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高处不胜寒,实际上风临衣袂的感觉委实太过飘渺。至少我花了一个多时辰才穿上的明黄龙袍,眼下已被风刮得几近散架,肩上的浣熊更是险些被风刮走。当然,以上乃艺术夸张。只是面前的十二旒确实令我很是苦恼,因为它们会随风打到我的脸上,所以我的脸已经被它们打红了。
看来身为贤皇,不仅要吃苦耐劳,而且要练就城墙那么厚的脸皮,方才不会被冕旒打倒。
如此一想,华黎锦平白无故替我当了十多年的皇帝,他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总而言之,为皇的滋味不过如此么。
睥睨着脚下的臣服之人,我无端生出一丝疲累。
早知道当皇帝这么没趣,我不如一开始就答应红绛深,随他去南红国成亲呢。不过没关系,反正心愿已经达成了,余生还不是由我肆意妄为。
极目远眺向百丈之外的莫问阁,我眯眼望着阁上之人,唇畔笑意渐深。直至号角吹响的那一刻,我脚下一蹬,飞身当空,遂不顾下方传来的阵阵惊呼,径自御风而降,去往我魂牵梦萦着的方向。
因为,如今是春暖花开时啊。
哈。
再次踏足金陵城,我身上理所应当地穿着明黄锦袍。
漫步在夜市之中,我心头难以抑制地想着万千思绪。
争了这么多年,总算争来了想要的一切,结果却在转瞬间弃之如敝屐。我不是不感觉可惜,可是倘若等待着我的只会是孤家寡人,我倒宁可浪迹天涯。
至少我可以上南红国抢个暖床的回来。
话说,为什么我踏遍了金陵城,却还是没有找到印象中的那张脸?
游荡在金陵大街上,我不断举目四望,心神焦灼得一如兰陵息当初那样。直到背后蓦然响起一声盼了多时的呼唤,我终是回过身去,满目期待。
幸好不曾失望。
静静凝望着衣袍朱红的红绛深,他的容颜于阑珊尽处真切,思念也已纠结成绯色长发。为亲自梳平他的牵挂,我穿越阻隔在两人之间的人群,径直走向他。待得走近,我伸手一挡,挡下了他的投怀送抱,然后抬头直勾勾地看着他。
“有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也没能想出答案,所以就决定直接问你。这个问题很重要,你最好想清楚再答,因为我不接受朝三暮四的暖床。听好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从不特意提起他人,这是为什么?”
“因为和狸狸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都只想着狸狸一个人啊。”语罢,红绛深不管不顾地抱我于胸前,笑得唇畔生花。
闻言,我心满意足地放下手,回抱住他:“很好,从今天开始,为我暖床的工作就交给你了。”
越过了世事坎坷,尚不及黄泉奈何。
浮生面具三千个,只需一人共长歌。
“我叫盛宝宝,家住七十九营连云寨,家父不才,正是连云寨的寨主盛中天。”
每逢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总是这样解释自己,丝毫不介意别人知道我山贼的身份。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山贼的身份才能突显出我河鱼下游、野雁坠地、云遮月亮、花羞死了的气质。虽然教我念书的小三叔叔听完我满肚子黑水的一席话后,居然欣慰激动得连夸我也来不及地破墙而出,但是我懂他的啦。
总之,我是山贼,我骄傲。
我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除此之外,我的十三年里没有任何不如意。爹亲叔疼姨爱,寨里头的所有人都恨不能将我宠上天去。小三叔叔总说,我不光是我爹爹的掌上明珠,还是连云寨的掌上明珠。在旁的风姨姨虽然不能说话,但是她眼中的柔光已然说明了一切。
人如其名,盛宝宝就是连云寨的宝。
在我八岁那年,我因年轻不懂事而偏执地认为,这世上只有山贼才配得上高贵冷艳、邪魅狂狷的我。因此我不顾爹爹的好言相劝,毅然决然地奔赴至隔壁山头的黑风寨,为的是将黑风寨的少寨主黑小四绑回连云寨,做我的压寨相公。
当时也不知是让什么东西瞎了我的青铜眼,以致于面对挂了两条黏稠鼻涕、貌似猪头阿三的黑小四之时,我竟觉得他帅若天神,不该亵渎。怀着如此仰慕之心的我当然不可能将其绑走。多般犹豫挣扎之下,我千不甘万不舍地离开了黑风寨,跑回去求爹爹亲自上黑风寨向黑风寨寨主求亲。
然命运弄人,爹爹在得知了我的想法后,二话不说就用“宝宝乖,乖宝宝,待你长大懂事了,爹爹再替你物色个顶好的压寨相公可好”这种一听就很敷衍的借口将我打发回了闺房。我无法,遂只好暂时按捺下非黑小四不嫁的心情,决心丰满自己的内在,力求做一名表里如一的好女人。
可是何谓表里如一的好女人?
爹爹说,我娘就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女人。
鉴于我娘在我的记忆中是一片空白,无奈之下,我只好跑去求教全身上下都写着妻奴二字的小三叔叔。
果不其然的,小三叔叔一听完我的问题,便毫不犹豫地回答我道:“这世上再没有比阿风更好的女人了。”
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为小三叔叔缝制着新衣的风姨姨闻言,暖笑不变,既不惊喜,也不骄傲,唇畔一如既往地含着三分了然,七分平和。
末了,她抬首同小三叔叔相视一笑。
我突然有些明白风姨姨当年为什么会被世人称为江湖第一美人了。
小三叔叔和风姨姨的过去,我是知道的。
暂不提十年前的小三叔叔是哪般的风流倜傥、医术高明,也不提十年前的风姨姨有多么的风华绝代、一笑倾城。爹爹曾说过,十年前的江湖才是真正的江湖,哪怕人心不古,侠之义者却是从未失落。比如说他自己。
于是乎,身为侠之义者的爹爹毫无疑问地被身为第一美人的风姨姨给看上了。
自古英雄配美人,爹爹与风姨姨之间合该是一桩流芳后世的佳话。偏偏爹爹不爱美人,爱师妹——也就是我娘。这令风姨姨伤透了心,甚至被嫉妒所蒙蔽而做出了诸多傻事。风姨姨的嗓子也是在那时被她自己给毒哑的。心有愧疚的爹爹将伤痕累累的风姨姨带去鬼医谷,为的是拜托昔日好友小三叔叔替风姨姨治病。却不想小三叔叔初一见风姨姨,便已倾心于她,后又立誓非卿不娶。
追求心有他属之人的过程不可谓不艰难,小三叔叔却是一直不曾放弃。幸得最终得偿所愿。
正因为如此,我自小便坚信,只要很认真地去喜欢,那么终有一天,我可以打动那个人。
时隔不过两年,我的初恋便夭折了——因为黑小四抢走了我心爱的芹菜娃娃,我讨厌死他了。
对此黑小四表示,他不是故意的,他是蓄谋已久的。若想要回芹菜娃娃,我就得随他回黑风寨,做他的压寨小媳妇。否则我一辈子也别想见到我的芹菜娃娃了。
闻言我冷笑回应,来人啊,给本小姐把这个登徒子从山上扔下去,连同芹菜娃娃一起!
话虽是这样讲,事后我却也伤心了好久。一为莫名其妙就无疾而终了的初恋,二为陪伴我近十个年岁的芹菜娃娃。此般低落心境的我不由摒弃了往日的诸多娱乐活动,并一声不吭地把自己关进闺房,当起了思想家。
如是想了许久,我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少女嘛,哪能没一两个失恋的时候,怪只怪青铜眼瞎,识人不清。
至于我那心爱的芹菜娃娃,为表对它的深切热爱,我决定,谁能端了隔壁山头的黑风寨,本小姐就非他不嫁。
一旁的小跟班阿花听我这样讲,立马就着急了:“小、小姐,那人要是是位女侠可咋整?”
我不假思索:“这不可能!”
十三岁那年,我不幸被黑小四绑架了。
事件的起因经过是这样的——
在寨中闭关三年的我终是勘破了红尘,遂怀着一颗勇于追求白马良人的热心,瞒着一寨老小偷溜下了连云寨,开始闯荡江湖。然不料出师未捷,我刚一下山,就撞见隔壁山头的黑风寨在打劫过路之人。
如此也罢,那领头的黑小四在打完劫后,竟是狗胆包天地将身为围观群众的我也一起绑回了黑风寨,美名其曰为抓回去做压寨夫人。
我愣是气得当场暴走。不过三年未见,该死的黑小四居然就不认识我了,枉我小时候还心心念着要嫁给他的说。难怪爹爹总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下我终于体会到了爹爹的良苦用心。
由于一路上我挣扎得太过努力,以致于黑小四不耐之下,一巴掌把我劈晕了过去。待我醒来,已是身处于一间破旧柴房内,我却顾不得自己被五花大绑成了粽子的形容,而是将一门心思都放到了眼前这名正抱臂俯视着我的,俊美惑人的少年身上。
乖乖,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同爹爹和小三叔叔一样好看的汉子。边想,我边吸了吸险些流到地上去的口水。
华服少年见此,微翘的唇角勾出一抹慵懒的笑,似是习以为常那样。末了,他单膝一曲,蹲下身来与我平视,并笑眯眯道:“连云寨的大小姐是吗。啧,你怎会出现在这里?哦对,差点忘了,你是被绑来做压寨夫人的。两寨联姻难不成?哈。”
迟钝如我,也听出了他语言背后的不以为然。这让我很是不快,连带着对他的好感也在转瞬间变成了恶感。
“本小姐做不做压寨夫人,与你何干?多管闲事多吃屁!”我臭着脸道。
“嗬,还是个呛口小辣椒,我喜欢。”说着,华服少年伸出手来捏我的脸,笑得一脸邪气。
我为身上的麻绳所困,无法避免地被他吃到了豆腐。见他大有把我捏成包子脸的架势,我气得张开一口银牙,“吭吭吭”地作势要咬他。他笑,手腕状似随意地一扭,绕过了我的牙齿,然后得寸进尺地捏住了我的鼻子。
“放开我!你这个登徒子,再不放手我就喊人了!”我瓮声瓮气地怒吼道。
华服少年气定神闲非常:“喊吧,反正你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我被柴房外面的杀戮声给吵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