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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一年后。血玲珑周年忌日。

蔓蔓青山依旧,只是物事人已非。

万丈高崖上,飘散着花雨,纷纷扬扬,曾经的繁华美丽,最终都将归于尘土,就如血玲珑。

我,白衣似雪,站在崖边,挎着满篮的鲜花,一把把抓过,一瓣瓣飘落,任风吹散……

宇清远站在身侧,肃穆的脸上看不出一丝的表情,只有那眼眸,已然雾霭一片,透过那片雾霭,仿佛又重现了当年的惊心动魄……

晨风猎猎,在山谷间形成巨大的旋风,带着摧毁一切的力量,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啸!飘落的花雨,在这股强大的外力下,被吸附在其间,迅速的改变着原有的方向,迅速向中间靠拢,也迅速在坠落!

如果,没有风,花本可以从容的经历所有的美,然后,再从容的去。

如果,没有我,血玲珑本可继续以往的生活轨迹,然后,平静的来,再平静的去。

血玲珑,是我害了你!

血玲珑,你为何那样傻?

血玲珑,你可知道,阴阳两隔已经是种无可挽回的无奈;

而最让人心痛的,就是,所有的人都亏欠了你,可是我们,却连弥补的机会都不再有!

你让活着的人情何以堪!?

山风在呜咽,丛林在哭泣,哭泣的,还有我们的心……

宇清远走了过来:“心儿,如果血玲珑还活着,他也定不想见你这样不顾惜自己,只要我们,心里都记着就好……”

我依旧看着那渐渐坠落的花瓣,就如看着那曾经逝去的生命:“他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男人,我不会忘记他,你,不介意?”

宇清远紧紧拥住我:“别忘了,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有了他,也才有了我们的今天……”

“兰心,让我们一起记着……”

“血玲珑在天上看着,我不允许自己做得比他差!……”

“谢谢……”谢谢你的专情,谢谢你的宠溺,也谢谢你给我自由的心灵,多少的感恩与感动,却只化为了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

高高的红墙,翠绿的琉璃瓦,一片金碧辉煌,这里,就是皇宫。

皇宫很大,人却不多,因为,我和清远,都喜欢简洁的生活。

御花园。

花开似锦,姹紫嫣红,徜徉在花海中,会让人忘掉很多俗事,也常常让人记起很多不该记起的事……

我拿起了木桶,开始周而复始的挑水,浇花。看着本已娇艳的花朵,在水分的滋润下,显得更加的娇艳动人,心中的那一片阴霾就渐渐的消散了去。

世上也许有很多让人感觉过得充实快乐的办法,但劳动,无疑是其中最有效的一个办法。

而且最好是能够出些汗水的劳动。

劳动可以让人有成就感,而其过程,也让你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你在活着……

宇清远刚刚下了早朝,就直奔御花园而来。

“不是对你说了,不要做这些粗重的体力活儿?”宇清远皱眉。

“哦,下朝了,想吃什么?”我将水桶藏到花丛后,将挽起的袖子掳平,所问非所答。

“还不饿。”话音刚落,宇清远就将我拽到了花树后,我一阵好笑。

花树很高,直达颈部,很方便宇清远“动手”。

“我听到你的肚子好像在叫……”宇清远的手摸上了小腹,然后,跟着头也贴了上去……

我刚刚吃过午饭不久,当然不可能发出任何奇怪的声音,找借口,也不要这么烂吧?

我摸着紧贴着小腹的宇清远那黑亮的长发,感觉到一种平淡而真实的幸福。

“真的有声音……”那个头越贴越紧。

“你干什么?还没喜呢!……”一个羞怒的声音,夹杂着拍打头部的动作。

“我明明听到声音的……”声音透着委屈和认真,同时用一只手护着头。

“真有?是什么声音?”我低头问。

“怎么好像是血玲珑的……”宇清远的嘴巴张得老大。

“他说什么?”我的表情也跟着紧张起来。

一个声音从我的肚皮中发出,声音大如雷:老子等着投胎呢!你们怎么还不快点去‘造人’!

“吧唧”两声,我和宇清远齐跌坐到了地上!

2008年,北京一公寓中。

雪儿,从床上醒了过来。第一眼让她看到的,是一个忙碌的身影。

只见一个长相斯文,带着眼镜的男人,不合时宜的系着围裙,一边拖着地,一边照看着锅里的汤。

那个人,是她的风。

有着和宇一样的眼睛……

雪儿笑了,她,穿越回古代,破解了千年情劫,以后的我们,除了幸福,还是幸福……

风尝了口汤水的味道,顺便习惯性的看了眼雪儿……

雪儿在笑。

睁着眼睛在笑。

刹那的震惊后,响起了“咣当”的重物落地声,风手中的勺子,锅盖在地上打着滚,余音不绝……

当一切声音止息,风才从突然的震惊中清醒过来,风的眼中满是狂喜,三两步就窜到了床前,用力的捏着我的肩膀,声音激动而颤抖:“雪儿,雪儿,你醒过来了,你终于醒过来了!”

我的眼中闪过一丝狡猾,故作迷茫道:“我为什么在这里?还有,你是谁啊?”

我知道,有些事,装作从来就不记得,也许会更好。

而命运的齿轮,也在这一刻,重新展开……

血玲珑的番外

我是一个冷血动物,从小就是。

我不知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从未见过他们,我不知道他们的生死,就如同他们也不知道我是如何生存的一样。

也许,我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制造了我这么一条多余的生命,感谢他们在我出生的时候没有狠下心掐死我,让我多活了这许多年。

但我的心中,更多的是恨。

从我还说不清话语,从我刚刚有了思维,我稚嫩的身体里,就已经只有恨了,除了恨,不再有其他情感。

也许,我的出生本来就是多余的,多余的人,就注定和世上所有的事物没有任何交集,孤独的来,孤独的去。

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是多余的,多余的连我自己也常常厌倦生存。

所以,我是孤独的,孤独的常常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

丐帮中有一条很可笑的帮规:乞丐乞丐,以乞讨为生,可以乞,可以讨,但却绝不可以偷。若违反,则为丐帮所不齿。

我不知道乞讨和偷哪一个来的更高尚,我只知道,肚子饿了,就必须找到食物,不惜任何手段——即使是卑鄙的,也无所谓。

被饥饿折磨的人,就回复了动物的本能,既然成了动物,又何来卑鄙、高尚之分!

所以,我不止乞,不止讨,我还学会了偷。

所以,即使是最末流的乞丐,也不齿与我为伍。

所以,我被列入比乞丐更低级的地位,我是一个会偷东西的乞丐。

我没有朋友,他们不愿,我亦不屑。

五岁,我偷了屠户的一个隔夜的烧饼,被满脸横肉的屠夫追了一整条街,打断了指骨,因为他说我是三只手,这只手生来就是多余的。我没有哭,因为我的另一只手紧紧攥着烧饼,我并没有白白挨打。

只是我的心变得冷酷了许多。一个月后,我的手伤好了,趁着屠夫出门卖肉的机会,我偷偷潜进屋,将栏里的十数口猪全部毒死。我幼稚的心里,满满的只有报复。既然武力打不过,那我就会用其他让你心痛的方式进行报复。他既然是屠夫,那我就让他卖不了肉。

事实证明,这种报复方式比武力更加行之有效,那个屠夫大哭三天三夜,状若疯狂。

五岁的我,已经懂得了报复。懂得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六岁,一个好心人给了我两个肉包子,我坐在墙角,还没等我吃上一口,就被两个比我年长的小乞丐抢走,并将我踢翻在地。其中一个用不屑的口气冲着趴在尘土中的我说:“你这个会偷东西的乞丐,不配吃肉包子!你只配吃猪食!”说完,吐口口水,扬长而去。

我可以被打死,但绝不可以被人侮辱死!我捡起一块大石头,冲那个吐口水的乞丐的头用力击去,很准确的打中了头部,乞丐的头软软的耷拉下来,鲜血染红了包子……

我听到了打死人了,打死人了的惊叫声,我竟然不觉恐惧,捡起带血的包子,带着阴狠的表情,全部吃了进去。我丝毫不觉那个包子很脏,很恶心,我只知道,我很饿,我的身体需要吃东西才能活下去……

四周嘈杂声一片,我隐约好像听道:这个小孩子杀了人,还敢吃人血!……

妖孽呀……

对,我是妖孽,我咧嘴笑,嘴角流淌着人血……

从此,再没有乞丐敢欺辱我。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奇怪的是,没有想象的紧张恐惧,却比想象的更为简单,容易。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这个社会就是弱肉强食的社会。我想出人头地,我喜欢看着别人用畏惧的眼神看我。

也许,我天生就冷血,也许,我天生就是做杀手的料。

虽然我不懂武功,虽然这些乞丐很多都比我强壮,高大,但没有人敢反抗我,我知道,那只因为,我比这些人更冷酷。

十岁,我以我的狠毒,冷酷成为这个城镇的丐帮头目。如有不服从,我只有一个字,就是杀!

终于有一天,我被群起的乞丐围攻,我身上没带武器,我本就不懂武功,拿手的也只是一副不要命的两败俱伤的打法,很快,我就寡不敌众,浑身是血的倒在血泊中。

对着灰蒙蒙的天空,我笑,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所有都将得到解脱……

突然只觉眼前血红一片,身边已经倒了一片,一个带着面具的神秘人冷冷的道:“跟我走,我会传你绝世的武功,但你将终身受制于我。”

所以,我成了一个真正的杀手。

本以为,我就会这样孤独寂寞如流浪的野狗般孤独到老

一个让人心生厌恶、又避之唯恐不及的野狗。

本以为,这一生只能注定是腥风血雨,我不杀人,即被人所杀,然后,一切归于结束。

可是,兰心,我为什么会遇见你?

我知道,杀手不可动情,若是违反,常常就意味着死期的临近。

而我,竟期待着这种温情的死法。因为,我第一次感觉到,我不再是让人畏惧,唾弃的野狗,而是有血有肉的人。

柳兰心,你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丛林中,你惊慌的将头紧贴在我的胸口上,大声的唤着我。我一直以为,如果我死掉了,世上也不会有一人为我掉眼泪,相反倒是会有不少人举杯庆祝。而你,是世上第一个为我落泪的女子,我不管这泪水是因何原因。所以,虽然我早已醒转过来,却贪恋这片刻的温暖,假意昏迷。

小溪旁,你不顾男女之嫌,解开我的衣衫,为我包扎伤口,你紧张的说,会很疼的,忍着点儿。笑话,这许多年,早已忘了自己还是一个人,只知道不停的执行任务,不停的杀人,或者等待着被杀。一个连命都不属于自己的躯壳,哪还有资格怕疼?而这个女人,竟然会皱着眉头,担心我——疼不疼?

也许是潜伏在心底的警惕感渐渐放松下来,这许多年,竟然第一次生病发烧,晕沉中,感觉到有人喂我喝水,为我冰额头,我知道,这一定是那个女人。原来,生病,也可以这么幸福。但我怕她累坏了,我怎么能总这样自私的躺着。只是,被人照顾的感觉竟然会这么好,真的很希望就这样不醒于丛林……

暴风雨之夜,你发着高烧,紧紧拥着我,嘴里却喃喃的叫着宇清远的名字,我知道,你是在叫宇清远,你梦里想的,心里念着的都只是那一个人,那一刻,我曾自私的想将你永远留在丛林中,不给你们再相见的机会。可是,因为你不想那样,所以,冷酷如我,却也做不到,也不忍心让你失望。

那天清晨,回到我们的棚屋,看不到你的身影,我心急如焚。我不能容忍你走出我的视线外,我施展着轻功,疯狂的找寻你。终于在沼泽地找到了你,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是那么的怕失去你,我知道,你比我更重要。

看着你晾晒在棚屋外的随风飘舞的内衣,我知道,你长长的外衫下,未着寸缕……我控制不住这个卑鄙的想法,我只能去打猎,拼命的施展轻功,绕着丛林发泄突如其来的躁动。

我怎么能伤害你!?

看着你明明胆小如鼠,却又鼓足勇气的登堂入室去偷东西,我的眼里只有惊叹。我才发觉,同样是偷东西,竟也有人可以偷的这般理直气壮。我知道,我已经深深爱上她了,不论她做什么,我都会觉得她好。不论对错,不论是非,只要她喜欢,我就都愿意满足她。

她竟然将冒险偷来的财物给了那些穷人!而且是不要回报,悄悄的、快乐的做着这件事。我的心中涌起一片温暖,是的,她是太阳,照亮温暖我阴暗的角落。人生,若没有那么一丝的阳光照进,那么即使活着,岂非也是行尸走肉,了无生趣。幸运的是,我找到了我渴望的太阳,即使她不属于我,我也只愿追随她的光芒。

其实,你一走出客栈,我就已经知道了。你既然已经决定了悄悄的离开,你自有你的理由,我又何必道破?

只是,不管如何,你既可以悄悄的走,我又为何不能悄悄的跟着?只是这样暗暗的、默默的、远远的看着你也好……

从此,我会沿着你踩过的足迹而行……

从此,我只愿做你形影不离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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