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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华服(2)

我指的是服装,或者专指女主角缪骞人的服装,相对于周润发饰演的范柳原而言,缪骞人饰演的白流苏有点木讷,或者说这个离了婚又回到娘家居住的女人在七大姑八大姨面前就是如此。一个没有文化的又离了婚的女人,一个再也没有戏的在家中吃白饭的女人,她的心里装着一潭死水,反映在着装上便是一成不变的暗淡,像张爱玲说的,“……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其单调。”而且款式永远不变:立领、中袖,甚至包括发式——齐耳的短发,从开头到结尾。似乎范柳原对她的打扮也不太满意,这样对她说:“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不该穿西装。”这近乎是一句废话。或者是:“你知不知道,你最擅长的是低头?”在这里,范柳原需要的,是一低头的温柔。可是缪骞人无论月白色旗袍或细格子旗袍,抑或暗蓝色或纯黑色旗袍,给人的印象永远都是羞怯的,暗淡的,她和张爱玲小说中那个白流苏不同——那个白流苏是鲜活的,压抑中略带一点热辣,人与衣融为一体,或者说霓裳是她的另一层皮肤。在许鞍华的电影里,没有霓裳,只有衣服——或许在他们激吻之后电影才泄露了一点,给缪骞人加了一件粉红外套,不过那片粉红色也是褪了色的粉红,一如风雨中打落在地的桃花。

张爱玲痴迷自己笔下的浓墨重彩与霓裳缤纷,无论是前清样式的绣花袄裤或宝蓝色绸袍,出现在哪儿都会引起惊羡和注目,像《色戒》里王佳芝那一件宝蓝色旗袍,易先生逼着她穿。王佳芝渴盼的目光是热烈的,她爱的就是老易的冷酷。那场王佳芝陪易太太逛街的戏,蓝天白云下,陈冲一身浅紫色碎花旗袍,宽大的墨镜遮了半张脸,一回眸的神态风情万种——在这里,衣裳是心灵的一部分,是活的,这正是张爱玲的美学理想,用她的话说就是“袖珍戏剧”。荒腔走板的胡琴声中,生命是这样怪异,人生又是如此简单,只需一粥一饭、只要一布一衫就可以心满意足。

《倾城之恋》中,许鞍华不用泼墨,只用简笔,寥寥几笔韵味十足,比如硝烟散尽后两个人走进野鸽横飞的家园,白流苏一身墨绿的旗袍配红色绣花鞋,正是张爱玲的“红配绿,看不足”,红绿之间,生之趣味就是饮食男女。包括两个人在码头相见,风雨中,她一身绿雨衣,他来接她,两个人都是寂寥的。人生的底色,其实就是一片苍凉与寂寥——从这个角度来看,许鞍华这样给缪骞人穿衣戴帽,倒是十分贴切。

衣恋:织锦缎夹袍

张爱玲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再没有心肝的女人,说起她“去年夏天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一句话说到了女人骨子里,再没有心肝的女人,对穿过的衣裳,也有一份发自内心的依恋——“依”字应该将人字旁去掉,改成“衣”,依恋在张爱玲眼中就是衣恋,恋衣。

“张爱玲”三个字现在多半不是名词,而是形容词,形容一种生活品位与时尚,张爱玲的背后是上海滩,是老爷车、藤木椅、青花瓷、织锦缎、绅士怀表、手摇唱机、周璇的老歌,还有昏黄的汽灯、微甜的红酒——织锦缎是不可缺的道具之一。看过一张张爱玲的着名照片,她手叉细腰斜视天空,一副目中无人的姿态,上身那件就是织锦缎面料,只是不能称为袍,而是夹袄。那是1954年,她在香港,正打算前往美国——

上海的一个时装设计师邵艾水为了再现这件织锦缎夹袄实在花尽心思,他唯一的参照物就是这幅照片,照片是黑白的,如何还原成彩色让他一筹莫展,先是以为浅绿配紫红,怎么看颜色也不谐调。最后他在书上发现,张爱玲喜欢大红、葱绿、柠檬黄、士林蓝——

古画中着“云肩背心”的美女这几种颜色中最有可能是葱绿。张爱玲在《更衣记》中描述了十九世纪流行的“云肩背心”,盘着大云头的黑缎宽镶。邵艾水最终认定,这件衣服就是葱绿织锦缎加黑缎宽镶。最后的成衣就是葱绿织锦面料,有如意和“寿”字图案——葱绿的颜色有些暗,正好衬托了这位“临水照花人”。

织锦缎是丝绸的一种,蚕食桑叶吐出千丝万缕,千丝万缕织成香水锦缎,春水一般柔滑,春雨一样微凉,女人无法不爱。张爱玲在文中频频提及:“荀太太一身织锦缎丝棉袍穿在身上,一匝一匝,像盘着条彩鳞大蟒蛇——别人是鹅行鸭步,她就是个鸳鸯——鹅蛋脸红红的,像咸鸭蛋壳里透出蛋黄的红影子。”张爱玲说:“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一种袖珍戏剧——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张爱玲非常喜欢旗袍,织锦缎的夹袍是旗袍的一种,她有各式各样的旗袍:织锦缎的旗袍传统而华贵;稀纺旗袍,轻盈而妩媚;镂金碎花旗袍,华丽而高雅;黑平缎高领无袖旗袍,凄美哀愁不失神秘。她穿旗袍的形象已深深地烙印在中国人记忆之中,宛若时光的花,永不凋谢。

张爱玲小时候最喜欢六月六晒衣裳,说那是一件辉煌而热闹的事,人在竹竿与竹竿之间慢慢走过,两边是绫罗绸缎的墙壁——应该有一道墙是织锦缎的吧?“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锦的花绣上,太阳在这里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张爱玲的文字本身也好像一匹织锦缎,看着花团锦簇繁华热闹,触手抚摸,却是一片冰凉。

矮领子布旗袍

小裁缝的手艺无法满足张爱玲的服装瘾,她只能亲手制作服装来表达自己的主张——在香港读书时,连连得了几个奖学金,省下点钱,便自选衣料,自己设计。这件衣服她弟弟张子静曾见过,是一件矮领子布旗袍,大红底子,上面印着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穿的时候要像套汗衫一样钻进去,两边没有纽扣,领子下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及膝盖。张子静问她是不是香港最新样子,张爱玲笑道:“我还嫌这样子不够特别呢!”

张爱玲因为打仗放弃读书从香港回来,张子静明显感觉到她变得很洋气,标志之一就是这件她亲手制作的矮领子布旗袍——说到底,在所有服装中,旗袍还是张爱玲的最爱。小的时候她就痴迷华服,仿佛天生如此——多半还是受家庭和母亲的影响,《对照记》里有她多张童年照片,每一张衣着都精致得体,色彩永远那么和谐,这背后若没有一位讲情调、有品位的大人,那是不可思议的。记得一张她坐在古铜色藤椅上的照片,面团似的,微微笑着,一身淡蓝色薄绸连衣裙,领口和袖口都一色纯白,白袜黑鞋,脸上有腮红,电影里小童星似的。后来她飞快长大,衣服更多,总是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又长高了一大截,新做的外套不能穿,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她就很伤心,认为是终身的遗憾。在张爱玲眼里,衣裳是有生命的,曾和自己肉体相连肌肤相亲,贴心贴肺,是另一个自己,情同姐妹——就像在香港拿奖学金做的那件矮领子旗袍,于她又怎么可能轻易遗忘?

她最爱的只能是旗袍,古典又现代,时尚又保守——在清朝的时候,旗袍主要用于宫廷,皇太后、皇后用明黄色朝袍,贵妃、妃用金黄色,到嫔就只能穿秋香色。领口、袖口、侧摆、下摆的镶滚花边有“十八镶”之称,发展到极致,可以连旗袍本来的面目都看不出,层层叠叠全都是镶滚——袖口内缀是可以拆换的华丽袖头,袖头还要镶滚繁密的花边,乍看上去似乎穿了好几件考究的衣裳。总之就是不择手段誓不罢休地把面子撑足,而人体曲线则全然不顾。张爱玲说:“在清朝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失踪的美女在张爱玲时代又找回来了,从政治层面到服装层面,中国都发生了彻底的转变,旗袍褪去了服装制度的假皮,镶滚简单了,色泽也淡雅起来。刚刚摆脱封建的中国女性,在沉睡了三百年以后猛然清醒,细腰曼妙曲线玲珑,一如风吹依依杨柳雨湿灼灼桃花——于是我们看到,张爱玲、阮玲玉们身着旗袍蝴蝶般翩翩淡入老上海浮华风情,背景音乐应该就是周璇的《何日君再来》。

张爱玲有很多旗袍,购买的自制的,高领子的矮领子的,紧身的直筒的——她名字中间有一个爱字,其实也可以这样说:张爱玲的爱就是对文字的爱,对旗袍的爱。

奇装炫人:拟古式齐膝夹袄

张爱玲走红上海滩时,到处以奇装炫人。有一次,《倾城之恋》改编为舞台剧,她去见老板周剑云,穿的是自己设计的服装,就是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流言》里付刊的相片之一,就是这种款式。周剑云是当时明星影片公司三巨头之一,交际场上见多识广,那天面对张爱玲,也显得有些拘谨,大概是张爱玲显赫的文名和外表,给他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这张穿拟古式齐膝夹袄的照片现在到处都可以看到,据说原照背面有她题写的一行字: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然而现在还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我应当是快乐的——可以想见,穿拟古式衣裳的张爱玲心里好比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秋天,是快乐而愉悦的。身在民国时代,她好像对民国服装并不倾心,更眷恋古人穿衣,说那是“婉妙复杂的调和”、“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配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张爱玲之所以为张爱玲,就在于她肯定不会满足于空谈,她要付出行动,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不管不顾地穿着拟古式齐膝夹袄去见人。胡兰成的侄女青芸到了80多岁还记得张爱玲,“她人不漂亮,鞋子是半只黑半只黄,喜欢穿古朝衣裳,总归跟人家两样子。”别的作家写人物衣着,往往粗针大线,只求达意。张爱玲绝不肯马虎,力求细致准确,有时候读她的小说,就好像看服装秀,每一个太太小姐出场,都带出一片霓裳锦绣——其实她自己一生仿佛都在走服装秀,弄堂里的小裁缝显然不能满足她,“我们的裁缝是没有主意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也许就为了改变这现状,她和炎樱一起谋划着替人设计时装,广告在一家杂志上刊登出来:“炎樱与张爱玲合办樱炎时装设计,大衣、旗袍、背心、袄裤、西式衣裙。电话时间:三八一三五,下午三时至八时。”不知道这念头是张爱玲一时兴起,还是经过周密计划,设计了什么样的时装现在也不得而知,估计一些客户一听张爱玲大名就有点望而却步,谁敢穿着前清老样子袄裤和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走上繁华摩登的霞飞路啊?毕竟张爱玲只有一个,也只能出一个。

双行横扣的黑呢斗篷

张爱玲在小说《色戒》中写到一种很特别的着装:黑呢斗篷——“左右首两个太太穿着黑呢斗篷,翻领下露出一根沉重的金链条,双行横牵过去扣住领口,战时上海因为与外界隔绝,兴出一些本地的时装。沦陷区金子畸形的贵,这么粗的金锁链价值不赀,用来代替大衣纽扣,不村不俗,又可以穿在外面招摇过市,因此成为政府官太太的制服,也许还受重庆的影响,觉得黑大氅最庄严大方。”

一件服饰的流行从来都不是偶然的,与经济文化地域紧密相关,因为是在战时,因为又是官太太的着装,两个必要条件作底,黑呢斗篷,而且还是双行横扣并且以金锁链代替纽扣的黑呢斗篷就应运而生,它出现在《色戒》中无疑是最恰当的。《色戒》应该算是一篇纪实小说,写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郑苹如刺杀丁默村。读过这部小说的人,都会记住郑苹如那身电蓝水渍纹缎齐膝旗袍——当然,在小说中她是王佳芝,在电影里她是汤唯。郑苹如住在万宜坊,离张爱玲所住的常德公寓并不远,当年这里一栋房子要几十根金条,上海的顶级时装店“绿夫人时装沙龙”就在这里,这间“绿屋”是上海名媛明星逛街必访之地,想必张爱玲或郑苹如是这里的常客,张爱玲的桃红色软缎旗袍,郑苹如的电蓝水渍纹缎齐膝旗袍都是在这里定制的吧?还有官太太的双行横扣的黑呢斗篷。据说,当时的“绿屋”经营策略十分独特,从衣服、鞋帽到各种配饰一应俱全,任何一个女子走进去,出来就能从头到脚脱胎换骨,但代价也是非同一般的昂贵。“孤岛”时期的上海滩其实物资紧缺,布亦是紧俏商品,高官的太太爱穿黑呢斗篷,但是官方却很难找到真正的黑呢子或黄呢子做军装,于是就到乡下收购那种麻布,回来染成黑色或黄色,《色戒》小说中提到用厚厚的黄呢布做窗帘,在当时算得上奢侈品。

作为美女特务郑苹如,她家境富有,还上过《良友画报》封面,这在当时富家女中是一种新时髦。另一种时髦就是用皮货做领子,显示一种富贵身份。郑苹如刺杀丁默村就发生在张爱玲居住的静安寺西比利亚皮货店,这家皮货店现在还在,只是搬离了此地,店里贴满了几十年来的老照片。紧邻这家皮货店的,是珠宝店。李安为了拍《色戒》,特地搭了这个景,珠宝店就是张爱玲的好友炎樱家开的。炎樱一家是斯里兰卡人,一解放炎樱父亲就走了,珠宝店盘给大弟子陈福昌,“文化大革命”一到,店就关门了——珠宝也好,时装也罢,都是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东西,全都要扫进垃圾堆。

黑呢斗篷,双行横扣的黑呢斗篷,似乎后来再没有在中国内地出现过,不过它出现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在一片姹紫嫣红的旗袍裙袄之间,它确实给我们的视觉带来了一股另类别致的异域风情。

典雅:洒着竹叶的旗袍

华裔女作家於梨华见过张爱玲,她后来写文章说:张爱玲很高,很重视仪表,头发梳得丝毫不乱,浅底洒着竹叶的旗袍更是典雅出色,长颈上系了条红丝巾,可不是胡乱搭在那里,而是巧妙地协调衣服的色泽及颈子的细长。头发则是微波式,及肩,由漆黑发夹随意绾住,托住长圆脸盘——我不认为她好看,但她的模样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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