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游戏发展的历史,基于游戏的重要价值和儿童在游戏中表现出来的专注程度及创造潜力,古往今来的无数教育家都在试图破解儿童游戏的奥秘,游戏这一伴随每个人成长的现象现已成为人类学、哲学、美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共同研究的对象。席勒在他的《审美教育书简》中认为游戏是“充裕精力的无目的的消耗”;德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格鲁斯从社会学角度认为游戏是对生来不完善的本能的练习,是未来生活的准备;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则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指出游戏是宣泄与补偿现实生活中不能满足的欲望与要求的行为,驱使儿童去游戏的是儿童心理的唯乐原则,追求自己的快乐欲求是儿童游戏的主要动力;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从社会认知角度把游戏分为练习性游戏、象征性游戏和规则游戏三类,认为游戏是认知结构发展不平衡的产物。综合不同角度的游戏理论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游戏的需要是儿童与生俱来的一种自发的自主性活动,是由内部动机驱动引起的主动、自愿的活动。游戏为儿童提供了自由宽松的氛围,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在成长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从中获得个体的愉悦和满足。儿童进行游戏并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是一种摒弃了任何功利目的的、非强制性的参与。
对游戏的完整理解应包含两个层面上的意义:行为层面上的游戏活动方式和精神层面上的游戏精神状态。随着认知发展水平的提高,实体性的游戏行为已经不能满足儿童成长的发展需求,儿童日渐渴求开拓更广阔的游戏的空间来证实、发展自己,意欲寻求更广阔的解决对成人的依赖和发展个体精神的内在成长之间矛盾的途径。童年期的儿童心理发展在进入前运算阶段时,就已经开始拥有了表象思维的能力,感知、运动阶段的身体游戏逐渐开始向精神游戏迁移延伸,“儿童已不再满足于游戏的简单幼稚的模仿行为,而欲在更广阔自由的精神想象领域里来扩展这种投射和释放的愿望,文学,恰恰最适合这种要求。”文本阅读的审美活动因此在儿童的心智成长中开始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孙建江指出:“儿童心理能量中‘玩’的成份相当的大,但是儿童又常常是主客不辨,物我不分的。他们常把客体当做主体,而把主体当做客体。因此儿童在‘玩’(宣泄)的时候,势必要把外部的世界呈于自己的主观的创作之中,并将外部世界不断加以生命化,加以改变。这一过程表明儿童强烈的‘参与’愿望,儿童渴望通过游戏活动来了解、把握外部世界。”儿童的阅读不是一种被动地接受,而是一种主动地探求,阅读中的文学接受为儿童延伸了游戏体验的空间,满足了儿童的游戏需求。儿童在阅读中寻找着各种体验的可能,男孩子的英雄梦想,女孩子的浪漫情怀,都可以通过阅读在书中找到归宿。这种丰富的审美感受可以使儿童们超越四平八稳的现实生活,给他们一个足够自由的空间,他们可以体验潜意识中无限渴望但又无法实现的愿望。
儿童在阅读参与和接受过程中所显示出的独特审美心理,往往影响着儿童文学作品的美学价值及社会功能的最终实现。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应该充分意识到儿童作为个体存在的意义,在创作中注重作家创作精神与读者审美心理期待的契合,深入理解、尊重并践行儿童的阅读接受心理,其作品才能令孩子们真心喜欢。王泉根认为:“作为外部刺激一个方面的儿童文学作品,只能在适应接受对象主体结构同化机能的状况下,才能进入其审美视野;反之,如果作品与接受对象不具有同构性,也即超出了少年儿童主体结构的同化能力,那么,艺术符号就不能整合于他们已有的智慧结构之中,死信息无法转化为活艺术。”儿童文学是属于儿童的,儿童文学与儿童接受心理的同构性,在于对游戏的追求和认同。游戏是进入儿童精神世界的“通行证”和“桥梁”,游戏打开了儿童通向“另一种生活”的窗子,那里,有一种自由的力量存在着和行动着,促发儿童超越现实的羁绊,释放生命的活力,走向心灵的成长。
从根本上说,游戏是儿童的一种精神状态,而不仅仅是行为层面的活动方式。山东师范大学丁海东教授认为:“游戏不单纯是一种外显行为的呈现,更是一种精神特质的表达。它不仅仅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精神。正是作为一种精神,游戏在整个童年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从而成为儿童生命与成长的一种状态、一种方式。”着名儿童文学理论家朱自强也指出:“在儿童生活中,游戏是一种精神的体现,游戏是儿童理解、体验、超越生活的方式。”儿童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在大力倡导“人文关怀”的二十一世纪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教育发展中儿童精神生活的重要性。承认个体生命的存在,鼓励个性的自由发展,歆享生命成长的愉悦,游戏精神亦成为新时代备受关注的教育话题。丁海东在《论儿童的游戏精神》一文中明确指出:“游戏精神就是儿童的精神,并渗透、贯穿于儿童生活的全部过程之中。它携裹着原发性的生命动力,承蒙着后天社会文化的熏染,并以不断成长的姿态演绎出儿童生命与成长的历程。然而,游戏精神又不仅仅是童年生活与发展的产物,它也在以一种完整与和谐、自由与创造的精神倾向,赋予儿童生命与成长以完整与和谐、自由与创造。”游戏一旦被视为童年的一种精神状态和精神趋向,便成了儿童天性和童年精神的代名词。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游戏的精神远比其活动自身更具有教育价值,儿童精神世界中游戏精神的缺席,是对儿童天性和成长秩序的漠视和背离,观照和呵护儿童的游戏精神,是教育活动中顺应儿童天性法则的体现。
儿童文学中的游戏精神,作为一种创作心态或思维特征,是作家童心创作的一种追求,是作家创作时真正把握儿童的思维特点、理解儿童的审美追求、认同儿童的精神与情感所达到的心理状态和精神气质的体现,是儿童文学作家创作的美学目标。儿童游戏是通往儿童心灵成长的绝佳通道,蕴涵游戏精神特征的文学创作因此也更容易进入儿童的审美视野。杨红樱的作品与儿童读者的同构性,就在于对游戏精神的本真追求——通过文本表现出来的契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审美追求的文本精神,它既表现出热闹、快乐、有趣、好玩的游戏外在特征,又指向了对自由的追求、对现实的超越的内在精神。杨红樱以本色自然的方式,对儿童的“天性”予以积极地呵护,为儿童的阅读世界提供了尽情释放快乐、追求自由的顽童艺术群像。在电视、网络影响着孩子阅读生活的今天,这些调皮顽劣的“淘气包”,在一段段轻松幽默的校园故事中以“游戏中人”的独特魅力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孩子,杨红樱亦由此成为了儿童文学的领军人物。借助游戏精神在文学中构筑的“假想的扮演”,超越简单的实体性游戏玩耍的快乐,杨红樱在顽童形象身上寄予了儿童内心被压抑的渴望和生命成长的期待,儿童在阅读时通过自由的想象和创造,全神贯注地置身于生动有趣的游戏情节,从而摆脱束缚,张扬生命,领略愉悦,受到教益。《中华读书报》评论其作品“满足了家长、老师和孩子们的心理诉求——充满校园气息、快乐情趣、游戏精神”。杨红樱以儿童为本位,关注和把握儿童独特的游戏心理及思维特征,自觉地树立起游戏精神的美学旗帜,真正实现了儿童文学最本真的美学价值。这种游戏精神所带来的轻松、有趣的阅读,观照的是儿童内心的自由、愉悦,探寻的是儿童本真的生命存在,每个小读者都能从中体味到自在顽皮的气息给他们带来的放飞心灵的快乐和追寻幸福的快感。只有在快乐中孩子才能去梦想美好的未来,才能给精神打下一个亮色的底子,才能在更高的层面上达到一种永恒的精神和谐。小读者对彰显“游戏精神”文学作品的快乐阅读,使杨红樱“把快乐还给孩子”的倡导不仅具有了现实的意义,而且更显现了一种成人的人文关怀,是关系孩子一生发展的生命哲学。
读懂童心,呵护童心,杨红樱用文字构筑了孩子追求梦想与纯真的大厦,佑护了千百万儿童成长的心灵。“游戏精神”是杨红樱破解童心的密码所在。借助游戏精神的神奇魔力,杨红樱掌握了一条通向童心的神奇之径,富有游戏精神的文学作品的创作,从孩子的视野中来,到孩子的心灵中去,犹如一双无形的手,把儿童拉回到了阅读所营造的诗意与梦想当中。一部部走入少年儿童内心世界的极具亲和力的作品,在创作上实现了作家的艺术追求与读者的审美心理的成功契合,引领儿童实现了从外在动作游戏向内在“精神游戏”的心灵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