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使大唐的天下传之久远?有没有一种完善的制度,可以作保证,以不至于在自己百年之后,因为子孙不肖,而使李氏江山落入他人之手?他左思右想,一时搜寻不到什么良策。于是,他就问大臣萧璃:“国家要长治久安,有什么好的方法吗?”萧璃答道:“陛下不是常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吗?臣综观历史,国运长久者,莫过于周,周武王分封子弟,国运得以延续八百年之久,可谓坚如磐石了。”
萧璃出身贵族,对分封制有着特殊的感情。他认为秦始皇虽贵为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的子弟们却没有寸土之封,原因就于秦王朝没有实行分封制,罢诸侯、设部县。因此,在社会动乱来临时,他们毫无力量镇压人民的反抗。皇帝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各地反秦武装力量的共同攻击下,秦朝终至二世而亡。
而汉时的异姓王则被同姓王所取代,对于巩固新生的汉王朝,起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和影响。英布造反时,荆王刘贾和楚王刘交,都曾出兵与英布作战,尽管未能获胜,但是却为刘邦准备平定叛乱,争取了时间。刘邦死后,发生了诸吕之变,吕氏之所以不敢肆无忌惮地夺取刘氏政权,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同姓诸侯王的存在。而首先起兵反对诸吕的,就是齐王刘襄。
后来,京城内的大臣们平定了诸吕之变,掌控了中央政权,但没有人敢篡夺帝位,也是因为有同姓诸侯王的存在。由此,靠刘氏宗亲平定天下,大汉国运得以持续了四百年之久。见李世民连连点头称是,萧璃又举出反面例子加以论证,他说:“隋朝搞郡县制,结果也是二世而亡。都是因为天下大乱之时,中央既难以应付,又孤立无助。如果搞封建制,各藩王可以就地消弭叛乱,中央危急,各藩王可以拱卫中央。隋亡的结局,陛下是亲眼看见的呀,这个教训难道不应吸取吗?”
李世民原本就有分封之意,见萧璃这么一说,就更坚定了他的决心。
与此同时,他也没有琢磨过分封制的弊端——汉代的七国之乱,晋朝的八王之乱,就是两个很好的例子。作为一朝之君,他自然不愿重演这些悲剧。于是,为确保能使李氏江山得以万代传承,他决定召集群臣予以商议。
令李世民大为失望的是,第二天上朝之际,群臣多表示反对。魏征第一个上书,说分封诸侯,不仅会由于官员数量的递增,加重人民负担,加大国家财政开支,同时如果分封诸侯只求得有实力而不以国家为念,那么肯定会不利于边境安全。
礼部侍郎李百药亦是极力反对,他在其进呈的《封建论》中指出:时势已变,分封诸侯已不合民意,三代以后再行分封,流弊诸多。分封百王,赐予百姓、土地,必使其滋生野心,而且世袭子弟,无功得贵,骄奢之余,易生是非。
若有分封之王趁机谋反,届时再想削弱其势力,势必会招致诸藩群起而叛,于是他指出,若推行郡县制,就能避免上述某些缺陷,可以随时罢黜不称职的牧守令长,所以分封与郡县相比,前者“不若守令之迭居也”。魏征的“必致厚敛”与李百药的适足资乱,颇能动摇人心,其中李百药的透彻说理与精辟分析,使李世民不得不“竟从其议”,暂停封建。而魏征的据理力排更是不容忽视。这样,由于群臣的反对,李世民一时也难下决心,只好将分封一事暂予搁置。
但是,李世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封建制的计划。魏征等人反对分封的缘故与他的有所不同,他们为百姓利益考虑的多,为皇室宗亲的利益想得少。
李世民想到更多的是怎样使子孙后代能永保大唐江山不易于他人之手,是如何使子孙永安、江山永固。国家强盛固然最妙,但即使不能兴旺发达,只要还是李家的天下,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如果不能担保江山永固,那么他人的江山即使再兴盛,自然也与己无关。
因此,只要对巩固李氏江山有利,先不计较手段的好坏。与大臣相比,他对国祚的长远问题考虑得自然更多。周朝分封子弟延祚八百余年也给予了他很大的激励,他因此更为坚定地相信,分封诸侯必可以更为稳固地保护朝廷。
太子之争的流血事件也使他认为,皇室宗亲若都留在京城,很容易同室操戈,因此,将之分封到外地,亦是避免内乱的一个良策。对这一点,以后在授予吴王李恪齐州都督时,他还对大臣说:“论父子之情,谁都希望朝夕相见但是国家事大,需要他们出阁去保卫朝廷。同时让他们各司其政,早有定分以绝其觊觎皇位之心。”因此,在分封问题上,他一直坚信,分封绝对利大于弊。
贞观四年、五年,关中连年丰收,突厥之乱也已平定。面对这种有利形势,他终于于贞观五年十一月下令:“皇家宗室及勋贤之臣,德行可称,忠节显著者,宜令作镇藩部,宣条牧民,贻厥子孙。嗣守其政,非有大故,无或黜免。”这个诏谕中有和过去一样的亲王、郡王就封藩国、分土临民,还首次提出功臣拥有与藩王一样出镇外藩和子孙世袭的封建特权。只有发生谋反之类的“大故”,才能免爵除名。言外之意是一般“小过”并不影响世袭;可谓恩厚矣。但是,因为遭到反对,这一诏令终未得到落实。
分封制一直受抵,因此一拖再拖,但是,李世民却并未因此而死心。相隔五年半后,贞观十一年元月他又正式下诏,分封宗室子弟吴王李恪等二十一人和异姓功臣长孙无忌等二十多人为世袭刺史。诏令说:“建立藩屏以辅助王室,为了使天下大治,国运无疆,所以施行分封,使诸侯王与天子有共治之职,又有分土之实,所任刺史,均可使子孙代代相承。周武王分封子弟,汉高祖分封同姓子弟及异姓功臣为王,都是国家论无不破的基础,是古代治世的良法,魏晋不循周汉良法,有名无实,不能藩卫王室而灭国。为此,总结前代经验,斟酌利弊,采取君臣共同治理、王位世袭的制度,现在的刺史就是古代的诸侯,这是比较周、汉封建措施而制定的作法。”
发布这一诏令,李世民精心构思了许久。封建诸王,可以带来“建藩屏以辅王室”的利益;“封建亲贤”,可以带来功臣“子孙长久之道”的好处。李世民请求于亲亲相爱的封建宗法观念,很自然地认为父子之情乃是骨肉之亲,付之外藩,以作屏障,最可倚任。他从封建血统论出发,推而及之,认为可与功臣联姻,结成亲家,以“亲贤作屏”,期望功臣后代“辅朕子孙,共传永久”。这样既能维护皇室与功臣的既得利益,又能形成一个皇子皇孙与功臣后裔共存共荣的血缘集团。他认为这样一来,屏藩皇室的目的也就不难实现了。
李世民的想法可谓用心良苦,但是他却没有意识到时势已变,再行分封,已与古时大不相宜。一味以古析今,恰如刻舟求剑,没有了现实性和合理性,容易产生弊端。同时,历史上亲贤之间互相残杀之事不胜枚举,如果亲亲之间存有恶念,单靠分封并不能使得亲王即得相爱。而且还有很致命的一点就是,分封诸侯,往往是诸侯弱就不足以藩卫中央,诸侯强就要抵制中央,将自己置于这种两难的境地之中,岂能长治久安?
对此,宋代史学家范祖禹就说:“三代封国;后世郡县,时也。因时制宜,以便其民,顺也。古之法不可用于今,如今之法不可用于古也。后世如有王者,亲亲而尊贤,务德而爱民,慎择守令以治郡县,亦足以致太平、而兴礼乐矣,何必如古封建,乃为盛矣。”也正因这样,他的分封之念一再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最终未得实现。后来事实也已证明,分封一事并不足以阻挡祸患发生。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与齐王李祜造反,李世民一面平叛,一面诏斥李祜“坏磐石之宗”。而功臣后裔也不能“共传永久”,事隔一代,房玄龄之子房遗爱参与谋反,就身死族灭了。
分封之制虽未落实,但从中我们却能深切感受到李世民想要子孙万代长执政天下的急迫心情。他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固执己见,一意孤行,无非就是为了永保家族富贵。他认为,要实现这个目的,最可靠的应当首推自家之人。毕竟血浓于水,若把子孙封作外藩去屏障中央,自比任何他人都更可信任,而若再将功勋亲贤与皇族联姻,组成庞大的血缘集团来共治天下,那么,世代以私天下,当不为难。所以,我们也可以看出李世民长存已久的帝王之念:利我子孙者,必当行之;损我子孙者,定当弃之。从他称帝之始,这一信念可以说就牢牢地贯穿于李世民整整一生。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固执己见,才酿成了后来的诸多祸乱。
有一股韧劲,大胆而果敢地做下去
一个人有胆识,有谋略,才会有信心去坚持自己的事业,才会最终取得胜利。无胆乏识,则底气下足,遇事畏手畏脚,终致失败。
从撤三藩的重大决策可以看出,康熙帝正因为具有超人的胆识,才能使他强硬的手段一贯到底。
通过严格立法限制官吏的行为是整饬吏治的一个关键环节,但却不是充分条件。因为任何立法都需要人来执行,因而人才是操纵胜局的重要因素。对此,康熙倾注了大量精力,除运用通常的考察办法对官员进行考察之外特别注重亲自考察,并利用亲近大臣密奏的方法了解官员的真实情况。刘墉特别举荐康熙大帝,并善于学习他的办事手段。
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在吏部尚书傅森、梁诗正(均为刘统勋的同僚)等人的极力推荐下,刘墉被授予为山西太原知府。
在清朝时,府是省与州县之间的一级行政组织,它的长官称知府正四品,乾隆十八年后改为从四品。
山西东连直隶,西等与陕西相邻,南接河南,北和大漠蒙古相连,被视为京师西南部的重要屏障,地理位置险要。而太原府地处山西中部四通之地,地位之重要,可想而知,所以历次授官均以繁难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