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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照进现实

五月的北京,柳絮纷飞,给人一种美好的错觉。十年前,也是五月,在潮湿的上海,她跑到机场和他告别。他一走,就是十年。那时,她穿着拖鞋,头发自然地垂散着;今天,她穿了高跟鞋,头发烫卷了。

晨风又一次吹来,柳絮打在脸上又飞走了,可以看得到整个城市的地板上滚落了一圈一圈白皑皑的棉花。吹来吹去的柳絮,像她的等待,总是一圈一圈地打转。

莫尘走进办公室,还没坐下,就接到沈奕的“圣旨”,要她抓紧拟出锦华项目的设计图。念完“圣旨”的刘翘楚不忘挖苦讽刺两句,“听说您老人家昨天中场休息了,下半场就没再出现。小刘以后得跟您老人家学习,锦华的鸽子您都敢放,不愧是做垮了八家企业的‘灭绝师太’。佩服佩服!”

“不客气!”

七年工作,供职四家企业,结果其中三家生命力旺盛的企业奇迹般倒闭,理由花样百出,莫尘却得了个“灭绝师太”的称谓。刚到公司自我介绍的时候当成笑话讲,却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据说公司有些人建议沈总辞了莫尘。最后沈奕不相信江湖传闻,硬是顶着压力把她招进来。

思琪也因为被莫尘抢了锦华的项目,怨恨在心,见刘翘楚替她出了口恶气,故意说:“锦华项目的成败直接关系我们在业内的地位,我原以为公司阳气重能镇得住‘灭绝师太’,看来是我高估了。”

莫尘找到沈奕,说了一百个不想接锦华项目的理由,还是被驳回了。

沈奕语重心长地说:“莫尘,我很看好你的专业,别让我失望。”

“可是沈总……”

“别可是了,就这么定了。”

“沈总……我……”

“你给公司捅了这么大娄子,怎么也得弥补一下吧!”沈奕笑着说。

回到电脑跟前,桌面上显示有新邮件。莫尘点开一看,赫然看到令她思绪复杂的标题:十年,好久不见!

“今天忽然看到你,恍如梦中,千言万语,这一刻却不知道该怎么说,连打字的手都在颤抖。十年了,你还好吗?”

短得不能再短的一句话,却几经沧桑,看一眼已是潸然泪下,鼻子酸得一直流鼻涕。莫尘只好赶紧拿了纸巾擦干眼泪,擤干鼻涕,仿佛是一场重感冒。幸好忙碌冷漠的办公室,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心情起伏。

来不及感慨,繁忙的工作压着她。沈奕一遍遍让莫尘将草稿发过来,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他都要仔细过问。莫尘只好关了邮箱,打开设计图,忙碌地修修改改。

最后一点设计弄完,临近下班了,莫尘将定稿发给沈奕,进入发呆环节。

沈奕让大家把手头的工作停一下,有事情要宣布,莫尘一心两用。

“锦华这个项目现在问题很大,虽然我知道你们都很努力,但是于总不满意,咱们还得抓把劲儿。于总刚回国,今晚我们在香格里拉订了位子,设计部全部都去,一是为锦华的于总接风,二是弥补昨天的小缺憾。不许临阵逃跑。”

只听一声声叹息,总是陪太子读书——讨好的工作,再好的地方,也吃不出滋味了。

“莫尘。”

“啊?”

“你将功折罪的机会,千万别出错了。”

莫尘若有所思地答:“哦。”

刘翘楚抱怨:“什么接风,主要是为某人昨天闯的祸擦屁股。”

思琪只是冷笑一声,笑得莫尘头皮发麻。

刘翘楚和思琪一直在一个阵营,从前对莫尘也很客气友好。自从思琪的项目被莫尘抢了去,一向快人快语的刘翘楚说话像下刀子,直戳人的心窝。思琪只是有时候抱怨一两句。莫尘听了这话,只怪自己不该留在公司,也就不会遇到于飞扬,梦也不会破碎。

莫尘向沈奕告假:“沈总,我怕于总对我有意见,我不去了吧!”

“你一定要去,于总点名你一定要在。莫尘啊,如果有委屈晚上也千万忍着点,回头朝我撒气都行!这个项目对我们公司很重要!”

莫尘再无借口,祸是她闯的,也必须她去弥补。只是她和他见面,他们能说话吗?

设计部一共七个人,思琪和沈奕各开了一辆车,分载其他人。莫尘一向是坐思琪车的,这次偏偏刘翘楚像开了天眼一样,将思琪的心思看得清楚,没等思琪发话,直接拉着墨子、嘉明、雪儿上车,车塞得满满的,坐不下另外的人。

沈奕的车里往常载的都是设计部唯一的男丁嘉明。莫尘尴尬地杵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坐。

沈奕摇下车窗,朝思琪说:“车里那么多人,小心超载。嘉明和莫尘坐我的车。”

嘉明千年不遇的福利被沈奕一句话剥夺了,不情愿地下车。莫尘和嘉明一人坐在副驾驶,一人坐后面。

堵车,莫尘从没像这一刻希望天降灾难,阻挡行程。北京的红灯有史以来的可爱,然而最终还是顺利抵达香格里拉。

刘翘楚问沈奕:“沈总,传说中的于总是不是长得特别难看,这么刁难我们,不是心理变态就是精神失常!”

沈奕答:“人家那是认真!”

思琪冷不丁冒出一句话:“听说是高富帅!”

刘翘楚撇着嘴说:“他不是出国了吗?哪国?泰国吧!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手术,穷矮丑变高富帅,简单,无副作用,终身受用。”

其他人都笑了。

“莫尘,你不是见过吗?于总长什么样?”雪儿问。

“我……”莫尘支吾着,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沈奕严肃地呵斥:“小心说话,说曹操曹操到。”

“曹操”果然到了。于飞扬和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子一起来了。

设计部的女人眼前一亮,这么大个的高富帅几乎要闪瞎她们的眼了,都往前挤。莫尘躲到最角落的位置,头压得低低的,只希望淹没在人堆里,不被发现。于飞扬介绍身边的女孩是他的助理,叫安晨妮。

就座,上菜。

推杯换盏的接风酒之后,沈奕手持酒杯走到于飞扬跟前,说:“昨天的事,是我的失误,请于总见谅,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如果在平时,莫尘一定主动负荆请罪,就是喝再多酒也不会推辞。今天她宁愿自己做一次鸵鸟,看不见,当作没有发生过。

身边的思琪踢了她的脚一下,示意她过去敬酒请罪。沈奕朝莫尘投来鼓励的目光,都当她是害怕再犯错。

莫尘只得欠了欠身,艰难地站起来,举起酒杯,声音细微地说:“于总,昨天中途离场是我不对,希望……希望您可以原谅我的鲁莽……”她低着头不敢看他,说一个字心颤两下,十年之后再见,说的第一句话竟是道歉。她等了他十年,却要向他道歉,莫尘只觉得这是莫大的讽刺,他身边年轻貌美的助理,只让她觉得岁月如刀,刀刀割在脸上。顿了顿,稳了稳情绪,还未张口。

“莫尘酒量好,沈总干了一杯,为了表达诚意,你得敬于总两杯,是不是啊?”思琪笑语嫣然地说。

刘翘楚几人跟着应和。

于飞扬说:“不必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吃饭!”

莫尘以为他会想起她酒量不好,喝多了容易醉酒,醉了容易说胡话。她以为他会记得高中毕业那年的酒会,她以为他会记得她第一次醉酒说的胡话。

千万思绪漂泊天涯,莫尘忽然觉得很凄冷,有种被世界抛弃的孤独感。如果可以她真想趴下来哭泣,但是她是莫尘,是打不倒的“小强”。仿佛久经沙场的感觉,她端起酒杯,正对着于飞扬,丝毫没有露出一点感伤,说:“这酒我应该喝,而且罚酒就罚三杯,对不对?错了就得认罚,我从不推脱,对不对?”

莫尘的话激起一阵叫嚷,在场的男人女人都拉长了音说:“对——”

莫尘微笑着,端起酒杯环视一圈,示意大家酒是满的,然后一口气喝完。身旁的嘉明帮她满上,她用力地笑,微微颤抖的手捏着酒杯,毅然灌下去。第三杯,嘉明没有倒满,莫尘自己拿起啤酒瓶斟满,“今天是赔罪酒,倒不满于总该觉得咱们凯华没有诚意了。”她又是一口气喝下去。啤酒味反上来,胃里全是难以忍受的味道。

沈奕鼓掌:“好酒量,是咱们凯华的女英雄!”

莫尘坐下,眼里蓄满了泪,她拼命睁大眼不敢眨。那么多难堪都入了他的眼,再也不能让他看见她为他落泪。

酒席上,设计部的女孩急着向于飞扬表示,莫尘只是寂寞地饮酒、吃菜。饱了,就忘了。

什么十年之约,只是她莫尘的一厢情愿而已。他身边从来是蜂舞蝶飞,又怎会在乎多她一个,又怎会在乎一个已然容颜渐老的她。

没有人注意她何时去了洗手间,吐了一池子。心里火烧一样的难受,也许多少抵消了一些心痛的感觉。跌跌撞撞地出门,在洗手间门前她看见他,他关切地看着她,搀着她张了张口却始终什么也没说,她咧着嘴看着他,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她又躲回厕所吐起来,他站在门外。她不敢出去,蹲在洗手间里压着声音痛哭,想要把对他的爱一点一点哭出来,殊不知早已深入骨髓的爱剜起来是剃肉般疼。

直到她听到外面喊“于总”,知道他被叫了回去,才擦干眼泪。等她回去的时候大家吵着要去酒吧,饭局匆匆结束,一行人等去后海的酒吧。莫尘想回家了,沈奕却不准假。莫尘后悔酒量练好了,若在从前她早就醉得不省人事了,现在还能走猫步。

恰逢五月,河水里倒映着灯光下摆动的柳枝。缠绕在柳树上绿色、白色、红色的彩灯发出荧光,照亮了本该沉寂的夜晚。

从每一家酒吧路过,都是强烈的音乐伴随着蹦跳的激情,喊叫的释放。

走进一家不算热闹的酒吧,沈奕点了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酒,花花绿绿摆了一排,嗓子一吼:“今天谁喝醉了,特许明天不用上班,前提是陪好于总。”

“噢——”

像瞬间喷出酒花的香槟,噗一声泡沫四散。群起的激情,在地动山摇的音乐中摇起来。

往常若是陪大肚子秃瓢的男人,这帮女人都说自己“大姨妈”来了不方便,今日个个都正常起来,喝酒、跳舞、掷骰子。

不知道哪个包桌的客人,自己点歌上去唱,歌声比野兽还吓人,一嗓门喊出来要吓出几个心脏病。

“人间还有这种极品,这嗓门吓吓自己就算了,出来吓唬人脑残了吧。”刘翘楚不屑地说。

“沈总来一个,给这群孩子上堂课。”嘉明最佩服的人就是沈奕,对人谦和,不搞办公室阴谋,专业强,能力棒,连唱歌、打球、游泳也从不落伍,被嘉明称为“全能王”。

沈奕推辞:“今天的主角是于总。”

莫尘从未听于飞扬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最多是哼上一句,只听得到调,听不清歌词。每次让他唱,他总是推辞。

同伴起哄,连安晨妮都说:“我们于总可是获过歌唱大奖的。”话一落,起哄更厉害。莫尘混在中间,不叫嚷,直直看着于飞扬,忽然四目相对。无数人影、无数嘈杂的声音如摇曳的烛光纷纷繁繁地晃动。

莫尘下意识地闪躲。于飞扬倒没显出不自然,反而一反常态地说:“那我就献丑了!”

“噢!噢!”一阵阵尖叫将全场的目光引过来。随着于飞扬走上台,大厅里换了舒缓的音乐,全场安静了许多。

十年,他也从那个羞涩的男孩,变得丝毫不谦让了。莫尘侧着耳朵,这是她第一次听他唱歌。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象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为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

不再去说从前

只是寒暄

对你说一句

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

无数次她自己唱给自己的歌,无声地备注了无法抹去的伤痕。于飞扬唱得她明眸蓄泪,该是多难开口的话才需要借着别人的歌词唱出来。有人鼓掌,有人静默地唱,她不说话心却淌血。

穿过北京纷纷扬扬的柳絮,她似乎看到于飞扬眼角轻轻落下的泪滴,似乎听到他唱得哽咽。然后他停下来,说“把这首歌唱给我最爱的女人”,走下台一直走到莫尘身边,扳过她的脸,吻去她脸上的泪痕。她多么渴望这个时候他不是唱得这么安静这么沧桑,而是像她一样无法克制,心如刀割。终究,她是做惯了梦,惯出了毛病!

她看不见他眼角有泪,他也未说出那句话。于飞扬安静得如断线的帛缎,毁了织就的千千情结。莫尘从来不是爱伤感的女人,只是遇到于飞扬,她总无法从情绪中自拔。

如果注定走不到一起,再也不要老死不相往来了,哪怕只是安静地守在他身边,哪怕只是偶尔和他聊聊天,哪怕只是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哪怕只是普通的朋友,她也奢望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万众瞩目之下,她走上去,拿起另一只麦克风,跟他一起唱“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莫尘真佩服于飞扬,多年留学经验,竟然练就了一身的宠辱不惊,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莫尘的合唱,他只有惊讶,没有感伤,一如既往波澜不惊的歌声。

歌曲总是很短,唱几句已是结束。下一首被人抢去了麦克风,叽里呱啦地唱着,听不清歌词。

于飞扬从茶几上拿起一杯酒,走向莫尘,她却跑了出去。她的勇气已经用完,怕他不说话,怕他用唇语和手语,怕自己已撑不起脆弱的小心脏。

一直到狂欢结束,莫尘和于飞扬没有正面说过一句话,没有再碰过一杯酒。四散离开,沈奕依然载着莫尘和嘉明,顺路送他们回去。嘉明半路下车,沈奕载着莫尘回到了她住的兴筑小苑。莫尘没喝太多的酒,只是连干三杯后劲十足,酒精挥发,早已经倒在车上迷迷糊糊睡着了。

“莫尘,到家了。”

“啊?这么快,我都睡着了。”

“需不需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我还能走猫步呢。”

莫尘下了车,晃悠着走了几步歪歪斜斜的猫步,笑了,“看,我就说没问题,再见领导。”

沈奕驱动车子,掉了个头便消失在茫茫夜色里。莫尘倚着墙壁站了一会儿,夜风凉凉地吹着,她轻声哼着那句“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站了片刻,才折身进了小区。

回到家中,莫尘对着墙壁上于飞扬的照片,站了很久。直到她觉得自己可以面对他波澜不惊了,才倒在床上蒙着头睡觉。

几日后莫尘回了一封邮件: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我过得很好,即将结婚,昔日诺言我想早已是儿戏,你我不必遵守,仅希望幸福。

一直在等莫尘回信的于飞扬,终于看到新邮件,慌忙地点开,看到“莫尘”两字,心情无法平静。短短的字句如小李飞刀的飞镖,准确无误地插在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她已经要结婚了?”他自言自语。十年毕竟太久,一个女人经不起太长时间的等待。不相往来的十年间,他早已成了自己羡慕的人,却羡慕从前的自己。那时,他可以在学校门口等她出来,可以在电话里对她说“晚安”。

点了回复,急急要追问,打出来却是:恭喜。知道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既然你早已将诺言当成儿戏,再见面,我们是不是可以如老朋友一样聊天?

莫尘看到那句“既然你早已将诺言当成儿戏”心痛不已,十年付出,竟无人懂得。如果不是他先用手语代替话语,如果不是被他深深伤了,她何苦编出一个这么拙劣的借口来维护丢失已久的尊严!曾经她以为他与世间男子不一样,看来是自己错了。

莫尘苦笑。很小的时候看《戏说乾隆》一直学着唱的一首歌,“山川载不动太多悲哀,岁月经不起太长的等待”,早已将世间世事猜透,是她明白却不想懂得。

洋洋洒洒写了一堆质疑和埋怨,最后却是轻轻一键删除掉。速速打了两个字:当然。

长久以来的自信,瞬间崩塌,于飞扬回:我也即将结婚,祝我们都幸福吧。

莫尘流泪打出两个字:恭喜。

此后再无半点只言片语发来,彼此只是看着十年融化成短短的几行字,不言不语,眼眶湿润。莫尘告诉自己终于可以放下了,盯着电脑发呆,不允许自己流下一滴眼泪。最终,她还是无法克制地伏在案上泪流不止。

隔着电脑屏幕,于飞扬眼睛湿润,泪滴在一本泛黄的旧日记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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