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时期——或者具体地说,在1882年3月——他被委派为1882—1883年的政治经济学讲师;由于这一学年里唯一的政治经济学正教授查理士·F·登巴尔不在,所以这一委派的重要意义大大提高。这尤其意味着概论课程(现在的经济学课程A)委托给这位青年了。
现在我们已经第二次遇到这位杰出的人的名字了,任何陶西格的传记都不能不提到他。登巴尔不仅是第一位介绍陶西格进入这一学科领域——日后陶西格成为这一领域的学科领导人——的卓越导师,如果我们拿他的一些论文与陶西格早期的作品相比,不难发现,无论是在格调、文风,还是写作方法上,两者都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是登巴尔教授预见了陶西格的未来并选择了他。登巴尔曾经是《波士顿每日广告报》的主编,当校长艾略特说服他担任政治经济学教授时,他已经隐居田园。那时的政治经济学已经被弗朗西斯·鲍恩教授作为道德哲学课的一个部分来讲解。由于陶西格在登巴尔讲授的一门课程中担任助手,所以我们很可以认为陶西格之所以取得讲师职位是和后者的推荐大有关系的。
在登巴尔返校之后,由于论资排辈的原因,陶西格的前景明显变得黯淡了。那时候处在哈佛阶梯最低层的任何真正能干并且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似乎都面对着——就像现在一样——一种困难的抉择问题:是把无限多的时间花费在一个不太满意的职位上,还是去从事更具吸引力的其他职业?陶西格暂时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1883年6月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他一方面在同年8月接受了兼职讲师职位,讲授关于关税立法的部分课程;另一方面打算花3年的时间进入哈佛学院学习法律,然后再去实习。这种安排一直继续到1886年6月他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此前(几个月之前),他拒绝了哈佛大学任命他为专职讲师的邀请,而接受了为期5年的政治经济学助理教授的工作。
因此,从纯粹的名利观点来看,改行到司法界是一个损失——因为它本是未雨绸缪的手段,而最终证明这是不必要的。但是我们有责任强调指出在陶西格的思想装备方面法律锻炼所作出的贡献。首先,法律锻炼对陶西格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对于现代经济学家来说,必须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能在其研究的领域内有所建树,目前尚无定论,但培养各方面的能力却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目标和合理的理想。其次,法律锻练在那时也许是提高经济学家逻辑思维能力的最好的可以利用的方法。最后,有一个事实不可否认:法学所讲授的内容,肯定与经济学的内容有一定的联系,特别是,如果把罗马法包括在学习的范围之内,那么在研究制度方面所取得的好处必然是不可估量的。陶西格正是这样的人,他能够充分运用这些好处。法律的烙印实际上既存在于他的教学工作中,也存在于他的研究工作中,任何善于观察的人都能够看到这种关系。
他在1886年秋天就担任助理教授了——实际上承担的是正教授的责任。关于关税立法的半年课程照旧进行,那些一般的基础性课程也都由他讲授。而他的著名的以后被称为“经济学II”的课程也开始了它的光辉发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课程也不时加入他的授课内容中。
在适当的时机,他被升为正教授(1892年),1901年,新成立的亨利·李教授职位机构也授予他教授的职位。当时他写道:“我希望能够住在剑桥并为哈佛工作一直到我死的那一刻。”但是实际上1886年的委派对他的一生起着决定性作用,陶西格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从此以后,他安定下来了。在1890年的课堂报告里,他以坚定的口吻说,从1886年以来,他就过着“大学教师的一成不变的平静生活”。这反映出他对当时的生活比较满意。有一次,他在学校的校庆会上这样说:“我非常幸运地被及时选定参加本校建设250周年的庆祝会。作为全校最年轻的高级教师,看来我比其他人更有机会参加学校300周年的庆典。”这些话,反映了他对哈佛怀有深厚的感情。
1888年6月29日,陶西格在纽黑文的埃克塞特和来自波士顿的伊迪丝·托马斯·吉尔德小姐结婚了。他们的儿子威廉·吉尔德·陶西格生于1889年。那年夏天,他在当时大家叫做诺顿住宅区的地方修建了住宅(斯考特街二号),希望“在这里长期过着和平而宁静的生活”。其长女玛丽·吉尔德(以后和杰拉尔德·C·汉德森结婚)生于1892年,次女凯瑟林·克劳(现在是莱德弗·奥比博士的夫人)生于1898年,三女儿海伦·布鲁克斯(若干年以前就是医学博士了,是巴尔的摩的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儿科专家)生于1898年。
除了教学和搞科研之外,他还不停地参加各种活动。他经常写一些文章反对白银的自由兑换。1893—1894年,他成为剑桥学派委员会的成员、马萨诸塞州政府税收法令委员会的委员、波士顿商会印第安纳波利斯货币公约组织的代表等,他还参加了在大学里不感兴趣的行政工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1888年,他被选为美国艺术和科学协会的会员;1895年,他被选为英国经济协会(皇家经济学会)的美国通讯员。这些事情在一个平凡人的生活中可能是重要的,但在这里叙述它们只是为了让为数众多的对陶西格感兴趣的朋友和学生能了解他的完整经历。为了他们,我们还要补充一点:1894—1895年的休假时间,他是在国外度过的,其间有两个月在卡普里,另外两个月在罗马,在这一期间他通过大量阅读意大利的有关书籍,进一步强化了专业知识。
当他回来时,许多工作在等着他。他所在的经济系迅速地成长着,上基础课的学生已经超过500人了。他觉得给这500名学生上课是一个很重的负担,但是他也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满足,因为这给了他一个“接触大量的大学本科生的令人振奋的机会”。但事实证明,更大的满足来源和更大的令人鼓舞的服务机会,是他被任命为《经济学季刊》的总编辑。1889—1890年,当登巴尔不在时,他曾经临时担任这一职位;从1896年起到1935年为止他一直担任这一职位。最后,我们借助于从他1895年的课堂报告中摘录的一段话,给他这个阶段的工作做一个恰当的总结:
在大学政策方面,我坚决主张把大学缩短为三年制,并稍微修改入学条件的规定,对于希腊文不再给予任何特别的重视。……在政治上我是令人头疼的中立者(无党派人士),我期待出现一个新的政党,并希望这个政党将公正地主张合理的关税、健全的货币,尤其重要的是改革行政制度和建立忠实的政府。
三、中年(1901—1919)
尽管已经42岁了,但陶西格并没有感到自己有衰老的迹象。在他的生活中,也从来没有出现过急躁或狂热的情绪。他依然享有极高的声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他的志向。但即使这样,虽然他在体力上完全应付自如,可是他忽然发现自己不能像以前那样工作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精神衰弱。这种疾病在教授或以学术研究为职业的人群当中发生的概率较高。为了完全放松自己,他请假到国外休养两年,他先在奥国的阿尔卑斯山的梅兰度过了一个冬天,然后又在意大利的里维埃拉度过了另一个冬天,其间的那个夏天(1909年)是在瑞士度过的。这样,他恢复了体力,避免了一场灾难。从1903年秋天起,他重新回到哈佛开始了自己的教学工作,并同时继续从事《经济学季刊》的编辑工作。此后,他被选为美国经济协会的会长,在1904年到1905年他都担任这一职位。但也仅此而已:1901年到1905年在他的学术成就史中是一段空白时期。
1905年年底,他又恢复了从前的状态,重新成为一名教师兼学者。这一期间,他充分地发展了他的教学方法,他高超的教学技巧也使他在世界范围内享誉盛名。在科研方面,他在最初选定的国际贸易领域中继续进行钻研,这些年中他所写的大多数论文都属于这一领域。他的努力并不是徒劳的,并且收获颇丰,这表现在他那本于1915年首次出版的《关税问题面面观》一书中。这本书是一部内容丰富的杰作,运用了大量产业界的事实进行分析。
也是在1915年,陶西格到布朗大学教学,并以“发明家和会赚钱的人”为题把讲稿发表出来了。此书是他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的研究成果的汇总,而且他也是最有资格写此书的人。这个一般的研究领域可以称为经济学的社会学或经济行为的社会学。制度的研究是其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是建筑于制度背景上的对个人或集团行为的研究。在这一广阔领域里,关于企业家类型和行为的现实分析,是陶西格研究最重要的方面之一。随着时间的推移,陶西格在这类问题上倾注了越来越多的心血。
但是从1905年到1911年,他的主要精力都用于写作《经济学原理》——这是“许多年教学和深思熟虑的结果”。这部作品分为两卷,于1911年问世。它一经出版就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正如它所应得的,它成为最广泛使用的经济学教科书之一。它是杰出的教授法的成就,表现出一位卓越的教师的业绩及智慧,无论用什么言辞都不足以形容它的成功。而且陶西格不仅承担了讲授事实和方法的责任,还教授了态度和精神。他承认经济学家的权力和职责是判断公共政策、引导公众舆论、确定合理的经济目标。有关这个问题,虽然有人持怀疑态度,但他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并且以他生来固有的强烈责任感来履行这一职责。和马歇尔一样,他宣讲的是那个时代的真理,并且要揭示它们之间的关系。他按照教学的最高标准来教授,并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像亚当·斯密一样,他坚信传授经济学就是传授人类的美德。为此,他进入了那个伟大经济学家的长长的行列中。
但这不是他的全部成就。无论对与不对,一般人都认为教科书是传播已有的研究成果。当然,关于整个领域的有系统的研究,这类成果是必不可缺的。但陶西格的论著,却在极大的程度上,包括他自己挖掘出来的资料,并且主要是系统地叙述他自己思维的结果。这一点在他写的第4本关于国际贸易的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它是关于国际贸易的最好的论著之一。在较小的程度上,在第3卷的许多个别论点上(货币与银行),在第6卷(劳动),在第7卷(经济组织问题,如铁路、产业组合、公共所有权和统制,以及社会主义),以及在第8卷(赋税)里,都反映了他很多个人的见解。
他的第一本书《生产组织:财富与劳动、劳动分工、大规模生产等》除了用传统的方式全面介绍经济学学科外,还在“资本”这一章里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观点。这些意见以后在他的第2本书《价值和交换》和第5本书《分配》中占统治地位。在这些书里,陶西格提出了他个人关于我们现在所谓古典体系的意见。这一体系也标志着经济学的教学从老的古典著作(斯密—李嘉图—穆勒)向现代理论著作研究的过渡。他把他的理论体系建筑在《工资和资本》一书中已经奠立的基础之上。在其间准备的年月里,他稳步地发展了这一基础——主要是通过他的《资本、利息和收益递减》(《经济学季刊》,1908年)和《工资理论概要》(《美国经济协会会议录》,1910年)等文章。这些文章中的许多观点甚至可以说是现代思想家都无法接受的。但这些成果真正有意义的地方在于,他在马歇尔和维克塞尔等一流的著名经济学家中争得了一席之地。
他的伟大著作《经济学原理》一书的最终定稿工作是在一片忧伤的气氛中完成的。陶西格夫人的健康曾一度令人担忧。1909—1910年,陶西格休假一年。这一年他们是在纽约州的萨拉纳克渡过的。1910年4月15日,他的夫人在那里与世长辞了。
但是他仍然一心一意地继续进行研究和教学工作。他常引用的一段话,也是他在1914年学位授予典礼上所做的报告中的一段名言,可以准确地勾勒出他在1917年以前工作与生活的画面:
“过去的七年间我的生活是安静的,夏天到我们在科都伊特的别墅去避暑,冬天留在剑桥工作。我则继续讲授几乎和前些年相同的课程,我把很大一部分精力倾注于经济学这个科目的第一门课程,即“经济学I”,现在它成为大学课程中最大的选修课。我们系的政策,当然也是大学的一般政策,是不将学生众多的普通课程交到青年讲师的手里,而把它们交到年岁较大、经验教多的教师手中。”
1912年春天,他曾到欧洲进行短期旅行,并作为波士顿商会的代表出席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商会大会。同年9月,他以计划委员会代表大会主席的身份出席了在波士顿举行的国际商会代表大会。
1917年年初,他短暂而出色地担任了一个新的职务:关税委员会主席。这个职务他一共担任了两年半。他的天性决定了他乐于为社会服务,而且他一生都是一个优秀的公仆。
领导一个新的公共机关、制定它的精神和它的日常工作制度,并创设一套新的惯例,乃是在公共行政学中所能遇到的最困难的工作之一。这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但在美国表现得尤其突出,因为任何新设的机构都难以排除顽固的官僚主义工作作风。在美国的行政条件下成功地完成这样一项工作,无疑证明了陶西格不同寻常、强有力的个人魅力,而且考虑到这一机构的半科学半司法的职能,陶西格是最恰当的人,并且他从各方面来看都是绝对成功的。关于这一委员会的正当职能,他认为委员会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然后再采取谨慎的步骤由研究推进到提出建议。同时,他还认为,对一些不法事件,必须采取法律手段,而不是仅仅以片面的报告来敷衍。这样,关税委员会在他的领导之下,对《关税法案》所列的一切重要商品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以便在有修改的机会时能够向国会提供可靠的资料。
他的另一个计划是修改《海关行政法规》,这些法规是从1799年驿站马车时代遗留下来的,已经不适用于当时的现实状况。委员会的建议后来被采用了,实际上是全部被采用了。