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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痛,是日不落恢复意识,还没睁开眼的第一感觉,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睁开那似被糨糊粘住的双眼。

刺眼的阳光让她不适地把好不容易睁开的眼睛重新又闭上。默数三分钟再次试着睁开眼。

现在,她是适应了那强烈的日光,可谁能告诉她这是什么地方啊!

四周挂着褪了色的黄色布条,到处结满了蜘蛛网,地面铺着一些干枯的杂草,上面的灰尘足有一指厚。用草青黄,尘飞扬,这句话来形容还真的一点也不为过。

再看向别的地方,赫!坐坛上还有一个白胡子老头的塑像。瞧那愁眉苦脸的样,定是嫌人家不来给他上香。如果她估计的没错这里应该是一间破庙。吃力地动了动,痛地快要分裂的身子,背后的痛让她更加清醒几分,她记得是被人砸晕过去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还有小飞呢?隐忍身上的痛,慢慢地爬起来,摇摇晃晃地挪动脚步趔趄地朝门的方向移动。

“啊!”伴着一声惨叫,她的身体再次重重的趴在地上。这下她的身体彻底要散架了,“靠,什么东西,敢******拌老子一脚。”她在心里咒骂。三下五除二拔开那些杂草,顿时,原本因伤口扯痛苍白的小脸,更加白如死灰。

她咽了一口唾液,逼着自己要镇定,不就是一个死人吗?有什么好怕的。想是这样想,但,她伸出去的手还在不停地颤抖。

待真正看清地上人的面容后,她的心里稍微减轻一丝恐惧。再看上几眼,她完全感觉不对害怕。

只是有些奇怪,他明明是个男人,为什么要留那么长的头发?就算他老的不成样子,可能没时间或钱理头发,也不至于留这么长吧!

或者,他带的是假发,再或者,她可以大胆的设想他根本就不是现代人。

她用手试着去扯老者的头发,第一想法排除。因为她根本就扯不动。

那就只剩下另一个原因了,也不可能啊!如果他是古人怎么会死在现代来,不会,不会是她穿了吧!这下她再也顾不得身上的痛,快速爬到门外。

一望无际辽阔的草地,清新的空气,碧蓝的天空。无不提醒着她,这些景象是不可能出现在二十一世纪。

远处隐约可见的古式马车,更是证明了她心里可怕的想法。

转身又爬回那死了的老乞丐身边,眼中瞬间放出一道狡黠的目光。有现成的利用品,她从来不会浪费的。

繁华似锦的京城,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到处呈现一片其乐融融、和谐美满的景象。由此可见,该国皇帝的治理有方。

原本是完美和睦的情景,可偏偏有人要破坏这样美好的气氛。

临近茶楼的一个角落里,四周围满了人。他们的中间有一个赤臂露腿的人跪在地上,他一头短碎的黑发,古里古怪的衣服,由于低着头看不清长啥样子。

但可以确定他一定是个男子,因为女子不会留短发,这孩子也真够可怜的,穷到连头发都剪下来卖掉了。

他的脖子挂着一块牌子,上写有四个歪三扭四的大字。可惜没有人认识那是什么字,根据他前面用白布盖着的死人。就暂定为“卖身葬父”吧!

茶楼之上,有两人正欣赏着下面难得一见的奇景。

靠窗的一人,他一头乌黑亮丽及腰的长发随意飘散着,精致细腻的脸庞没有任何表情,冷漠无情的眉宇间透着慑人的寒意,浓密的睫毛下,一双水蓝色的眼睛更是夺魂摄魄,笔直的鼻梁下一张微微抿起的薄唇,有着说不出的性感迷人。华衣锦服穿在他身上越加显得高雅无比。

微风吹动他如瀑布般的黑发,又多了一份飘逸的美。总之眼前的男子,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俊美冷酷的美。

美的人让人室息,美的让人疯狂,但谁又能想到就在这俊美无俦的外表下竟然是一颗冷酷残忍,狂傲暴戾的心。

他对面的素衣男子,比起华衣男子来说稍微欠加了一点,但,不可否认地说也应该算是一位俊男。

华衣男子挑眉,“青云,你说我统治的国家这么差吗?天子脚下还有人穷得要卖身,甚至连衣服都穿不起?”

步青云漫不经心地又看了眼外面:“正所谓,人无完人,事无十全十美。主子又何必太在意,就算你再有心,也不可能照顾到天下的每一个人啊!”

华衣男子不再说话,恢复以往的阴沉,继续望着角落里的人。

步青云才不会关心那些闲事,他不停地敲打桌面,思索着怎么样才能把那壶十里香骗过来。

灵光一闪,一条妙计浮上心头,嗯,就这样办,即使,自己输了,某人也别想好过。他要一洗当年的耻辱。

倒了一杯茶递给某人,“主子,我们好久没有打赌了是吧?”

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不过,他到是很有兴趣知道他想和自己赌什么!

惜字如金,声音不带一丝温度,“说”

步青云迎上前,“如果我输了,就出钱买下那个卖身的人,送给您做奴隶。倘若……”

“我不会输,说重点。”真是信心十足啊!

这人,就不能稍微谦虚一点吗?坐回自己的位子,继续道:“我们就赌那个乞丐的姓。当然,如果您输了就把那壶十里香送我。”他就不信百家姓那么多,他能猜的准。这下他十拿九稳的赢。

男子思考片刻,扔出一句:“百家姓里没有他的姓。”

听完男子的话,步青云忍不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这主子也太扯了,试问有哪个人的姓不是从百家姓里选的,就算他猜不出人家的姓,也不至于编出这么个不着边的理由吧!

步青云放下一两银子,一拍桌子,豪情道:“小二,去把楼下那个乞丐叫上来。”十里香他要定了。

小二连忙把钱收起来,屁颠屁颠儿地跑下楼去找那个乞丐。

有钱能使鬼推磨,真是一点都不假。华衣男子鄙视地斜了眼那小二,将目光重新调到窗外。

半刻钟后,小二苦着脸上来,唯唯诺诺道:“对不起,两位爷!那个乞丐他说……他说你们要是想见他,就请自个儿下去。”他这样说已经算婉转了,其实,那乞丐的原话是‘想见老子,让他自己滚下来,否则,别来烦老子。’

他从来没见过做乞丐做到这么嚣张的。

华衣男子的眼中闪过一丝玩味,好久没有碰到让他提得起兴趣的猎物了,起身率先走下楼。

主子都走了,他自然不能还在上面摆大爷。随后也跟上去。

华衣男子所过之处,周围的空气便随着降温几度,人们自动为他让出一条路。

不是他们认识他,而是他身上散发的凌厉无匹的冰冷和威迫天地的气势。让人不由自主地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

再加上他超凡脱俗的容貌,以及浑然天成的王者霸气和尊贵,更可以断定此人必是人中龙凤。

华衣男子审视跪着的人半天,才吐出二个字:“付钱!”

呃?这是什么意思,他还没有问人家到底姓什么呢?

步青云挤到最前面,温和地问:“你要多少钱肯卖身?”

地上的人头也不抬:“随便!”

这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他让自己开价还不好说吗?爽快地掏出五两银子:“这些够吗?”

地上的人终于抬起那高贵的头,盯着那些银两好一会儿,轻轻地点头。

五两银子买一个下人,这买卖划算。正在他要把那五两银子递给地上人的时候,有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深进他的腰包,取出一张银票扔在地上。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小贼是谁!眼巴巴地望着地上那五十两银票,暗暗叫苦连天,他可怜的五十两银票啊!就这样被某个狠心的人给葬送了。

这次不是赚,是亏大了才对。他好想揪起某人把他摔到地上,可是他没那个胆,他还没有活够。

华衣男子弯身伸手勾起地上人的下额,冷冷道:“你,以后就是我的奴隶!”

他的脸上都是污垢,看不清容貌,但那双目中无人的明亮又剔透的眼睛深深地吸引了他,在他的眼中似乎所有人的存在都是多余的。这种人带回去应该可以填补他无聊的人生,蹂躏起来也肯定更有意思。

地上的人呆愣片刻,然后,毫无惧意地直视上方的人:“老子,是我自己的。”

步青云现下有点佩服地上的人,敢这么无视主子的,只怕他是天下第一人,他是不是应该考虑下和他拜把子。以后要是惹出祸来,也有人替他担着点。

华衣男子眼里的危险之色一闪既逝,加重手上的力道:“名字?”

不躲不避,继续仰视,一字字道:“日—不—落”

华衣男子收回手,回头看向步青云:“你输了。”

他无语,怎么会真的有人的姓不在百家姓里啊!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可是他真的想不通,主子是怎么知道那人的姓不属于百家姓的。

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像一个泄了气的球:“我把他送给您做奴隶!不过,您得告诉我怎么猜到的。”

“感觉。”华衣男子扬起一抹阴笑,随后又道:“没那么简单,他以后都要吃我的,住我的,我还要付他薪水,这帐怎么算吃亏的都是我。所以,为了表示你是真心诚意地想要把他送我,以后他的生活费就从你的俸禄里扣掉,你觉得如何?”

奸商,不折不扣的奸商!人家伺候的是他,又不是他,凭什么让他付钱啊!

他都已经亏了五十两,还要他赔多少才算完啊!早知如此,就不应该和他打什么赌。现在除了打肿脸硬冲胖子,还能咋办?

步青云无力道:“一切主子说了算。”

华衣男子挑眉:“你好像很不甘?”

瞧瞧,这是人说的话吗?扒了别人的衣服,难道还要人家拍手叫好吗?

步青云只得摇头,他可不敢再开口,免得又被某人抓住把柄损上几句。

华衣男子潇洒地将宽袖背向身后,“你先带他去买身衣服换上,我可不想因为他丢脸,还有帮他处理完后事,立刻过来见我,记住不要考验我的耐性。”

吩咐完后,华衣男子转身扬长而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的观众,和两个各有所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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