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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化装成肉店老板的恶魔(3)

稍微有所疑问的是汉斯·凯姆斯和弗里德里克·阿贝林被杀事件。在发生后一起事件的时候,一向细心的哈鲁曼也出现了失误。这件事情是排在排序表中倒数第四位的,可能是长期的杀人生活导致他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他骗这个十岁的孩子要给他买点心吃,将他带回了罗艾斯特拉塞的杀人魔窖里。到了第二个月的六月十七日,弗里德里克·阿贝林的姐姐、哥哥一起到住在拉伦德鲁夫镇哈罗瓦威鲁赫卢姆街三一二号的伯父家,十七日的这天傍晚,阿贝林十四岁的姐姐爱丽丝在自家门口和附近的孩子们一起玩时,突然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和她搭话,他自称是她伯父的朋友,他来是想送给她一些漂亮的卡片。由于爱丽丝不在家所以交给了她的伯母,爱丽丝立刻就跑回家去找伯母,但是得知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男人来过,当然也没有留下什么卡片。

日后在取证的时候,少女爱丽丝与当时和她一起玩的孩子们见到了哈鲁曼,他们全部都认出了当时的那个男人就是他。哈鲁曼为什么会做那样的事情谁都不能理解。哈鲁曼只喜欢少年,女性对于他来说是毫无用处的,他不知道如何和她们搭话。他只不过是碰巧经过,看见爱丽丝他们在玩,想戏弄她一下,他是从阿贝林那里得知有关爱丽丝和她家庭的一些信息的。不知道他是怎么打算的,当时他正准备去卖东西,怀里还抱着阿贝林少年的雨衣。这正是阿贝林失踪时穿的衣物,当然爱丽丝也看到了。但是由于被漂亮的卡片吸引住了,所以一时间忘记了这回事。日后爱丽丝的证词对于把哈鲁曼送上绞刑台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凯姆斯被杀事件更加不可思议。由于接到搜查请求,汉诺威的警察正在全市范围内寻找这个十七岁少年的身影。搜查已经过去了几天。可能是由于感到身边的压力,哈鲁曼做出了一些古怪的举动,他以非正式警察、民间卧底的身份去了德累斯顿的汉斯·凯姆斯的家。他从终日生活在悲伤中的双亲那里得到了少年的照片,而且还向他们保证三天之内一定会有所发现。但是比较奇怪的是,哈鲁曼立刻就回到了汉诺威市,他去了警察局,报告说已经有妻子的汉斯·格朗斯就是杀死凯姆斯少年的犯人。但是格朗斯正好在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由于其他原因被关进了监狱,他不可能是犯人。格朗斯是在凯姆斯失踪前就被关进监狱的,这一点哈鲁曼应该早就知道了。那他为什么还会这么盲目地进行判断呢?而且这件事情的奇怪之处是发现尸体的地方。凯姆斯是唯一没有被切开挂在肉店里卖的事实是在两个月之后,在汉诺威市和莱茵河贯通修建运河的疏浚工程时偶然发现的,他像羊一样四肢被绑在一起,这是肉店里惯用的捆绑方法。死因是颈部被勒窒息而亡。汉诺威市虽然还处在大战结束后的混乱时期,但是前后长达十六个月的大肆杀戮事件却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这实在有点让人难以想象,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当时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以外,还有其他两个特殊的情况起了作用,这才会造成过了很久才发现这个罕见的人类恶魔弗里兹·哈鲁曼的犯罪行为。一个是因为他的职业就是卖肉的,在自己家里切肉剁骨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带血的桌子和地板也不会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另外一点就是,由于猥亵罪他被关进湾斯通卢夫监狱九个月。不仅如此。哈鲁曼出狱后还一直监视着警察的举动,不断地和内部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和刑警以及巡查的关系都非常好。但是由于他有前科,而且随着如此频繁的少年失踪事件,不经意间就流言四起,种种迹象显示哈鲁曼的行为有些可疑。他被关进监狱期间,少年失踪事件就没有再发生了,因此警察渐渐地把哈鲁曼列入了视线范围,实际上他们还从来没有对哈鲁曼的家进行过有组织的搜查。

由于他们把哈鲁曼当做了好伙伴,而且觉得他是个快乐善良的“镇上肉店”老板,每次都是形式性地简单问问话就完事了,从没有有意识地对他的家进行过搜查,但是现在警察们时常会觉得提心吊胆的。

有一次,在弗林德鲁·洛特刚刚被杀后,也就是他从湾斯通卢夫出狱后不久,两个妓女到他的店里买肉,但是当时他不在。她们看到柜台上挂着大块的肉,心中就不由得感到恐怖起来,于是就把一块肉送到了警察的面前。肉上还残留着一块带有细毛的皮肤,从形态上看很容易联想成人类的臀部。警察只是稍作调查后就下了结论,说这只是一块猪肉,就这样让哈鲁曼逃了过去。罗兰·胡赫的父亲这几周来也在拼命地寻找着儿子的下落,他发现线索追踪到哈鲁曼的门口就断了,于是要求警方彻底查明究竟。一直坐视不理的刑警组织了一队人马来到哈鲁曼家,但是他们也不过是和面色红润的肉店老板谈笑风生罢了。发生威廉·艾路得勒鲁事件时,有一位自称是霍纳·布鲁克侦探的人出现在他的父亲艾路得勒鲁的面前,告知他的儿子威廉由于流浪罪被逮捕并保护起来,说完后就离开了。但是全市的警察人员里没有一个叫霍纳·布鲁克的人。那个人正是弗里兹·哈鲁曼,这是在他被捕之后和艾路得勒鲁当面对质后才得以证明的事实。但是事发当时,刑警已经详细询问过艾路得勒鲁那个人的长相和衣着,却没有丝毫的进展。犯罪发展到最后,哈鲁曼渐渐胆大忘形了起来,他把被杀少年口袋里的小刀或者其他的小物件随意拿到市场上,还赠送给朋友。

一般大的犯罪都是小事件的积累,当达到一定程度时被自动发现其动机后形成的,哈鲁曼事件也是如此。

少年接二连三地被吞噬在黑暗中,如果不是形势所迫,那些沉得住气的警察也不会全体行动起来。从罗艾斯特拉塞飘来了某些异样的臭味,真正意义上开始正视哈鲁曼肉店存在的时间是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有四五个孩子在莱茵河畔的浅滩上发现了少年的形态完好的头盖骨。接下来又有更不可思议的事情。第二天,二十九日在同一个地方同时发现了三个疑似少年的头盖骨。于是这些头盖骨被送到了警察的面前,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采取不关心的态度,尽管有报告显示肉店老板弗里兹·哈鲁曼有嫌疑,但他们还是泰然处之、坐视不理,他们解释说这些头盖骨可能是医学院学生的恶作剧,又或者是从上流其他镇上漂过来的。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从五月底到七月间,在被哈鲁曼杀害的人员列表里又多了三个人弗里德里克·科赫、弗里奇·弗里斯和阿道夫·汉拉培。

这三起连续的失踪案似乎是必须发生的,好让那些好似泡在冷水里、呆呆的警察紧张起来。警察们一下子变得狼狈起来,这次所有的嫌疑都集中指向了哈鲁曼。事情发展到取证的活跃阶段,这时有些人员不足了,由于很多人他都认识,所以无法把他的秘密揭发出来。于是就紧急从柏林调来了两名干练的刑警对哈鲁曼进行监视。他们找来一个名叫奥古斯特·弗罗姆的美少年作为诱饵。这时哈鲁曼已经得知在罗艾斯特拉塞一○三号自己家附近有埋伏了,于是他早一步转移到了位于市另外一头犹太人区的洛特·莱路。美少年奥古斯特·弗罗姆日夜都在犹太区的哈鲁曼家这里也是一间肉店附近耐心地等待着,果然在六月二十二日的晚上,哈鲁曼在街上结识了弗罗姆,和他一起来到了自家店的二楼。由于需要拿到确切的证据,所以在等待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伙刑警冲了上去,和最初搜索少年洛特时发现的李奥·格伦兹的场景一样,弗罗姆处于全裸的状态,手脚被绑,倒在地板上的大椅子上,哈鲁曼正打算鸡奸他。先不管有无犯罪事实,作为猥亵现行犯他被拘捕了。这次警察立刻在他的家里进行了彻底的搜查,在这里不仅发现了衣物、随身物品等,连他最近住过的罗艾斯特拉塞的家里都被封锁起来,所有的物品都被作为证物装上了货车,运回了警察局。

出于对此次事件的重视,警察把眼前的东西都扣押了下来,它们在日后的法庭上都一一派上了用场,哈鲁曼缄口不言。

就这样对他进行断罪还太早了。

在哈鲁曼的罪行已经无法动摇之时,又出现了一个意外的有利证据,这让顽固而假装不知情的哈鲁曼脸色大变。警察发现在罗艾斯特拉塞的哈鲁曼房东的儿子那里有一件属于失踪少年的外套。被害少年的父母证实了这件外套就是少年离开家时穿的,房东的儿子也证实是从哈鲁曼那里得到的这件外套。从此时开始,一直像处女般羞答答的警察开始对哈鲁曼进行猛烈的攻击。残酷的十字架火刑是第三级拷问的一种。但是哈鲁曼还是固执地否认着,七月二十四日,由于天气炎热,莱茵河畔聚集了很多前来纳凉的人。晚风中小船载着纳凉的人们上下摇晃着。船的锚被河床上的东西钩住了,是一个很大的装马铃薯的袋子,里面塞满了大大小小的骨头碎片。发现这个袋子的现场离原来发现头盖骨的浅滩很近。

这个装满骨头的袋子被送到了汉诺威大学法医学院的教室,请施瓦茨教授进行了鉴定,经过精密检查的结果得知,这里面最少装有二十三个属于人类的骨片。

从七月二十四日开始,哈鲁曼渐渐屈服了,看来他是准备坦白了。弗里兹·哈鲁曼一八七九年十一月二日出生在汉诺威市。他的父亲叫古斯塔夫·哈鲁曼,母亲叫弗娜。父亲是街上打更的,同时还兼职给市厅看门。弗里兹是他母亲弗娜在四十三岁时生的,她一共有三儿三女,他是最小的儿子。父亲是个口碑不好的醉汉,长兄却很努力,最后在柏林市担任税吏。他还有一个哥哥,由于对幼女施暴所以长期被关在监狱里。弗里兹还是少年时,他的三个姐姐就都开始从事卖淫活动了。

不用说这样的家庭环境给他的生活投下了致命的阴影。

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人们就认为他日后一定是个危害社会的不良少年。他的兴趣和行为怎么看都不像个男孩子,完全像个女人。十五岁的时候他小学毕业了,不久后又去了纽·布莱萨赫的士兵培养所,之后就被编入了军队。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就得了很重的癫痫病。到底是不是有癫痫病,这一点非常奇怪,因为他自称是有很严重的日射病,被送到陆军医院后不久就被军队开除了。哈鲁曼喜欢男人,性取向异常,这一点在他兵营生活时期就被发现了,还经常非常亢奋。

回到汉诺威市后,父亲便不做打更和市役所的零工了,自己开了一个小规模的卷烟制造厂,弗里兹也到这里来工作,安定下来时,他在军队里的变态病就再次发作了。他对在空地上玩耍的附近孩子们的行为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最后被作为精神异常者送到了郊外莱茵河畔的市立精神病医院里。六个月后他从医院里逃了出来,跑到了瑞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好像又没有什么事似的工作着。最初是在短艇上做船工,之后又在药店里工作过,并且存了点钱。两年后他再次回到了汉诺威市,之后和一位姓名不详的女人恋爱并且结婚,当她怀孕时,他又把她抛弃了。他悄悄地加入了国防预备连队,作为士官的随从在那里待了三年,后来称神经衰弱而离队。他在部队里的评价还不错,所以离开时还颁发了善行奖章给他,并且给了一些奖金。他第四次回到了汉诺威市。他原来一直和父亲性格不合,在一起生活的时候经常吵架。连经常醉酒的父亲对弗里兹的行为都不感兴趣,那个时候弗里兹经常袭击孩子,所以给一家人也造成了很多的麻烦。父亲渐渐无法忍耐,去警察那里告发了他,弗里兹也因此被第二次送去接受精神鉴定。脑科专家和神经系统的医生当着哈鲁曼一家的面共同为弗里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因为弗里兹的父母,医生出于起码的道德责任感,不能立刻判断弗里兹·哈鲁曼就是精神病。换句话说,他不是精神病,一九○四年夏天被放了出来。正好在二十年后的几乎同一个时间里,他被送上了断头台。

在把杀人作为一种职业之前,很多时候犯人会从事一些盗窃和诈骗的勾当,很多的前科给后面的犯罪埋下了伏笔,哈鲁曼也是如此。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不停地在进出监狱。罪名有各种各样的,抢劫、强奸少年、盗窃、诈骗等。在这期间他的父亲也多次试图让儿子弗里兹从事正当的工作,先是让他和自己一起做卷烟制造,后来又让他试着去炸鱼店工作,但是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之后他就变得很低调,隐居在后街和一些惯犯为伍,这让父亲古斯塔夫和母亲弗娜都惊呆了,从此便和他断绝了来往。弗里兹在莱茵河岸的仓库里担任发货员一职,之后由于偷窃仓库里的物品被发现判处了五年的监禁。那是一九一四年的事情,哈鲁曼就在大战期间被送进了监狱。一九一八年他出狱了,发现整个社会都变了,萨克森州正处于战后的饥饿状态。旧的社会制度和德意志帝国一起倒下了,新的制度正在兴起,但还没有完全站稳脚跟。哈鲁曼觉得在这个交替的时期,不必害怕警察。他在罗艾斯特拉塞开了家肉店,在公共市场或者停车场里糊弄地卖着肉,虽然物资平凡,但不久他的小店营业额就开始上升了。公审于一九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开始,在汉诺威市的萨克森州法院举行。在这段时间里之前就该收集的种种证据都一点点收集上来了,哈鲁曼也比较清晰地供认了犯罪事实。刚出狱不久的汉斯·格朗斯也被当做共犯逮捕了起来。

在法庭上,哈鲁曼表情冷淡,毫无兴趣地环视着大家。

当格朗斯的陈述和自己不合,作出对自己不利的陈述时,他会激动得忘记自己的尊严,大声地叫唤着、谩骂着。格朗斯对这毫不关心,完全不看哈鲁曼。康特根精神病医院的夏瓦茨博士和汉诺威大学的夏克威兹博士再次给哈鲁曼和格朗斯做了精神鉴定,答案是否定的,二人都具有普通的责任行为能力。辩护律师唯一的论点也被打倒了,格朗斯被判处终身监禁,哈鲁曼则被判处死刑。在执行死刑前,哈鲁曼写了一封很长的告白信,但是没有丝毫的悔悟和求道之意,并没有在这个时刻应该有的宗教感伤主义的色彩,他反而说单纯地为了杀人而杀人,非常快乐。

弗里兹·哈鲁曼作为普通人不死都说不过去了,如果他死了,就不会再有人侵犯少年,就不能去吃或者卖这些肉了,这就是人们对他到死的痛恨。

被记载一共杀死二十八名少年,他非常不服。他知道不能自己下判断,但是他记得一共有四十八人,这和他记忆里的牺牲者数量大不相符,这让他感到自卑。

直到站上绞刑台的那一刻,他的嘴里都还在不停地念叨着。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食人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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