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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尘埃落定(3)

“山歌要唱琴(情)要谈,山歌越唱心越开。”客家男女老少聚在山坡下,燃起篝火,赛唱山歌。“哎呀咧,哟喂!”,一首首客家山歌带着动人的韵律在山间倘佯。“着衫要着士林洋布衫,越着越洗越磨越擦越好穿;食酒要食江西湖南浙江绍兴酒,恋妹要恋十七十八二十一二三。”歌者如痴如醉,我也听得心旌摇摇,被欢乐的气氛所感染。

“走古事”开始了,挂炮“噼噼啪啪”地欢叫起来,一体红衫红绑腿红带子新草鞋的轿夫们精神抖擞地簇拥在各自的“古事”棚前。

上午十一点,锣鼓喧天,“古事”棚由天官领路,开始游走。“古事”棚之后,依次有菩萨轿、万民宝伞、彩旗、十番鼓乐队,一路吹吹打打,鞭炮撒欢,神铳逞威。在成千上万名乡民和三五成群的外地来客的围观呐喊中,各棚“古事”的轿夫们“嗬吆嗬吆!嗬!嗬!”地狂欢大叫,抬着400多斤的棚争先恐后地竞跑。

中午一时许,“古事”棚浩浩荡荡地“走”到了一座年代久远的廊桥边。

神铳昂天猛放,万响鞭炮齐鸣,呐喊之声一浪高过一浪。“古事”棚列队从廊桥下冲上河床。河水有半米至一米深,轿夫们不顾天寒水冷,不顾河石苔滑,跌倒了立即爬起,再跌再爬起,相互泼水,奋勇争先。替换的轿夫们按角度奔跑在“古事”棚的前后左右,轮流接力抬轿。弘岩告诉我,除了天官一棚不允许超越外,其余后棚假如能超过前棚,则被视为大吉大利,所以,各棚“古事”你追我赶,谁也不甘落后,竞跑激烈。

水花飞溅,神铳激情满腔的召唤、鞭炮引吭高歌的狂喜、排山倒海般的万众助威,把“走古事”推向高潮。围观的人群纷纷涌进河里,互相泼水,欢叫着,随“古事”棚奔跑。我大受感染,情不自禁地拉起弘岩的手,从廊桥下跑进河床,笑着,叫着,追逐“古事”棚。

上岸之后,我发现自己那双价格不菲的皮鞋惨不忍睹:一只鞋跟丢了,一只鞋跟松松歪歪藕断丝连,两只鞋面都布满“河流山川”而开裂。更为狼狈的是,我平素颇为珍惜的那条名贵冬裙也裂了一条缝。弘岩惋惜我的皮鞋和冬裙,但我一点都不为冲动下水狂欢而后悔。客家人的这个狂欢节,让我体验到以往从未有过的乐趣,释放了我生命本能中的激情狂热基因,令我感受到生命力中那不可抑制的张扬的喜悦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永恒

一杯红酒,一盒香烟,坐在窗前,仰望夜空,星光淡淡,一切是那样的安静,穿越时空,忘记时间,把自己疲惫的心升华,感觉到自己是始终笑着的,今晚的夜色真美。

在这漫漫的冬夜,寻着昨日岁月留下的印迹,忆起曾经走过的路,其实那不是叹息,而是需要笑容弥漫在你脸上,对与错都要肯定,没有什麽,因为那是你曾经走过的路,记忆也不再尘封……

自从我们毕业,回忆便成了一种习惯;自从18年后的短暂相叙,在心底珍藏的是什麽?只有你我知道。星夜里,重温你的柔情,高山流水的音符,舒缓着我的心灵,就象你在身边呢喃私语。细细品味着美好的记忆,如同拨动心弦,让我如痴如醉,不愿醒来。

机场一别,安检把我们相隔在好象两个残酷的世界里,留给我的背影,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那个样子是我这段时间的永恒。真想让这份记忆,与嫦娥一起融入太空,融入生命的星河,滋润着我的心田。

我能感觉到,你的笑容还是那样灿烂,那么绚丽,永恒藏于心间,走不出我的视线。聆听你的声音,不是希望你说什麽好听的话,而是为了想听到你的声音而去听,让我拥有了片刻的温馨,就像一首经典的老曲,充满了憧憬,温柔而甜美,捕获着我的心;就象一只精灵的燕子,放飞你的心情;虽然是那样的遥远,可旋律很动人,还是久久回味,让我心醉,让人释放一天的劳累。感谢你。

你清澈的眼神,透着一丝的忧郁,跃动着灵光,让我心动,让我担忧。像一弯柔美的月光,洒落一地的光辉,传递着爱意,静静的流淌,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装饰,我知道,那是心与心的相会。

感受你的气息和不安静的心跳,我辛酸苦涩,心灵震撼;不管过去多少年,还是那样的清晰,那样的自然,永存心间。这种感觉一辈子也忘不了,也不愿意去忘,那是希望,那是支持。曾试着醉倒自己,也曾试过让心平静如水,但不管走多远,无论走到哪里,怎样去逃避,都无法欺骗自己,我不再骂自己是一混蛋。

我不相信缘分,可佛说:“五百年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在茫茫人海中,能够遇见你,真的是一种缘。即使带着尘世的俗,但那是扎在心底的不可也不能抹去的,随着彼此潇洒的挥挥手,对与错,得与失,已不再重要,那最真的情怀,已深深的埋在记忆里,想忘也忘不了,想再有也不会。

人生的道路上,你我来去匆匆,为谁来?为谁去?似乎早有定数。仰望星空,总有一颗是你的,也会有一颗是我,在闪烁,在发光,在运动,但不一定就会相聚,那便是我们最后的归宿。让永恒的宇宙,慢慢洗涤我们的过失,老了,再次挥挥手,互相祝福,我们不再遗憾。

就这样,我醉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就像你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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