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叹了口气,无力的趴在桌子上面。
现在什么钱都没有了,就连各大商户的货款都欠了一个月了,西凉那边开分店的念头也暂时打消了。
好在各大分店的生意都高的很,而且进入了夏季,各大分店开始出售冰镇系列的饮品,利润倒是很可观。
风无双带着笑意走了进来,这家伙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都笑眯眯的,好像全天下都没有值得他烦心的事情一般。
我无精打采的坐在那里,看到他爱理不理的。
“喂喂~雪儿,你看到我为何这种表情?真是太不礼貌了吧?”风无双郁闷了,这还是头一次有女人看到自己的脸叹气的。
“不要跟我说话,我很心烦啊。”我转过脸去,不看他,咬着小手帕暗想,刚刚才发现,被凤翔拿走了五百万两,真的很心痛~~
“雪儿~”风无双突然靠近了我,在我耳朵边吹热气,吓得我一下子就弹了起来,捂住了耳朵,面红耳赤的瞪着他。
这家伙真是个不检点的人!!
“你到底在烦什么?说出来,看我帮不帮的上!!”风无双戴着珍贵宝石戒指的手指按在了腰间,他腰间的七星宝带光芒四射。
我眯起了眼睛,看着他腰间宝带上的那七颗硕大的宝石,暗骂了一句‘暴发户’,下一秒激动了。
“无双兄~~”我一个狼扑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他,吊在他脖子上撒娇的说:“差点忘记了,你是个超级有钱又喜欢挥霍的家伙!!认识你真是太好了!!”
“喂喂!!虽然你抱过来我很高兴,不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风无双生气的皱起了眉头。
“细节的问题不用介意了,借点钱给我吧!!”我瞪着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他,伸出了白嫩嫩的小手。
风无双郁闷的看着我,一把拍开了我的手,一歪头说:“我拒绝!!”
“为什么?!!”我急了,双手做出了掐他脖子的姿势。
风无双推开了我,坐在了椅子上,摆出了大爷的样子,从怀中抽出一把折扇,‘啪’的打开了,一边摇着一边斜着眼睛看着我问:“说吧,你要钱干嘛?”
弄得跟是我老爸一样,我郁闷的看着他,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无奈的妥协了,委委屈屈的跟小媳妇一样说:“我想开分店,但是钱不够了,借给别人了。”
“喂喂!!”
风无双不满了,大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自己把钱给了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反过来跑到我这里要钱?!!开什么玩笑?!!”
我错愕的睁大了眼睛嘀咕道:“你……你怎么知道……我把钱借给男人了?”
下一秒看到了风无双‘果然如此’的表情,我立刻认错的低下了头,可怜巴巴的说:“他不是不三不四的男人,而且……又不是我跑去找你,是你跑来找我,我顺便问问你有没有钱而已,真是的……只不过是借点钱吗?小家子气……”
风无双郁闷了,瞪着眼睛看着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来。
最后露出了无奈的神情问:“说吧,要多少?”
“五百万!!”我兴奋的伸出了手。
“不可能!!”
我郁闷了,嘀咕道:“人家还没说完你就说不可能,真是小气,好啦~那就四百万好了!!”
风无双生气的站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拍在我手中气哼哼的说:“就两百万,四百万相当于一个富县十几年的税收了!!你以为说拿就拿得出来啊?!!”
我惊叹的看着手中整整两百万两的银票,暗暗感叹了一把,好厉害!!
身上竟然带着两百万出来逛街?
我崇拜的看着风无双,头一次遇到比自己还财大气粗的家伙!!
崇拜!!
风无双被我看的有点尴尬了起来,他摸了摸胡子,嘀咕道:“你……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我一个熊抱抱住了他,在他性感的嘴巴上狠狠的亲了一口,兴奋的说:“无双兄,太崇拜你了,你放心,我以后一定还给你!!”
“哼!知道就好!!”风无双得意的扬起了下巴。
就在我拿到钱,想要把钱交给李有利让他去凉城开分店的时候,一个意外的访客到了。
“小姐,小姐,你看看谁来了?”小玉大呼小叫的跑了进来。
我抬头看过去,竟然是张子华身边的随从宏子。
宏子看着我嘿嘿的笑,笑的一阵郁闷,他递出了一封信。
“这是?”我惊讶的看着手中的信,迟疑的问:“什么意思?”
背着包裹的宏子笑眯眯的说:“我们家少爷天天惦记着白老板的事情,这次刚好打听到了这个绝妙的机会,所以第一时间写了信要我给您带来,这件事可还瞒着我们家老爷呢,要是他知道了,准得骂我们家少爷呢。”
我兴奋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宏子,真是太谢谢你了,这可是绝妙良机啊,只不过不知道外地商家能不能参与。”
“可以,可以。”宏子连连点头说:“我们家少爷还说,这次负责这件事情的是有名的清官,刑部尚书何宗明何大人,何大人已经宣布过了,说是只要是信誉好,品德佳,在百姓中声誉高的商家都可以参加,并且会给予优惠的。”
“这可太好了。”我心里雀跃起来。
京城吗?京城一定会有很多帅哥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见见万千女人都梦寐以求的皇子什么的,至于皇上吗?我干笑了起来,听说是个老头子了,还是算了。
宏子立刻走了,说是他们家少爷还正等着他回信呢。
我胡思乱想了一会立刻开始收拾东西,现在正是飞速的扩张酒楼的时候,可不能为了感情上的事情耽误时间。
再说,现在青莲,如意都走了,我哪还有什么感情可谈啊?
郁闷~~收拾好行李,我用力拍了拍脸,走下了客栈,喊道:“小玉!!红衣,走吧,去京城。”
正在忙活的两人听了十分惊讶,我把他们的行李扔给他们,率先走出了客栈,从后院牵出了马车,两个人立刻跟了上来,三人一起驾车前往京城。
“哈哈哈……终于要回京城了,呵呵呵。”我奇怪的看着小玉,问道:“你这么兴奋干什么?”
“因为我以前就住京城。”她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彩。
哦~就是那个把她卖给了人贩子的女人家里啊?
我笑了起来,这丫头要是遇到了之前的仇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去‘欺负’人家的。
相对于小玉的兴高采烈,红衣反倒闷闷不乐起来,我开玩笑的说:“红衣,不会你家也在京城吧?”
红衣默默的点点头,我惊讶了,凑了过去,干笑着说:“不会吧?”
小玉看向了红衣,凑到我耳朵边说:“我听说红衣被卖到楼里的时候,是被人贩子拐去的。”
我看了看红衣,小声对小玉说:“他这么笨,完全有可能。”
“呵呵。”我和小玉一起笑了起来。
红衣撅着嘴说:“我听到了!!”
“呵呵,呵呵。”我笑眯眯的伸手把他拉进了怀里说:“笨一点也没什么,我就喜欢你笨笨的样子,多可爱啊,是不是,小玉?”
小玉在一旁连连点头。
红衣长叹了一口气,嘀咕道:“要是我爹爹要见到我,一定会要领我回家的。”
我心头一跳,立刻从马车里面拿出了纸笔,递给他说:“给。”
红衣奇怪的问:“干什么?”
“重新写一份卖身契啊!”我用力的抱着他的脑袋说:“我可不要你回家去,你可是我买回来的。”
红衣呵呵笑了起来,挣扎着说:“我也不想回家啊,我爹爹可凶了,每天都只会要我做着做那,还对我凶巴巴的,我从来没有见他笑过。”
“那就赶紧写吧,就写你自愿卖身给我的,写上我花了一万两买下你的。”
我搂着他的脖子不撒手,虽然这家伙有点烦,有点迟钝,没神经,说话有时候不经大脑,不过也是有优点的。
比如说脸长的很可爱啊,有时候笨笨的很好欺负,而且小孩子脾气有时候也挺好玩的……好吧,我承认……我还是挺喜欢红衣的。
“一万两?”他拿着毛笔睁大了眼睛惊讶的看着我。
“对,一万两!!”
我掷地有声的说,最后红衣在我的要求,小玉的威胁下真的按照我的要求写下了一万两的卖身契,我立刻收好了,放的极为严密,呵呵。
这小子确实有点笨笨的,我让他写他就真的写啊?
幸好我不是坏人,不然的话,他岂不是糟糕?嘿嘿。
从方城到京城要十五天的路程,一路上我们都没有怎么停歇,路上的风景,路过的小镇也没有留恋,甚至连村子和城市都不进去了,马不停蹄的赶路,中途换了三次马,终于只用了十天就赶到了。
住进了一下简陋的小客栈,并没有联络丰泰行,因为子华的信中说,最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亲密,这样比较有利,我心中也是这么打算的。
其实最近我越来越发现,张子华的家庭关系似乎挺复杂的。
有一个喜新厌旧的老爹,一个小心眼睚眦必报的二娘,和一个懦弱,喜欢贪小便宜的三娘,还有一个中了进士,但是却没有做官才能的大哥。
还有一个整天嚷嚷着要继承家业,但是却没有经商才能的弟弟,没办法,就算是他没有才能,张子华的父亲也是偏向他的,因为他是二娘的孩子。
而张子华虽然尽心尽力的为张家卖力,但是却是家中最不受欢迎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