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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永远永远地分离

明天我就要出差了,这次出去时间还挺长,几个相熟的哥们聚了一下,算是饯行,酒酣耳热之际,有人提意到歌厅去OK一番。说实话,虽然我挺喜欢唱歌,可对歌厅这种地方,我还是敬而远之。也许是受不了那嘈杂的气氛和刺耳的伴奏,还有那空气中弥漫着的色情气息。

我们去了“任逍遥”歌厅,这是我表弟小四开的,别看门面不是很大,但里边的装修和陈设颇为豪华,当然了,服务更是周全,可以说是任君逍遥。小四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这儿安全得很,没人敢查。这话倒不是吹牛。小四那小子斗大的字认不了几个,可干这行还真行,各路关系通得很,据说连市里的领导也经常光顾。

我其实是第二次到这儿来,也许正因为不常来,小四特别客气,殷勤地把我们让到一个包房里。还让小姐端来啤酒,咖啡,和几碟高级点心。末了,冲我诡秘的一笑:等会儿唱累了,我们这儿还有小姐陪,要多漂亮有多漂亮!

我们关上门,玉峰的那首“北方的狼”拉开了“嚎叫”的序幕。房间太小,我们惨不忍睹的歌声恰如一只寻觅食物的狼,在悬崖峭壁间疯狂地奔跑,嚎叫。我头都有些疼了,真后悔来这个鬼地方了。

“几个大老爷们干吼着,有啥意思,还不如到大厅里去。”一向直言快语的玉峰发话了。

“是啊,听我老表说,大厅还有歌手表演呢。”我附和着。

自认为嗓音不错的我,一直有当歌星的梦想。在我心目中,歌星才是人生最理想的职业,是啊,整天在歌声鲜花掌声中度过,且不论挣钱多容易,光站在舞台上的那种巨大的价值感就足以让我辈心醉神迷……

已经好久没登台了,整日忙于应付繁琐的事务和上下级关系,失去了太多的乐趣。酒精浸透的神经有些兴奋了,今宵,我要高歌一曲,当然听众和掌声是不可少的。我的心开始狂跳……

我们在角上一个不太显眼的地方坐下,喝着啤酒,我思考着小四的发迹史,思考着自己的前途……偌大的舞池,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在跳舞(其实,到这种场合的人又有几个是真正是为了跳舞唱歌的,说白了都是来寻找刺激)一个又一个的男人女人在舞台上声嘶力竭地吼着,似乎想把所有的烦恼全部倾倒在这里。醉眼迷离,我已经分不清此时是梦是醒……

“红藕香残玉覃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一声低沉伤感甚而有些凄绝的歌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是李清照的《一剪梅》,这首邓丽君的歌我太熟悉了,这种略带沙哑(酷似歌手田震)的嗓音,这种独特的韵味如一把钩子钩紧了我的心。抬眼望去,巨大的卡拉OK屏幕下,一个身着黑裙身材修长长发披散的女人,正在投入地歌唱。很奇怪,她大部分时间都是背对着观众。这愈发增加了她的神秘感。

“花自漂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歌声猛然变得高吭起来 ,我能听得出她痛彻骨髓的愁和怨——如果没有曾经的沧桑和无尽的愁苦,她不可能把这首歌演绎得如此凄绝完美。如果说邓丽君的风格还有些缠绵悱恻的话,那她则完全是另一种风格:苍凉冷艳凄绝沧桑。我甚至敢断言她对这首词的理解要比邓丽君厚重得多,比之于她,邓丽君的演唱只能用“单薄”两个字来形容。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一股淡淡的愁绪在大厅中漂散开来,那些来此“逍遥”寻求刺激的人们似乎感受到了另一种气氛(那种此地所没有的),是的,有时候,一首好歌的确能带给我们很多清新的气息。

她终于转过身来,是的,跟我想像的样子差不多,清秀但已不算年轻的面庞写满忧郁,那双本该锐利的美目却有些游离,呆滞,好像在寻觅什么。

歌声在我的脑海里萦绕,我反复地吟唱:“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她甚至连一声谢谢都没说,逃也似的快步离开。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个镜头是飘散的长发在空中划过的那道弧线。突然有种奇怪的念头:追上她。可她要问我干什么我又该怎样回答?也许我真实的回答应该是:我想解读你的忧愁。

从小四的话语中知道她是他们歌厅的专场歌手。她每晚只唱这首歌,每次唱得一样的动情,一样的凄绝。而且从不多说一句话,也不计较报酬的多少。

她如一首清丽脱俗而又耐人寻味的词。

接下来的时间我心不在焉地唱了一首《喀秋沙》朋友们的叫好声让我找回了久违的“歌星”的感觉看来歌厅这种地方的确能帮我找回那种叫作价值感的东西(而这种东西在空虚的生活中怎么也寻不到)。我已记不清那晚我是怎么回家的。

一个多月后,出差归来,不知怎么,竟鬼使神差般地又去了小四的歌厅。我要了杯咖啡,独自坐在上次的那个灰暗的角落,慢慢品味。

歌手不断地变换,歌也不断地变换,但我一曲也没听进去。我有些坐不住了。

我知道我在等她。

一直到散场,她也没来。

我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她怎么了?转地方了?生病了?还是……

我怏怏地离开了。可我又不甘心,又折回来,走入小四的办公室。

“怎么?表哥,今夜不想走了,想潇洒一夜?”

“别瞎扯。”我说出我的疑惑。

“那么老(其实她还不过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你还感兴趣?”

调侃归调侃,小四还是告诉了我她所知道的她的故事。

她是南方人,她有一个男朋友,她们是大学同学,相恋了八年,可男的却突然不辞而别,并且带走了他们苦心经营的全部资产,留给她只是几十万元的债务和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孩子。她爱他爱得很深,她坚信他只是暂时离开她,她还记得他的“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誓言。何况,她们还有爱的结晶。

“要不是有这个信念做支撑,她怎能带着孩子,漂泊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每天靠唱歌维持生计,还有那一大笔债……”

小四的语调幽幽的,想不到圆滑的小四还有如此情怀。

小四说坏就坏在他那张报纸。那天小四无意间从报上看到有关那男的被逮的新闻。那男的携着他们的资产去搞走私,还包养了几个情妇。报上还有一幅照片——她太熟悉了。她一阵狂笑,她说要等他回来,一直到永远。

“后来呢?”我仍然余味未尽。

“还能怎么样呢——她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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