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现在特别爱笑,还总喜欢吃手指,特别是咧开嘴笑的时候,好多口水都会顺着嘴角流下来。乔可遇每次将她的小手拽出来,然后温柔地用纸巾擦干净。可是过不多久,就会看到她的小手指又放进了嘴巴里去。
“晨晨,要做个漂亮的小姑娘哦,不可以吃。”乔可遇对她摇着头,分不清第一次给她拿出来。
可是晨晨睁着大眼睛根本看着她,任她给自己擦着小手指,盯着婴儿床上的电风车,手脚乱蹬着自己玩得欢。
乔佳宁推门进来时,正看到这母女俩人在打商量,唇角扬起淡淡的微笑。
“姐。”乔可遇听到开门声,转头看着她叫。
“嗯。”乔佳宁应着。
“小丫头这么小就不听话,以后有你操心的了。”乔佳宁说着坐过来。
“是啊。”乔可遇应着,但是唇角的笑意更浓,带着母亲特有宠溺。突然想起什么,问:“对了,小嘉呢?”
“小嘉有方婶照顾,少东说一会儿回来时将他带过来。”乔佳宁回答。
小嘉已经四岁多了,手术后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理,小身板也健康起来。虽然是个鬼精灵,却是个懂事又让人省心的孩子。
乔可遇点点头,然后说:“姐,帮我照看一下晨晨吧,我想回瞰园去看看皇甫曜。”
“好。”乔佳宁应。
乔可遇起身去里面换了身衣服,然后拎着包便出门去了。乘着电梯下来,刚踏出大楼,就见汪兵韬那辆越野车驶过来。
她有些诧异,明明记得昨天汪兵韬说暂时不会过来的。
汪兵韬也远远看到她,将车子拐了个弯后停在她的身侧,副驾驶座这边车窗降下来,对她说:“上车。”
乔可遇看他脸色凝重,直觉像是又发生了什么事,便拉开车门坐上去:“怎么了?”
汪兵韬直接将车开出社区,回答:“安琪昨晚自杀了。”
“什么?”乔可遇满眼震惊地急问。她盯着汪兵韬凝重的侧脸,过了几秒才慢慢消化掉这个消息,又紧抓住他的衣袖,问:“现在怎么样了?”
汪兵韬还在开车,侧头看了她着急的神色一眼,回答:“还在抢救室,具体情况还不知道。”
乔可遇便没有再说话,收回手,紧张绞着单肩包的带子,就这样来到医院。
他们到的时候,手术室的灯还没有灭。
“汪少。”在外面守的人都围过来,可能因为没有保护好安琪,所以都精神恹恹的。
“情况怎么样?”汪兵韬问。
几人还没回答,手术室的灯便灭了,门被推开,他们这群人一下子便都围了上去,想要知道结果。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医生宣布。
乔可遇闻言差点站不住跌下去,还是汪兵韬及时撑住了她。但她的胸口却仍像被压了块石头,怎么都喘不上气来的感觉。
这是她第二次站在手术室外,听到被宣布生命逝去的消息。但是这种事,不管经历多少回,也总是无法让人适应。
“进去看看吧。”那医生对一脸悲痛的她说。
乔可遇这才松开汪兵韬,迈着缓慢的步子进去。手术室里满发刺目的白色,安琪就那样孤零零地躺在手术台上,几个护士正在收拾抢救的仪器。
她的棕色卷发被包裹在帽子内,整个身子也被白布遮着,只露出姣好的面容。双眼阖着,看起来那样安详,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乔可遇记得她昨天还好好的,还帮助自己救下了晨晨。那时她从潮湿的卫生间地上爬起来,皮肤都擦破了,却还对自己歉意地笑着说:“快给孩子看看吧,有点高烧。”
昨天,她还给自己讲她的故事,她说:“乔可遇,我没读过什么书,又是在红灯区长大的,你们所谓的对与错,法律底限对我而言并没有太分明的概念。”
其实,她是个多么善良又可怜的女人。乔可遇一直觉得自己过得辛苦,但是与她相比,自己又是何等幸福?
护士走过来,对她说了声:“对不起。”便将安琪脸上带的呼吸器摘掉了。
那一刻,乔可遇闭上眼睛,她死死地咬着唇,泪珠从眼角滑落下去。
安琪……安琪……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她的名字,带着怜惜,带着愧疚,带着感激,也带着悲伤,带着所有所有复杂的情绪,却没有一句话可以表达。
安琪的脸被白布遮上,然后几个护士将她推了出去。乔可遇却是过了好久,才有力气迈动脚步。
“她昨天不是还好好的?为什么会突然自杀?”汪兵韬的凝重、严厉的声音从拐角出传来。
几个保护安琪的人都互相看了一眼,他们在关晨晨那橦住宅里抓的人嘴都特别的硬,所以目前都没有找到主谋是韩少玮的证据。
而安琪,因为参与救了晨晨,又与韩少玮关系密切,所以一直被另行安排着,住在保护证人的地方由他们几人保护着,本以为万无一失的。
“她被带过去时一直都很好,只是昨天接到一通电话。”
“说了什么?”汪兵韬眼眸极跳,忙问。
几个人互看了一眼,都低下头去,那时候是他们松懈了。但还是有人硬着头皮回答:“那人用了变声器,一直斥责安琪,骂她背叛了自己。还说在警局被抓的那些人都有把柄在他手里,所以不会出卖自己。但是安琪如果出庭作证他便会必死无疑,所以让安琪自己想清楚。”
他们只当是威胁安琪的话,当时安琪虽然有些恍惚,但是也没看出多大异常,哪里想到她会真的自杀啊。
乔可遇却冲过来:“韩少玮,一定是韩少玮。电话录音呢,我们告他。”
乔可遇的情绪很激动,韩少玮是不是就笃定了安琪就那么爱他?所以才会这样的话,活活将安琪逼死了,他怎么忍心?
“你冷静一下乔可遇,那人用了变声器,而且安琪并没有叫韩少玮的名字。”韩少玮没有那么蠢。“而且录音属于视听证据,效力比较低,没有传统的人证、物证效力高,法官会酌情考虑是否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