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刘明在经过小王的解释之后,知道他和公司上次发生的矛盾不属于劳动争议。但这次他还真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起因便是上次他住院期间的医疗保险和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刘明应该如何去处理劳动争议呢?
专家提示
TIP1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TIP2调解、仲裁、诉讼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IP3双方协商解决
在实际工作中,员工因劳动报酬、劳动关系的确认、社会保险、工伤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协商,又称为劳动争议谈判或和解,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协商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协议具有与合同一样的效力,虽不具有强制执行性,但当事人应自觉、认真地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协商并不妨碍当事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TIP4调解组织的介入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消除纷争。劳动争议调解是群众性的调节,属于双方自愿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TIP5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是由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做出评断。它是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裁决的活动。因此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应限期执行。
TIP6向人民法院起诉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进行劳动争议的诉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该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过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已生效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
★该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