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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活的享受(6)

善摄生者,薄滋味,省思虑,节嗜欲,戒喜怒,惜元气,简言语,轻得失,破忧沮,除妄想,远好恶,收视听,勤内顾,不劳神,不劳形,神形既安,病患何由而致也?故善养性者,先饥而食,食勿令饱,先渴而饮,饮勿令过,食欲数而少,不欲顿而多。盖饱中饥,饥中饱,饱则伤肺,饥则伤气。

所以这本烹调书,也和其余的中国烹调书一般,实等于一本药方书。

你如向上海河南路走一遭,去那里看看卖中国药物的铺子,你竟难于断言这种铺子里边究竟是药物多于食物,还是食物多于药物?你在那里可以看见桂皮和火腿,虎筋和海狗肾及海参,鹿茸和麻菇及蜜枣,并排地阵列在一处。这许多都是有益于身体的,都是富于滋养料的。此外如虎骨木瓜酒,显然也难于区别其究竟是食物还是药物?中国补药不像西药般用次磷酸盐三公分、砒二喱所合成,是一件可喜的事情。生地炖童鸡即是一碗绝妙的补药。这完全是由于中国药物使用法的关系。因为西药大都以丸或片为式,而中国药物则大都为汤式。而且中国药的配制方法和寻常的汤相同,是用许多味不同的药物合煮而成的。中国的汤药,其中药物往往多至七八十来种,都是君臣相济,以滋补和加强身体的整体为主,而不专在于治疗某一部分的病患。因为中国的医学,在基本上和最新的西方医学见解相合,认为当一个人患肝病时,并不单是肝部而实是全体都有病患。总而言之,药之为物,其效用不过在于以增强生机力为原则,使其对于人身非常复杂的器官、液汁和内分泌物系自然发生作用,而让身体增加抵抗疾病的力量,自己去治疗其患处。

中国医生对于病人并不给予阿司匹林片,而给他喝一大碗药茶以取汗。所以将来的病人,或许不必再吃金鸡纳酸片,而只需喝一碗加些规那皮的冬菇甲鱼汤。现代医院的食事部分势须加以扩充。到了将来,医院本身大概将变成一个类似疗养院式的大菜馆。最后,我们必将达到对于健康和疾病认为二者有交互作用的地步。到那时,人类即会因预防疾病而进食,而不再是为医治疾病而吃药了。这一点目下尚未为西方人所充分注意,因为西方人倘若只知有病时去找医生,而不知道在未病时即去找医生。待达到这个程度时,滋补药物和治病药物之间的区别即将废除。

所以,我们对于中国人的药食不分,应该庆贺。这个观念使他们的药物减少药性,而使食物增加其可食性。饕餮之神在人类刚有历史时代即已出现这件事,似乎有一种象征的意义。我们现在发现这神道,远在古代即已是铸像家和雕刻家所爱塑造的目标。我们身体中都有饕餮的精神,这使我们的药方书类似我们的烹饪书,使我们的烹饪书类似药方书,并使植物学和动物学发展为自然科学的一支成为不可能。因为中国的科学家看见一条蛇,一只猢狲,一条鳄鱼或一个驼峰时,他始终只是想去尝尝它们的滋味。真正的科学好奇心,在中国不过是一种烹饪艺术的好奇心而已。

为了在野蛮部落中药物和法术往往混为一谈,为了道家的专心于养生之道和寻求长生的方法,因此我们的食物便无形中受着他们的支配。在上文已提及的那部元朝太医院大夫所著的食谱中有许多章,即系专讲如何长生,如何免病的。道家最尊信大自然,所以他们偏向于重视蔬类的花果和食物。他们对于含露的鲜莲即视为高人的无上食品。这里边便有些诗意和出世思想的交织。据他们的意见,单吸所含的露更好,如若可能的话。这类食物包括松子、葛粉、藕粉之类,都是道家所认为足以助人致于长生的仙品。因为它们都是性能清心醒脾的东西。一个人在吃莲子时,心中不可怀有俗念如女色等事类。似药物而常为人所吃食,以为足以助人致于长生的食品有:天门冬、生地、枸杞子、白术、黄精,尤其是人参和黄芪等物为贵品。

中国的药方书可供给西方科学研究以广大的研讨场地。西方医学直到上一世纪方始发现肝之为物,具有补血的功用。但在中国则极早就拿这样东西为老年人的补食。我颇疑心当一个西方屠夫宰一口猪时,他大概将腰子肚子大小肠(肠中显然满含着胃汁)猪血骨髓和脑子一并弃去,而不知这些实是含有最丰富的滋养料部分。现在已渐渐有人发现骨是人体内血中的红血球制造处,这不免使我可惜为什么羊骨、猪骨、牛骨都被随手丢弃,而不拿来熬一碗美味的汤。这岂不是虚耗有价值的食物吗?

西方的食物中,有几种是我所爱吃的。第一,我当提到蜜露瓜,因为以蜜露为名是很近于中国式的。在古代如能有人拿一串葡萄送给一个道家,则他大概要以为已经得到了可致长生不老的仙药。因为道家所欲求的,都是奇花异果的特别滋味。以番茄汁为食品,应为二十世纪西方大发明之一。因为中国也像一世纪前的西方人一般,尚认蕃茄是不适于食用的东西。其次是芹菜生吃法,这便好似中国人的爱吃爽脆物品如笋之类。芦笋在未青的时候很好吃,但中国人则尚不知道。最后,我当承认我极爱吃英国式的红烧牛肉和其他红烧物。不论哪一种食品,只要在新鲜之时,在它的本处烹煮出来,总是好吃的。美国家庭中所供的美国式菜肴很合我的胃口。但是在纽约的大旅馆中,即在中国,除非预定或特别烹煮,也是难于得到美味的。

在另一方面,欧美的烹调法中实有极显著的缺点。他们于饼类点心和糖果上,一日进步千里,但在菜肴上则仍是过于单调,不知变化。一个人只要在旅馆公寓或轮船上连吃三个星期的饭食,吃来吃去无非是皇帝鸡、牛排、羊排、腓脷这几样菜,便会使他的胃口完全倒尽。西方的烹调中,对于烧煮蔬菜类更为幼稚:第一,所用的蔬菜类太少;第二,只知放在水中白煮;第三,总是煮得过了度,以致颜色黯淡,成为烂糟糟的。菠菜从不好好地烹煮,以致儿童见了就讨厌。因为他们烧菠菜总是烧成烂糟糟的,而不知用油盐在极热的锅中煎炒,在未烂之前起锅是最可口的吃法。莴苣用同样的烧法也极可口。在烧这类蔬菜时,第一应注意的是煎炒不可过久。鸡肝已被西方人认为美味,牛排羊腰也认作佳肴,但仍有不少种的食物未经他们试吃。这就是西方菜肴缺乏花色的原因。炸鸡腿和鸡肝用椒盐蘸吃,乃是中国人常吃的菜。烧鲤鱼头连着面颊和鄂下的脂肉是佳肴之一。猪肚是我爱吃的。牛肚有一部分也很好吃。如以肚子下面,或将肚子加在别种汤中一滚即离火起锅,其爽脆不下于生的芹菜。田螺(单用其嘴部厚的部分)是法国人很爱吃的美味,中国亦然,在滋味及耐嚼上,和鲍鱼及江瑶柱颇为相似。

西方的汤类,花色稀少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不懂拿荤素之品混合在一起烹煮,其实只需五六种作料如虾米、冬菇、笋、冬瓜、猪肉等间花配合,便能煮出数十或甚至百种的好汤来。冬瓜汤是西方菜肴中所没有的。其实,这种瓜如用各种方法煮起来,再加入一些虾米屑,乃是夏天里一样最可口的菜。第二,汤的种类缺少是由于不知尽量利用海产。江瑶柱在西方只知炸了吃,而不知干的江瑶柱实是做汤的最佳作料。鲍鱼也是如此。西菜中虽有蛤蜊浓汤这个名目,但我从来没有吃着其中的蛤蜊味道。又如虽有甲鱼汤,但汤中从来看不到甲鱼肉。真正的甲鱼汤应该煮得极浓,乃中国广东菜中的美味。有时则加入鸡鸭掌,和在一起同煮。宁波人有一样佳肴名为“大转弯”,其中的材料即鸡腿翅膀。因为这两件东西都是肌肉中夹着筋和皮,所以十分耐嚼好吃。我所认为最美味可口的汤即蛤蜊鲫鱼汤。凡是用蛤蚧之类所做的汤,其要点是不可过于油腻。

下面我将从李笠翁所著的《闲情偶寄》中引用一段论蟹的文字,以为中国人对于食物的见解的例证:

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独于蟹鳌一物,心能嗜之,口能甘之,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此一事一物也者,在我则为饮食中之痴情,在彼则为天地间之怪物矣。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尝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人知予癖蟹,招者饷者,皆于此日,予因呼九月十月为“蟹秋”。向有一婢,勤于事蟹,即易其名为“蟹奴”,今亡之矣。蟹乎!蟹乎!汝与吾之一生,殆相终始者乎!

李笠翁对于蟹如此称美,其理由即因蟹完全具有食物必备的三种美:色、香、味。李氏的见解也就是现代大多数中国人的见解,不过中国人所称美的蟹,只限于淡水中所产之一种。

在我个人,食物哲学大概可以归纳为三事,即新鲜、可口和火候适宜。高手厨师如若没有新鲜的作料,即做不出好菜。他们大概都能使你知道烹调的良否,一半在于办作料。十七世纪的大诗人和享乐家袁子才在著作中述及他的厨师说:他是一个极高尚自重的人,如若作料不是新鲜,即使强迫他,也不肯动手烹煮的。这厨师的脾气很坏,但他因为主人知味,所以依旧能久于其职。四川现在有一位年纪很大的高手厨师,要请他来做一次菜很费事,须一星期前预约,以便他有充分买办作料的时间。须完全听他自择菜肴,而不许点菜。

普通人都知道凡是新鲜食品都是好吃的。这种知识使力不足以雇高手厨师的人,也有着享用美味的机会。在享受的供给上,依赖大自然实较胜于依赖文化。为了这个理由,凡家里有菜园或居住乡间的人,虽然没有高手厨师,也自必能够享受种种美食。为了同样的理由,食物必须在其产地吃过之后,方能评断其美恶。但对一个不懂买办新鲜食品的主妇,或单是吃吃冷藏食物即觉得满意的人,则对他讲何以享受美味实是徒然的。

食物的口味在酥嫩爽脆上,完全是火候关系。中国的菜馆因为有特备的炉子,所以能做出普通家庭中所不能烹煮的菜肴。至于滋味上,则食物可以分为两类:第一,是专以本味见长的食物,这类菜肴中,除了盐或酱油之外,不可加入别的作料;第二,是必须配以别样作料方有滋味的食物,例如鳜鱼和鲥鱼都宜清炖,方显其本味。较肥的鱼如鲱鱼,则加中国辣酱烹煮更为好吃。美国的豆粟羹是各味调和的一个好例子。世间有许多食品好像都是为调味而出,必须和别种食品合烧,方显其至美之味。笋烧猪肉是一种极可口的配合。肉借笋之鲜,笋则以肉而肥。火腿似乎最宜于甜吃。我住在上海时的厨子有一样拿手好菜,即用火腿和蜜枣为酿的番薯饼。木耳、鸭蛋汤和南乳烧纽约龙虾都属佳肴。专为调味而设的食品甚多。如麻菇、笋、榨菜等都属于此类。此外则有一种中国所视为珍品而本身没有味道的食物。这类食物都须借别样作料的调和配合,方成好菜。

中国最贵重的食品,本身都同样具有三种特质,即无色、无臭和无味,如鱼翅、燕窝和银耳都属于这一类。这三种食品都是含胶质的东西,都是无色、无臭、无味。其所以成佳肴,全在用好汤去配合。

八几种奇特的西俗

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之间的一个重大不同就是:在行相见礼时,西方人以手互握,而东方人则握自己的手(拱手)。我以为一切可笑的西俗当中以握手为最。我虽然是一个极先进的人,也能领略西方的艺术文学、美国丝袜、巴黎香水,甚至英国的战舰的好处。但我终不能懂极先进的欧洲人何以竟会听任这个握手的野蛮习俗存留到今日。我相信欧洲人中必有私下很反对这个习俗,如有许多人反对同样可笑的戴帽和戴硬领习俗一样。但他们并无成就,因为旁人总认他们为小题大做,对这种小节不值费心思。我是一个极注意小节的人。为了我是中国人,所以比欧洲人更憎恶这个西方习俗。我和人相见或辞别时,宁可照中国古礼对人拱手作揖。

我们当然都知道这个习俗也和另一个脱帽习俗一般,还是欧洲野蛮时代的产物。这类习俗都是起于武士道盛行的中古时代。那时的绿林豪客、英雄武士遇到非敌人时都须除去面具或头盔以示他们的友态或善意。现在的人已不戴什么面具或头盔,若还沿用这个姿势,岂不可笑。但野蛮时代所遗留的习俗,每每为人所不肯委弃,例如决斗之风,至今犹存。

我为了卫生和许多别的理由,反对这个习俗。握手是人类彼此之间的一个接触方式,握时的姿势和表情各自不同,各类不一。别出心裁的美国大学生当他写毕业论文时,大可以“各种握手式中的时间和动作之研究”为题,以严肃的体裁讨论其握手时的轻重,时间的久暂,是否带着幽默性,对方有无感应等,再进而研究不同性者握手时的种种变态,身体长度的关系。因为高矮之不同,所以握时的姿势亦就各自不同。因职业和阶级的不同,皮肤的颜色也如何的不同等。此处并可附上几幅图像和表格。这篇论文如若做得充分深奥冗长,则我敢保他博士头衔唾手可得。

现在可以谈谈卫生上的反对理由。居住上海的西方人说我们的铜元是微生物的寻常集合所,所以碰都不敢碰。但是在街上随便和张三李四握手时,倒并不觉得什么。这实属不合逻辑。因为你怎能知道这张三李四的手没有摸过你所畏如蛇蝎的铜元呢?更坏的是,有时你或许遇到一个咳嗽时常用手帕掩着口部以示卫生,但也露出已患肺病气色的人竟也伸出手来和你相握。在这一点上,中国的习俗实较为科学化,因为中国人不过是握了自己的手拱拱而已。我不知道中国这个习俗从何而起,但从医学卫生的观点说起来,我们不能否认它的长处。

此外对于握手还有感受上和心理上的反对理由。当你将一只手伸出去时,就等于听人宰割。对方可以由着自己的意握得或轻或重,或久或暂,手是人体上感觉最敏锐的器官之一,极易感觉压力,辨其轻重。例如,第一,你所遇到的或许是青年会式的握手。对方一手拍你的肩膀,另一手则握着你的手,重重地抖动一下,直抖得你浑身骨头都几乎脱节。如若这青年会书记同时也是一位棒球名手(往往是如此的),则竟可以使被握者啼笑皆非。这种款式的握手,再加他的坦直好作自我主张态度,简直是等于向你说:“听着,你现在已在我的掌握中,你必须买一张下次开会时的入场券,或答应买一份艾迪的小册带回去,我方能放你。”遇到这种情形时,我无非是赶紧掏出皮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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