冰面下,不过,实际上手指被埋在很浅的地方,稍微受点热就会被发现。而尸体埋得相对较深,必须在气温升高到一定程度后才会被发现。”
“这说明了什么问题?”我更加疑惑了。这凶手到底抱着什么目的在藏尸呢?既然都已经在冰面上挖出一个比较深的坑,为什么却把手指埋在比较浅的地方呢?干嘛不把手指和尸体埋在一起呢?
庄秦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岔开了话题。
“另外,,我得给你说说凌小姐的尸体究竟是怎么被埋在冻泉边缘的……”
“是怎么埋的?是用什么东西对冰面进行加温融化的吗?”我诧异地问道。
庄秦点了点头,答道:“是的,凶手确实用某种东西对冰面进行了加温融化,而且道具非常独特。”
“什么道具?”
“暖宝宝……凶手用五个暖宝宝,在冰面上融化出了五个小坑……然后五个小坑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大坑,一个可以埋葬整具尸体的大坑。”
暖宝宝?听到这个答案,我不禁大吃一惊。作为一个初中生,我当然知道暖宝宝是什么东西。记得去年冬天突然降温,我一直住校,没带够衣服,班上最怕冷的大熊便送了我一张薄薄的像纸片一样的东西,外面蒙着一层塑料膜,包装袋上还写着弯弯曲曲的日文。按照大熊的吩咐,我撕掉外面的塑料膜,把这东西贴在了自己的胸口上,立刻便感到一阵暖意袭来。那纸片一般的东西竟然能够发热,虽然一整天我都穿着单薄的衣服,但却一点也不觉得寒冷。后来大熊才告诉我,这东西叫做暖宝宝。
我也特意在网上查过暖宝宝的发热原理,但网上的答案涉及到了不少化学知识,我看不太懂,只知道和某种可以储蓄热量的矿物材料有关,好像是叫“蛭石”吧,利用什么。
“原电池加快氧化反应速度、将化学能转变为热能”的理论,反正我也不是太明白。但那块纸片一般的暖宝宝,贴在胸口上,可以散发出50摄氏度左右的热量,令身体保持温暖。
原来凶手是在冰面上贴了五张暖宝宝后,利用暖宝宝散发出的热量在冰面上形成了一个大坑,再掩埋了凌姐的尸体。真是匪夷所思的藏尸方法,暖宝宝可以持续8到18小时发热,如果再多放置一段时间,坑就会更深一点,甚至可以融化到冰层一下的水面。可惜留给凶手的时间太短了,只能将尸体藏在冰里,没法直接坠落进水里,所以才会最终被警察发现。
这也算是凶手的百密一疏吧。
我又想到了手指的问题。凶手为什么会将手指和尸体分开埋进冰里呢?
听了我的疑问,庄秦耸耸肩膀,答道:“也许,凶手在埋好尸体后,才发现手指忘记埋了,于是匆匆又用暖宝宝融化出一个小坑,将就着埋了。”
“居然会忘记?这凶手太不靠谱了吧?故意切下了手指,还会忘记?”我吐了吐舌头。
庄秦严肃地说道:“不要总把凶手想象得太高智商。不过,凶手也许并不是故意要切下手指的。手指被切断的截面显得很整齐,应该是被利刃一下子斩断的。你在昏迷前,不是曾经听到过‘唰’的一声吗?然后又听到了女人的尖叫。那大概就是凶手进房救你时,直接挥动利刃,猛然间就斩断了凌小姐的四根手指。”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是庄秦的手机响了。他接听之后,脸上顿时露出严峻的表情,站在路边不再前行。
见他挂断电话,我好奇地问:“又出什么事了吗?”
庄秦脸上变得更加难看了,“奇怪,刚才孟警官打来电话,让我在路边等一会儿,他下山来了,有话给我说。”
好吧,我和庄秦只好呆呆地站在路边。只过了一会儿,孟警官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他朝庄秦招了招手,庄秦走了过去,和孟警官在远处窃窃私语。几分钟后,庄秦转过身,把一个什么东西放进了衣兜里,而孟警官也转身向飘渺峰走去。
庄秦来到我面前,我诧异地问:“又出什么事了?”
“刚才……刚才孟警官告诉我,警方将那四根找到的手指,与凌小姐尸体上那只被斩断了手指的手掌重新对接在一起的时候,发现手指被斩断的截面其实并不整齐。”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点不太明白了。
“意思就是,每根手指被切的截面很整齐,但合在一起,四根手指合在一起就不整齐了。这说明,凶手并不是一刀斩落下来的时候,就斩断了四根手指,而是等凌小姐晕倒或者死亡后,再用利刃把手指一根一根切下来的……”
见我陷入沉思,庄秦顿了顿,等我露出明白了的神情后,一边慢慢向山下走,一边继续说道:“更令我琢磨不透的一点,便是——凶手究竟在什么地方切下凌小姐的手指?切手指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哦,会出很多血,那可不是你房间里地面上那么一点血就可以了事的。凶手必须找到一个很私密的地方才能动手行事,在那个私密空间,要有水,可以冲刷地面上的鲜血。我和孟警官想来想去,也想不到在公园里能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而且,如果四根手指是刻意一根一根被切下来的,就更不可能在埋了整具尸体后,竟然会忘记埋手指!”
是啊,他说得非常在理。难道凶手是故意把手指埋到比较浅的冰面下吗?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故意让警方找到凌姐的手指,并顺藤摸瓜找到尸体?
凶手的运气也很好,公园所有员工都在森林里救火,所以即使背着一具尸体,也能避开所有人,顺利来到飘渺峰上。
至于庄秦关于凶手在什么地方切掉手指的疑问,其实并不难解答。比如说,我就能轻松找到一个能有充足的水冲刷地面的地方——宿舍楼!宿舍楼的每间房都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里则有水龙头。
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我的心头。
难道凶手杀死凌姐后,就近在我和庄秦的房间卫生间内,切掉了尸体的手指?切割完毕后,凶手又用水冲刷了卫生间地面,所以我才一点也没发现到痕迹。
想到凶手有可能就在我那间房内切掉凌姐的手指,自己却恍然不觉,晚上还在房间里吃了泡面,此时我不禁浑身颤栗了起来,胃里也仿佛涌动着来历不明的液体,直朝喉咙涌来。
我深吸一口气,竭力咽下几口唾沫,平息了呕吐感,然后对庄秦说:“如果用水冲刷了地面上的鲜血,一点也没留下痕迹,那还有办法证明这个地方曾经发生过凶案?”
庄秦答道:“有办法,用一种叫鲁米诺的试剂——又叫发光氨——滴在地上,这种化合物在被氧化时能发出蓝光,而血液里含有血红蛋白和铁元素。这种检测方法极为灵敏,能检测只有百万分之一含量的血,即使滴一小滴血到一大缸水中也能被检测出来。也就是说,即使地上的血迹变得肉眼看不到了,鲁米诺试剂也会在被氧化后,发出蓝色的微光。”
哦,原来就是侦探小说里的鲁米诺反应啊。
而这时,庄秦不怀好意地笑了笑,从衣兜里摸出一小根试管,说道:“真巧,刚才在路边,孟警官就给了我一管鲁米诺试剂。”
4
敢情孟警官早就猜到了我那间房里的卫生间,有可能是凌姐被切掉手指的作案场地,提前准备好了鲁米诺试剂,这个也让我不禁真有点佩服他们警方的推理能力了。
我和庄秦快步下了山,径直回到宿舍楼里。
不过,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在我们那间房的卫生间里,滴了鲁米诺试剂后,雪白的瓷砖上却什么反应也没有,即使关上灯,也看不到半点蓝色的光芒。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凶手不是在我们这间房切掉凌小姐的手指?”庄秦挠了挠脑门上本来就不多的头发,无力地说道。
我愣了愣,旋即脱口问出:“事发时,所有人都在森林里救火,整幢宿舍楼除了我和凌姐之外,再没有其他人了。只要懂得撬锁的本事,凶手可以撬开任何一间房,利用里面的卫生间。”
“撬锁的本事?”庄秦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是啊,我经常在侦探小说里看到,小偷只要用两根柔软的细铁丝,插进锁孔里,搅动几下,就可以打开一扇门。”
“是像这样的吗?”庄秦不怀好意地笑着,从裤兜里摸出了两条又细又长的铁丝,稍微扭了一下,铁丝便弯曲了。
他要干什么?他居然准备了两根柔软的细铁丝?这没品的死胖子作家,难道还懂得铁丝撬锁的本事?平时他不写作的时候,莫非还有第二职业,是个小偷?
不待我多作反应,庄秦已经拉着我来到走廊上。他第一间要开的房,竟是隔壁用来做警方临时联络室的那间房。
“俗话说,灯下黑,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庄秦一边解释,一边把铁丝插进了锁孔里,静心凝神,小心翼翼地扭动着铁丝。
片刻之后,我听到锁孔传来“吧嗒”一声脆响,门锁开了。
庄秦扭头朝我笑了笑,便伸出手来准备推开房门。可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身后走廊另一侧传来了奇怪的声音。
仿佛小孩在抽泣,又好像野兽在低徊,更确切一点说,应该是一个人正在呕吐的声音,而且我马上就听出来了,是大熊在呕吐!
这家伙,晚餐撑太多,都睡这么久了,居然还呕吐?咦,不对,平时他就是个大胃王,吃再多只要揉揉肚子就没事了,今晚怎么会呕吐得这么厉害?难道他感觉到了恶心?是什么事让他感觉到了恶心?
庄秦也狐疑地望向大熊和四眼仔住的那个房间,与此同时,我也听到了“啪啪”的声响,好像是四眼仔正为大熊拍着背。
都这个时候了,四眼仔和大熊居然都还醒着,真是难得。平时四眼仔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看似风一吹就能吹走,他最喜欢的也是睡觉,就算和大熊住一间房,大熊呼噜打得再厉害,他也不会醒。现在四眼仔竟然还起床为呕吐的大熊拍背,难道他失眠了?
什么事能让四眼仔破天荒地失眠?
我心里顿时产生了不好的预感。
难道是几根从尸体手掌上切割下来的手指,令四眼仔失眠,令大熊不住呕吐?
这怎么可能?事发的时候,他们不是和米朵一起到深林深处探秘去了吗?而且还有照片作证啊!我真心不希望这两个最好的朋友陷入到事端里去,可他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却让我疑窦丛生。
我呆立在走廊上,手足无措,而庄秦则迈开步伐,一步一步向大熊和四眼仔的房间走了过去,手里还依然握着那管鲁米诺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