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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附录:鉴“爱”实录(1)

——你必须知道的那些事儿

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种爱情,一千个人身上曾上演过有一千种爱情体验,也许不是每一段爱情都精彩,不是每一段爱情都美丽,不过,每一段爱情都可以给你一些感悟……

口述1:一个“糖衣炮弹”般的男人

口述人:晶晶,28岁,文秘。

在遇到大伟之前,我不知道,原来一个男人也可以很甜。可这两年,正是这个很甜的男人,让我尝尽了生活的苦。

第N次分手的那天,他在半夜离我而去,我无力再说什么了,只是静静地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还算美丽的轮廓,可是在凌晨1点,一个28岁女子的美,也显得疲惫。

与大伟第一次见面,我只有20岁,美好如花骨朵的年纪。那时我还是学生,去一家婚纱店应聘兼职模特,而大伟,是那里的摄影师。试镜的时候,他把我拍得真美,青春的脸庞,姣美的身体,可是,婚纱店老板却说我的身上缺少一种东西,不想录用我。

大伟偷偷地告诉我:“你很美,但是缺乏爱情的感觉。老板想找身上洋溢着幸福感的女孩,而不是你这样情窦未开的。”我很需要那份工作,就固执地问大伟,有没有补救的机会。大伟看着我,神色越来越温和,瞳孔里闪了光,然后,他居然吻了我。

像偶像剧一样,一刹那,我就读懂了他的情不自禁。其实,我也一样。我生涩而紧张地回吻他,爱情,就像那心里的花,一瓣一瓣地伸展开来,开成姹紫嫣红的一片。

因为大伟的举荐,我果然获得了那份工作。我穿白纱,化婚妆,站在摄影室让大伟为我拍照,或者站在橱窗里吸引来往的过客。而我和大伟的爱情,也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大伟的温柔让我感动,他的声音那么甜,情话那么甜,他的呵护那么甜,我第一次知道爱情是这样美。

为了他,我可以付出一切。有一天,他提出了性的要求,我本能地抗拒,可他把头凑到我的耳边,细细的呼吸就那么扑面而来,他说出最动人的情话,说会负责,爱我一辈子。那些美丽的情话,至今我再想起来,还觉得心头一酥,手脚发麻。

我虔诚地把自己交付出去,想象中的初夜温柔甜美,可那个甜美的男人,却迫不及待地抚摸我的身体,察觉我有了反应,匆匆进入。那种疼痛让我不适,可他依旧莽撞,没关系,为了爱情,我可以享受他给的疼。

毕业后,我搬进了大伟租来的房子里,生活虽然苦,但我很知足,以为爱情会长乐未央。可后来,我却无意中发现大伟的一个恶癖:赌博。大伟所有的工资,几乎全部拿去赌博,有时还会偷我的钱,我几次劝说他都无动于衷,急了还动手打我。

我们分手无数次,可每一次,当他哀求我不要离开他,我就又乖乖地原谅了他。有一次,他甚至割伤了手腕来向我表决心,说不会再去赌,会好好地对待我,可后来,他还是又食言了。大伟心情好的时候,也会跟我说一些甜蜜的情话,哄哄我,再试图“借”我的钱去赌。

我知道,离开他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但对他,我真的狠不下心,放不了手。

案例分析:

晶晶的症状在于“心太软”,对一段并不适合自己的感情锲而不舍。女人都喜欢听好话,可嘴甜的男人,却并不一定是件宝。大伟就是个嘴甜的男人,外表看起来很甜,内里裹着的却是苦,甚至炸弹,把晶晶的爱情和生活,炸得四分五裂了。

晶晶倒霉,初恋就遇到这样的男人,他的“伪装”太好,长得好看,说话动听,完全能拿捏到晶晶的软肋。这是一个情场高手,他讨好晶晶,能讨好得恰到好处,知道如何让晶晶离不开自己,哪怕他有赌博这样的恶癖,也不肯放手。

可以说,大伟吃定了晶晶。他对晶晶,也许是有爱的,但更多的却是利用。他需要有这样一个女人对他不离不弃,一方面给他身体,一方面还要给他钱财。

显然,大伟已经无药可救了。晶晶要做的,应该是立即离开,一天都不要再等,而且要坚决地、彻底地离开,不要给大伟以及自己任何回头的可能。其实有时候,女人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的“心狠手辣”,坚决地斩断旧情丝,才能进入新天地。因为,女人的感情,就像一间仅容一人的小房间,如果不把旧的清出去,新的也就进不来。

晶晶舍不得放手的,未必只是大伟,而是自己始于年少的那段感情。她付出自己几年的时间,几年的真情,将爱情当做生命。她更多的是舍不得看自己的一往情深变成一场空。晶晶的执着,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纵容。

对自己狠一点,哪怕会痛也好,会难过很久也好,都不要再宽恕大伟,纵容自己了。心痛也好,难过也好,都会过去的,但一个恶劣的男人和惨烈的感情,却可能会后患无穷,让你受“害”终生。

口述2:他爱的是征服欲,不是我

口述人:Susan,29岁,外企工作。

从小,我就是一个有主见的女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会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当别的女孩都做着彩色爱情梦时,我却在图书馆、自习室和各种兼职中度过着少女时光。她们有青涩的爱情和酸甜苦辣的感情,而我,有对未来的自信,出色的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研究生毕业后,我轻松就到了世界500强的外企,做管理培训生,一年之后顺利地调至上海做营销策划,穿着光鲜,薪水满意。唯一让我有点遗憾的是,我的爱情迟迟未来。我也是个女人,希望在事业稳定下来的时候,能有一段锦上添花的爱情。

他,就那么出现了,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在最合时宜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丁一是公司的“空降兵”,从小在美国长大的美籍华人,从纽约总部调职到上海来做大商业部经理。他31岁,身上有一种成功人士那种淡定又自信的气质,叫人过目不忘。

一开始,我没有对他太上心,因为知道他在中国只有三年的时间,还是会回纽约。而且公司有规定,禁止办公室恋情,如果有,有一方是要离开公司的。不过公司里的女人,还是在私下里对丁一议论纷纷,单身的摩拳擦掌,已婚的恨自己嫁得太早,我暗自觉得很可笑。

从来没想到,丁一会主动向我抛出爱情的花枝。年底公司的舞会,那么多花枝招展的女人把丁一看做白马王子,希望能得到与他共舞的机会,他却从“花丛”中一路走到我面前,单膝点地,伸出一只手来向我发出邀请。当时,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我有点惶恐,鬼使神差地选择了摇头,转身走开。我的心跳忽然加速,却一个劲地劝自己,镇静,镇静。

第二天,公司里炸开了锅,我却继续故作镇静,不管那些闲言碎语。不得不说,我的虚荣心,还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中午,丁一给我发了邮件,为昨日的唐突道歉,还委婉地说,他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被我身上与众不同的气息吸引,很想对我多一些了解。我反复地读了几次,却只回复了两个字:多谢。

那一次,我独自加夜班,忽然肚子疼得厉害,强撑着下楼,一出大楼就昏倒在地上。是丁一,把我送到了医院,他说是路过,我却从他的神色里看出来,他在撒谎。追问下,我才知道,原来他知道我自己加班,放心不下,下班之后竟没有离开,把车停在楼下,就那么看着我办公室亮起的窗,看了几个小时,所以,才看到踉跄到门外昏倒的我。

我相信,那种情形没有女人不被感动。更何况住院期间,丁一煲粥给我,亲手为我做好吃的饭菜,那样优秀的男人,竟然也可以为了我洗手做羹汤。所以,当他明确提出恋爱要求时,我再也拒绝不了。

我们开始恋爱了,地下情。在办公室,我俩装作普通的同事关系,下了班,各自回家,再偷偷出来约会,爱情在暗处,居然也能那么顺畅地发展,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可是,当我将要升职的时候,对手“举报”了我的办公室恋情,为了保住丁一,我选择了离开。

我去了另一家公司,薪水比原先的低了一截,不过没关系,我有爱情的弥补。丁一加倍地对我好,我搬到了他的公寓里住,除了上班,我们每天一起煮菜做饭。丁一是西方文化里长大的男人,我们相处得平等而自由,互相尊重,没有猜忌,这让我觉得遇到了梦寐以求的爱情。

只是有一个话题,我们从来不敢讨论,那就是三年期满之后,丁一回纽约,我们的爱情又该如何去留。他从来不跟我说这个话题,我也逃避着不提。可是,那个日子越来越逼近,我暗暗地下了决心,偷偷考雅思,考托福,决心同丁一一起出国。

结局,我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那样狼狈。最后的一个月,丁一潇洒地跟我说,他要回纽约了,谢谢我在这近三年的时间里陪伴着他,祝我有个好前程。

祝你有个好前程,是外企里炒人时候常用的话,潜台词是,拜拜,你的前程不在这里。

我从来没想到,丁一的“女朋友”是一个职位,他需要的时候,就设置,而他不需要的时候,就炒掉。他只是需要一份陪伴,并且享受征服的感觉。

案例分析:

有一句话说,当一个女人同时对两个男人有好感,她更爱谁取决于谁更爱他;而当一个男人同时对两个女人有好感,他更爱谁,则取决于谁更不爱他。

男人都有征服欲,越优秀的男人越是如此。丁一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他生活在莺莺燕燕中,对那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反而没兴趣了。对他来说,女人来得太容易,没有挑战性,也就渐渐没了兴趣。

而Susan,她的清高和淡静,却成功地吸引了丁一的注意。尤其是Susan当众拒绝丁一的邀舞时,那一刹那,也许丁一是真的对Susan有一点动心,但更多的却是好奇和征服欲。所以,他动用了一切浪漫的行为来打动她,并且胜利了。

Susan其实也在渴望着爱情,只是她太要强了,一直把那种渴望强压在心里,不肯表露出来。越是逞强的人,内里往往越是很脆弱。当Susan最狼狈、最需要的时候,丁一恰巧挺身而出,她终于放下了所有的戒备,接受了他。

这一接受,就是全心全意、不遗余力。可以看出,在这段“类似爱情”中,Susan一直是处于付出的位置,她放弃了自己的好事业,甚至决心随着丁一远走他国,可是,丁一的绝情却轻而易举就打碎了Susan的美梦。

显然,丁一只是在上海的“空窗期”,希望找一个人来解决自己的寂寞。而Susan,很不幸地当了那个人。面对“贱男”,挽留不得,也只好自认倒霉,下次留意。

另外,Susan应该调整一下自己对感情的态度,对女人来说,感情同样是一门“事业”,如果为了工作或者为了要强,把感情的位置放得太低,会错过很多好姻缘还不自知。

口述3:我把暧昧当爱情,他把爱情当艳遇

口述人:柔静,24岁,职业:杂志编辑。

我比较内向,不爱说话,也没有太多的人际关系。毕业之后,我选择做了杂志编辑,也正是因为这个职业更多的是通过网络来交流,每天与文字为伍,适合我的性格。

正是在一个群里,我认识了他,弥生。他是一个写手,写得一手好文章,尤其是都市爱情小说,他笔下的男女总是那么有魅力,而感情又都那么缱绻美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群里,弥生开玩笑地叫我老婆。每次,我一在群里出现,他总会适时地出来说一句,老婆好。我也渐渐习惯了下班时,与他道别,听他说一声,老婆路上小心。只是,那一句老公,却迟迟无法叫出口。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他对我的确很好,嘘寒问暖,能做到的他都做到了。

那次笔会,我们第一次见面。在聚会的地点,我去的比较早。老远,看到一个瘦高的男子朝着我的方向走过来,直觉告诉我,他就是弥生。

果然,他走上前来,问我,你是柔静吧?弥生的声音磁性而有质感,像在我的心里拉下了一条细长的线,又疼又痒。有人起哄,对弥生说,呵,你就是跟柔静搞暧昧的那个啊?

我的脸红得像被火烧一样,低下头,不晓得该说什么好。这时候,只听弥生在一边笑着说,她本来就是我老婆啊。众人大笑,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座山,当别的人都爬上山顶拍照留念时,我去了半山腰的那座庙,没想到,居然在那里遇到了弥生。我们一起烧香,参拜菩萨,那种感觉,竟然让我脸红心跳地想到了,夫妻拜天地。

要分开时,我们彼此留下了电话号码。我看着他转身离开,情不自禁地喊了他一声,他回过头来看着我,我脸一红,说,没事,我只是想叫叫你。灯火阑珊里,我看到他的身影顿了一下,我的心,猛然地动了一下。

之后,大家在群里更喜欢起哄了,非说我跟弥生是一对,他不解释,我更羞于解释,就享受着那种暧昧的感觉,也觉得很开心。

那天,我做饭的时候正想着他,心不在焉,菜刀忽然坠了下来,在地上反弹一下,刀尖就砍到了我的脚后跟上。伤口不太大,可是流了很多血。我一时慌乱,居然第一个想到弥生。我给他打了电话,半个小时之后,他赶到我这里,背我去医院做了包扎。

当我把侧脸俯在他的背上,倾听他心跳的时候,我确定,自己是真的动了心。而看着他紧张的样子,那时的我真的以为,他的心里也有同样的感觉。于是,从医院回来之后,在我家里,我们发生了关系。弥生很温柔,动作很轻,他的吻在我身上四处开花。

第二天,我醒来时他已经不在了,这让我有点失望,心里空落落的。

接下来的几天,我再也没能联系到他,QQ不回,电话不接,直到一个月之后,我看到他在一篇文章里写,生活太平淡,他在冲动下跟一个女网友的一夜情,让他心里不安,觉得自己是个可耻的人。

我终于明白,原来,我把他的暧昧当成了爱情,而他,却把我的爱情当成了艳遇。原来,我们都误会了,只是受伤的只有我。弥生的忏悔,也无法成全我的爱情,我只能,一个人暗暗地舔舐自己的伤口,直到它不再痛得流出血来。

案例分析:

暧昧是毒,而最容易中毒的人,就是柔静这种不敢主动去追求爱情的人。这类女孩子,总是在安静地等待,其实她们很需要关心,很需要爱,所以,有人给予一些类似爱情的感觉时,她们就很容易把自己沦陷进去。

在付出爱情和身体之前,首先要明确这个男人的态度。现在的男人越来越喜欢暧昧了,不轻言爱,怕担负责任,如果遇上这样的男人,女人最好敬而远之。他们也会说情话,也会对人嘘寒问暖,但那只是一种习惯,他正是因为没有去爱,才可以肆无忌惮地付出关怀——而且可以同时关怀几个人。

永远不要相信那些交情尚浅就称呼你“老婆”、“宝贝”、“亲爱的”的异性,这些男人随口一说的话,女孩随耳一听就好了,千万不要入到心里,否则,就能见识到男人装无辜的丑恶嘴脸了:“我只是开玩笑,哪晓得你当真了呢?”

哑巴吃黄连,有苦,也不知道往哪里吐,只好落下肚去。事到如今,柔静最好跟弥生有个了断,告诉他,我曾信过你,想到就心酸。从弥生的“忏悔”看得出,这也许不是一个恶毒的男人,但一定是个孱弱的男人,做错了事,连个交代都没有,只是躲起来,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

一个只会耍嘴皮子和笔杆子功夫的人,还有什么可眷恋?而那一夜,只当被路边的猫狗咬一口,给自己一剂疫苗,以后百毒不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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