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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秦国

百战之地,位于内陆。

向海、、、隔着百越、小宋国,与西南之国遥遥相望。

向内、、、穿过一片广袤的草原,就是异族出没,凶兽横行的荒莽之地。

十年前,秦灭六国,统一百战之地。

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秦国终于实现了多年的夙愿,成了一个强大而统一的帝国。

这天。

在秦帝国疆域内,一处山势险峻,风景秀美的地方。秦皇嬴政的巡游队伍,在此安营扎寨。

高山如仞,大河奔腾。

在高山之巅,一个略显突出的崖石上。赵高站立其上,看着远方,原本属于赵国的方向。

十年了、、、

赵国灭亡,已经十年了。

赵高的眼中,露出一丝哀伤。

“师傅。”旁边,一个小宦官说道:“祭品已准备好,您看、、、”

沉思一下,赵高挥挥手:“往年的今日,我们都在咸阳。但现在巡游在外,人员繁杂、、、还是免了吧。”

“是。”小宦官应了声。

、、、、、

沿河而行,风景秀丽。

途中虽有艰辛,也经历了几次,不成功的“刺客事件”。但大军前行,还是在几日之后,来到了一片开阔平原。

安营扎寨。

然后,在连营,秦皇的大帐内。

处理了几个时辰的政务,秦皇嬴政终于停下手中之笔。带着几个随从,骑着马,来到不远处的一条大河边。

此时,春已过,初夏的阳光,暖暖的。

不过,河流奔腾,水汽漫漫,阵阵微风吹拂下,却是一种凉爽的感觉。

舒服!

马上,嬴政伸展了一下身体,下午的阳光、清凉的空气,还有周围美丽的自然之景,让原本有些疲累的心情,变的稍微舒畅些。

李斯。

丞相李斯,已经数次向自己建议、、、废除百家,独尊秦国之法。

建议,很好,但是,也显得过于匆忙了。秦国之法,核心为法家。作为信奉法家的李斯,做出如此建议,固然可以理解。但是,真的有些匆忙,操之过急了。

嬴政,这个自号一世的帝王,有些头痛的,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当初自己的先祖,本是天工大陆,大秦帝国皇室的一个旁系子弟。后来,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历尽艰辛,终于在自己这一代,灭六国、一统百战之地。

如今,帝国刚刚建立。

表明上看去,威霸四方,强盛无比。

但实际上,事务繁杂、千头万绪,一切的一切,都要破旧立新,重新构建。

辛苦啊!

不是帝王,怎么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辛苦!

秦国,实行法家。而其他六国,则以周礼为主,百家争鸣。在灭六国后,虽然将六国权贵,全部迁到咸阳,但是、、、

法家,是一种学说。

百家之说,也是学说。

如此,学说,是什么?

对此,任何一个,曾通读大陆史的帝王,都非常清楚。

学说、、、

任何一种,成熟的学说,都会给出一套,对国家的管理的方法。

法家学说,给出了郡县制、给出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

周礼、或其它学说,则给出的、、、分封制。

而今,六国已灭,作为秦国的帝王,自己绝对不允许,分封制,在新建的帝国中出现。

为此,迁六国权贵,汇聚咸阳。

然后,在六国故地,设立郡县。派驻“宣法”官员,推行,宣扬秦国之法。

不过、、、

虽然将六国权贵,汇集到咸阳,使得六国故地群龙无首。但是,百姓还在,组成社会的基层结构,还完好存在着。

这个社会基层结构,运行的基础,是周礼,是封建制,是其他的百家学说。

只要这个基层结构,还在有效运行,基于法家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就不可能被百姓普遍认同。

当然,秦法的推行,不可能!

当然的,郡县制的管理,也会遇到巨大阻碍。

学说、、、

还是,学说啊。

学说,起作用。

对于国家而言:给出了一套理论体系,然后在这个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基本的行政结构,给出一套管理国家的具体方法。

对于百姓而言:则给出一种思维模式,让百姓在心理上,认同这个学说、、、对于国家体系的设立,对于好坏对错的定义、、、等等。

这种心理的认同、、、

就如同,在遥远的天工大陆,一个人在心理上,认同了自由民主。此时,让他对皇帝三拜九叩,让他全新全意的,去认同、、、等级森严的帝王统治。

基本上,不可能。

所以,基于这样的现实。

虽然,可以在武力上,压住六国百姓的不满。

虽然,可以通过迁六国贵族到咸阳,让他们群龙无首,让他们在组织上,形成一团散沙。

可是、、、

六国故地,稳定的基层社会结构,还在。

百姓的思维认同,也不是法家。

此时,李斯提出,独尊法家、、、废除百家?

那么,其他学说,就被逼入了绝境。

而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他们驾车而行,游走于六国故地。然后巧舌如簧,鼓动百姓的不满情绪、、、

再加上。

六国故地,原本的社会基层结构,还完好的存在。而这个基层结构,所拥有的强大组织能,也还存在

如此一来。

学者,在情绪上的鼓动、、、

百姓,不满情绪的爆发、释放、、、

基层社会组织全力运行,所形成的组织力量、、、

三者想合,完全可以形成,一股巨大的破坏力量。

所以啊。

李斯的建议,很好,符合秦帝国的核心利益。但是,有些操之过急了。

该怎么办?

安抚其它学说,尊重其他学说中,那些拥有声望的学者、、、是现实情况下,最佳选择。

当然,安抚,只是在过渡阶段,一个必要的手段。最重要的,还是打破六国故地,那稳固的基层社会结构!

如今,帝国初统,百废待兴。

所以,征调六国故地,那些强壮之人,去服劳役。

让他们,修长城、建直道,修灵渠,建城池、、、帝国的建立,需要大批的劳力,而这些青壮,正好为帝国所用。

与此同时。

大批的劳力的征调,会造成大批人口的流动。

这对于打碎,原本牢固的基层社会结构,有着极好的作用。

此时,再看六国故地,就会发现:权贵被迁徙到咸阳,基层社会结构被打碎,那些力量最强大青壮,也离开故土、、、

而这。

宣扬秦法的官员,会得到最好的宣法环境。

郡县制的实行,也会得到最快的推行。

此时,再废除百家、、、

没有了社会基础,一群文人,又能有什么作为。

当然,繁重的劳役,会对人员的造成严重的损失。不过,损失,可以随着时间的流失,得到回复。

一百年、、、

不,最多五十年的时间。

六国故地,那些接受秦法教育的小孩,会成长、繁衍生息、、、

秦国,也有大量的青壮,可以补充到六国故地、、、

如此,秦国才能真正的,消灭帝国初建期间,所有的隐患。从而创建了一个,百战之地从未有过的强大帝国。

当然,帝国的强大和稳定,需要一个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一支强大的军队,必不可少。

强军的存在,不仅保证国家的安全,而且,强征六国的青壮,从事长期繁重的劳役,也需要一支强大的军队,作为后盾。

所以,秦国,必须要有一支,忠诚而强大的军队。

而强军、、、

秦军的强大,在于军功爵制。

而军功,需要在战场上获得。

如此一来、、、

、、、、、

咸阳城,繁华而富庶,尤其是原本的六国贵族,迁至咸阳后。原本热闹的街市,更多了些许奢华、些许的颓废。

这天。

在咸阳城的城门处,一片商贩云集的街市广场,人流来往,叫卖之声,此起彼伏。其中,在靠近城门,一个不大的露天茶馆内,闲闲散散的,坐着几个茶客。

生意普通,店家有些无精打采。

而食客、、、

一壶粗茶,几碟点心,自顾自喝,悠闲自得。

店外,人流如织,车马喧嚣,时不时的,就会有顾客进出。这不,在店家一声招呼之下,一个身形瘦弱的年轻人,走进茶馆。

寻得一个空桌,坐下。然后,看了看旁边茶桌,一个身材高大的异族人,客气的点头,笑了笑。

天空,风高云淡。

空气,稍显闷热。

几杯茶之后,年轻人结账,起身离去。

一切,都是那么普通,没有任何的不同。但是年轻人知道,就刚才,自己从异族人手中,拿到了一个小瓶。

而那个身材高大的异族人,也满心欢喜的,将一个装满金币的袋子,在手中垫了垫、、、好重!

几条街道之外。

希望骑着战龙马,与厨娘、后羿等人,行走于热闹的街道上。然后,在一家饭庄门前,停了下来。

咸阳城、、、不错。

看着周围繁华的景象,希望点点头。

此次来咸阳,是为了见厨娘。而厨娘来到此地,又是接到秦皇嬴政的邀请。

秦皇嬴政,向荒莽之地,十几个大部落发出邀请。在商议之后,所有大部落都派出自己使团,来到咸阳。

两边夹击,攻打胡人。

胡人?

不论是秦人,还是荒莽之地的异族,都非常清楚。胡人,就是生活在百战之地,与荒莽世界之间,那些在广袤草原上,游牧而生的部落。

剽悍,好战!

这是对胡人,最准确的定义。

年景好时,逐马草原,自由而行。

但是,漫天风雪年,畜马无食的时候。就会长刀出鞘,冲入百战之地,冲入荒莽之内,一番劫掠之后,呼啸而去。

来去如风,行踪难测。

多少年了,虽然这些胡人,对百战之地,对荒莽内的部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结果,也只能被动的防守,无奈的忍让。

如今,秦皇发出邀请,邀请荒莽世界,靠近大草原的十六个大部落,来到咸阳。共同商议,如何两面夹攻,消灭胡人之计。

此事,关系重大。

所以,部落的使团,借着经商的名义,来到咸阳。

而厨娘,则是代表大风部,与部落联盟组成的使团,来到咸阳。

咸阳的雄伟与繁华,让厨娘感叹。而秦人对异族的友好,也让厨娘,心生感慨、、、都是人类社会,秦人的友好,与南方之国对异族的奴役,怎么相差,就这么远呢。

厨娘,很是感慨。

不过,希望带来的一个消息,却让厨娘的心里、、、猫儿去长藤大陆了?!

大风部的女子,敢爱敢恨,不要说去遥远的长藤大陆。就是与心爱之人,流浪天涯,也是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可是。

有些伤感,有些开心,但更多的,却是衷心的祝福。

“厨娘,有些想猫女了?”

饭庄内,靠近窗边的雅座,希望看了看厨娘,说道:“或者,担心那史剑锋、、、”

“我相信猫儿。”

厨娘淡淡一笑:“猫儿虽然性格泼辣,但做事有分寸,识人、断事的能力,也非常强。所以,我相信猫儿的眼光,那史剑锋,应该不错。”

奸夫、、、

不,是史剑锋、、、此人,确实还不错。

希望暗自点了点头,当初在丛林的小湖边,史剑锋带着猫女,就要启动,那混沌之气构架的超远传送阵。可突然的,那史剑锋犹豫了一下。

回身,拿出两颗混沌原石、、、

这史剑锋,要把混沌原石,送给自己?

理由、、、

猫女的经历,尤其是在虎牙山脉,自己救助猫女的经过,他都已知道。再加上从他受伤后,对他的帮助。

没有什么回报的,从混沌之泉爆发处,得到了五颗混沌原石。虽然很小,不过枣核大小。但其价值,也足够惊人了。

这家伙、、、不错!

对于修行者而言,混沌原石意味着什么,希望很清楚。这家伙能将如此珍贵的东西,送出去。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字“不错”。

他很大方,自己呢?

只有更大方,没有最大方!

两颗混沌原石,送回,怎么样,大方吧!

哈,比大方,谁不会啊!

惊讶!

看着史剑锋惊讶的表情,希望只是双手一摊,这两颗混沌原石,就当是送你们的贺礼吧。

闻之,史剑锋大为感动。

然后,真言之誓,这家伙竟然发出真言之誓、、、

幸好,一脚下去,将这个誓言打断。看着史剑锋那一脸的迷惑,希望大声的,给他上了一场政治思想教育课。

誓言,不代表真理!

誓言,也不代表,事物客观存在的永恒不变。

比如,发誓,我今天要登上珠穆朗玛峰。结果意志败给了体能。誓言,成了一句空话,如此怎么办!

比如,原本的盟友,发誓生死与共。结果,因为各种原因,盟友变敌手,誓言,成了一句空话,如此怎么办!

在比如,为家仇,扈三娘的那个真言之誓、、、

教育深刻,史剑锋幡然醒悟。于是,在友好的气氛中,史剑锋与猫女,踏上传送阵。

当然,其中也有插曲。好心好意的,一脚打断史剑锋的真言之誓,可猫女竟然不领情,严重的抗议了一下。

哎,女大不中留,胳膊肘、、、向外了!

希望,有些感慨。

但咸阳城内,饭庄的鱼香肉丝肉夹馍,倒也好吃。

饭庄内,希望和厨娘等人,边吃边聊。不长的时间,几个异族人,走了进来。他们是部落联盟内,几个小部落的头领。

宾主落座,相言甚欢,推杯换盏间,一个互利合作的计划,成型。

希望向他们每人,提供十套法器。法器的作用很简单,可以通过法器,进入公羊君所构架的精神领域。

对于公羊山脉的绝对君主,公羊君而言,不过是领地边缘地带,突然出现了几个弱小的凶兽罢了。但对于部落联盟,与神灵的沟通,一直都是圣女的特权。

如今,一下子有多人,可以做到、、、

虽然,每套法器只能使用一次。

虽然,在什么样的时机下使用,尚无法确定。

但是,好东西,谁不想要呢?

尤其的,法器的价格便宜,除了付出很少的金钱之外,只需要承诺,当希望的商队,进入他们的部落范围后,给予最大的优惠和方便。

各取所得,宾主尽欢,这气氛,愉快、轻松、友好。

、、、、、

天空中,一个飞行巨兽,缓缓落在秦宫前。

接着,一个惊人的消息,迅速在咸阳城中传开:方士卢生,奉秦皇之命,到海外寻仙。结果,仙人未见,却寻得一部谶书《录图书》。

书中有谶语曰,灭秦者,胡也。

谶语一出,震惊朝野。秦帝国初建,威霸四方,如今,竟然这样一个谶语、、、

胡者,胡人也!

没想到啊,这游牧于草原,时不时就会侵扰秦境的胡人,竟然还是帝国的心头大患!

秦皇,怒。

颁布诏令,大将蒙恬为帅,公子扶苏随之,领兵三十万,剿灭胡人。

诏令一发,帝国的战争机器,迅速转动起来。帝国的威严不可犯,胡人如此,帝国另一边的百越,也是如此。

不知是迁怒,还是、、、将威胁消灭于萌芽之中。

对百越的战争部署,也迅速展开。

、、、、、

盔明甲亮,军威浩荡。

三十万秦军,队列整齐的行走于咸阳城内,一条笔直的大道上。两边,是欢呼的人群,军队内,则是一脸自信的大秦士兵。

在这欢呼声中、、、

远处,秦宫内,一处高台之上。

看着气势冲天,充满无敌之气的帝国军队,高台上,秦皇嬴政露出一丝满意之色。不过,想着随军而行的扶苏,还有那个淘气的、、、

嬴政的眉头,又稍微的皱了皱。

“陛下,可是为扶苏公子,与丞相的事,伤神。”旁边,赵高问道。

点点头,秦皇说道:“扶苏崇信儒家之说,而李斯,又坚持独尊法家、、、这确实、、、”

“扶苏,毕竟是陛下的长子。这次随军出征,与蒙恬将军一起,征战沙场,见识了我秦军将士的勇猛无敌。自然会明白,秦之法,对于我帝国的重要性。”

说到这,赵高犹豫了一下,说道:“公子赢两,不过八岁幼童,怎么陛下、、、也让他随公子扶苏,去那草原苦寒之地?”

“无妨。”

嬴政摆摆手:“有大军保护,赢两的安全,无忧。”

“是。”

赵高应诺一声,不过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赢两出生时,帝国刚刚发现一处大型银矿,结果秦皇一高兴,起了名字,叫赢两。

名字很有意思,公子赢两,也很活泼,讨人喜爱。

但胡亥、、、

姓赢,名两。

两,即为二。

秦皇嬴政,称自己为一世,如此、、、

扶苏和其他公子,完全不在乎这个莫名的巧合,但胡亥却在自己面前,时不时,就表现出一种不满的情绪。

胡亥?

想到胡亥,赵高淡淡的,一笑。接着,从身边的小太监手中,端过一个精致的瓷碗,恭敬的递给秦皇嬴政:“陛下,这是御膳房炖好的药膳,趁热,您喝点吧。”

嬴政伸手,接过瓷碗、、、不错,味道清淡,很是爽口。

大风吹,草木摇。

嬴政,站在高台之上,迎风而立,看着远处威武的秦国将士。

赵高恭恭敬敬,站立其旁。而赵高的身边,小太监身材瘦弱、、、如果换上普通人的服装。赫然的,就是那个在城门旁的茶馆中,与异族人交易的年轻人。

、、、、、

风儿强劲,扬起了街道上,些许的尘沙。

可是,欢送秦军的气氛,丝毫没有减少。在这些人群中,一个三十几岁的壮年,看着威武的秦军,忍耐不住大喊一声:“大丈夫,生当如此!”

“好!”

旁边,正在看热闹的希望,闻言,大声一个好字。接着,希望一拱手:“兄台好气势,不知兄台尊姓大名。”

“姓刘,名邦,P县人士。另外,你可以叫我刘邦。”

“邦兄、、、”

“你、、、还是叫我刘兄吧。”

“刘兄,我观你英雄气概,想来,在你家乡,一定是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错。”

“错?”

点点头,刘邦说道:“他们都说不务正业,是个小混混。”

“啊,这怎么可能!”

“是啊。”

刘邦无辜的耸了耸肩:“我是亭长,不过村干部级别。可是我与县局级的萧何,谈天论地,他还尊称我一声大哥。”

“刘兄,你一定博学多才啊。”

“可是,他们说我不务正业。”

有些无奈,刘邦说道:“我兴致一来,作诗一首、、、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刘兄,你文采出众啊。”

“可是,他们还是说我不务正业,小混混一个。”

有些无奈,刘邦接着说道:“我喜爱音乐,如果将来有一个爱妃,我可以和她填词作曲,琴瑟和鸣。”

“哟,这也是了不起的才能啊。”

“可是,他们还说我不务正业。”

继续无奈,刘邦说道:“我与一个叫张良的人相遇,一番交谈下来,这个天才一般的人物,哭着喊着,要拜我为大哥,从此跟我打天下。”

“刘兄,你一定见识过人,具有非凡的远见和卓识。”

“可是,他们还是说我不务正业,不事农桑。”

说道这,刘邦的摇杆一挺:“我还碰见一个叫韩信的,他说那他能将兵,多多益善。而我,则能将将。”

“将将?多少将?”

“将将百万,不嫌多!”

“靠,帝王之才啊!”

希望看了看周围,热烈欢呼的景象,然后又说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可注定的,要名留青史啊。”

“好了、好了。”

刘邦突然的,有些沮丧:“我在别人眼中,就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小混混。等我将来发达了,只要在电视剧里,不要把我描写成一个,无赖、泼皮加流氓,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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