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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智者锋芒(3)

鲁迅小说里的疯癫性格

写下这个题目,是因为近期刚刚读过福柯的着作《疯癫与文明》,把疯嫌作为文明进程中的社会产物来看待,使疯癫这一常人所认为的纯病理问题,上升到了一个社会化的层面,揭示出许多与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相关的话题。不知为什么,读福柯的这本着作,突然想到了鲁迅小说。福柯在书中总是提到文学作品中的疯瘫人物,并分析他们在作品中所起到的揭示主题的非凡作用。也许正是这一点让我联想到了鲁迅小说。在中国现代小说里,也许只有鲁迅小说里的疯癫性格表现得最为突出和鲜明。鲁迅小说的现代性也由此可见一斑。我并不想到鲁迅小说里为福柯的学说寻找论据,也不想借福柯之名印证鲁迅与他英雄所见略同。怛既然一位思想家的笔触让我想到了另一位思想家的作品,我就决定到其中去爬梳一回,看究竟能找出一个怎样的洞天。

鲁迅对疯瘫性格的描述不单是在小说里,在他的杂文和散文中,也经常借用疯瘫性格来强化主题。《野草》里有一篇《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鲁迅很有趣地把这三种类型人物进行了比较。奴才是那种只会“寻人诉苦”的废物,聪明人从来只向他报以虚假的同情,只有傻子,才愿意毫无顾忌地为奴才鸣不平,并。要为他打开一扇窗户。结果是,奴才把傻子告到了主人那里,主子又派了一群奴才把傻子赶走。奴才为自己受到主子的夸奖骄傲得不得了,连聪明人也“代为高兴”。鲁迅这里对人物身份的确认非常直接,人物之间的对比反差极大,他就是要用夸张的手法,直白地向人们展示这三种人的处世方式和最后结局。“傻子”是鲁迅认为的真正清醒者。其意象范围有点像他笔下的“狂人”。

鲁迅对于疯瘫好像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他曾在家里突遇神经镑乱者“杨树达”袭来,对方错乱的语言,古怪的举止,无理的要求,使鲁迅产生了他是“装出来的”,是“学界和文界”的一些人对付“敌手”的武器的印象。当他得知对方确为“神经患者”时,他又立刻加以更正。

鲁迅小说里没有哪个人是真的疯子,《狂人日记》里的狂人越是癫狂却越显清醒。由于《狂人日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中国现代小说“开山之作”的特殊地位,人们通常只把这篇小说作为现代小说的宣言书来看待,对“狂人”也更多地以“清醒的战士”一笔带过。如果我们从疯瘫性格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也许还会看出一些特别的内容。首先,鲁迅在开篇前的日记里说明,狂人病愈之后,早已“赴某地候补”,这个注释是意味深长的,从“狂人”而变为“候补”官员,二者的反差可以说就是“傻子”和“聪明人”的区别。其次,《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无疑是一个清酽者,不过说他是“清醒的战士”却还需要斟酌。其实,狂人的动作还没有达到砸开墙壁引人光明的程度。他的清醒在于他看出了一个“吃人的世界”正在自己面前展现,他的批判力度由此深刻。所有的人都在吃人,同时又要被别人吃,这又是狂人所理解的“吃人”理论的现代色彩。整部小说营造的,是一种恐怖的气氛,到处都有“吃人”者的目光,随时能够听到他们密谋的声音。“狂人”其实并不狂,他更多的是显出孤独和紧张,正因为清醒,所以才孤独,又因孤独而显出紧张。我们过多强调了狂人对四千年吃人历史的批判,其实我们还应看到,鲁迅本意更想揭示的,是“吃人”历史的延续和扩散。狂人并没有喊出冲破“铁屋子”的强音,而是“救救孩子”的呐喊。“疯子有什么好看”的强调,狂人陷人对吃人的极度恐惧,都向人们暗示着狂人疯癫性格的真实存在。从小说的意义上讲,狂人的疯瘵性格的作用,并不在于丰富人物性格,而恰恰在于借将人物性格框定在一个点上反复强调。达到一种纵深的效果。

鲁迅小说的笔法是现代小说的冷竣和中国传统文学的白描手法的结合,他的小说没有大起大落、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但常常有十分鲜明的人物性格。这种性格的突出经常是靠人物语言来达到的。鲁迅常抓住属于某一人物的一两句语言加以强化,而这些语言从某种角度讲,又因其极端、荒谬和词不达意的特点,显示出某种疯瘫色彩。我们不妨沿着《呐喊》、《彷徨》的目录看下去,找寻出相关的例证。

《孔乙己》是个落泊的秀才,他有几句经典语言,一是关于“窃书”是“读书人的事儿”,“不能算伦”的狡辩;一是“多乎哉,不多也”的穷酸。这是两句极具疯癫性质的语言,其小说形态的具体体现就是,听众常常把这些语言来做笑料看待。孔乙己并不是个好頋客,因为他没钱,但人们都希望在酒店里见到他,因为他常常能说出疯癫性的语言。

《风波》里有个九斤老太,她对辫子之类的事情毫无察觉,从某种意义上讲,她的头脑早已单纯到了疯嫌的程度,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场景,她只会重复一句话:“这真是一代不如一代。”这句话没有明确所指,也没有专门用意,这正是疯癫语言的基本特征。在九斤老太的绝对超然面前,鲁镇上的男女老幼因为辫子的有无而造出的风波,反倒显出某种滑稽而又疯瘫的色彩。

《阿Q正传》在鲁迅小说里具有同《狂人日记》相同的地位,也是鲁迅最着意塑造人物的一篇小说。阿Q的疯瘫性格一样以语言的疯瘫为主,动作和行为的夸张也起到相当作用。阿Q的经典性的“疯狂”语言,如“儿子打老子”,“老子从前比你阔”,“和尚动得我动不得”、“我和你困觉”等等,这些极具颠覆色彩的语言,把阿Q推向了一种悲喜结合的性格巅峰。阿Q当然还有许多怪异举止,同样具有疯瘫性,不管他在街上打架还是去参加革命,不管他去求爱还是临死画圆。阿Q的疯癞是鲁迅笔下始终从容操纵的性格特点。正是阿Q这些疯瘫性的语言和行为,将小说中涉及的那些重大主题进行某种特殊的处理,使它们一一产生变形。

《白光》里的陈上成名落孙山后失望而归,他的精神已然已经崩溃,只能反复说出一句疯话:“这回又完了!”带着这样的绝望,他开始梦游般出行,最后变为漂浮在万流湖上的一具死尸。

《祝福》里的祥林嫂绝不能算是个疯子,但她在命运的强力打击下,逐渐趋于痴呆。样林嫂那句逢人便说的话,一开始嫌取了许多村人的眼泪和同情,到后来就让人家厌烦。那就是以“我真傻,真的”为开头的关于阿毛之死的故事讲述。其实当她不知道自己的反复已经让人厌烦的时候,她的性格中已流露出疯癫色彩。

《彷徨》里的大部分小说,都是以知识分子的灰色生活为主题的,这些小说在表现人物的疯嫌性上,明显不同于《呐喊》里的许多作品。尽管《幸福的家庭》、《肥皂》、《高老夫子》这些小说里夸张手法运用很多,对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多播画化的笔法,但鲁迅并不把他们写到疯瘫处。鲁迅自己认为《彷徨》的技巧比从前更圆熟了,疯瘫色彩的褪却,也是一个标志吧。

客观地说,鲁迅并不一定多么自觉地想到要运用疯瘫性格来突出人物,强化主题,他自己在解释对“杨树达”的误解时也讲过,他对神经病者的症状并未做过专门的研究。我也不想在此特别强调从疯瘫角度探讨鲁迅小说有多么独特的价值。但有一个事实是很显然的,鲁迅在选择人物和人物语言时,在将人物故事和自己的思想主题相融合的过程中,对人物语言与举止的变形,性格中的疯瘫色彩对小说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是有深刻理解的。从这个角度挖掘和剖析鲁迅小说,对研究鲁迅小说,理解鲁迅小说,把握鲁迅的创作意图,都是有帮助的。

民族的强音

--关子鲁迅的演讲

鲁迅无疑是杰出的演说家,但他并不热衷于演说,有时甚至避之不及。“人家在开会,我决不自己去演说。”他不喜欢抛头露面我曾经能讲书,却不善于讲演”(《海上通讯?,他并不自认为是导师。但是,作为中国新文学的旗手,鲁迅每到一地,总被热血青年所崇敬和包围,演讲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我在这里,被抬得太高,苦极。作文演说的债,欠了许多。”(《致幸廷谦》1927,2,25),他不愿意让青年失望,“明日又有一处讲演,后天礼拜,而因受师大学生之坚邀,只得约于下午去讲。”(《致许广平》1932,11,20)正是由于不断的“坚邀”,鲁迅有证可考的演讲,竟达到66次之多。

鲁迅的演讲,不是名人的侃谈,不是学问的指点,是一个思想家和革命家对中国历史与现实的深思与批判。鲁迅的演讲,如同他的文章,有人喜欢也有人惧怕。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岁月里,任何发自心灵深处的真挚的行动,都会引起截然不同的反响。鲁迅的讲真话和敢讲真话,从他的演说中可得到明晰的认识。”“硬要我去,自然也可以的,但须任凭我说一点我所要说的话,否则,我宁可一声不响,算是死尸。”(《海上通讯》)厦门集美大学的校长认为学生应当埋头读书,而鲁迅认为应该留心世事。校长在演讲前清鲁迅吃饭,意图明显不过,但鲁迅登台演讲,说的仍然是“世界是傻子的世界”,“聪明人不能做事,闶为他想来想去,终于什么也做不成‘校长是尊孔的,鲁迅却仍然要讲自己的“‘少读中国书’主义”。也有时,鲁迅执意只讲学问,小谈“政治”,陕西军阀刘镇华趁鲁迅在西安讲学,特邀他为下级军官演讲一次,意在让鲁迅为自己的“政绩”做一番鼓吹,鲁迅的回答却是:“我向上兵讲是可以的,但是我要讲的题目仍然是小说史,因为我只会讲小说史。”这就是鲁迅,鲁迅演讲的魅力,绝不只是一个“口才”问题。

鲁迅的大多数演讲,都可以看做是一个思想家的自白,一个革命家的鼓动,一个文学家的教诲。他一口浓重的浙江口音,有时很少能被听众全部听懂,但无论在北京、厦门还是广州、上海,每一次演讲的消息都会不胫而走,每一个演讲地都会挤满渴望聆听鲁迅声音、目睹鲁迅风采的听众。

有许多我们熟知的鲁迅名言,就出自他的演讲词中,“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有光明。”“青年们先可以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在民不聊生、军阀割据、思想压抑的时代,鲁迅的并不高亢却坚强有力的卢音,是穿透历史,映照古今的民族的强音,他的文章已经使关在“铁屋子”里的人猛醒,他的演讲,又无疑是为无声的中国呐喊。

鲁迅不是那种滔滔不绝的演讲者,他的幽默引来听者的笑声,自己却不笑,有如他的文章一样沉静;他的讲话常常引来暴风雨般的掌声,他自己却依然平静地讲着。“鲁迅先生的讲演态度中,是决找不到一点手比脚画的煽动和激昂的。他的低弱的绍兴口音,平静而清明,不急促,不故作高昂,却夹带着幽默,充盈着力量,像冬天的不紧不慢的哨子风,刮得那么透彻,挑动了每根心弦上的爱憎,使蛰伏的虫豸们更觉无地自容。”(林曦《鲁迅在群众中》)鲁迅的演说,又何尝没有技巧,而这“技巧”,是旁人无从学起的。

鲁迅:吃了也不嘴软

这一两年,着名学者余秋雨到深圳演讲,讲稿被整理发表后却引来不少争议。其中对深圳文化在当下及未来地位的评价使深圳本地的学者也站出来辩诘。有人直截了当地指出,争议的起因其实就是一个,学者受当地有关部门遨请,对当地文化建设说了一系列的好话,让人产生“过头”之嫌。实情如何,我不知道,但由此倒使人想起了鲁迅。

鲁迅生共演讲过六十多次,北京、西安、展门、上海、广州等地的大学和文学团体,都曾邀请鲁迅前往演讲。作为被时人称为“文豪”的鲁迅,被邀演讲听者众多,有关方面也是隆重盛邀请而鲁迅却从末因场面需要改变自己的谈话风格,反而常给人“不近情理”的感觉。让人心生感慨。

1924年7月,鲁迅到西北大学演讲,讲题为《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其间陕西省省长、军阀刘镇华遨请鲁迅为驻西安的陆军下级军官演讲,刘的目的是让鲁迅在讲演中对他的“政绩”推崇一番,以抬高自己的威信。鲁迅在受邀同时指出:“我向士兵讲是可以的,但是我要讲的题目仍然是小说史,因为我只会讲小说史。”结果,鲁迅为士兵上了一回小说课,刘军阀的目的彻底落空。

1927年1月23日,鲁迅应广州世界语会邀请前往演讲。一位姓黄的组织者为了能让鲁迅应允演讲,对鲁迅恭维了一番,说鲁迅在北京时曾极力提倡世界语,“鲁迅连忙否认,说那是周作人,不是他。”第二天开会,“黄登台致词,又恭颂鲁迅以前提倡世界语之功,即请鲁迅演说,而鲁迅一登台就又声明那是周作人,不是他。”(马蹄疾《鲁迅讲演考》第121页)鲁迅的认真足以让热心的组织者“难为情”。

而最能见出鲁迅风范的,是1926年11月在厦门集美大学的一次演讲。据史料记载,当时的集美大学校长叶渊请鲁迅和林语堂一同前往,办学方针趋于保守的叶,自知鲁迅是一位“思想前进的文人”,为了不使鲁迅的演讲与自己的观点相左,特地先请鲁迅“一些好点心吃,然后才带他进礼堂”。但鲁迅登台就讲道我在厦门的时候,听说叶校长办学很拘束,学生极不自由,殊不敢加以赞同。……刚才叶校长又请我吃面。吃了人家的东西,好像要说人家的好话,但我并不是那样的人,对于叶校长办学的方法之错误,以及青年身心的发展,和参加社会的活动必要等等,我仍旧是非说不可的。”

鲁迅吃了人家的却嘴不软,足令叶校长露出“失望不安的情态”。(马蹄疾《鲁迅讲演考》第100页)鲁迅自己也曾对这次演讲发表过看法。“校长实在沉鸷得很,殷勤劝我吃饭。我却一面吃,一面愁。心里想,先给我演说就好了,听得讨厌,就可以不请我吃饭;现在饭已下肚,倘使说话有背谬之处,适足以加重罪孽,如何是好呢?午后讲演,我说的是照例的聪明人不能做事,因为他想来想去,终于什么也做不成等类的话。”“硬要我去,自然也可以的,伹须仟凭我说一点我所要说的话,否则,我宁可一声不响,算是死华盖集续编,海上通信》)

鲁迅无论在西安、厦门、广州,演讲大多是被别人一再邀请之后前往。场面之热烈,待遇之优厚显而易见,但鲁迅身处恭维、殷勤的包围圈,头脑却保持一以贯之的清醒,言论绝不受时势的左右,只说自己“要说的话”,不管别人如何心机枉费。也正因此,才使他的演讲同他的文章一样,保持了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的品格。鲁迅精神境界的独特风范,由此可见一斑。

当下中国是一个对话、研讨、演说盛行的时代,有名望的文化人正四处出动,纷纷发表各自对时势、对文化的高见。因此引出的一些歧见和反感时有所见。鲁迅先生的演讲原则,尤其是“吃了别人的嘴不软”的态度,是一个活生生的例证。学鲁迅,不但要学他的杂文风格、小说技法,更要学他的为人处世。即使是当下最具批判姿态的学者,把他们参加演说、研讨活动的言论收集起来,可能会呈现出另外一种面孔。看来,我们与鲁迅的距离,还差得很远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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