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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英语密林里的汉语写作(4)

我以为,是不是真的好酒,不应只看饮酒者一次能喝下多少含酒精的饮料,得看他们对酒钟情的程度,和去饭店酒馆的目的。的确,海量的中国人并不少见,但我以为,能喝是一回事,好酒是另一回事。我们经常打电话给朋友、同事、上级,说是到饭店聚聚;说聚聚自然是要饮酒,但我们往往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什么?在联络感情,在借酒巴结,在于用酒这种液体来滋润人际关系,甚至要达到不应达到的目的。每次饭桌上,都会涌现出一些“英雄”或“受难者”,他们或是主人,或是巴结者,他们明明酒量不行,明明讨厌那杯中之物,但为了表忠心,为了达到目的,咬咬牙,闭紧眼,一仰头,将那超量之物干将下去。再看他那举着空杯、杯口朝下的那副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亮相,他似乎就是个正走上火刑柱的就义者,像个就要为正义而牺牲的大英雄;观者则报以深深的敬意,觉得自己得到了尊重。其实,这时的酒已经不再是酒;这时的饮酒者已经不再是饮酒者了。酒,成了一种符号;酒,成了一个“他者”。

英国人喝酒,目的大多只有一个:酒本身。喝酒就是喝酒,喝酒就是要获得酒中的乙醇,喝酒就是要让自己的心跳加快,使自己的神经兴奋起来,喝酒就是要让自己获得一种超乎寻常的生理感受和精神体验,喝酒就是要让自己的身体从繁重的工作负荷和阴霾的天气中解放出来……酒,就是酒;醉翁之意只在酒。

酒,对于中国人似乎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交往的手段;酒,对于英国人似乎更多地体现为自我发泄的方式。对于英国人,酒是依赖品;对于中国中国人喝酒跟英国人喝酒的最大区别恐怕在于:中国人是被别人劝醉的,英国人是自己喝醉的。中国自古有借酒浇愁之说,但自己把自己灌醉的情形,毕竟在少数。英国人和中国人去酒店途中的心态是很不一样的;前者会想,今晚我要好好放松一下,enjoymyself!后者往往会在心里盘算,今晚我怎么保护自己,今晚必须敬某某的酒,想到自己酒量有限,甚至预备好了作弊的手段,或者,想到今晚此行的动机和目的,而做好豁出去的准备。

一个是自己喝醉的,一个被别人劝醉的,重要的例证便是“酒令”。中国人喝酒爱行酒令,尤其是在民间。欲行酒令,乃是因为酒“贯彻”不下去。西方人,尤其是英国人对此大为不解;若是真的让他们行酒令,他们真希望自己每次都输给对手,以满足口福。

这正是:一个好酒如命,一个视酒如毒。

常言道,好马得配好鞍,好酒得有好菜。中国人常常是以喝酒为幌子,去酒店目的只是要吃饭,要吃到好吃的,把肚子好好填一填:饭菜是主角,酒不过是配角。重点放在吃上,而不是喝。没有好菜的酒席,就好像是没有新娘的婚礼。英国人喝酒却是主题明确,他们喝酒的功夫在于喝一个晚上不吃一点东西。这种只喝不吃的本领,真令我们望尘莫及。

路边随处可见的各种酒吧。

狗,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十分显着的意象:狗东西、狗仗人势、狗胆包天、狗皮膏药、狗头军师、狗尾续貂、狗屁、狗咬耗子、狗嘴吐不出象牙、狗咬狗、狗腿子、狗吃屎、狗屁不通、狗娘养的、狗咬吕洞宾……这些只是以“狗”字打头的语词,包含“狗”或“犬”的语词则更多。从这些以“狗”打头的语词当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印象:狗这东西不是好东西。

到英国后,所见所闻让我对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一首革命歌曲是这样唱的:“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南泥湾》)我把这歌词改一下来说英国:“到处是草地,遍地是狗群。”有点夸张,是不是?但这多少可以说明英国人少狗多的现实。

虽然我们认为狗很忠诚,但这种忠诚又被“狗仗人势”给“消解”了。

总的说来,狗在中国的地位不高。在国人心目中,提起狗,则经常想到狗的凶恶,想到疯狗、野狗、恶狗,等等。总之,狗在中国不但地位不高,待遇(总的说来)也不够好。

在英国,狗简直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房子没有花园,在英国是怪事;有花园没有狗舍,就像花园中没有花一样,同样是怪事。在英国不但狗多,狗的地位和待遇也实在是好。不管你到哪家超市,你必定会看到琳琅满目的狗的食品,狗的营养品,狗的生活用品。人类有慈善机构,猎狗老了也有有关机构为他们募集养老金;就像孤儿有人领养那样,退休的猎狗也有机构为之寻求“抚养”者。

公共场合,供狗用的设施也是十分齐全。在考文垂火车站的1号站台上,我看到一个用大理石做的L形的台子。台子的平面上开了一个圆洞,洞里安放着一只很干净的水盆,盆里放着清水。一开始我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以为它是让乘客洗手或擦鞋上的赃物的;但再看大理石台的立面,原来上面有一行字:

Thisfacilityisforusebyourfour-leggedfriends.Pleasequenchyourthirstwithourbestwishes.

VriginTrains中文大意是:

该设施是给我们的四条腿的朋友专用的。请接受我们最美好的祝愿,一解您的干渴。

维珍火车启说真的,我们在外出的时候常常为饮水发愁,但在这里,狗则随处得到礼遇。不仅狗的吃喝待遇很好,拉撒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在各处的大草地上总有许多专门用来处理狗垃圾的设施,好让主人们无后顾之忧。

记得在日韩举办足球世界杯期间,西方人为韩国人吃狗肉而深感厌恶。在什么都敢吃的中国人当中,狗肉同样会被端上餐桌。到西方走过一遭,对于西方人为什么对吃狗肉那么反感便更好理解了。狗在英国,不仅生前受礼遇,死后竟能被哀悼。失去了亲人,固然会有朋友送花,送卡片;失去了狗,也会引起亲友的深深同情。我在一家礼品店就看到过专门哀悼主人痛失爱犬的卡片;那卡片上这样写道:

为您失去爱犬深表哀悼:您失去了一个亲密的伙伴,忠诚的、可以信赖的朋友,但它对您无条件的爱,将永远伴随您。您给了您的爱犬体面的生活,无微不至。您分享了一种无言的但又是心有灵犀的爱。正像别的宠物一样,您的爱犬,其生命是那样宝贵,但却又是那样短暂;衷心希望甜蜜的回忆伴您度过忧伤的时光。

深表同情!

在征得店主的同意后,我把这段话抄在了笔记本上。一方面我是感动于英国人对狗是那样一往情深,另一方面也是惊讶于英国的卡片业之发达。

野狗、疯狗咬人伤人的事,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但这种事,在英国生活了那么久,我一次也没有见过。在英国,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见过不少,但流落街头、没有主人的狗,我却未曾见过。我的英国朋友Hanif颇有点玩世不恭地说:在这个国家,狗比人的自由更多,狗比人更得到保障。当然,由于狗基本上都各有主人,自由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了。于是,有人认为,狗的“恋爱”便成了个大问题。有一天,我和朋友在散步,就看到两个主人的狗相遇时,都立住不动了,并试图挣脱各自的主人,很激动地叫着,要向对方奔去。我对我的朋友说:“你瞧,那两只狗一见钟情啦。”

如果狗也有涵养,我想英国的狗确乎比我们的狗更“绅士”风度一点。我有不少中国朋友养狗,但刚一进门,那狗就吠个不停,让怕狗的我心惊肉跳。我发现英国的狗似乎不会叫,在几乎遍地是狗的考文垂,我记不得有什么狗叫过。

而且,狗如其人。英国狗颇似英国人:英国人矜持,不爱交往,有时还有点傲慢;英国狗跟在主人后面,遇见路人,连看都不看你一眼,更不会上来挑衅你。我不知道,英国人是因为不爱跟人交往而后在狗的身上寄托情感,还是因为跟狗交往多了以至不愿跟人有太多的往来,反正他们工作完了之后,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带着他们的狗去公园、草地,有时还要跟它们玩足球、飞碟什么的。人们都认为英国人是最爱运动的民族,其实,他们爱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狗要运动:人可以不运动,狗岂能不散步?

中国人几乎没有一个不知道水仙的。冬天,要过年时,很多人家都买两盆回去养养,作为“年花”。水仙,又称天葱、雅蒜、水仙花等。爱讲辞藻华美的中国人还另外给她取了许多雅号,如金盏、玉玲珑、金银台、俪兰、雅客、女星、女史花、姚女花什么的。水仙因多为水养,且叶姿秀美,花香浓郁,无泥而生,亭亭玉立于水中,如今又多供养于雅室,故有“凌波仙子”的雅号。雅室配仙子,相得益彰;金盏逢名瓷,相映成趣。

这么个“尤物”,自然逃不脱古代中国文人的视线。黄庭坚有:“凌波仙子生尘袜,水上轻盈步微月。是谁招此断肠魂,种作寒花寄愁绝。”刘克庄有:“岁华摇落物萧然,一种清风绝可怜。不俱淤泥侵皓素,全凭风露发幽妍。”王夫之有:“乱拥红云可奈何,不知人世有春波。凡心洗尽留香影,娇小冰肌玉一梭。”就连秋瑾也写过水仙:“洛浦凌波女,临风倦眼开。瓣疑是玉盏,根是谪瑶台。嫩白应欺雪,清香不让梅。余生有花癖,对此日徘徊。”革命家有“花癖”不是我这里要讨论的,但我确乎更喜欢杨万里的颇具白描特点的诗句:“天仙不行地,且借水为名。”

的确,不管什么东西,跟水联系在一起,便有了某种灵性。

第一次接触到外国诗人写水仙是读英国19世纪浪漫派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咏水仙》(IWanderedLonelyAsaCloud),那是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按照老师的要求,我当时都能背上它了。后来,自己当老师,也教英国文学,自然也讲到华兹华斯的水仙,自然也告诉自己的学生,水仙多美,多美,并附上英文原文给他们看。在华兹华斯的诗中,水仙的英文是daffodil而不是我们通常所知道的narcissus。不过,我并没有深究,以为“水仙”这个词在英文中有两种写法,或者说,两个词指的是同一个意思,华氏笔下的水仙就是我们养在房子里的那种水仙。

在春天,在英国,有花的地方就有水仙。

然而,到了英国后,我才知道,我错了;我才知道,我那么起劲地讲到的水仙,并不是真正的华兹华斯的水仙;我讲水仙的时候,我自己,还有我的学生,心中想到的都是“凌波仙子”;我才知道,我们的水仙是长在水里的,人家的水仙是长在岸上的;我们的水仙是养在盆里的,人家的水仙是遍地盛开的;我们的水仙更是在冬天散发她的幽香,人家的水仙则是报告春天的到来,孕育于三月,葱茏于四月,到了五月几乎不见了她的踪影。所以,水仙在英国人的生活中几乎是担当着报春花的角色,有点像中国的迎春花。所以诗人RayAndrews在他的诗歌《三月的水仙》中把水仙写成“春天忠实的女儿”(dutifuldaughtersofthespring),说她孕育着“希望和未来”(Speakingofthingstocome)。原来,文化不一样,植物也不一样;反过来说,植物不一样,文化也就不同。虽然,无论中国的水仙,还是英国的水仙,都属于石葱科或石蒜科植物。

到英国后,我也并不是一下子就认识了水仙。热爱自然的我,喜欢每天步行,穿过自然的英国乡间。随着漫长的冬日的渐去,春天的复苏,我发现道路边,花园里,田野上,到处都生长着一种叶子像大蒜的植物,随着她葱绿的叶子渐长渐大,明黄色的花儿便盛开了。在满目的绿色当中,在色彩斑斓的初春,那黄色是那样引人注目。更主要的是,她无处不在,或是沿着路边,向远处延伸,或是把清澈的池塘环绕,给碧水镶上金边,或是在草地的一角,孤单地绽放。总之,在英国,在英国的春天,随你站在什么地方,只要有植物的地方,就有水仙生长,就有水仙盛开,就有那亮丽的黄把绿色点缀。

英国朋友告诉我,那就是水仙。后来,爱花的中国朋友告诉我,那就是旱水仙。

于是,我总算将华兹华斯的水仙和现实中的英国水仙联系起来了。

于是,我开始关注英国的这种最寻常但又最受人们喜爱的植物。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多了,就没有价值,甚至被人们称为“贱”,但是,花是例外的,没有谁因为花太多而对之反感。“一枝梅花开一朵,恼人偏在最高枝”

固然是美,万紫千红谁说不美呢?是的,在英国,水仙花简直是无处不在;在春天,凡是能生长植物的地方,都会有水仙悄悄生长,都会有水仙花骄傲地盛开。正如华兹华斯在他的诗中写到的那样:“在湖畔,在树下”

(Besidethelake,beneaththetrees),“一簇簇,一片片”(acrowd,ahost)地盛开。

花之有名,如果没有文人的吟咏,似乎不足为凭;相应地,文人又因名花而使作品更加广泛传扬。“青鸟不传云外信,丁香空结雨中愁”。在那位唐代诗人之后,谁还敢写丁香?在英国,一提起水仙,人们总要想起华兹华斯;一提起华兹华斯,自然会想起他的那首“咏水仙”。华兹华斯的家乡在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那是英国最着名的风景区之一。他在那里度过了他一生的大部分时光,而他的《咏水仙》的灵感自然就是在湖区获得的。我去湖区之前,曾读过PeterBicknell先生编章的TheIllustratedWordsworth’sGuidetotheLakeDistrict(《插图本华兹华斯湖区旅行指南》)。华兹华斯在英国虽然家喻户晓,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这本通俗小书。这本书后来出版时,编者非常细心,把华兹华斯第一次被水仙打动,产生灵感的那处湖岸在地图上标了出来,并称之为“水仙之岸”。这样,后来者就可以找到华兹华斯当初写作《咏水仙》的灵感之源。100多年过去了,诗人不在了,但诗人流连过的那段湖岸还在,诗人写过的水仙还在,大自然的美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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