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勋的身体每况愈下,日日卧病不起,医官们也都犯了难。但他仍日日坚持在病榻之前一笔一画写下他对钟离国相的斥责和不满,派人献到楚王案头。从前朝臣们皆知他们不和,可却也没想到,公子勋是铁了心在满朝文武面前丝毫不给钟离云晦面子。或许在其他臣子面前,钟离云晦就是楚国的李斯,怕开罪于他,竟连个敢来探病的人都没有,刘勋苦笑。
钟离云晦倒是乐得自在,他甚至叫声大的狗一般不会咬人,刘勋都沦落到这般光景了。往常,公子勋是何等地倨傲,同他这个奸相说一句话也嫌污蔑了自己的身份,可如今却像疯了一般对他口诛笔伐,看来也是气数将尽——不论是政治生命,还是他自己的命。
同在一个宫闱里生活,然而命运却委实不同。
刘勋是凄凉的,解忧公主却正享受着她从未有过的风光——然而她深知,此等风光,是许她用后半辈子的惨淡来换的。
既然摆明了是要讨好大汉,就得拿出点诚意来,光一个宗室女子自然是不够的,一笔丰厚的嫁妆也必不可少。依楚国眼下凋敝的现状,也只有靠楚王和一众王亲贵戚勒紧腰带,从牙缝里来凑这笔开支了。
成箱的金石、玉器被抬进晴华殿,解忧公主坐在一旁,看秦桑和梓云一同清点着。
“这么上心做什么?”解忧幽幽来了一句,除过双唇的蠕动外,面无表情。
秦桑、梓云两人停了下来,看着解忧。
她道:“这些个东西,可能献给长安,可能献给乌孙那帮蛮夷……总是都不是咱们的……连渣儿都不剩……”
看着她恍惚又冷漠的神情,秦桑不由得担忧起来:“公主,你这是怎么了?要不要秦桑陪你出去转转?”
“不了……备轿辇。我要去见刘勋。”刘解忧道。
噗通一声,还不待梓云反应过来,秦桑便跪了下去,跪着像那一动不动的解忧公主靠近去。
“公主!公主!”秦桑的五官都快纠缠在一起了,“奴婢求您了,就此算了吧!我们已经不能再引火烧身了!”
“引火烧身?”解忧斜眼睥睨着她,看不出是不屑还是愠怒。
秦桑忙点头:“公主,这么多年来,王上终于肯给咱们一个名分了,连长安的天子也认了咱们,这关头,不能再有差池了……”
“你这爱慕虚荣的贱婢!”解忧抬手便是一巴掌,甩得秦桑的耳朵嗡嗡作响。
梓云也吓得赶紧跪了下去。她虽知解忧公主待下人素来不怎么亲善,可也没想到她会连一只跟着她忠心耿耿的秦桑都打,而且还骂得如此难听。如今看来,兰若能逃开这龙潭虎穴,倒也是莫大的幸事。
解忧公主自己也知道,寄人篱下这么多年,可终于有个出头日了。她还知道,她与“堂兄”刘勋的飞短流长,必须至此为止。秦桑说的有理,可她就是挂念着,放不下。
她终究还是没有乘轿辇,而是自己悄悄走了去。
刘勋的寝宫里,满是“病气”。楚宫本就在缩减开支,也让他这个不受宠的竖子过得更加寒酸。打扫屋子的宫娥从殿内行色匆匆地走了出来,见到解忧行了个礼,又忙垂着头走开了。
这片天空,毫无生机。
刘勋患的是哮症,对气味极为敏感,因而这殿中连香炉也不敢点。又怕春寒料峭让他的病雪上加霜,更不敢开窗。整间屋子连同遍布每个角落的晦暗,都夹杂着各类药味和他残弱的呼吸。
解忧的手放在门上,却迟迟不敢推开。她这一身珠光宝气,仿佛不应是出现在这张画卷中的人。
“唉……”她轻叹了一声。往日他虽体弱多病,可也绝不是这番样子。
“谁?”屋内人似乎听出了这熟悉的叹息声。
她一听他的声音,便再也把持不住,推门就进去了。
只见一道矮矮的屏风挡着他的榻——也罢,高傲如他,怎可能让自己最不堪的一面落入旁人眼中呢?
“阿勋……”她叫了这么一句,便湿了眼。
“咳咳……”刘勋咳了半天,难以置信道:“解忧……咳……是你……”
“阿勋……几日后我就要走了,来见你最后一面……”
刘勋的满腔热情刹那间凝滞了起来,退却了温度,变得冰冷。解忧公主这是来诀别的。
“对啊……你马上就要去长安受封了,你要做大汉的公主了……真当贺喜你啊!”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刘勋突然伏在榻边,喘息了起来。
解忧越过屏风一看,那一张枯槁的脸,她前所未见。他手上的纹路更加明显了,脖颈上的青筋凸起,头发亦散乱……她顿时知道了他为何不愿见人,便退到了屏风之后。
“阿勋,天机弄人……”解忧公主道,“或许我们也只有等来生了……”
“你走吧……去长安受封,享受你的荣华富贵去吧……”刘勋又无力地平躺回了榻上,“我会权当从未见过你……”
解忧拭干了脸上的泪,扭头便要离开。她知道,多说无益,他们都斗不过命,当然,也斗不过钟离云晦。
“慢着!”他那嘶哑的声音浑似发出走后一声咆哮。
一件绿色的小物被刘勋从屏风后拋了出来,解忧委身接住了它。
“臣已身无长物,唯有此物能献给公主做贺礼,还望公主莫要见怪。”他虚弱地讲完了以上一席话,解忧知道,这是他发自肺腑的讽刺。
这枚绿玉龙钩躺在她的掌心上,他的温度还依稀尚存。龙钩乃男子的贴身之物,他竟赠与她作贺礼……
解忧握紧龙钩,满心全是对钟离云晦的恨……钟离云晦要她不好过,她也定不会让钟离云晦好过。
长安城有着这世上最高最牢不可摧的城墙,保卫着城内子民长治久安,保卫着宫城里的天子高枕无忧。
这是个八方来贺的地方,它是茫茫九州上的一颗明珠,理应是全部番邦的心之所向,意之所钟。
乌孙的使节已然到达,为首的是肥王翁归靡,乌孙王最宠爱的儿子。
“下马!”他命令部下。
车马在长安城下停了下来,迎面而来的是今上刘彻派出的接应他们的臣子与寺人。
翁归靡望一望着高高的城墙,这里有安定,有富足,有层层拱卫,而究竟什么时候他父王的乌孙国也能如此风雨不动呢?
翁归靡是典型的乌孙人长相,五官凹凸有致——鼻子高挺,眼窝却深陷。棱角分明,眉毛浓密。虽有着壮硕高大的体格,皮肤之白却堪比妇人。他的头发微微卷曲,颜色不黑,倒是发棕,正如同他那棕色的、深邃的眼眸,也是一番别致的风流俊俏。
终究是异邦的王室子弟,纵然年轻,也有着一股子威严之气。
“这就是她生活过的地方吗……”翁归靡跟在汉宫使臣身后,一路走着,一路张望,用乌孙语喃喃自语道。
如今,他终于有机会到她的国度看上一看,可惜她芳魂已逝。这一次他之所以会来,主要任务,就是要提父王接以为新的汉家公主。翁归靡不知道这一回的汉家公主会是什么样,他只知道,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刘细君了。
刘细君是第一个嫁去乌孙和亲的公主,娉娉袅袅,明眸善睐。翁归靡第一次见她是在迎亲的队伍里,看着远处的汉家公主款款而来,却满脸的不快。在他那还不知愁为何物的年纪里,对这种迷一样的女人,也总分外好奇。
她是美的,美在沉静,静得仿佛不存在,又总能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父王的诸多王妃中,他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位——安静的刘细君和奔放剽悍的匈奴公主喀佳。
据传喀佳是匈奴最美的公主,可她这暴躁性子,就连匈奴单于伊稚斜都拿她束手无策,索性就外嫁到乌孙来,还顺带着扩张匈奴的势力。
然而翁归靡厌恶他这跋扈的庶母,正如他厌恶匈奴一般。刘细君却不同,娇小如她,像是广袤草原上的涓涓溪流,纤尘不染。翁归靡也是第一次见中原女子,只觉得与之前所见的十分不同。
红颜薄命,她去了,他也哀伤。
“哈哈哈……”马蹄声中夹杂着一阵爽朗的笑。
翁归靡抬头一看,原来是位故人。
“金日磾?别来无恙。”翁归靡道。
翁归靡与金日磾初见,是他来长安接亲的时候,那一次接的便是细君公主了。可不曾料想,若干年后,仍是他来向大汉求亲,金日磾在长安接待乌孙的使节,细君公主却早已香消玉殒了。
金日磾矫健地翻身下马。他本是匈奴休屠王的王子,因部族之间的相互杀戮被迫害,逃到大汉,归顺了汉天子。
“陛下他龙体欠安,过两日再面圣吧。你们一路舟车劳顿,先在宫里歇歇脚。”金日磾道。
翁归靡一笑,点了点头。他知道刘彻不一定真的身体抱恙,却一定不会立刻见他。这便是天家威仪,他第一次来时便已领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