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在高峻的松树下,在阴森的浓荫里,他们出乎意料地发现一个水色碧绿的三角形小湖。湖中水平如镜,既无波涛,也无涟漪,只有落在水面的松针在微微晃动。四周一片死寂,偶尔刮风时,才能听见千枝万叶沙沙作响。这种时候,森林也似乎长吁短叹起来。
“连铁道的影子也没有。”简抓住戴维的手,小声说道。
“当初你怎么知道它是一条铁道呢?”戴维困惑地说,“我们只听说是地下的路呀。”
“莫非地下还能骑马?”
“谁知道他们骑什么!”戴维懊恼地说,“也许他们都步行吧。不过,这条路是有的。”
“我们绕过湖去……”
戴维叹了口气。太阳已经过了当顶。他不想在森林呆到晚上,或误入别的县境。况且,他们也没带食物。
他们围着小湖绕了一圈。湖的左边长着一丛莎草,脚下的泥土好像在轻轻摇动,树木越来越稀少。
“这儿是沼泽。”戴维说,他们又转身往回走。
湖的右边,浓密的灌木形成一堵墙。
“没有别的路,”戴维说,“怎么办?到那边去!”
要穿过灌木丛是很艰难的。他们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走出灌木林时已经青一块紫一块遍体伤痕。衣服也刮得破烂不堪。好些地方看来容易行走,然而脚踏上去,却好像处处布满了荆棘。
戴维更加小心谨慎。他们精疲力竭地喘着粗气,到一块空地上站住了。简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瘫软。
“要是这儿有车站,就该有条路通到这里。”他说,“可这里尽是密林。”
戴维一声没吭,他沿空地转了一圈,钻进树丛里,半天也没出来,吓得简大声叫他。
戴维愁眉不展地钻出来。
“找到什么了吗?”
戴维没有回答。简抿起厚厚的嘴唇,低下头伤心地说:
“戴维,我们今天算白来了。”
“会找到的。”戴维说,“不过……这要……在森林里钻很久,可我们要是天黑前不赶回去,人家就会放狗来追了。现在只有一个办法能找到铁道……”
“什么办法,戴维?”
“逃跑,简!”戴维斩钉截铁地说,“逃跑,还要自卫。我在空地的灌木丛中发现一个扣环……”
“扣环?”
“不错,是扣环,铁的。上面盖着一些谷粒。扣环连着的不是船上那种舱口,而是一扇木门。我打不开它。四周的草却有人踏过,好像从草上拖过一些什么笨重家伙,是大木桶什么的。”
“你怎么知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猜测。我找到了这个……”
戴维张开手掌,他手上捏着一把闪亮的黑色小颗粒。
“这是什么?”
“火枪药,就是它!”
“依你看……那儿就是地下车站的大门吗?”
“说不准。可是有火药的地方,就该有枪。”
“哎呀,戴维,说不定这就是以前强盗住过的那座岛子呢!”
“简,我看这火药不是那时留下的。那儿还撒落着好些玉米面。”
“没准儿他们现在还住在那里呢。”
“你是说强盗?死人干吗要玉米面,而且是新磨的。”
“你没听到过……汽笛声吗?”
“没有,”戴维肯定地回答,“什么汽笛声也没听见,什么车站也没有。”
“我们怎么办呢?”
“回去。”戴维说罢,掉头就走。
他们仔细寻找做在树上、灌木丛上的记号,走了好久。其实,只有戴维算是迈着步子走路,简却是拖着脚步蹭,而且老用围裙拭眼泪。
“别咿咿呜呜了!”戴维埋怨道,“我们以后再来找,这次肯定弄错了方向。嗯,我觉得……我觉得我们现在也走错了路。”
就这么一句话,已足以使简的眼泪夺眶而出了。戴维尽力安慰她,还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可他自己也心乱如麻。
他曾不止一次听人说起过,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人躲进这座森林。躲得那么深,连搜索犬也找不到他们。老本也听说过,森林非常狡猾,它引诱人们走进去,可人们习惯了看得很远,一进森林,远处什么也看不见,所有树木全是一个样。戴维却不知道,多切斯特县的森林已破坏得差不多了,要走出森林并不怎么困难。可是林边却有另一种危险——黑人没有身份证不能远走。任何一个白人都可以把他抓起来。白人要是喝得醉醺醺的,甚至可能向黑人开枪。
戴维仔细查看灌木丛,他有时觉得这就是来时经过的地方;看看地上,却没有来时留下的脚印。地上铺满落叶;人一走开,风又吹来一片,重新盖上。太阳渐渐西沉,他们觉得饿了。
忽然,简一把抓住戴维的手:
“在那儿,”她轻声地说,“空地上……你听……”
他们屏住呼吸。空地上传来两个人的谈话声:
“你听听,关于你儿子萨姆,他们是怎么写的:‘先生,兹通知您,承亚当斯等代办关照,大包毛料已妥收无误,并转送去加拿大您所知道的地方。如贵处尚有人欲出售此种商品,则劳预先知照。考虑到当前毛料之销路,我们将不会讨价还价。忠于您的……’签名我认不清楚。”
“他们把我儿子卖了吗?”这仿佛是书生萨姆战战兢兢的声音。
“动脑筋想想吧,书呆子!信是邮寄来的,邮局肯定拆看过。北方各州寄来的信件,他们都要检查。这么说,你用不着担心了——你儿子已在加拿大了。记住:这里写的‘一包’、‘一捆’、‘一箱’,都是指的黑奴。‘大包毛料’就是指你的儿子。”
“真感谢您了,平奇老爷!”书生稍微顿了一下,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他为什么不把信寄给我呢。我也识字啊……”
“如果一个黑人收到从北方寄来的信,他就被看作是危险分子。而我,迪格比·平奇,也确曾给人送过‘一包毛料’,谁也不会怀疑我。你虽然是个自由人,我还是劝你别给儿子写信。”
书生喟然长叹一声。
“难道我真是自由人吗?平奇先生,说句真心话,这自由要真是分文不值!我根本没有自由,这是一场骗局!奴役关系,要么都解除,要么一个也别解除。您是个白人,可真幸运啊!”
“别再羡慕了,”平奇答道,“我的自由也犹如粪土。我土地少啊!汤普森侈谈什么每个自由人都可以购买黑人。实际上呢,第一,我是个自由的美国农场主,不愿靠别人养活自己;第二,我哪有钱来买进黑人?呸!”
平奇最后这“呸”的一声显得十分激愤,足以表达出他的全部心境。传来火柴燃烧的吱吱声和一股烟叶味儿,看来他点起了一袋烟。
“平奇老爷,”萨姆说,声音仍然有些颤抖,“您真是个好人!我要也是白人,一定握您的手!”
“握吧,”平奇毫不介意地说,“握握我的手吧!”
简害怕地望了望戴维。
“戴维,平奇老爷怎么了?让黑人握他的手?”
“别吱声!”戴维说,“你会明白的。”
戴维往前跨出一步,来到旷地上。书生吓了一跳,平奇从嘴上取下烟斗。
“你在这儿干什么?”一阵沉默过后,平奇问道。
“我和简·贝利在寻找地下铁道。”
“啊,原来是这样!”平奇平静地说,“那么,简·贝利呢?”
简走到空地上来,谦恭地垂下两眼。
“找到了吗?”平奇问。
“没有,平奇老爷。我们只用棍子试探过树根。”
“后来,我们在森林中迷路了。”简添上一句。
“我们的谈话,你们听见了?”
“我敢发誓,我们不是有意的,萨姆大叔。”简说。
“我希望你们不要乱讲,”平奇在皮靴上敲着烟斗,说道。
“我们不会乱讲,”戴维说,“我保证……”
“简呢?”
“我发誓!”简高声说。
平奇点点头。
“你们这样的人,我了解。”他说,“在这样的情况下,黑人是善于保密的。地下铁道可有一条,不过这是个秘密。现在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到另一条普通的路上去。萨姆,你另走一条路,你在森林里转悠的次数太多了。霍普金斯已经发觉了。把这信立刻撕掉,走吧!”
戴维和简跟在平奇身后,一声不吭地走了半个小时。戴维终于打破沉默:
“平奇老爷,”他说,“您不害怕吗?”
“我要害怕,”平奇回答说,“就让人们诅咒我!我的祖辈漂洋过海来到这儿,可不是没有目的的。”
6 北极星
1844年,海特嫁给了约翰·塔布曼。他们没为结婚费多少工夫:约翰晚上向姑娘求婚,早上同老本谈了一阵,送给他一块新的磨刀石。
老丽特哭了一会儿,也答应了。约翰白天向霍普金斯提出请求,监工吐一口唾沫,说,谁想娶什么人,他都无所谓;不过,约翰·塔布曼娶了海特,就得把这个“贱女子”好好管起来。约翰·塔布曼在大房子里算是个规矩人。
第二天晚上,海特抱上她那床用碎布头拼成的新被子,搬到约翰的茅屋里去了。从此以后,白人都管她叫哈丽特·塔布曼。
约翰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他可不一定能把谁“好好管起来”。一有空,他就拿出那把班卓琴,弹啊、唱啊。黑人的空闲时间不多,可是没有一个好日子离得开快乐的约翰。海特结婚以后,的确添了许多操心事。她每晚都得烧饭、洗衣。约翰胡乱弹奏着简陋的乐器,海特一边干活,一边跟随这刺耳的乐声唱歌。
愉快的约翰不喜欢谈论那些严肃的话题。海特只要同他谈起未来,他就哈哈大笑,拍拍海特的肩膀:
“海特,明天自然而然要来到的。太阳不是每天都会升起吗!博士喜欢我,我是个好人哪!而你呢,是我的妻子。我们一块唱歌吧!”
海特只要提到主人的坏处,约翰就用低沉的声音把她压下去:
“别胡思乱想啦!我们的日子已经不坏!我们有猪肉,有班卓琴,想入非非有什么好处——弄不好会发疯呢!”
说罢,他闪着洁白的牙齿尽扮鬼脸,很是令人发笑。
约翰感到心满意足。他的妻子很健壮,很能干,他别无所求了。可海特呢……
夜深了,约翰已酣然入梦,他在梦中也是满面笑容。这时海特独自走出茅屋,坐在地上,两个拳头支着腮帮子。家家户户屋里的火光都熄灭了。空气中,黑人村里经常弥漫的烟草味、酸面团味、油污的破布头味、太阳晒干的枯草味中,渗进了微咸的海风味和森林中的清新气息。
太阳每天都要升起……可人不能活着而对明天不抱希望!对于有些人、太阳并没有升起、也升不起来。这些人又该怎么办呢?
海特深深感到怨恨和委屈。起初,她像所有的女奴一样,挨打受气。她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她“运气不好”啊!后来,她渐渐明白了每件事情中都包含着一种更加可怕的东西,那就是“秩序”;有枪有炮、有权有势的统治,就建立在这“秩序”之上。“渺小的黑人干活,伟大的白人享受”——这就是法律,这真是强盗的法律啊!
主人的幸福建立在黑人的苦难之上……
屈辱的感觉在她胸中塞作一团,慢慢地,这无形的东西化作了一块石头。她哈丽特·塔布曼,“自由之邦”的一个女儿,为什么却要牺牲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美好东西,去供养那一小撮残酷无情、夸夸其谈而又胆小如鼠的人呢?
这种事情,她很难用语言讲清楚。她不会读书写字,好像也就不会想事情。但是,她能想!
她想起事情来,可比我们读书写字难多了。
她掌握的词儿不多,考虑事情很迟钝,很困难,就像朦胧的乌云,没有明晰的轮廓。有时她想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句子,但大多无关紧要,毫无意义,便丢开了,又重新搜索枯肠、冥思苦想。她懂得的东西实在少得可怜,全凭自己去猜测。她什么都不盲从,事事都要自己去揣摩。
约翰在睡梦中嘀咕着什么。海特既可怜自己,也可怜这个约翰。约翰虽是个大男人,却什么事也不懂,海特真得把他当个大孩子看待。海特虽是女人,而且身量矮小,头上缠一块花头巾,却得为两个人操心费神!
满天繁星闪闪发光。南天的星星十分明亮,有的宛如钻石,光彩熠熠,有的却闪烁不定。它们一会儿呈现淡红色,一会儿又变作浅绿色。天上没有奴隶制,也没有贫困,那儿只有一派庄严的寂静和夺目的光辉。天空的光亮穿过黑暗的深渊,正像那颗悄然划过长空的流星。
逃走吗?对,要逃走。先逃出去,以后再回来!
礼拜天,海特独个儿来到森林中一个陌生的地方,迷路了。这是一个松鼠的王国。松鼠在树间跳来跳去,正采集过冬的粮食。它们没理睬海特。脚下是一片沙沙作响的黄叶,头上是扎扎有声的槭树和松树。她走到一个三角形的林中小湖边,住了步。
沉寂中,她听见了森林里那不寻常的提琴声。
不错,这是提琴。任何野兽都发不出这样的声音——先像是低声饮泣,忽儿化作狂怒的旋律。
小湖对岸有人在拉琴,海特四下寻找。
左边,茅草丛生,明显是一片沼泽,也许还有一条流入湖中的小溪。右边长满了密密的蕨草。
海特躬身跳入右边的草丛。她找寻道路,有时候按父亲教她的标志,有时就得全凭感觉。有些地方走不过去,只好爬过去;有些地方爬也不行,只好绕着走。但她一直追寻着提琴的声音;只要声音微弱了,就立刻改变方向。起初,天空还是一片湛蓝,后来渐渐暗淡下去。可是海特并不害怕,她是森林的“伙伴”,哪怕在深夜里,也能找到道路。即使眼前一片漆黑,她还能凭气味、声音辨认出路来,甚至能摸索着行路。
林木变得稀疏了。在一块林中旷地上,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站在那里拉琴。海特轻轻走近一看,原来是布道的萨姆·格林。他的脚边有一块破布。海特现在明白了,书生经常腋下夹一个奇怪的棕色布包是要上哪里去。他是带上提琴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小岛去,在那静僻的地方一连拉上几个小时的提琴。村里人都不知道他是一名琴师,提琴是他最亲近的伙伴,他是在跟提琴“谈心”哪!这可以从他奏出的曲调中听出来:这不是一般的流行歌曲,而是他自己编出的很有独创性的乐曲。
萨姆的行动真怪:他戛然终止了奏琴,挥舞着琴弓,在空地上东奔西跑,口中还念念有词,不时哼哼地低吟几声,然后再动手拉琴。他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连好几分钟身子摇来晃去,过后又站起身来,东张西望,仿佛觉得有谁在跟踪他似的。
海特走到开阔地方,书生禁不住惊叫一声,把提琴紧紧贴在胸前。
“别害怕,萨姆大叔,”她说,“是我呀,是老本的女儿哈丽特·塔布曼!”
“你怎么猜出……我在这?”
“我没猜,萨姆大叔!可不能在森林里拉琴哪!谁都不会相信这是槭树或者松树发出的声音。”
“哼,黑人还以为这是幽灵在拉琴呢!”书生满腹委屈地反驳道。
“可白人会相信吗?”
“白人会到森林里来撕破衣服吗?再说,琴声也很小。”
“不行,萨姆大叔,声音可响啦。”
“呸!”书生嚷道,“拉琴又怎么样?莫非也犯罪?”
“您为什么不愿在村里拉琴呢?”
“为什么?”书生怒吼起来,“我不愿让人家听见!你丈夫约翰喜欢坐上一大堆人把他围住,他拉琴,别人唱些无聊的歌子。我只喜欢自个儿奏,自个儿听。这地方……我儿子就是从这地方逃跑的。这会儿,说不定他早就冻死在加拿大的冰天雪地里了。哈丽特·塔布曼,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就从这儿逃跑的吗?”
“嗯。他在这儿呆了一天一夜,后来就跑掉了。通往北方的铁道,就是从这儿开始的。”
“铁道?在哪儿?”海特问道,声音显得很紧张。
“我也不知道,人家是这样告诉我的。我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常到这地方来,可一次也没有见过铁道。听说这铁道筑在地下,这也只是人们的传说。我看这儿倒有一条路,可以通往肯特县,然后再通往德拉韦州,最后到达宾夕法尼亚。”
“这条路从哪儿走呢?”
“不清楚,我没有走过,这是人家告诉我的。我年纪不轻了,走不了啦。我要独个儿留在这里,我只有这把提琴了。”
“你把上帝给忘了!”海特讥诮地说。
“可上帝不理睬我呀!”书生承认道,“我也不想去打扰他了。我把《圣经》查了个遍,就没一篇合用……你有什么事啊,哈丽特·塔布曼?”
海特沉吟了好一会儿。
“要是您能给我指点指点路在哪儿,萨姆大叔……”
萨姆向她靠得更近一些,突然用琴弓指向已经布满繁星的天空。
“看见吗,北斗星?”
“看见了。”
“来,顺斗沿的方向看过去……往右……不是侧面……稍高一点……看见那颗小星星了吗?”
“看见了。”
“那就是北极星。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那是颗指引黑人的星星,我知道的就这些。”
海特凝视着这颗并不显眼的普通星星。老本可从没说起过它。“北极星的方向就是北方”,而哪里是北方,哪里就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