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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执子之手(1)

柳依依走出写字楼,就看到章家栋那辆银灰色的奥迪优雅地停在门口。

他约她听音乐会,这是两人第三次听音乐会。

章家栋除了在建筑设计方面有建树外,音乐方面也有些造诣,他早年的梦想是成为一名钢琴家。他手指纤细修长,天生一双弹钢琴的手,但女菩萨阻止他朝这方面发展。他的父亲是一名钢琴家,因弹钢琴与另一女子生情,最终抛妻弃子。自此,钢琴是女菩萨的禁忌。

章家栋天生喜欢弹钢琴,在德国留学期间,偷偷拜师学艺。他遗传了父亲的基因,这方面天赋极高,如今钢琴弹得一流。章家栋在酒吧为柳依依弹奏过一些曲子,他修长白净的手指灵巧地在琴键上滑动,这动作令人痴迷。柳依依想,这样的手解开女人衣服时会是怎样?随即又觉得自己龌龊,章家栋和她还没有过肌肤之亲。

章家栋喜欢舒曼的曲子。那位著名的音乐家从小就喜爱音乐和文学,因家庭偏见,不得不遵从母命学法律,只能用业余时间学音乐。章家栋觉得自己与舒曼的境遇有相似之处。

这次是在中山公园音乐堂,是德国钢琴大师贝斯勒的独奏音乐会。

贝斯勒出生于舒曼的故乡——德国茨维考。

柳依依想象得到章家栋的心境,如遇故人,他在德国时,多次前往茨维考。

他告诉她,茨维考是位于德国厄尔士山脉的一处山谷。除了是舒曼的故乡,还是奥迪的起源地,所以他喜欢开奥迪车。柳依依和他这方面倒是相似,都喜欢德国车,后来柳依依又觉得章家栋除了不算老男人,但绝对是个优雅沉稳的男人,她不正是喜欢这样的男人吗?

章家栋对柳依依说茨维考时,语气充满深情,有种茨维考情结,似乎把那里当成第二故乡。后来柳依依才知道并不是这么简单,那里也是他的秘密的起源地,是他心灵的寄托地。

当晚,音乐大师演奏的是ABC大调、小调奏鸣曲、幻想曲。

柳依依虽然喜欢听钢琴曲,但总是记不住,也分不清那些曲曲调调。

大师每曲奏毕,掌声如雷。

柳依依想,如果艾咪在此,定会鼾声如雷。她最烦听这种古典的独奏音乐会,她喜欢的是High劲十足的摇滚,高潮迭起。所以与章家栋坐在一起的是柳依依,而不是艾咪。柳依依相信,艾咪即使没有吴为,也不见得对章家栋的口味。艾咪喜欢热闹,章家栋喜欢清静,而他又不会像吴为一样迁就艾咪。与章家栋相处久了,柳依依发现他虽然尊重女性,但不会迁就女性,骨子里有些固执。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有不可磨平的棱角。还好,柳依依能容忍这些,他们给对方空间,不需要彼此迁就。所以在一起没那么累,也不会像艾咪和吴为一样,三天两头地吵架。

两个人在一起是需要缘分的,为什么在他身旁的这个人是她,而不是另一个她;她身旁的是他,亦不是另一个他。也许,她和章家栋真的有缘分。

但缘分这东西是说不清楚的,是一种聚散的借口。

坐在柳依依身边的是对情侣,两人十指相握,情意绵绵。但是章家栋没有握柳依依的手,他握着自己的手,左手握右手。章家栋不喜欢在公众场合与她卿卿我我,偶尔牵手已是不易。

是多久以前的日子了?看电影时,曾经的男友握着柳依依的手,令她倍感幸福。

曾握过她手的男人杳如黄鹤,没半点音信了,那种幸福感也已灰飞烟灭,没一点痕迹。

彼时浓情,此刻空白。真如佛语,色即是空。

没准现在与章家栋的相敬如宾反倒能成就日后长久的幸福。

想到这些,柳依依释然了,她要的是以后的岁月。

激情似火,轰轰烈烈的爱情,适合初涉爱河的小男女。

其实柳依依不过二十六岁,可是人未老,心已衰。

爱情催人老。她恋爱过几次,心智不比小青年。何况世事逼人,她被迫成熟,被迫理智。

她活在这个“被时代”,什么都被,被就业,被捐款,被代表,被成名,被开心……

被,是这个时代变得荒谬,还是这个社会充满嘲讽?

此刻她坐在章家栋身边,算不算“被恋爱”?

真是对爱情的亵渎。这样的时代,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柳依依相信她和章家栋坐在一起,不是因为彼此有多么相爱,更多的是一种需要。她需要一个让她安全的男子,他需要一个令他完成义务的女子。彼此是需要的那个人,于是“被恋爱”了。这种情形的男男女女何止他俩,他俩不过沧海一粟。

柳依依的头还是轻轻靠向了章家栋的肩膀,章家栋于是把肩膀给了她。

离开音乐厅时,章家栋牵着她的手,柳依依感到一阵踏实和安心,想起“执子之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世间最美丽的誓言。

不论“被”怎样了,她还是喜欢恋爱多一点。

爱是女人的灵魂。

“嗨,柳依依!”

柳依依在咖啡厅等一个记者,有人叫她,是大学同学柳博芙。

柳博芙一身天蓝色的职业装,属于走在人群里没什么特征的类型。

柳博芙原名叫何凤仙,被宿舍里的姐妹戏称为“何仙姑”,于是她就改名换姓成了柳博芙,和俄罗斯一位气步枪运动员同名。俄文的意思是爱情,但柳博芙从不相信爱情。你若跟她提爱情,她会说:“鬼才信爱情!当不了饭吃!”听起来像饿死鬼投胎。

柳博芙说没错,她小时候就经常饿肚子。所以,她的人生信条——只谈钱,不谈爱。

柳博芙十岁那年父母离了婚,她和弟弟跟着父亲过。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姐弟俩在家受够了继母的虐待。所以,吃饱饭,有钱花,成了柳博芙的人生目标。大学四年来,她是同宿舍的姐妹中唯一没谈过恋爱的,她说没时间也没精力谈恋爱,要利用一切空闲挣钱。

毕业后也没有谈过恋爱,依然是没时间没精力。

她从来不信“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哪那么多好男人呀?她信工作,信自己。

柳博芙在雅宝路当翻译。大四那年,她从一位在雅宝路打工的老乡那里得知,在雅宝路当大翻译,薪水非常高。而且很多大翻译混几年就自己当老板了,钱赚起来哗哗地跟流水似的,柳博芙听得心痒痒的。但凡能赚钱的门道,只要不犯法,她都特别感兴趣。大学四年一直半工半读,做家教,当导购,甚至还散发过传单。雅宝路的客户主要是东欧国家,于是她赶紧学第二外语俄语,也改了个俄文名柳博芙。她当年猛攻俄语时,真可以用“头悬梁,锥刺股”来形容。柳博芙苦攻恶补,终于能说一口虽然不是很流利但交流起来问题不大的俄语了。毕业后,她就找了份在雅宝路当翻译的工作。不过,她还没有成为老乡描绘的“大翻译”,钱也没赚得跟流水似的。她说运气不好,时过境迁,现在雅宝路的老板贼精,好些就是大翻译出身的,所以防手下的大翻译跟防贼似的。

柳博芙虽然还没混到“大翻译”的高度,但也是个中不溜秋的翻译,谈单子颇有些手段,不过挣的钱还是不够开销。她负担挺重的,一方面要接济她弟弟,另一方面每个月还要给没给过她多少温暖的父亲寄钱。她父亲酒后骑摩托车把腿给撞没了,现在相当于废人一个,全靠柳博芙给他寄钱过日子。就这样,继母还四处跟人说柳博芙太抠门,寄的钱不够填牙缝,白养了她一场。柳博芙气得不得了,但每个月还是雷打不动地给父亲寄钱。

柳依依觉得柳博芙虽然爱财如命,但为人很有责任,性格也直爽,更主要的是她不像一些年轻的女孩子,把自己的生活依附在男人身上,她凡事靠自己。所以柳依依比较喜欢她。

柳依依说道:“是你呀,这么巧。”

“可不是吗,约见不如撞见。你约了人?”

“一个记者。”

“我约了客户,嘿嘿。”

“客户到了没?要没到,一块坐会儿吧。”

“还没。”柳博芙坐到了柳依依对面的位置上,“最近忙什么呢?”

“瞎忙,被人压榨。你呢,怎么样?”

“彼此彼此。万恶的资本家。”

“可资本家是咱们的衣食父母。”

“所以卖身为奴,受其压榨啊。”

“嘿嘿。”

“闪闪下周来北京,知道了吗?”柳博芙说的是去了英国的同宿舍姐妹。

“哦,收到她的Email了。”

“她说会带神秘人物来,估计是钓了个老外。崇洋媚外的家伙。”

“那不错啊,回头去英国旅游,去她那里蹭吃蹭喝,可以省不少银子呢。”

“我可没那打算,客户都是东欧的,跑不到那边去,自费才不干。”

“钱是你的命啊。”

“说的就是啊。没有钱,我吃什么喝什么?还有我弟,跟着我喝西北风,睡大街啊?”

柳博芙当年常在宿舍里向姐妹们吐苦水:“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恶毒……”活脱一个祥林嫂。

柳依依怕柳博芙又没完没了地倒苦水,于是笑着转了话题,“阿妮定好地点了吗?”

“选了几个,有待确定。阿妮你还不清楚,干什么都挑三拣四,比较来,比较去。”

“这是她的爱好。”

“是她太闲了。”

阿妮是北京人,一毕业就和青梅竹马的老公结婚了。这点和她爱挑三拣四的性格倒是不相符。不过,阿妮有她自己的理论。她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从来就没想过找外地人,什么凤凰男,白送给她她都不要。她常把《中国式结婚》当警钟,说顾小西要不是摊上个何建国,她会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吗?阿妮和北京老公结婚后还真是不累,毕业一年就结婚了,一结婚就怀孕了,一怀孕就在家歇着了,这一歇就是四年,以后也没有出来工作的计划。老公挣钱不多,她就拼命啃公婆和自己父母。唯一累的是和婆婆斗法。柳博芙说这不叫累,是闲得慌。

柳依依说:“全世界就你最累挣得又最少了。”

“是啊,这个世界真的太不公平了,我真苦命呀。”

柳博芙的客户先到,她于是挪了位置。

这客户是个身材高大、体形超级肥胖的老外,他的肤色令柳依依想起粉肠。

柳依依想十有八九柳博芙想私吞这个客户。

柳依依觉得柳博芙比她有毅力,换作自己,面对那张脸,她连头都不敢抬,而柳博芙还笑容热烈地坐在他对面喝咖啡。老外似乎和柳博芙也相谈甚欢。

柳依依等到记者,聊完事离开咖啡厅时,看了下柳博芙那边,老外在一个文件上签字。

柳依依给柳博芙发了个短信:恭喜发财。

柳博芙回道:托你的福。

柳依依在QQ上收到了阿甘的留言。

他在阿姆斯特丹,那里是荷兰的第二大港口。

阿甘在留言中说他可以做她的男朋友,只要她愿意爱上他。

柳依依知道,他的话不能当真。而且他有条件,要她爱上他。可他知道她不会爱上他。

阿甘还在留言中说柳依依如果不等他,也不要随便在大街上抓个“三不男人”做男朋友。

“三不男人”指奉行“三不原则”的男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阿甘和柳依依曾聊起过“三不男人”,阿甘说他决不是这种男人。柳依依却说他就是“三不男人”。不主动,柳依依在Q上找的他;不拒绝,他通过了她的验证请求;不负责,他们之间没有爱情,他亦不给她承诺。阿甘说柳依依在强行给他安这名。

末了,阿甘用离线方式送了柳依依一首音乐,《大烟山》。阿甘喜欢用这种方式来安慰柳依依。柳依依从阿甘那里得到的,除了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和礼物,就是许许多多好听的音乐。阿甘是一口深不见底的井,她总能从这口井里掏出一些让她精神上得到愉悦和满足的东西。她甚至有点嫉妒那个珍妮。

这个时候的柳依依已不需要阿甘的安慰了,她有了章家栋。

她打开了《大烟山》。缥缈的音乐仿佛从遥远的天际飘过来,把她带到广袤无际的天空,她插上了翅膀,和鸟儿一同自由翱翔。在这音乐中,柳依依的心底涌起一股思念,由淡至浓。

柳依依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椅背上。一股细流涌向柳依依的手心。

阿甘。这个男人,看不见摸不着,可他似乎就在她的身边,只要她把手伸出去,就能感觉到他的气息,甚至可以摸到他的脸庞,还有他的胡茬。他说过他留有胡茬,因为珍妮喜欢。

柳依依在QQ上回复阿甘:

男朋友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我找到了他,不是大街上随便抓的,也不是“三不男人”,是个稳妥的人。

他是个优秀的建筑设计师,但愿我能成为他的珍妮。

和他在一起,不是很热烈,不知道我们能走多远,不过我会认真和他相处。

爷爷的身体已经不好,在合适的时候,我会带他回趟苏州。

音乐很好听。

我在大烟山中摸到了你的胡茬,它在我的心上扎了个洞,思念从洞里跑出来。我不愿意这些思念是属于你的。因为我相信你也曾有过这样的思念,但它们同样不属于我。

哥本哈根的明信片已经收到,但现在想要一朵郁金香,哈哈,是不是很贪心?

不知道你在哪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的身边,我在大烟山里想念你。

期待下一首动听的音乐。

柳依依回复完阿甘,下了线。

潜意识里,又打开了邮箱。有新邮件。

柳依依又看到那个发件地址,是何真真。时间是今天凌晨一点。

柳依依心里咯噔了一下,但没有了恐惧,现在是白天,而且经过这些天的思考,她不相信邮件真的是何真真发的,她从来就不相信世上有鬼。她想知道的是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游戏。

柳依依:

这些天还好吧,没有被我吓着吧?其实你不必担心,我没必要吓你。

做好准备了吗?

我现在开始讲我和萧卓的故事吧。

我和萧卓是一个地儿的,在怀柔。我们是在学校的足球场认识的,那时我高二,他高三。

我捡到了他的球,当他从我手中接过球时,我就知道他是我命中的那个男人。

所谓一见钟情,相信就是那个样子的。

你能想象得到当时的他有多阳刚,有多英俊吗?

他身上散发出万丈光芒,我被这种光芒罩住了。

从此,我的目光追随在他左右,操场、教室、食堂。见到他,我的心里就有种喜悦。

萧卓因为成绩优异,足球又踢得好,很多女生都喜欢他。要吸引他的注意力,不是件容易的事。何况我这种容貌普通,成绩一般,没有丝毫特色的女孩子。

还好,老天爷帮助我。我有个同学是萧卓的邻居,他经常帮她辅导功课。我主动和这个同学交往,后来常去她家,和她一起补习功课,这样我就能经常接触到萧卓了。

萧卓是个很有耐心的人,每次帮我俩辅导功课都很认真。但我的心思不在功课上。

我喜欢坐在他身边,呼吸着他的气息,有时候我还能碰到他的手指。当我碰到他的手指时,我的心跳会加快,这让我陶醉。如果他握住我的手,我相信我一定会昏迷。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这种爱真的很幼稚,但百分之百真挚。

萧卓当时根本不知道我心底对他的爱,或许他更喜欢我同学多一些。

他对我同学非常好,我嫉妒她。但是我不能表现出一丁点,我反而要对她更友好,这样才能维护好我和她的关系,才能经常去她家,才能接触到萧卓,也才能博得萧卓的好感。

这场恋爱,一开始我就处在卑微的位置。

但我不介意卑微,只要能和萧卓在一起,怎么样都无所谓。

后来,萧卓考上了人民大学,到了市区。那时的交通不如现在便利,他很少回怀柔了。

我在同学家补习的日子就此结束,我很难见到萧卓了。

刚开始的一阵子,我心里空落落的,仿佛丢掉了什么。

虽然那段日子,萧卓没有爱上我,但我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他爱上我。

我从来都是下了决心做某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到的。

这是我的悲剧,也是萧卓的悲剧。即使是悲剧,我也没有后悔。

爱一个人,是前世注定了的。

你见过我,绝对想不到,外表看似文静柔弱的我,内心会如此强烈吧?

所以,无论何时,千万不要被人和事物的外在迷惑。

这是我对你的忠告。

我是被萧卓迷惑了,从此我把灵魂交给了他,而他把我的灵魂交给了魔鬼。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

柳依依的目光离开电脑屏幕,转向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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