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核心区的环卫设施缺乏,现有垃圾收集站5个、公共厕所5个,且设施简陋、破败,已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电力线、给水管等市政设施管线暴露在外,一方面留下火灾隐患,另一方面影响了传统街巷的景观。
古镇核心区缺少绿化,开敞空间空洞冷漠,不能调动人们前来活动,整体的居住环境缺乏活力。
4.2古镇保护的应对
丰盛古镇在区位和功能上都不再是“巴渝重镇”,建筑风貌衰败、文化内涵消失、居住环境缺乏活力等诸多消极问题致使其蓬勃的魅力蒙上了历史尘垢的阴影。出于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谋求“人”的发展与遗产保护的和谐,古镇的保护工作在新历史环境下有了历史性的重要意义。
4.2.1保护与开发模式分析
1)“面”状保护与开发
结合丰盛古镇保护规划,对相对集中的传统老建筑、石板路、碉楼、古场口、“三宫三庙”等进行整体保护,还“封门”原有风貌。
2)“线”状保护与开发
未来丰盛西入口(到木洞)将成为主要的城镇门户,考虑到古镇对外形象的展示,控制入口附近建筑风貌,将传统历史文化元素融入临街商业建筑中,打造富有古镇特色的对外名片。
结合丰盛旅游区的开发,在规划中的南部旅游服务组团中心地段,通过古建筑、文化地砖、历史雕塑、文化壁、文化柱等的设置,形成一条以休闲、消费为主的特色传统商业街。
3)“点”状保护与开发
在重要节点通过雕塑、城市家具、绿化造型等来展示城镇形象,反映丰盛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在开敞空间进行合理布置与设计,为传承丰盛悠久的民风民俗活动创造条件。
4.2.2保护的框架
丰盛古镇风貌独特,传统格局保存完整,延续着浓郁的地方习俗和文化传统,是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旅游价值的历史古镇。古镇的山水环境、城镇格局、街巷空间、建筑风貌、社会生活和文化底蕴等是古镇众多的历史要素,也是古镇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
(1)保护山水环境:保护“九龟寻母”的山水环境,展现田园古镇风貌;
(2)保护古镇历史结构:保护古镇城镇格局,恢复街巷空间环境;
(3)保护古镇历史风貌:更新、修复街景立面,协调建筑整体风貌,保护重点建筑,修复和完善节点空间;
(4)保护古镇历史传统:恢复古镇传统功能;
(5)保护和延续古镇非物质文化。
4.2.3保护的分级
根据古镇自然环境条件、历史遗迹的保存价值、城镇空间格局现状和小城镇总体规划发展战略,将保护区分为4个等级,分别是重要保护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图4.5)。
1)重要保护点
(1)划分原则
将古镇内建造年代较远,保存基本完好,细部特征具有一定历史和艺术价值,突出表现古镇风貌的建构筑物确定为重要保护点。将曾仪堂、一品殿、仁寿茶馆、依仁西医馆、粮仓、下垭口碉楼等建筑和“回”字街街景确定为重要保护点。
(2)保护要求
对建筑物进行严格的维护、修复等设计,迀出部分建筑,对局部环境进行更新设计;对“回”字街街景的保护要求对建筑立面的屋顶、门窗、墙面划分、建筑色彩、建筑材质、建筑高度、外部环境、地面铺装等进行协调整合与更新设计。
2)核心保护区
(1)划分原则
为保存古镇生活的原真性,保护古镇城镇格局,保护古镇的文化环境,以体现古镇城镇格局的“回”字街、中心轴为核心,以4个场口为外围节点,划定核心保护区范围。北以现有响水街南侧为界,西以现农贸市场东侧为界,向南包括清源楼山丘,东至规划的南北向城市干道,面积14.6hm2。
(2)规划要求
(1)结合城镇建设发展现状和古镇经济发展水平,将北部和西部的学校、医院、信用社、派出所和镇政府职工宿舍等新建建筑群设定为核心保护区的过渡区。
核心保护区过渡区有3个方面的含义:建筑风貌的过渡、建筑功能的过渡和建设阶段的过渡。目前过渡区内的建筑群担负着重要的城市功能,同时结合古镇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全部拆除不具有现实可行性。现阶段通过“穿衣戴帽,’与古镇的建筑风貌进行协调,将来结合城镇总体发展调整用地布局,在未来古镇具有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时,进行更新设计和建设。
(2)在核心保护区西侧规划一条城市支路,在东侧规划一块城市公园绿地,北侧以现有的响水街为界,南侧以清源楼山体和文庙山体为界,形成环状保护隔离带,将核心保护区与周边用地隔离。
(3)严格保护传统建筑的空间布局、群体组合、结构形式、色彩、材料与门窗细部,在维护、加固、修复、重建中必须按原风貌以“整旧如日”的原则进行。
(4)严格控制新建建筑,不得随意加建改建。
(5)针对多户人家居住于一栋古建筑的情况,以保持建筑原有内部格局为前提,陆续迁出多余住户至别处。
(6)严格保护街道空间格局和风貌,采用石材修补石板路、台阶。
(7)整治电线、天线、门牌、路灯、裸露在外的给水管以及户外乱堆乱挂现象。
(8)对危房建筑进行拆除,进行整合建筑设计和局部环境改造;恢复重要历史建筑;对影响风貌景观的新建建筑进行立面改造。
3)建设控制区
(1)划分原则
建设控制区范围确定为北侧以响水街为界,西侧以过境道路为界,东侧以洗布河为界,南侧至水厂所在山体,面积37.17hm2。
(2)规划要求
(1)保护此区域内的“九龟”山体原有植被和山体形态,将其规划为城市公共绿地。在山体范围内不得修建与旅游景观无关的任何建筑物。
(2)建筑色彩以灰、白、暗红、栗色为主。
(3)建筑立面应尽量采用传统特色或经提炼的传统建筑符号,避免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和铝板等现代材料。
(4)与古镇整体风貌不协调的新建建筑进行外观改造。
4)风貌协调区
(1)划分原则
为保护“九龟寻母”的山水环境,范围划定西侧以过境交通为界,东侧以洗布河为界,北侧和南侧延伸至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线,面积55.06hm2。
(2)规划要求
(1)保护此区域内的“九龟”山体原有植被和山体形态,将其规划为城市公共绿地。在山体范围内不得修建与旅游景观无关的任何建筑物。
(2)控制城镇干道两侧建筑的建筑风貌,与古镇整体建筑风貌协调。
424保护的目标
(1)以古镇保护和开发为依托,促进丰盛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全镇社会经济的发展;
(2)发掘古镇文化底蕴,延续以“旱码头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
(3)整体保护古镇的山水环境和城镇空间格局;
(4)改善人居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4.3古镇的形态与文化保护
4.3.1重要保护点保护
1)曾仪堂
曾仪堂位于十字街92、93号,清代建造,为高氏地主宅邸。现为私房,用于居住。四合院落形式,中轴对称布局,釆用穿斗式木结构,建筑风貌为巴蜀传统民居,是古镇典型的传统院落建筑的代表。
对曾仪堂的保护定为恢复其原有宅邸风貌,展示传统院落空间。通过修缮等整改措施修复细部构件,更换部分门窗,恢复原有院落建筑风貌。
2)依仁西医馆
依仁西医馆位于福寿街112号,清代建造,原为古镇三大姓氏家族“杨氏”所开西医馆,现在用作居住。四合院落形式,釆用穿斗式木结构,建筑风格为巴蜀传统民居。
为恢复古镇风貌,将依仁西医馆的居住功能置换为原西医馆功能,作为私人诊所看病、售药,通过更新等整改措施对其进行整体立面改造。
3)—品殿
一品殿位于十字街12号,清代建造,为古镇“刘氏”家族躲避土匪而建的宅邸,现为私人居住。两进院落,中轴对称,是传统民居与碉楼有机组合的典型代表。
将原居住功能置换为游览、展示功能,用作纸扎艺术、手工艺品等的展示。通过整饰、修缮等整改措施,突出原有建筑风貌。
4)仁寿茶馆
仁寿茶馆位于福寿街22号,清代建造,以茶馆为依托,历来是袍哥组织商议事务、交流信息、解决纠纷、集会的场所。现一楼仍为茶馆,二楼为住宅。四合院落格局,是清代茶馆典型建筑布局方式。建筑结构为穿斗式木结构,建筑风格为巴蜀传统民居。
规划为一楼保持原有茶馆的功能,将原二楼的居住功能置换为展示袍哥组织发展以及茶馆历史的展示游览功能。通过修缮、整饰等整改措施清理立面,加固建筑,恢复传统建筑风貌。
5)茶市
茶市位于福寿街69号,清代建造,为经营茶叶生意的店铺。现东厢房为私房,其余出租用做居住。三合院落,中轴对称,釆用穿斗式木结构,建筑风貌为巴蜀传统民居。
规划恢复其原有茶市的功能,将现有的居住置换为茶艺展示、茶市历史展示等。通过修缮等整改措施修复细部构件,突出传统木结构建筑风貌。
4.3.2核心保护区保护
1)建筑风貌保护更新规划
(1)规划原则
依据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整体保护突出重点与特色的原则,保护历史古镇的原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依据建筑的质量、风貌、经济价值以及规划的现实可行性进行分类保护更新(图4.40)。
(2)核心保护区建筑分类
(1)根据建筑风貌可将建筑分为三类:
一类:具有典型历史建筑风貌,多为明末清初时期建筑,以青瓦、白墙、栗色门窗、坡顶、穿斗式木结构为特征,建筑层数为1—2层。
二类:与传统建筑基本协调,砖混结构,水泥或砖石外墙,坡屋顶,多建于20世纪50年代,以2层建筑为主。
三类:建筑体量较大,釆用面砖和铝合金窗,色彩以灰白和橘红色为主,平屋顶,外观简陋,建筑层数为4—6层,多为近期修建。
(2)根据建筑质量也可分为三类:
质量好:结构和围护材料保存完整,可继续使用的建筑。
质量中等:结构基本完好,经修缮后可继续使用的建筑。
质量差:结构和围护材料损坏或倾斜,属危房建筑。
(3)更新保护方式
根据建筑质量、风貌以及建筑所处位置的要求确定建筑的更新保护方式。
(1)保护
对建筑风貌一类、建筑质量好或中等的建筑釆取保护和保留措施。保存现状,真实反映历史遗存,反映历史生活的原真性。对个别构件加以维修,剔除近年加建的部分,恢复原有建筑和院落空间。
(2)修缮
对建筑风貌一类、建筑质量中等的建筑实施修缮和恢复。保持原有建筑结构不变,更换门窗,添加细部,粉刷立面。同时,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更新改造和结构加固,完善市政设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3)改观
对建筑风貌三类、建筑质量好的近期建筑实施改观,对建筑外观重新设计和改造整治,与古镇传统风貌相协调。
(4)拆除
对建筑质量差的危房建筑进行拆除或更新,对整体地块进行更新设计,使之与传统风貌协调,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改善居住环境质量,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2)功能更新保护规划
(1)规划原则
对古镇进行功能更新保护规划需遵循以下原则:
(1)保护原则:保护古镇的城镇格局、街巷空间、文物古迹等历史文化载体,延续古镇传统文化环境。
(2)协调原则:充实古镇文化内涵,发挥历史文化的现实积极意义,恢复古镇活力,改善居民居住、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3)效益原则:积极开辟和利用古镇的自然环境资源和人文环境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实现社会、环境、经济和文化的协同发展。
(2)恢复体现旱码头文化的商业氛围
结合旅游和现代居民生活需要,恢复古镇历史悠久的特色店铺,如制秤店、酱油铺、钱庄等;将农贸市场中对环境卫生影响不大的经营项目如服装、手工制品等迁回核心保护区,恢复集市贸易功能;结合用地整治,增设为旅游服务的旅游商品店、餐饮、娱乐设施。
(3)展示古镇深厚的人文魅力
(1)恢复福寿街禹王宫山墙上的4m高楷体“寿”字;开辟福寿文化博物馆;以餐饮、保健医疗、旅游小商品为媒介,推广福寿文化。
(2)恢复袍哥组织“义”号的义全居、“仁”号的仁寿茶馆、“礼”号的茶馆,展示古镇曾有的发展历程。
(3)恢复文庙山头作为古镇文化精神标志的功能,在文庙遗址上修建古镇文化活动中心。
(4)恢复一品殿、曾仪堂和依仁西医馆的建筑院落空间格局,开辟为巴渝民风民俗和巴渝民居展览馆。
(5)恢复现存碉楼的使用功能,完善4个场口和清源楼山顶的环境设计,开辟为防御文化旅游线路。
(6)结合旅游、集会、表演等新的城市功能,恢复禹王宫作为古镇人文精神标志和区位中心的地位,对禹王宫建筑群进行空间环境设计。
(7)完善木洞场口的环境设计,恢复“菩提普润”牌坊,形成古镇主入口形象。
(8)以三口古井为依托,开辟设置以保健养生、古井历史、地下水知识为主题的旅游景点。
(9)在南川场口和涪陵场口的南侧,结合城镇干道、清源楼山体和文庙山体设置具有田园景观的城镇公共绿地。在核心保护区东侧,以城镇干道和文庙山体为界设置另一处具有田园景观的城镇公共绿地。两处公共开敞空间为观赏具有田园景色的古镇界面提供场所。
(10)开辟清源楼山体、文庙山体和十全堂遗址为城镇公共绿地。在清源楼山顶规划设置古镇全景观景平台;在十全堂遗址设置为旅游休闲服务的露天场地。
(4)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
设置旅游服务中心1个,旅游停车场4个。在镇中学东侧规划旅游服务中心1个,利用现有集贸市场用地,结合集贸市场部分功能搬迁,设置1个旅游停车场。拟设置公共厕所2个,每个建筑面积30m2。废物箱按25—50m间隔设置。
4.3.3街景立面保护
1)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区内的“回”字街保存较为完整,较好地体现了丰盛古镇传统的建筑风貌特色,因此划定“回”字街两侧建筑为街景立面更新保护范围。
2)保护更新措施
对沿街建筑立面的改造,主要采用改观、修缮、拆除、更新措施,着重完成建筑的整体立面改造、细部构建修复、墙面的清理、部分门窗的更换。对建筑材料、色彩、形式、尺度进行严格控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的改造方式如下:
(1)对破损的梁架、屋架、瓦屋面、屋脊及剥落的夹壁墙按“修旧如旧”原则进行维修;
(2)拆除木柱外砌砖,恢复木柱,并按传统样式调整立面划分;
(3)将砖墙面、石墙面或水泥抹面墙凿毛,抹纸筋石灰浆,面刷白色灰浆;
(4)立面按传统样式加穿枋和柱础装饰;
(5)损坏的门窗按传统材料和样式修复;
(6)立面的柱、梁、门窗、穿枋漆成栗色或暗红色;
(7)对户外广告、商铺招牌等广告设施应引导采用传统的形式和色调进行设计,尽快制定丰盛镇广告安装的管理办法,以保障广告设施与古镇整体风貌格局协调统一。
4.3.4非物质文化保护
1)非物质文化的内容
非物质文化是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镇魅力的内在精神,与物质文化相辅相成。丰盛镇非物质文化资源丰富,具体内容见2.1.3人文环境章节。
2)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原则
(1)特色原则:充分发掘非物质文化,突出以旱码头文化和田园文化为代表的古镇文化特色。
(2)发展原则:适应时代发展,提升文化品位,给古老的非物质文化注入新的活力。
(3)协调原则:与物质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3)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