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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三十五

我第三次去子健那儿,也是个周末的下午。那天,下班后心血来潮,我摸到了长途汽车客运站。运气不错,末班车因车出了故障,还在那修呢。

当我跌跌绊绊走过田野,穿过黑灯瞎火的竹林,出现在正低头批改作业的子健面前的时候,又把他给惊呆了。

当我目送着我进来时,坐子健床上绣花的小兰低着头出门走后,他才回过神的叫道:“疯子,比我还疯的疯子!半夜三更也会摸着来。”

看他那样,我不由笑了:“好一个‘红袖添香夜读书’,将来你会感谢我。我今晚不来,你怕要犯错误。”

“胡说!我批我的作业,她绣她的花,就有那么恐怖?把我说成什么人了……她还没满十八岁呢。”

我笑了笑,将手里拎的一袋小食品放到桌上:“哦,我还以为有二十了。唉……有时想起你,会睡不着。”

“来医失眠?”

我没作声,默认了子健的话。

子健放下笔,摸了支两头点火的“小春城”递给我,我说现在不想抽。他点上火,深深的吸了口,悠然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儿,我抽这烟特别的香,它那淡淡的烟草味……哦,说了你不相信,有时我吸这烟都能吸出泥土和松脂油的清香味来。”

“又吹上了。”我笑道。

“在家你常失眠?”

“嗯,厉害得很,最近好多了。前段时间还不断的产生幻觉,老是见到雯。有天晚上,我产生的一个幻觉,可把我母亲她们给吓惨了。”

“说来听听。”子健饶有兴趣地把凳子向我坐的床这边挪了挪。

我沉思起来,慢慢的回忆起了那晚发生的事。

记得那是个大雨滂沱、电闪雷鸣的夜晚。我刚躺下,雯就打了电话来,约我去南屏步行街那家,我们爱去的通宵营业的咖啡店喝冷饮。我在楼下遇见了高杨,她问我都十一点了,还去哪儿。我说雯找我。她便张大了嘴,站那儿不会动了。我没再理她,抓过她的伞就跑了出去。我到咖啡店后,看到雯坐在我们常坐的那张小桌子前,正双手托腮、笑眯眯的看着我。我刚落坐,侍应生就过来了,我对雯偏了下头,说“来两份冰咖啡。”侍应生愣愣的看着我,好像听不懂我的话似的。我又重复了一遍。那侍应生又定定地看了看我,说要先收钱。“你笑我不懂这儿的规矩还是怕我付不起钱?”侍应生喏喏嗫嗫的去了。“今天我是不是很土啊?”我摸摸自己的头,看看自己得体的衣着。雯笑了笑,回头去看雨中的街景。她转过脸去的时候,我似乎看到她的眼里有片乌云飘过。侍应生把两杯冰咖啡都放到了我的面前。我端了一杯给雯,说:“这是你的。”我看到刚要离去的侍应生张大了嘴的来看我和我对面的雯。“这有什么不妥吗?”我问道。侍应生逃也似的跑了。雯浅笑着去嘬吸杯子里的咖啡。我玩弄着吸管,静静的看着面前这个有时爱蹦蹦跳跳显得天真烂漫、有时温文尔雅小鸟依人、有时又愁容满面忧心忡忡不知所以的女孩,心里觉得暖暖的。我知道,她全身心的爱我、依恋我,只要见到我,她的眼睛就出奇的明亮。此时此刻,她就用那明如皓月的眼睛看着我,似乎要把我看进她的眼里再也不放出来。看着看着,她摇了下头。我看到一只苍蝇落在了她的杯子的沿口上,她当然也看到了这只在杯沿上极尽所能,展示其艺术才华的虫蝥。我要去打这只苍蝇,但被她止住了。我知道她特同情弱者。那天,我们坐在香格里拉开满许多不知名的小野花的草甸上,仰望着终年积雪的哈巴雪山、明净蔚蓝的天空和翱翔在伸手可及的淡淡的白云上的苍鹰,呼吸着沁人肺腑的没有半点杂质的清新空气,按小老头的话说“爽死了”的时候,一只大黑蚂蚁,不知是怪我抢了它的美食还是搅了它的春梦,抑或破坏了它的家庭。它跑我手背上狠狠的咬了一口,我下意识的拍了一巴掌,打得它圈起身子,在我手背上抽起了“羊耳疯”。雯看到了这只,仰面躺我手背上做抽筋运动的蚂蚁,心疼地叫了起来:“它只叮了你一下,而你却要把它打成这样。”她含着眼泪,用小草,小心翼翼的把那只蚂蚁轻轻的扒到树叶上,然后在草地上找到它的“家人”,又极小心的将它放到它的家人面前:“快抬它回去,把它医好啊?!”小老头说,看了雯的傻样后,他去原始森林里解手,都怕粪便把小虫虫们给压死了。现在,雯又爱怜的容忍这只苍蝇在她的杯沿边练起了舞蹈。我想,这儿窗明几净,就是有钱,但没把自己的穿着打扮搞上档次的人,都不好意思进来的地方,你这小小的虫蝥怎么也敢擅自闯入呢。苍蝇在雯的杯子上转了几圈后,似乎觉得不过瘾,它跑玻璃桌面上来了。它刚落下时好像滑了一下。我看到,如果没有翅膀撑着,肯定要摔个头破血流!我这时忽然想起了小老头说的:“陈佩斯的亮蛋——苍蝇上去也要杵拐杖”的话,不觉笑出了声。不知为什么,那时我会笑得特别的开心,笑得有点忘乎所以,以致于笑得满脸的泪水。当我将笑出的泪水揩净后,却蓦然发现雯不见了,那杯给苍蝇当过舞台的冰咖啡,原封不动的站那桌面上,示威似的向我展示着黑色幽默。我起身找雯,却看到先前冷冷清清的咖啡店,这时已坐满了人,他们一个个正大张着嘴,大眼配小眼的傻望着我。我站起身时,好像有强风扫过,他们“呼”的一声都向后倒去。我无暇顾及他们贼B惊惊(昆明方言:形容胆战心惊、惊恐万状的面部表情)的样子,昂头看了看,没见到雯。我回头,透过冰冷的玻璃墙和雨帘,看到雯正站在一大蓬蔷薇花下。我急速冲出咖啡店——可能我的动作太快了,站门两旁的侍应生,都被我带起的风打得向后倒去。可当我急匆匆的跑到蔷薇花下时,却不知她又钻那儿去了。我正在那儿瞎转悠呢,就看到母亲、高杨和小老头边跑边叫的向我跑来。

回到家后,我大病了一场。据母亲说,那晚,如不是在温泉学习,驱车赶回来的父亲在路上打电话,叫他们再到步行街咖啡店好好找找,说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

“还是你父亲了解你。”子健叹了口气。

“是啊,我曾提过一次,我和雯去咖啡店喝冷饮,不想他却记住了。母亲说,先前,高杨和小老头风风火火的去步行街找过一次,但没找到,他们就去了以前雯家住的梦里水乡别墅区,以为我会去那儿……说起来还真不好意思,那小老头本来身体就不好,那晚被我这一折腾,他比我病得还厉害。我都上班去了,他还躺了好几天。”

“现在还有幻觉么?”

“没了。”

“来这儿医的?”

“是,也不全是。回去后,我把你的情况对我父亲说了,他说人就是得有股子精神,人如没有精、气、神,那就是个行尸走肉。过去他也说过这话,可我没听进去。”

“是的,上大学那会儿,可能思想负担太重,我也闹过失眠。可在这儿,我经常睡得像死人,有时闹钟响都听不见。……你来得正好,明天陪我去山里走走。”看我露出迷惑的样子,他又说:“山里有山。”

我说:“有时闲极无聊,特想听你吹牛的。来的路上,我还想,你如果不但能吹小提琴的妙处,还能演奏世界名曲的话,那多好——你站在虎头崖上,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拉着《听松》,那可真是道亮丽的风景呢。”

子健噗哧一声笑了:“你这是打击人不要本钱。你如果站在虎头崖上,左手叉腰,右手持小号,仰头对着漫天的星斗,吹《斗牛士之歌》,那更精彩。”

我叹了口气。

“还吹小号么?”看我不吭声,子健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那支小号,是前年母亲买给小老头的,那天高杨陪母亲逛街,当经过乐器店,看到这把银光闪闪的小号时,高杨叹了口气,说欧阳的小号已烂兮兮的了:“才给他买了这套一千多块的西服。”母亲说。可走过去一段路后,看高杨无精打采的样子,母亲恨恨的说:“欠你的。”可小号买回来后,小老头并没怎么吹,而是把它放在了电视机旁,成了个装饰品。西服他到是穿在身上就永远都舍不得换了,好像他只有这套西服似的。原来我不明就里,以为他舍不得用,是如他所言:“太贵了。”后来,也就是雯和我扯上关系后,我俩去逛新华书店,偶尔看到本《小号演奏法》,我便心痒痒的买了回来,照着书学起了小号。那时,我为什么想吹小号?我想,可能是我和雯的“爱”进行得如火如荼,我二十几年的“爱之火”被雯点燃了,我被烧得不用嘹亮、咆哮的小号不足以抒发满怀的激情吧?我在小老头的指导下,进步很快,三个多月就能吹一些节奏慢、旋律舒缓的曲子了。后来,我想吹一些快的,如《凯旋进行曲》那样的曲子,可练来练去,让小老头有了调侃我的机会了:“你要去海边一个人静静的吹,雯在旁边,你的心永远是乱的。”我被他说得怪不好意思的,也认为雯在身旁,吹快节奏的,可能把自己的心弄得更快,所以指法就乱,也就老是出错。可慢慢地,我发现了问题的所在:这把小号没买好,有毛病。吹慢旋律时没什么问题,可吹快节奏的,有个键按下之后,时不时会起不来,或者会慢慢地起来,让你把音吹成了防空警报的“呜……”的拖音。这时,我才明白了小老头不用这把小号的原因。我想着叹道:“现在已没有了那种激情。”

子健也叹了口气:“我特遗憾的,我怎么就学不会小提琴呢……是不是弦太多了?”

“多什么,六根弦的吉他,你不也无师自通了吗?”

“哪里,那年暑假我去香港,我大故爹教的。他是吉他高手。”

“哦,被你忽悠了那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你是天才呢。”

“学吉他我真有天分……高远,在这儿教书一年多,我明白了过去我为什么没学会拉小提琴,那是我妈请来教我拉琴的老师,把那小提琴妖魔话的结果。并且,他还非要我照着五线谱练。开始我还能硬着头皮练,可后来,又是升调、又是降调的,那老师要求又高,一会说音高了、一会又说音低了;有时又说持琴的姿势不对,或者执弓的方法不对,力度不够……搅的我晕头转向。再后来,我就产生了逆反心理……”

我笑说你终于把五线谱看成了小蝌蚪。

“是啊,现在教学生,我才发现,让学生爱学、对学习产生兴趣比什么都重要。那时,如不是那可恨的五线谱,我也不会怕看简谱。”

“你的意思,如果拉琴时用的是简谱,你就能学会拉小提琴?”

“可以这么理解。现在,我看到有的教娃娃学琴的老师,拿了五线谱吓娃娃,以此抬高身价,我就想上去给他两巴掌——为什么要把音乐搞的那么神秘,简谱:‘简单易学的乐谱’,你为什么不用?培养音乐人才?鬼话!请问,昆明有多少娃娃在学琴,又有几个娃娃成了‘材’?我们大学同学老陈,我去他家玩,看到书桌的玻璃板下,有一张‘昆明市中学生手风琴大赛一等奖’的奖状,才知道他曾是手风琴高手。问为什么不考音乐学院,在学校怎么不见他拉琴?他说‘拉怕了’!并说,手风琴都被他偷偷的送了人。你说,如果娃娃们长到十七八岁时说对拉琴、学习都‘怕了’,都不想去争‘第一’、不想学了,那不都成了‘半瓶子醋’?……有时,想起这事,我就睡不着。”

“你可能有点‘杞人忧天’吧。人家让娃娃学琴,那是为了提高素质,培养兴趣爱好。”

“当然。但你看看那些家长们的高投入,就知道他们可没这么想!”

我没再说什么,我想起了子健说过的小提琴的造型的事。是啊,如果我学小提琴时,老师神秘的对我说:从背面看,小提琴犹如一端坐的裸体女人的后背;转过身来,这又像女人的什么地方;那又似女人的什么神秘部位……我想,我怕也是会想入非非的——我左手握的是女人光滑的玉颈,右手捏的是女人柔软的玉指,音孔里传出的是女人娇滴滴的玉音。那,肩膀托着、脖子靠着、下巴夹着的是哪个部位呢?我还能平心静气、专心致志、伸展自如的拉那小提琴吗?……啊“乐器皇后”,神秘的小提琴。

三十六

转眼元旦就过了,代叔叔又来请我们全家,春节时去丽江、香格里拉玩。

丽江,前几年我们全家去过一次,母亲特爱那小桥流水,说退休后要去那定居。

可当母亲听了我讲的,我陪子健去“山里的山里”,动员山民们将子女送来上学,所看到的山民们的贫困境况后,如父亲所言,母亲的“博爱”(小老头说是“乱爱”)被我引发了,她说过年放大假,她要跟我去看子健和那些娃娃们。高杨那辈子就嚷嚷着,要和代叔叔他们家出去玩,这会儿也说要去禄劝。

父亲说她是被母亲的“爱病”传染了。

这让我的心不觉又跳了一下:前年,雯和我才有那层关系的冬天,母亲从街上抱回了一只流浪狗。那是只小母狗,才进家时脏兮兮的,都看不出是什么毛色的了。是雯帮着母亲,用热水和洗发露洗了几遍,才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这是只叫不出品种名字的小狗,它身上是长长的、茸茸的黄毛,只有肚皮下和翘起的一大蓬、像盛开的菊花的尾巴中间,有些白白的绒毛,样子有点像北京犬。问过懂狗的人,说可能是个“小杂种”。

这小杂种才来的时候特别的乖,时时都是撒娇卖嗲的样子。特别是见到我母亲,它更是眯起一双狗眼,将那耳朵贴在了脑后,嘴里呜呜的哼着,蠕动着腰肢,把条狗尾巴摇得快要从那扭圆了的屁股上掉下来似的。它的嗲,把母亲哄的神魂颠倒,母亲给它起了个名字“乖乖”。出门在外,母亲首先想起的就是她的“乖乖”:今天忘给它吃东西,怕饿着了;这么好的太阳,忘了给它洗个澡;哎呀,天气变了,我要赶回去给它加床小被窝……

高杨对我说,母亲逗狗的样子十分的可笑。特别是母亲喊“乖……乖,我的小乖……乖”的声音,把她的鸡皮疙瘩都喊起来了。

母亲天生心地善良,不知是不是当过医生(父亲说是“红药水医生”)的缘故,以前她就捡过受伤的小鸟、畸形的小鸡什么的来养过,可都被她养死了。有次都捡了个女婴回来,后来被社区的知道要了去。现在又捡狗来养,父亲便说她是“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她说过去是她工作忙,没时间,现在我们都成器了,她要把这只“小乖乖”养成个如花似玉、漂亮的小姑娘,并且把她自己变成了狗妈妈:“小乖乖……过来,来妈妈抱……抱。”

这狗才来时还有点淑女的样子,给它的碗里加饭,叫它别过来,它还真的静静的站在一边。父亲还表扬说它知道“温良恭俭让”。可半年后,就露出了它狗的本性:不但会来抢吃的,还到处屙屎撒尿,完完全全成了个如父亲所说的“花子狗、小邋遢”,并且还会咬人了!过去母亲常常带它出去溜达,现在不敢去了,怕它咬人。那天母亲和雯带它出去,因怕被“******”,给它穿了小裤子。因小裤子被它尿湿了,回来后,雯怕它难受,帮它脱小裤子,差点被它咬了;母亲给它喂饭,想将它的碗挪个位置,也被它咬了一口,好在只咬出了几个齿印;那天雯的父母来玩,才开门,它冲出去,就将雯的父亲的小腿给咬破了。害得我和雯陪她父亲去打了好几次狂犬病疫苗,听医生说,狂犬病可潜伏二十年。不知雯的父亲,会不会在心底留下得狂犬病的阴影。反正,生怕他得狂犬病,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一家对不起他的“病灶”,是在我的心里种下了。

怕它再咬到人,母亲在我们全家(雯除外,她已和母亲一个鼻孔出气了)的夹击下、在“四面楚歌”声中,才依依不舍的把她的“小乖……乖”,送给了乡下的朋友。

可半个月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母亲又从外面抱回一只水滴水淌、要死不活,连叫的声音都很微弱的小猫咪了:“它太可怜,如果我看到而走开,让它死去的话,我的心永远都会和我过不去的。”母亲的话不但让我们无言以对,还把我们感动得忙前忙后的为小猫咪操劳。一向不喜欢养宠物的父亲,也把他看电视时盖脚上的小丝棉被拿来,给小猫咪盖上。并说狗是不怕冷的,给它盖毯子是多余,让它穿衣服,完全是叫它活受罪。而小猫咪最怕冷,要给它多盖点。在母亲的精心呵护下,小猫咪似乎活过来一点,声音也叫的大了起来,只是还不断的像小娃娃似的咳嗽。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母亲在版纳时的一个小姐妹来家里,听到从书房里传出的咳嗽声,问:“是小孙子还是小孙女生病啦?”

母亲便得意的去把她的“小孙子”抱了出来。

“哟,是只可爱的小花猫啊。”

来人说它可能得了感冒,要喂药。可接着她话锋一转,说家里有姑娘是不能养猫的,猫身上有种寄生虫会跑到女孩子身上,将来怀孕,弄不好会生畸形儿什么的。

来人走后,父亲看母亲难过的样子,安慰说:“没那么夸张。不过得把它的感冒给治好了。”说着要我帮他喂点克感敏给小猫咪。那药好像挺灵的,到了晚上十二点左右,小猫咪就不咳了。可第二天早上我刚起床,就听母亲在书房里大呼小叫起来,说她可爱的咪咪死了。为这事,她特生父亲和我的气,说是父亲我俩将小猫咪害死的:“一个五六十公斤重的成年人,也才吃一颗咳感敏,十来公斤的小孩才吃半颗,而才几两重的小猫咪,你们却喂它半颗!半颗啊……”

我和父亲,被她声讨得躲书房里弄电脑,半天不敢出来。

这事过了几天,吃完晚饭,母亲要我洗碗,她要和雯(不知什么时候,母亲把她的“博爱”传染给了雯)把剩菜剩饭倒小锅里,拿去喂盘龙江边的一只流浪狗:“我再也不领什么小狗小猫的回来了,免得过病给你们,戳你们的眼睛。”

后来,我们家每天吃晚饭都像打仗——吃完饭母亲要忙着去喂狗。小老头说,好几次吃饭,在母亲的催促下,差点没把他给噎死。我听雯说,那狗不知去哪喊了些狗朋狗友来。这样,我家的饭菜也就越煮越多,我们全家可能才吃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都被母亲和雯拿去孝敬狗狗们了。那段时间,好像是母亲最充实、最愉快的日子了。

可好景不长,母亲和雯就失业了——一夜之间,狗狗们全消失了:“肯定是那个昧良心的干的。”母亲咬牙切齿的说道。

这,就是父亲说母亲的“博爱”和把她的“爱病”传染给别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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