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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离开过去(1)

离开过去

文/琚峰。

我已经决定离开了。这个一直未曾实现的梦想,现在却成了我迫不得已要做的事。

退学手续全部办好,我最后一次去学校收拾行装,并和室友们一一告别,他们既难过又困惑,同时显露出对我深深的钦佩,连说“哥们保重”。睡我上铺那兄弟甚至流下几行热泪,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生活就是这样,不要付出你全部的真诚。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半年之前我与一个女孩开始交往,这里就暂且称她为B姑娘吧,因为她的小名是蝴蝶(butterfly),又常常以美人(beauty)自居。

B姑娘与我不是初识,读中学的时候我就深深地迷恋着她。可惜那时我既不高也不帅还是个经济没独立的穷光蛋,总之没有任何优点,平庸到不行,属于她绝对不屑看第二眼的那一类。于是我经过痛苦地挣扎把自己从“卑微的暗恋”中拖出来,割断所有念想,转而投入积极向上的生活。

上了大学后,我完全变了样:个子长高,面目变得清秀,成绩也好,还写得一手漂亮文章,以批判质疑的独立思考精神闻名全校。

直到六月B姑娘来找我时,我才知道原来她依然跟我在同一所学校。见到她我很吃惊,她跟从前一样美丽动人,我积累多年的自信和骄傲瞬间崩塌,在她面前我仿佛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害羞的小男孩。

她对我却不似当年了。那天晚上她约我出来喝咖啡,我还没好意思喝几口她就主动向我表示了爱意。她深情款款地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本,对我说这是她最近一个月来记下的对我满满的爱意。我强忍着狂喜假装冷静地一页页读完,心中波涛汹涌,表面波澜不惊。临走的时候她轻吻了我,当时我就觉得天旋地转天崩地裂了。之后我理所当然地踹掉了原来的女朋友,义无反顾地投向了B姑娘的怀抱。

我们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与她交往之初,我就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担惊受怕,也确定了自己是爱她的,并将一直爱。直到现在这个时候我依然爱。

她之于我,如同黛西之于盖茨比,她就是我的梦想,是我魂牵梦萦的那盏绿灯。如果你认为这话有点瞎文艺假忧伤装浪漫的意味,就请接着听我往下说。

一个星期以前也就是我们恋爱了五个多月后,她跟我提出了分手。

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突然对我喜欢不起来了。她在电话那头轻声地说,忘掉我吧。她的态度很坚决,丝毫不理睬我的追问。我也无法放下尊严继续纠缠她,便挂掉了我们之间的最后一通电话。天旋地转,无法呼吸。

天知道这对我是怎样的打击。我的梦想就此破碎了。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母亲去世时的痛苦,原本我所珍爱的东西将永远地失落了,再也没有机会重新拥有。

生活不复其本来面貌。躺上床我哭了一夜,哭停了清醒过来便骂自己,然后继续哭。

接近天亮时才睡着。

按莱布尼茨的充足理由原理讲,什么事情没有理由绝不发生。果然事出有因,她跟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

那几天我成天喝得醉醺醺的。我无法面对现实,只要脑海中一浮现她的脸,我就又痛苦又愤怒又失落。我靠酒继续生活。酒精进入我的血管,在我身体里跳动,为我创造出一个又一个梦境,让我得以生活在过去的快乐时光中。

朋友们劝我想开点,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我说我现在什么女人都不想要。大家听我这么说以为我不是醉糊涂了就是要变成同性恋了。结果两样都不是,但我做了一件让他们更加吃惊的事。

我把B姑娘的新男朋友给打了。前天晚上我从外面喝酒回来,在去宿舍的路上迷迷糊糊地看见了B姑娘和她身旁并排走着的一个男人。我莫名其妙地跟着他们直到那栋我熟悉无比的B姑娘的宿舍楼门口。那男人与B姑娘吻别,磨蹭了将近十多分钟才离开。当他走到我跟前时,我突然从黑暗中跳出来伸手把他拦下。

他大叫:你干吗?

我问他知不知道我是谁。

他说:我管你是谁呢。

我跟他说我是B姑娘的男友。

他冷笑一声说:现在我才是。

我沉默良久。鲁迅先生说过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于是我神志不清地选择了前者。我一声不吭地抡起拳头将他打翻在地,他的身子弱不禁风又毫无准备,出乎了我的预料。然后我站在倒下的他身边,站在十一月的寒冷夜风中,岿然不动。过了很久我发现他还没能挣扎起来,嘴角也沾着鲜血,于是我拨通了校医务室的电话后离去。

回宿舍后我一个人又喝空了几罐啤酒,抽了两支从睡着的室友大衣口袋里摸出来的香烟。半夜时B姑娘发短信过来:你干的?

我干的。我回复道。接着又神志不清地说了许多“要悔改啊希望她再给一次机会啊两人重新再来啊”之类的话。当然毫无作用。一个人若是不喜欢你了,你便会觉得她的心硬得像风干的水泥。我就是这样想的。

她最后回了一句话:醒醒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心一横删掉了她的号码。

第二天早晨醒来我追悔莫及,心想如果是我被打伤躺到医院里兴许她会来看我,她一感动我把她手一抓,说不定就又和好如初了。美丽的想象。实际情况是我因打架被学校予以退学处分。本来打架的处分是不至于如此严重的,可是谁让我下手之前没弄清楚那人的身份。学校的教学主楼就是他爹捐资建造的。

不过我已经不在乎了。退学也许正是我想要的。我决定离开。

属于过去的故事到此为止。

我买了到上海的火车票。上海并不是我的目的地。我真正计划要去的地方是内蒙古。我打算在那边生活几个月,然后回到家乡附近的一处安静的江南小镇开始写作。但在这之前,我必须去上海见父亲和继母一面,把我的事情说清楚。从此做个了断。

两年来打零工赚的钱和稿费加起来还剩下一万来块,对我来说支撑几个月完全没有问题。

下午三点多,我踩着破旧的网球鞋上了破旧的火车。从我的眼里看出去,似乎除了未卜的未来,一切都是破旧的。

火车上没有什么人,我没按车票上规定的座位坐,而是挑了一处靠窗的四人空座坐下。坐凳用脏兮兮的暗红色皮革包裹着,引起人恶心的联想,表面还残留着几片未被清扫的干橘皮。火车开来又离去,不知有多少屁股在这坐凳上留下了痕迹。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无限悲伤。

我把车窗打开一半透气,窗外是一片片水田和干净的河滩,偶尔能看到几头老牛在无精打采地甩动尾巴。阳光很浅,却清晰异常,真是一个有点莫名其妙又挑不出其不好之处的天气。火车慢得让人感觉几乎像是在散步。

在火车上我还要待四小时,一段漫长而难熬的时间。小时候乘火车的兴奋感完全消失不见。我埋头沉浸在海明威的小说之中,好像他笔下的每一个主人公都是那么优雅而坚强。不多时我突然有了尿意,便起身去厕所。谁知门锁坏了,我也没多想,把门掩上就开始畅快淋漓地释放。接着门猛然被打开,一个皮肤白嫩的女孩站在门口,见里面有人,忙用手遮住眼睛。好在那时我已经拉好了拉链。

她说:我不知道里面有人。

我边系腰带边解释:这门锁不上。

正待我侧身出去时,她一把拉住我,温声细语地说:你能不能站在门口给我看会儿,我怕有人进来。

我点头答应她。几分钟后她出来,我往座位走,她一直跟着我,等我坐下,她也坐下,坐在我的对面。我偏过头躲开她的目光,一时尴尬无言。她笑着说:原来我们俩的座位是在一起的啊。

我告诉她其实我没有按车票规定的坐,然后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六人座,说那才是我的座位。那边座位上有两个睡着的中年大汉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坐在我本来的位置上。

没想到她递过来她的车票,上面标明了她的座位也是在那六人座,就在我旁边。

她莞尔:我们乱坐也坐到一起,真有缘分。

我叹了口气说:就坐这边吧。

那个女孩很健谈,她一刻不停地跟我聊着各种事情,她的学校、她的家庭、她交过几个男朋友和她喜欢的音乐。诸如此类。我很少应和,通常只是点头示意或报以微笑。她似乎毫不在意,可能还很庆幸遇到了我这样一个难得一见的忠实倾听者。其实她的话我多半没有听进去。

贩卖零食饮料的小推车经过时,我要了一瓶啤酒,还要了一罐可乐给那个女孩。

打开钱夹,里面一张B姑娘的照片掉了出来。我捡起照片,看到她,心又开始作痛。

我仍不能理解她为什么离开我,无法释怀。

吮吸可乐的时间里女孩安静下来,我则一口一口地将啤酒灌进喉咙。这个动作毫无意义啊,我想。大约这就同有的人一定要用钢笔写作或者用牛奶洗浴是一样的道理吧。我非用啤酒解渴不可。

她那引人注目的纤细手指小心地触碰着桌面,简直漂亮得不可思议。这时,她开口问我:你去上海做什么?

我想了想,决定不告诉她真实情况,否则又要开启一个我不愿意多说的话题,所以我告诉她我是去上海找工作。

她神秘兮兮地小声说:这也太无聊了吧。你猜我是去干吗的?

我托着下巴假装深思熟虑地问:你是去执行任务的特工?

她扑哧笑了,浅浅的酒窝像极了 B姑娘。她说:你真能扯,没那么神,其实我是一个人偷偷跑出来的,想去上海看外滩看东方明珠。

我环顾四周,谨慎地说:吓死我了。幸好如此。

她白我一眼:少来。

火车到站之前,我睡着了好几次。每次醒来睁眼都能看到女孩笑眯眯地望着我。

这种感觉极其怪异,我也并不觉得自己的睡姿有任何值得欣赏之处。几次我试图说些什么阻止她那样盯着我看,但沉沉的睡意却总是像连在我脚踝上的巨石一般把我拖进无意识的深渊。

最后一次睡着是被她弄醒的。当时我睡得正香甜,忽然感到两耳被异物捂住,接着一阵剧烈的声音呼呼作响,穿入我的耳朵唤醒了我的每一根神经。她依然笑眯眯地望着我,手里握着与耳机相连的随身听,说:到站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我耳朵上套着最大音量的耳机。正好是《 It’s MyLife》的高潮部分。

我的行李大大小小有很多,收拾起来非常不方便。她主动提出帮我提两个小包,我没拒绝,她接过包的同时顺势挽住了我的手。我转头看她,她瞪我一眼说:你别想多,我是怕自己丢了。

我笑了笑。火车站确实人多。各个出口都形成了一股人流,背着包的、拎着包的、挎着包的、拉着提箱的,他们在人群中间好像都化为了一个个符号。

走出火车站,出现在眼前的是更多的人,但其中每一个都不对我构成意义。

我抬头看天,上海的天是灰色的,没有云,偶尔有微风吹动我的头发。她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看东方明珠,我说不了。于是我们在火车站出口处分别,我礼节性地把号码留给她。之后她去公交站搭车,我则等到一辆出租车,直接去我预订了房间的便宜旅馆。

旅馆房间果然又破又旧,墙壁竟像五十年前粉刷的一般。有电视、空调和卫生间,淋浴喷头喷出来的水却是时冷时热的。对于我这个既怕冷也怕热的人来说可谓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我洗完澡,吹干头发,换上一双干净的鞋,舒服地躺倒在看不出颜色的床单上。

我用手机拨通了父亲的号码。

嘟——嘟——嘟——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翻个身继续拨。这次居然通了。

他的声音客套而生硬:是你?找我有事?

我说:我在上海,我要见你一面。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明天下午吧,两点左右,最近日程安排比较紧,太忙了,也许……我挂断了电话,不想继续听下去,全是一些没有用的废话。我并不是多讨厌他,只是跟他没有感情,从小到大,一直这样。母亲去世也未能改变什么。我们之前的关系,或者说我对他的态度,就像萨特在《文字生涯》中的一句话那样:我们有一段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使大地承受我们的体重,仅此而已。

六点多肚子咕咕叫起来,突然间饿得要命。我揣了零钱出门,发现下午上来时的电梯居然停用了,便从旁边的楼梯下去。六楼不算高,徒步下楼一趟却让我的饥饿感更加强烈。我在附近的一家面馆吃了一碗凉拌面,量很足,口感尚可。店主是货真价实的兰州人,戴着一顶小白帽,对我很友善。几个孩子坐在旁边看电视,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从那发音的腔调来看应该是泰国电视剧。

吃完面我发现外面下起了小雨。我无意这么早回旅馆,就走进隔壁的台球室。

台球室内灯光昏暗,烟雾缭绕,我走到最里边的空桌,一个人默默击球。直到剩下最后一个花球,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其撞进球袋。这时我想起我第一次去认真学习打台球,还是因为B姑娘说的一句话:我喜欢会打台球的男人。

想到这里,我愤怒而无望地扔下球杆,放弃了那最后一个球。

回到房间时已经将近九点了,我借台灯的光亮读罗素写的哲学史。看到斯宾诺莎的决定论,印象很深刻:我们皆因无知,才以为我们能够改变未来;要发生的事总要发生,未来像过去一样定不可移。

床边的电话忽然响了。我放下书,拿起听筒,只听到一个温柔妩媚的声音说:

先生,请问您需要按摩服务吗?

我说要,但是我没钱。对方迅速挂断了电话。

几分钟之后手机又响了。我抱着近乎愚蠢的期望想,会不会是B姑娘打来的呢?

当然不是。我按了接听键,原来是火车上遇见的那个女孩。

她带着哭腔跟我说了一大通话,口齿不清,我只能听出其中的片段,幸亏我逻辑能力好,很快明白了情况。她在公交车上丢了包,现在身无分文,在上海认识的人就只有我。只好找我帮忙。我轻声安慰了她几句,告诉她旅馆地址,让她坐出租车过来,我下去给她付钱。她感动地跟我说谢谢。

我在旅馆门口等到她,她脸上还看得出流泪的痕迹,神情慌张,一副委屈可怜的样子。我将她领上楼,给她冲了一杯热牛奶。她捧着牛奶喝完然后进卫生间洗澡。

她洗澡的时间里,我一直听着 Pink Floyd的专辑。待她出水芙蓉般从卫生间里出来,我才摘下耳机。

我说:房间有点破,不介意吧。

她摇摇头说不介意。

我说:这样吧,我打地铺,你睡床上。凑合一晚。

熄灯后我们聊了会儿天。黑暗中看不见彼此的脸,就连声音似乎都变得有些不同了。

那夜我整夜未眠。

天亮得比往常更晚一些。我起床洗漱出去买好早餐回来时,女孩还在熟睡之中。

她闭眼的样子安详而平静,令我羡慕不及。

我拉开窗帘,新鲜的天光随即充满房间。我想做些什么但又不知从哪儿开始。

什么都不是非做不可的。于是我拨通了父亲的号码。是他的秘书接的。我还没说什么,她就吐出了一串流利的普通话,弹珠一般向我袭来。

少爷啊对不起你父亲他临时又有重要客户日程安排不开恐怕你今天见不到他了我尽量给你安排大概明天晚上他会有空实在是不好意思如果可以的话我们——都去死吧。我对着话筒大吼。

女孩被我的声音吵醒,睡眼蒙胧地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一个工作吹了。

她继续睡去。我握着手机站在床边,墙壁上挂着一幅中国地图,我望着内蒙古那片黄色发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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