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摸金校尉
我和备胎的关系不紧不徐地发展着,也可以说是爱情进行时。直到有一天,我去采访一家刚刚失窃的金店,却发现王硕和一个女孩子亲密地走在一起,看样子交往非浅。
王硕也看到了我,神情颇为不自然,好在他嘴皮子圆滑,竟然很大方地向身边的女孩子介绍我:“我的旧日老同学,来,认识一下。”
那次见面之后,王硕很聪明的再也不给我打来电话。
心里稍微有了一点点不快,不过没多久我就释然了,在我把他当做备胎的时候,人家也聪明地把我当作了备胎。这属于双向选择,没什么谁受伤害之类的。
而这个时候,母亲也来了电话,要我参加她的婚礼。原来母亲在家乡人的撮合下,和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要结婚了。
我向社里告了几天假,回到了我的母亲身边,参加母亲的婚礼。母亲和后父的婚礼,非常的简单,请了几个邻居,就算是把婚结了。其实我是想看着母亲重新披上婚纱,大操大办一次的,母亲一辈子受苦,现在我希望她能幸福。
我的后父,是一个畏畏缩缩干瘦的小老头,当然没有我那个亲生父亲帅气,也没有我那位亲生父亲有钱,可是,一看这人就是一个老实人。看到母亲在将近老年之际,能够找到一位老实可靠的伴侣,我为母亲感到高兴。
婚礼之后,我小住了几日。有一天夜里,家里停了电,正在我四处找蜡烛的时候,母亲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样式古朴的烛台,还是个铜人形状的,点上蜡烛的时候,蜡烛的烛泪落进了铜人的胸腔里,原来这个铜人设计的时候,是个中空的。
我仔细看着这个铜人,感觉十分稀奇,这是一个深目卷发的男人,头大,个子矮小,肤色黝黑,打着赤脚,有点像原始的土着人。
看到我盯这个灯具,母亲笑了笑说,是我那后父带来的,后父一直把它当宝贝,不肯拿出来示人。
恰巧后父也收了烟摊回来,我问起这个铜人灯具的时候,后父开始还不想说,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烛台竟然是后父在墓里盗的。
经过刨根问底,我才知道,后父以前竟然是个摸金校尉,也就是俗话说的盗墓贼。后父的原名叫薛明明,这也是他的艺名。薛明明在墓里竟然不需要手电筒就能看到周围的环境,这在摸金校尉里还是很少有人能达到的功力。
薛明明之所以盗墓,最初的动机就是因为穷。他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家里已经饿死了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剩下的就是他了。
薛明明话不多,是个很内向的人,他不愿让亲戚们看到自己的尸体难受,就自己跑到了山上,躺在一个山坡上等死。
可是他没有死,因为他听到了身下有“砰砰”的声音,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地狱,魂魄已经升天。可是,他拧了一下自己胳膊,很疼,对,他还活着,他活着就意识道下面出现响声的,绝对不是鬼。
薛明明看了看周围,发现自己的旁边竟然有一个深黑的洞,好像是老鼠挖的。他想,我要把这个老鼠洞挖了,看看里面有没什么吃的。
这么一想,他的精神头就上来了,本来他已经饿了三天,可是,在望梅止渴的动力下,他忽然浑身有了力气。他用两只手刨,发觉土质还很松软,没有想象的那么坚硬,于是,他继续刨啊刨啊,终于那个洞越来越大,当他刨到一米深的时候,忽然发现能容纳一个人进去了。这是个什么洞呢?他忽然想起了可能是一个墓。
他有点沮丧,墓里可没有什么好吃的,在他心里,能够吃点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
薛明明沮丧地想,既然挖到墓了,那肯定是老天爷的旨意,让他不再抛尸于荒野了。于是薛明明打算把这个墓也当做自己的墓,既然注定他就要死了,他打算就死在这个墓里。
他循着深洞往里走,终于发现了一个墓室,墓室里有棺木并不奇怪,奇怪的是,里面竟然还有两个死人,他们被两扇黑金色的大门挤在中间,已经成了肉馅。
看样子他们刚死还不久,刚才的“砰砰”声就是这俩盗墓贼触动机关后发出的声响。奇怪的是,他们是从哪进来的呢?
薛明明这才发现,就在自己进来的竖坑不远处,还有一个竖坑直通另一个洞口,要是当初自己留心一下,就不用费力气再重新挖一个洞了。不过也正因为这俩盗墓贼比薛明明早进来了一步,触动了机关,使得自己进来的时候,机关已经失灵。
薛明明看惯了饿死的人,见到死人也不再害怕。他看到其中一个死者手里,攥着一颗好看的珠子,他掰开死者的手,把珠子放在自己手里,忽然发现自己的周围变得明亮起来。原来,这是一颗夜明珠。
薛明明拿走夜明珠后,又在墓里找了找,在棺椁的前方,他看到了这个铜人烛台,可能这就是古人为死者设计的“长明灯。”当然,长明灯早就灭了,根据能量守恒定理,传说中的长明灯是不存在的。
薛明明那时候心里想的就是,这灯拿回家当烛台用,应该很好使。他害怕墓里还有别的机关,就及时离开了。他回到家,谁也没告诉,就直奔县里一家古玩店,在那家店里,他把夜明珠给了老板看,换了三十元钱。
在那个时候,三十元就能买三整袋大米,薛明明知道买大米要凭票,他没有票,人在挨饿的时候,也就顾不得面子了,他用十元钱贿赂了粮店里的工人,最后成功背走了两袋子大米。薛明明忽然成了村里的头号新闻人物,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财的,竟然有了两袋大米。
至于这个长明灯,就连薛明明也没有想到,有一年被一个来串门的古董商看到的时候,竟然引起了古董商的连声惊叹。他说这个烛台雕铸的是唐朝的“昆仑奴”,就跟当今的菲佣一样,是唐朝鼎盛时期,贵族们享用的外国奴仆,是唐代的“外国黑人。”这批黑人能歌善舞,不仅对语言有着天生的领悟能力,还能通晓鸟语,所以深得唐朝士大夫的喜爱。
那个古董商经常看考古资料,懂一点文化,还当场给薛明明背诵了唐朝诗人张籍描写昆仑奴的一首唐诗:昆仑家住海中州,蛮客将来汉地游。言语解教秦吉了,波涛初过郁林洲。金环欲落曾穿耳,螺髻长卷不裹头。自爱肌肤黑如漆,行时半脱木绵裘。
薛明明不懂什么唐诗,不过他想起了,小时候跟着奶奶看过一出《盗红绡》的京剧,说的就是一个黑人奴隶的故事。据那个古董商人说,昆仑奴在以后的日子之所以消失不见,是因为很多奴隶已经和华夏汉人通婚,融为一体。据说现今有的人卷发宽鼻梁,就很有可能携有那批南洋土着的血统。
最后,古董商看着烛台叹了口气,薛明明这才知道,自己已经把这个价值连城的宝物毁坏了,烛台本来还有两条悬链,从昆仑奴的双臂处穿过,他当时只觉得做烛台的话,悬链很是累赘,却没想到和灯具结合在一起是一个艺术整体,以至于这个铜人灯具现在已经成了一堆破铁。
后来薛明明就成了专一的盗墓贼,他因为眼睛能够在黑暗里看清一切,所以,当时很多的盗墓团伙都想邀他入伙,终于他也发了一笔小财。就在薛明明梦想着用这笔小钱娶个媳妇时,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和这个现实的世界脱节了。由于长期在黑夜里“工作”,行为诡秘,再加上“盗墓”的名声不好,很多姑娘一看见他就怕他,一见他就躲,这也罢了,薛明明的眼睛竟然是个“猫眼”,谁敢嫁给他啊!
就因为薛明明的眼睛,晚上不照明就能看得见,所以,姑娘们都用“猫眼”称呼他,这也成了他另一个绰号了。
其实,现在的科学家已经成功解释了这个现象。所谓的猫眼,就是眼睛白化病的一种,因为患者眼睛没有色素细胞,看起来所有的物体都是灰蒙蒙的,到了晚上,眼睛的代偿功能,会增加视网膜的暗视力,所以到了晚上,这种“猫眼”会比一般人看物体更加清楚。这种病在我们国家的发病率是六万分之一,别看六万分之一很小,可是,我国有十三亿人口,按照这个比例,就应该有两万多人。所以,按照科学的观点来看,薛明明的猫眼不算什么。
可是薛明明年轻的时候,人们还不了解白化病也可以发生在眼睛上,他们以为薛明明是灵猫转世,所以尽管畏惧他,却不敢嫁给他。
薛明明的盗墓生涯最终止于三十六岁时的一次墓贼内讧。
那次,他们盗了一个大墓,薛明明和另一个盗墓贼进了墓,却没有发现什么宝贝,他们只得摇摇绳子,让上面的人拉自己上去。
薛明明在前,另一个伙伴在后,上面的人,一点点把他们拉到墓口的时候,忽然绳子一松,薛明明和身后那个人,“扑通”落进了十几米深的坑里。
原来,墓顶上那两个人早就想除掉他们了。今天他们早知道这个墓已经被盗过,所以故意把他们领进来了。薛明明掉进坑里后,因为身子砸在了同伴身上,他的同伴当时就咽了气,薛明明却由于落在同伴的肚皮上,有了一个缓冲,躲过了一劫,可是却落下了残疾,腿脚不利落了一辈子。
薛明明自从看到被自己压死的同伴目眦尽裂的样子后,就打算金盆洗手了,他看透了这一行的黑暗,不仅仅盗墓这个营生见不得人,就连同伴之间也是互相陷害,害的自己压死了同伴,良心不安。
薛明明遇到我母亲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我的母亲,年轻的时候被父亲的英俊帅气所迷倒,经历了大半辈子沧桑,终于知道选男人还是老实的好。于是在媒人的撮合下,他们结合在一起。
母亲说:“要不是和薛明明结婚,薛明明也不肯透露他以前的事。”
我却对母亲说的“摸金校尉”感到了兴趣。我觉得这个名词很古怪。听起来像个当官儿的职位,可是,盗墓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勾当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冠冕堂皇”的称呼呢?
可能由于我是最初写小说的缘故,我对文字有种特殊的敏感,我很想亲自向后父讨教摸金校尉的来由,那个机会终于被我等来了。
那天的天气非常的炎热,我坐着小板凳,在院子里的老葡萄树下看一本新出来的杂志,父亲拿着一本古玩收藏的书,细细研究。母亲忙碌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燥热的天气让空气沉闷,我看着沉思的后父,很想问一问关于盗墓的那些事儿。
盗墓小说在07年《鬼吹灯》后才开始风行,那时候是五年前,所以那时的我,对于盗墓没有现在的人那么灵通,我只是怀着好奇问父亲:“爸,我听说你做过摸金校尉,你能给我讲讲摸金校尉的由来吗?”
后父抬起头,“哦?”了一声,然后他看看母亲,又看看我,仿佛明白了一点什么。
母亲笑笑说:“你就跟小亚讲一讲,她缠着我说了好几回了,我也说不清你们那营生。”
毕竟后父已经金盆洗手,这样揭他的伤疤,可能他也不愿意。我用一种很担惊的眼光看着后父,希望他不要生气。
后父摸摸脑袋,有点不好意思,我知道是母亲的话是为了让他消除顾虑。我能看得出来,他很在乎母亲的感受,即使母亲告诉了我他以前的历史,他也没有生母亲的气。
后父终于开口了,他点着一根烟,喝着一杯茶,就这样,在袅袅的烟雾里,在夏天燥热沉闷的空气里,后父给我讲了这样的历史。
后父说:“摸金校尉,应该首先把摸金和校尉拆开来讲。‘摸金’顾名思义,就是摸走金子的意思,从死尸身上摸走金子,也就是盗墓贼的雏形。”
“古人还很会给自己取名字啊!我们现在都叫盗墓贼。”此话一出,我伸了伸舌头,因为我忽然想起,后父就是一个盗墓贼。
后父好像没有在意,继续说:“‘摸金’这个行业,产生于战国时期。也就是说,在战国时期,就有了盗墓的这种行业。他们主要依靠的是‘寻龙诀’和‘分晋定穴’。”
“原来还有口诀啊!”我诧异地说。
“寻龙诀来源于周易的《伏羲系辞下》,”后父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观天地之势,望日月之泽,问鬼神之事……”
我没想到后父还会吟诗,他是不是不懂装懂啊!我心里犯了嘀咕。
没想到后父开始解释起来:“就是在山野间,按照一定的气势,找到死人的墓葬的意思。”
后父继续说:“‘分金定穴’是只有少数摸金校尉才掌握的秘术,用罗盘金针,来确认古墓棺椁放置的准确位置,故名为‘分金定穴’。”
“哦,那你会不会分金定穴呢?”我很冒昧地问。
“我……”后父有些结巴地说,“盗墓的都有师父带,我的师傅是一位私塾先生,早年间赌博输了家产,后来我跟着他学会了很多东西,包括分金定穴。不过,现在他已经不在了。”
后父长叹了一口气,好像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
为了缓和气氛,我岔开了话题:“为什么把这些摸金的人还称呼为校尉呢?现在校尉可是一个官衔!”
“是的,校尉至今都是一个官衔,开始于秦朝,是一种很重要的武官军衔。当时有个很重要的人物霍去病,就被封为‘骠姚校尉’,到了曹操三国时期,曹操为了筹集军饷,就启用了一部分民间摸金人士帮他盗墓,曹操还给了他们一个军衔,叫做摸金校尉。”
“曹操脸皮真够厚的!还给盗墓贼军衔!”我这话在心里嘀咕了一下,没有说出来。
后父说完摸金校尉的历史后,继续看书,虽说他已经不盗墓了,可是对于古玩的研究,还是很感兴趣。
其实我还是很想了解得更加深入一些,我忽然觉得,对于我们周末版,这将是一个不错的选题。
可是,后父已经不愿意探讨这个问题了,今天能给我说这么多,也是看了母亲的面子。
我打算深入暗访“摸金校尉”这个行业,就在我向着目标攀登,踌躇满志之时,我们报社的记者何大姐,忽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
二 给坟墓把脉
在我们的周围,总有一些喜欢管闲事的女人给别人做媒,可能在看到别人幸福的同时,她们心里就会跟自己当年结婚一样美滋滋的缘故。所以何大姐这个自称是月老的女人,把她邻居的叔叔的外甥的堂弟介绍给了我。
这个男人名叫唐少华,模样很中正,在本市的文物大队工作。为了不拂何大姐的好意,我答应了他的约会。
由于是第一次见面,我们选择了公园,杨柳依依,碧绿的丝绦垂洒在碧波荡漾的河面,在我的心头泛起点点涟漪。
唐少华,很符合我心目中的标准。他长得也不错,唇红齿白的,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浅灰色的裤子,斯文、儒雅,还有学者风度。
我们坐在公园的一个长椅上倾心交谈,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有点忸怩,后来,当他缓和气氛,说起在稽查大队抓捕盗墓分子所做的工作时,我忽然来了兴趣。
唐少华见我对盗墓很感兴趣,为了表现自己的好口才,他滔滔不绝,把他所知道的盗墓的事情,一股脑都对我说了。
唐少华说:“盗墓这行,其实很不简单呢,别看我们属于稽查大队,其实我们经常和盗墓分子打交道,渐渐也懂了里面一些门道,比如说,盗墓,就跟我国的中医一样,也分为‘望闻问切’四个层次。”
“不会吧?”我觉得很奇怪,盗墓和中医简直风牛马不相及。
唐少华说:“望就是看风水,有经验的盗墓贼,会知道那块地里有没有墓,是哪个朝代的墓,地下是不是有好东西。”
“什么地形会有好墓呢?”我真的好奇极了。我还记得我跟母亲回农村老家的时候,有个远房的亲戚,据说就是阴阳眼,能够看出哪块地里的风水好,哪块地里风水不好,他是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光棍儿,因为穷,一辈子没有女人肯嫁他。那时候在我眼里,所谓的看风水,不过是这个老年人维持残年的一个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